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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鼎龙: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2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05

证券代码:002502 证券简称:ST鼎龙 公告编号:2023-038

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2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鼎龙文化”)于2023年6月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发出的《关于对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3】第25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就《问询函》提及的相关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对外披露。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及年审会计师共同开展《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公司及年审会计师就《问询函》所提及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落实,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书面回复,现将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问题1:你公司本期实现营业收入3.58亿元、净利润-2.41亿元、经营净现金流量0.78亿元,本期营业收入较上期下降45.25%,利润较上期转盈为亏,经营净现金流量下降27.12%。

问题:(1)请结合收入确认、成本结转、期间费用的变化情况及原因等,详细分析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大幅下滑、净利润转盈为亏,下降幅度显著高于营业收入下降幅度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一、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的主要构成及变动原因

单位:万元

按产品分类2022年度2021年度同比变动变动金额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金额占比营业收入金额占比
游戏研发和运营25,526.4071.30%40,435.2561.84%-36.87%-14,908.85上年同期贡献主要流水的游戏项目本期已进入产
品运营末期,而本期主力游戏项目尚处于持续投放阶段,因此本期游戏业务营业收入大幅下降
影视剧制作550.071.54%13,559.6520.74%-95.94%-13,009.58公司本期拍摄的影视剧尚处于后期制作或上线准备阶段,本期未有新剧确认收入,仅通过存量影视剧的销售实现少量收入,因此本期影视业务营业收入大幅下降
钛铁精矿9,078.5525.36%9,253.3314.15%-1.89%-174.78受阶段性物流受限等因素影响,本期钛精矿销量较上期略有下降,因此本期钛矿业务营业收入略有下降
工业金属00.00%1,800.412.75%-100.00%-1,800.41公司本期未开展工业金属贸易业务,因此本期该项业务收入为0
其他644.201.80%338.250.52%90.45%305.95主要为本期设备租赁收入增加所致
合计35,799.22100%65,386.89100%-45.25%-29,587.67主要为本期游戏及影视业务收入大幅下降所致

二、公司2022年营业成本的主要构成及变动原因

单位:万元

按产品分类2022年度2021年度同比变动变动金额变动原因
营业成本金额占比营业成本金额占比
游戏研发和运营26,505.2483.49%32,928.0166.99%-19.51%-6,422.77公司本期新上线的主力游戏项目少于上期,因此本期游戏业务营业成本减少
影视剧制作1.200.00%11,735.6823.88%-99.99%-11,734.48公司本期未有新剧确认收入,结转的营业成本相应大幅减少
钛铁精矿4,936.1915.55%2,592.965.28%90.37%2,343.23本期钛铁精矿生产成本大幅上升,原因包括:(1)根据生产需要,本期寻甸金林增加了排尾成本;(2)本期设备折旧金额、生产设备运营维护成本、备品备件成本、辅助材料消耗等较上期增加;(3)由于市场对干矿的需求增加,导致加工、运输费较上期增加。
工业金属00.00%1,772.403.61%-100.00%-1,772.40公司本期未开展工业金属贸易业务,因此本期该项业务成本为0
其他302.130.95%125.620.26%140.51%176.51主要为本期其他业务收入相
应的成本增加所致
合计31,744.76100%49,154.67100%-35.34%-17,409.91主要为本期影视、游戏业务的营业成本减少所致

三、公司2022年期间费用的主要构成及变动原因

单位:万元

期间费用项目2022年金额2021年金额同比变动变动金额变动原因
管理费用14,459.7513,220.549.37%1239.21主要为本期游戏业务部分改编权加速摊销以及影视业务过期版权损失增加所致
销售费用2,089.684,403.69-52.55%-2314.01主要为本期未有新增主力游戏项目,游戏业务推广费减少所致
研发费用949.251,508.12-37.06%-558.87主要为本期游戏研发人员减少所致
财务费用673.95103.02554.19%570.93主要为本期银行借款利息增加所致
合计18,172.6319,235.37-5.52%-1062.74主要为本期游戏业务销售费用减少所致

四、公司2022年其他影响损益的主要项目的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其他影响损益的主要项目2022年金额2021年金额同比变动变动金额变动原因
信用减值损失-8,797.79-3,900.02125.58%-4,897.77主要是本期对中钛科技2021年度业绩补偿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及游戏业务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2,382.00-169.761303.12%-2,212.24主要是本期计提铁精矿存货跌价准备及长期股
权投资减值准备增加所致
投资收益417.042,526.19-83.49%-2,109.15主要是上期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较高,本期无该类投资收益所致
整体毛利额4,054.4616,232.21-75.02%-12,177.75主要是本期游戏业务毛利额大幅下降所致,另外钛矿业务及影视业务的毛利额也有所下降
合计-6,708.2914,688.62-145.67%-21,396.91-

注: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项目亏损以“-”号填列。

五、公司2022年净利润的主要构成及变动原因

单位:万元

主要业务板块2022年度 净利润金额2021年度 净利润金额同比变动变动金额变动原因
游戏板块-8,420.93-35.52-23607.57%-8,385.41上年同期贡献主要流水的游戏项目本期已进入产品运营末期,而本期主力游戏项目尚处于持续投放阶段,本期游戏业务毛利率大幅下降,加上坏账准备计提增加以及部分游戏改编权摊销费用增加等因素,导致游戏板块本期发生较大额亏损
影视板块-2,888.83-2,124.94-35.95%-763.89公司本期拍摄的影视剧尚处于后期制作或上线准备阶段,本期未有新剧确认收入,毛利额有所减少,同时本期影视业务过期版权损失增加,导致影视板块本期亏损金额有所增加
钛矿板块-2,839.952,367.55-219.95%-5,207.50本期钛精矿的生产成本大幅上升,钛矿业务的毛利率大幅下降,加上本期钛矿板块期间费用以及资产减值损失有所增加,导致钛矿板块本期发生亏损
鼎龙文化 (母公司)-10,148.561,791.14-666.60%-11,939.70母公司上期确认了较大额业绩补偿收入,而本期业绩补偿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以及投资收益较上年大幅减少,母公司本期发生较大额亏损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148.95271.13-9006.78%-24,420.08主要是游戏、影视、钛矿板块均发生亏损以及计提较大额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且投资收益较上期减少等因素所致

六、净利润下降幅度高于营业收入下降幅度的原因及合理性

(一)因各项业务的毛利率下降导致毛利额下降幅度高于营业收入下降幅度

从前述数据可见,公司本期游戏业务的营业成本下降幅度低于营业收入的下降幅度,且本期钛矿业务的营业成本较上期大幅上升,导致公司整体毛利率出现显著下降,整体毛利额较上期减少12,177.75万元,公司毛利额的下降幅度高于营业收入的下降幅度。

(二)本期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投资收益变动等因素对净利润的影响较大

从前述数据可见,公司本期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投资收益变动等因素合计导致本期净利润较上期减少约9,219.15万元,而该等因素与营业收入无直接关联,因此公司本期净利润下降幅度高于营业收入下降幅度。

综上,公司本期营业收入下降及净利润下降(亏损)有其相应原因,符合公司相关业务的发生及发展情况以及相关事项的会计处理情况,由于公司本期整体

毛利率下降幅度较大以及受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投资收益变动等因素影响,公司本期净利润下降幅度高于营业收入下降幅度,具有合理性。

问题:(2)请说明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下滑的原因。回复:

公司2022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相关情况及变动原因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本期金额上期金额变动比例变动原因 (以下针对变动额超过500 万元的项目进行说明)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38,668.8359,866.37-35.41%主要为本期游戏及影视业务收入较上期减少,收到的游戏分成款及影视剧销售款减少所致
收到的税费返还1,701.9757.372866.56%主要为本期收到增值税留抵退税款增加所致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854.685,150.46-5.7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5,225.4865,074.21-30.5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34,802.0652,749.04-34.02%主要为本期游戏分成款支出减少及影视制作支出较上期减少所致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6,961.75,494.0426.71%主要是本期钛矿板块员工增加,支付的职工薪酬增加所致
支付的各项税费2,107.742,585.42-18.4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9,110.6814,889.19-38.81%主要为中钛科技上期合并建水铭泰前支付建水铭泰的往来款较高,本期无该项因素的影响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2,982.1875,717.68-30.0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756.7-10,643.4727.12%本期因游戏、影视业务量下降,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及流出金额均有所下降,其中经营活动现金流出的下降幅度高于经营活动现金流入的下降幅度,因此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负值低于上期

注:经复核,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中“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因存在内部往来款未抵销分别多计2,660.00万元,需进行更正调整(上表数据仍按更正调整前数据列示),但不影响公司2022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上表合计数与各分项数之和的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综上,公司本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的变动情况符合公司相关业务的发生及发展情况以及相关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情况。

问题:(3)请说明报告期内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一致,是否偏离同行业平均水平。

一、2022年同行业上市公司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趋势的对比情况说明

单位:万元

所属行业证券代码公司简称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比例2022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22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比例
钛矿、游戏、影视行业002502.SZ鼎龙文化-24,148.95-9006.73%-7,756.7027.12%
钛矿行业002978.SZ安宁股份109,474.08-23.72%92,799.29-18.84%
游戏行业002555.SZ三七互娱295,437.692.74%355,716.89-2.78%
300418.SZ昆仑万维115,250.28-25.49%83,083.09-29.19%
002602.SZ世纪华通-709,209.10-404.81%149,084.0767.43%
002558.SZ巨人网络85,095.29-14.43%73,685.4415.51%
002517.SZ恺英网络102,517.1477.76%148,302.13196.20%
影视行业300133.SZ华策影视40,270.390.58%28,958.94-79.44%
300426.SZ唐德影视3,085.9063.74%-8,839.92-172.40%
000802.SZ北京文化-6,130.4854.04%1,351.25-93.39%
002343.SZ慈文传媒4,923.45121.04%24,310.84167.80%
300528.SZ幸福蓝海-35,987.34-111.19%2,660.73-87.90%

鉴于公司同时从事钛矿业务、游戏业务及影视业务,公司同时选取了上述三个行业的上市公司作为参照。经对比相关数据,各家公司因其具体业务发展情况,净利润及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变动情况不尽相同,相关行业未显示出较一致的变动趋势。综上,公司本期净利润及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变

动情况符合公司自身业务的发生及发展情况。

二、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我们在2022年年报审计的基础上,执行了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分析性程序,对2022年度各业务板块经营情况进行了梳理分析,并对公司的回复进行了复核。基于上述核查程序,我们认为由于影视、游戏、钛矿业务的经营波动影响,公司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和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变动原因具有合理性。

问题2:你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被年审会计师出具了保留意见,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为:(1)如财务报表附注六、5 所述,云南中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钛科技”)于2021 年9 月30 日与寻甸金林钛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寻甸金林”)的少数股东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以7,780 万元的价格收购寻甸金林少数股东持有的寻甸金林10%股权;中钛科技于2021 年9月30 日与建水铭泰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水铭泰”)的少数股东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以9,520 万元的价格收购建水铭泰少数股东持有的建水铭泰10%股权。截至2022 年12 月31 日,中钛科技已支付上述交易款项1.18亿元。交易作价与合并时点的评估报告价值存在较大差异,中钛科技暂按前次评估报告确认长期股权投资,已支付的价格与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差异确认为预付账款9,357.84 万元。根据鼎龙文化2021 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司后续将聘请中介机构对寻甸金林、建水铭泰出具价值咨询报告,待相关价值咨询报告出具并经公司和相关方确定后,再对上述预付账款进行相应的核销处理。”截止2022 年12 月31 日,中钛科技未提供进一步资料,上述款项也未收回,我们无法判断上述交易的实质及资金的可收回性。(2)如财务报表附注六6、十五(3)所述,2022 年度鼎龙文化对2021 年度确认的业绩补偿款5,452.57万元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未确认2022 年度应收的业绩补偿款。2022 年5 月1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业绩承诺方案及签署相关补充协议的议案》,截至目前,上述议案尚未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无法判断上述议案是否可以通过股东大会,也无法判断2022 年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合理。

请你公司年审会计师:(1)说明审计范围受限、未能实施必要审计程序的具体情形及原因,是否考虑了其他替代审计程序及其理由;(2)完整列示上述保留意见事项涉及的所有财务报表科目名称及金额;(3)逐项对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五条规定的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具有广泛性的情形,说明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不具有广泛性的判断依据;(4)说明上述问题(2)中所列的科目是否为财务报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财务报表的汇总影响是否具备广泛性,是否对投资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并说明理由和依据,在此基础上说明对广泛性的判断是否符合审

计准则和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1号》(以下简称《审计类1号》)的有关规定;(5)按照《审计类1号》的要求,补充披露广泛性的判断过程,相关事项是否影响公司盈亏性质、风险警示等重要指标,汇总各个事项的量化影响和无法量化的事项影响后,发表保留事项是否具有广泛性的结论;(6)结合对上述问题的答复,说明发表保留意见的合理性和适当性,以及是否存在以保留意见代替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情形,是否符合《审计类1号》的有关规定。年审会计师回复:

我们复核了执行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相关审计程序,对形成保留意见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分析,通过实施上述核查程序,我们认为:

①关于购买少股东权益所支付的款项,由于管理层未提供足够的审计证据,我们未能够得到关于股权价值的专业结论,我们考虑了可实施的替代程序,但股权价值的确认涉及较为复杂的估值工作,我们认为替代程序无法获取恰当的审计证据;关于业绩补偿款的坏账计提以及2022年度业绩补偿确认问题,我们未能够获取到管理层对于业绩补偿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提供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业绩承诺方案调整是否能够通过股东大会审议的结果,上述关键证据的缺失致使我们无法判断减值计提合理性及2022年度业绩承诺是否计提,我们认为上述事项无其他可实施的替代审计程序。

②上述保留意见事项涉及的所有财务报表科目名称及金额如下表所示:

保留意见事项事项影响涉及科目金额
事项一已支付的价格与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差异确认为预付账款9,357.84万元预付账款9,357.84万元
事项二2022年度鼎龙文化对2021年度确认的业绩补偿款5,452.57万元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未确认2022年度应收的业绩补偿款。其他应收款5,452.57万元
信用减值损失5,452.57万元

③保留事项广泛性的判断:《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五条规定: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具有广泛性的情形包括下列方面:(一)不限于对财务报表的特定要素、账户或项目产生影响;(二)虽然仅对财务报表的特定要素、账户或项目产生影响,但这些要素、账户或项目

是或可能是财务报表的主要组成部分;(三)当与披露相关时,产生的影响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如回复②所述,保留意见涉及两个交易事项对财务报表科目的影响有3个,影响财务报表的范围有限,同时上述科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金额占资产总额的5.53%、3.22%,信用减值损失计提金额占利润总额的20.60%,非经营亏损的主要原因,我们判断不构成财务报表的主要组成部分,未对财务报表的重要组成部分形成广泛影响,也未影响公司退市指标、风险警示指标,不会导致公司盈亏性质发生变化,因此不具有广泛性。基于上述分析判断,我们认为保留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不具有广泛性,保留意见恰当且符合《审计类1号》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以保留意见代替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情形。

问题:(1)就你公司2021年9月高溢价收购标的资产,在款项已支付的情况下截止目前尚未聘请中介机构对标的资产出具价值评估报告,导致相关资产长期无法合理入账,大额预付账款长期挂账等情况,请详细说明长期未聘请中介机构的实际原因,资产收购事项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背景,未来继续聘请中介机构对标的资产过去的某个历史时期出具评估报告的可行性、合理性及是否符合商业逻辑。进一步说明相关资产收购的公允性、合理性;请详细说明相关资金的最终流向,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其他关联方变相占用你公司资金的情形。结合上述情况详细说明你公司董事会是否存在怠于履行职责的情形。回复:

一、长期未聘请中介机构的原因及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背景,未来继续聘请中介机构出具评估报告的可行性、合理性及是否符合商业逻辑

(一)长期未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相关报告的原因

2021年9月,中钛科技与寻甸金林、建水铭泰10%股权交易的交易对手方在沟通协商交易价格时,主要是从市场化的角度考虑相关矿山的预期开发价值及相关股权的预期商业价值,约定寻甸金林、建水铭泰10%股权交易价格分别为7,780万元、9,520万元;2021年12月,中钛科技分别与寻甸金林、建水铭泰10%股权交易的交易对手方签订了补充协议,约定本次交易的最终交易价格将以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股权价值咨询报告为基准(但最高分别不超过原约定的7,780

万元、9,520万元)。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出具了基准日为2021年9月30日的《寻甸金林钛矿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鹏信资评报字(2022)第YKM005号)及《建水铭泰矿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鹏信资评报字(2022)第YKM004号),其中所评估的寻甸金林、建水铭泰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分别为35,191.05万元、22,243.94万元,上述评估价值的10%低于寻甸金林、建水铭泰10%股权交易原约定的交易价格。

经核实了解,资产评估机构在进行相关资产评估时,因受到多个假设条件的限制,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该等限制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评估采用的“市场售价”与交易时点的实际市场售价之间的差异

根据相关资产评估要求,评估机构在评估测算时采用的“市场售价”为相关产品近三年的平均市场售价(根据公开市场信息,钛精矿的市场价格在2018年、2019年处于相对低位,2020年、2021年以来持续上涨),其中评估寻甸金林时采用基准日(2021年9月30日)近三年相同品位钛精矿产品平均市场售价约为1,185.5元/吨,评估建水铭泰时采用基准日(2021年9月30日)近三年相同品位钛精矿产品平均市场售价约为1,092.14元/吨,而在10%股权交易时,交易各方参考的是交易时点钛精矿产品的实际市场售价(约2,000元/吨),因此,评估测算采用的“市场售价”与交易时点的实际市场售价之间的差异较大,导致相关股权的评估价值与市场化的预期商业价值的差异较大。

2、评估采用的矿产储量未考虑实际勘探储量的逐步增加情况

根据前期的勘探情况,寻甸金林、建水铭泰等各矿山的远景储量实际超出其备案储量,随着矿山勘探程度的加深,各矿山的资源储量还将继续增加(如2021年寻甸金林的矿物储量从最初的20.61万吨提升到173.18万吨,增加150余万吨),其经济价值也将进一步增加。而评估采用的矿产储量未考虑随着勘探程度的加深而逐步增加的实际勘探储量,因此对评估判断相关矿山的预期商业价值存在一定局限。

基于上述评估限制和差异,截至报告期末,中钛科技、交易对手方及年审会计师暂未就相关股权交易的最终交易价格及入账价值形成一致意见,公司也暂未

能确定最终出具相关报告的中介机构。

(二)未来继续聘请中介机构出具评估报告的可行性、合理性及是否符合商业逻辑,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背景鉴于相关评估准则及方法存在一定的限制,中钛科技目前正在与相关方沟通协商通过出具设定条件下(如参照交易时点的市场售价条件)的第三方中介机构报告的方式确认相关股权交易的最终交易价格(目前中钛科技已与部分中介机构就出具在设定条件下的相关报告进行了沟通)。鉴于交易时点的钛精矿实际市场售价是固定的,不会发生变动,据此判断其预期商业价值也不会受到其他因素的重大干扰,因此,如未来中介机构按照交易时的客观实际情况,依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出具相关报告,仍符合商业逻辑。但由于目前中钛科技尚未正式聘请相关中介机构,且基于财务报表编制及审计的严谨性,设定条件下的相关中介机构报告是否可作为相关资产入账价值的依据仍存在不确定性,因此,通过该方式确定最终交易价格及入账价值的可行性尚需进一步研究探讨。与此同时,公司也在督促中钛科技与相关方进一步沟通协商,共同探讨其他可行的解决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与交易对手方重新议价等方式),以尽快确定最终交易价格并落实后续的资金安排及账务处理。除上述情况外,关于寻甸金林、建水铭泰的股权收购事项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背景。

二、关于相关资产收购的公允性、合理性的进一步说明

(一)关于相关资产收购时确定交易价格时的考虑因素

1、寻甸金林10%股权交易

中钛科技于2021年9月30日与寻甸金林原少数股东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以7,780万元的价格收购寻甸金林原少数股东持有的寻甸金林10%股权,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上述交易价格时,主要考虑如下因素:

(1)寻甸金林10%股权交易时钛精矿市场价格(约2,000元/吨)较90%股权交易时钛精矿市场价格出现大幅上涨,其经济开发价值较前次交易时大幅提高。

(2)寻甸金林2021年重新进行了勘探工作,10%股权交易时的储量较90%股权交易时增加150余万吨。未来随着矿山勘探程度的加深,预计该矿山的资源

储量还将增加,其经济开发价值也将进一步增加。

(3)寻甸金林90%股权交易时,因中钛科技将承担矿山后期全部建设支出,故其原股东与中钛科技确定的交易价格较其实际价值作出了较大折让,且寻甸金林10%股权交易完成后,寻甸金林原少数股东将完全退出寻甸金林,无法再获得寻甸金林的持续经营收益。

(4)10%股权收购后,中钛科技持有寻甸金林100%股权,有利于提升寻甸金林的运营管理水平,促进寻甸金林的稳定、健康发展及其经济价值的逐步实现。

(5)结合钛精矿市场价格情况、寻甸金林钛矿资源储量情况及其未来扩大产能的计划,寻甸金林控制的钛矿资源具有较大的经济开发价值,其预期经济价值远远覆盖两次股权交易合计金额,故寻甸金林股权具有较高的投资价值。

2、建水铭泰10%股权交易

中钛科技于2021年9月30日与建水铭泰原少数股东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以9,520万元的价格收购建水铭泰原少数股东持有的建水铭泰10%股权,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上述交易价格时,主要考虑如下因素:

(1)建水铭泰10%股权交易时钛精矿市场价格(约2,000元/吨)较90%股权交易时钛精矿市场价格出现大幅上涨,其经济开发价值较前次交易时大幅提高。

(2)建水铭泰的钛铁矿矿物量达457.74万吨,矿山潜在经济价值较大,未来随着矿山勘探程度的加深,预计该矿山的资源储量还将增加,其经济开发价值也将进一步增加。

(3)建水铭泰90%股权交易时,其采矿权是否能够延续存在一定不确定性,且中钛科技将承担矿山后期全部建设支出,故其原股东与中钛科技确定的交易价格较其实际价值作出了较大折让,且建水铭泰10%股权交易完成后,建水铭泰原少数股东将完全退出建水铭泰,无法再获得建水铭泰的持续经营收益。

(4)10%股权收购后,中钛科技持有建水铭泰100%股权,有利于提升建水铭泰的运营管理水平,促进建水铭泰的稳定、健康发展及其经济价值的逐步实现。

(5)结合钛精矿市场价格情况、建水铭泰钛矿资源储量情况及其未来扩大产能的计划,建水铭泰控制的钛矿资源具有较大的经济开发价值,其预期经济价值远远覆盖两次股权交易合计金额,故建水铭泰股权具有较高的投资价值。

综上,从商业交易及持续经营的角度而言,寻甸金林及建水铭泰10%股权交

易的价格仍处于合理水平范围内,其交易定价原则符合矿山类资产交易的一般定价原则,定价时充分考虑了相关矿产资源价值及后续矿山建设安排,是公允及合理的。

(二)相关资产后续评估进展情况

1、寻甸金林采矿权评估进展情况

为确定寻甸金林2022年末无形资产(采矿权)是否减值,公司委托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出具了基准日为2022年12月31日的《寻甸金林钛矿有限公司采矿权评估报告》(鹏信矿采评报字(2023)第022号),寻甸金林采矿权评估价值为44,827.48万元(相同品位钛精矿最近三年平均市场售价取值为1,466.16元/吨),该评估价值相较2021年9月30日的评估价值35,191.05万元大幅上升,主要是由于所采用的最近三年钛精矿市场售价平均值上涨280.66元/吨所致。

2、建水铭泰采矿权评估进展情况

为确定建水铭泰2022年末无形资产(采矿权)是否减值,公司委托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出具了基准日为2022年12月31日的《建水铭泰矿业有限公司盘江钛选厂采矿权评估报告》(鹏信矿采评报字(2023)第020号),建水铭泰采矿权评估价值为53,803.60万元(相同品位钛精矿最近三年平均市场售价取值为1,372.8元/吨),建水铭泰采矿权价值相较2021年9月30日的评估价值22,243.94万元大幅上升,主要是由于所采用的最近三年钛精矿市场售价平均值上涨280.66元/吨所致。

从上述情况可见,在对矿山类相关资产价值进行评估判断时,采用不同的产品市场售价参数对评估结果的影响较大,如按照寻甸金林、建水铭泰10%股权交易时点(2021年9月30日)钛精矿实际市场售价2,000元/吨来进行评估测算,寻甸金林、建水铭泰10%股权价值将超过原约定的交易价格。

综上,结合资产评估的固有限制及相关资产的后续评估进展情况,中钛科技收购寻甸金林及建水铭泰10%股权的交易符合市场化的商业交易逻辑,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及长远利益,相关资产收购是公允、合理的。

三、相关资金的最终流向及是否存在关联方变相资金占用情况

为对相关情况进行核实确认,中钛科技要求交易对手方提供关于股权转让款后续资金流向的相关材料,因其属于交易对手方的商业秘密,因此未向中钛科技提供有关资金流向的相关材料,公司未能获取相关资金的后续流向信息。中钛科技按照相关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支付股转转让价款,是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相关款项支付后归属交易对手方所有,资金的支配权也归其所有,且相关交易对手方不属于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控股股东、其他关联方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四、董事会是否存在怠于履行职责的情形

寻甸金林、建水铭泰10%股权交易发生后,公司董事会积极要求及督促公司管理层及中钛科技尽快落实价值咨询报告的出具事宜,中钛科技也聘请中介机构就交易时点的股权价值情况出具了评估报告,但由于前述评估限制,未能真实反映出相关资产的真实价值,各方尚未就最终交易价格及入账价值形成一致意见,导致年审会计师暂无法判断上述交易的实质及资金的可收回性。因此,上述事项尚未最终确定落实并非由于董事会怠于履行职责所致,董事会就该股权交易事项不存在怠于履行职责的情形。

问题:(2)就大额业绩承诺补偿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事项,请结合资产收购协议及业绩补偿协议约定,详细说明你公司是否依据协议向业绩承诺方采取相关追偿措施,或拟采取相关措施,如无请详细说明原因,并说明你公司董事会是否勤勉尽责充分履职?如有,请说明具体追偿工作进展、困难以及预期能否追偿成功。并结合上述情况详细说明对业绩承诺计提全额减值的合理性。

回复:

一、相关协议约定以及是否采取追偿措施及其原因

(一)关于业绩补偿的相关协议约定

根据公司与中钛资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钛资源”或“业绩承诺方”)等相关方于2019年12月10日签订的《云南中钛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约定,业绩承诺方承诺中钛科技2020年度至2024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200万元、1.5亿元、3亿元、5亿元、5.5亿元。如中钛科技未完成承诺期内任何一

年度的业绩承诺,业绩承诺方应当在审计机构出具当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后 15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支付的补偿金额为业绩承诺不足部分乘以公司对中钛科技的持股比例);如中钛科技全体股东当年同意由中钛科技向股东以现金形式进行利润分配的,协议各方同意利润分配方案在当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前暂不实施,如当年存在需要进行业绩补偿情形的,业绩补偿款可从业绩承诺方当年应获得的利润分配所得(以下称“分红款”)中抵扣,如分红款不足抵扣的,当年剩余业绩补偿款仍应当由业绩承诺方在中钛科技当年分红款抵扣完毕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补齐。

(二)是否采取追偿措施及其原因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4月28日出具的《关于云南中钛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中兴华核字(2022)第410014号)(以下称“2021年度专项审核报告”),中钛资源应向公司承担的2021年度业绩补偿款金额为5,452.57万元。

上述相关报告披露后,业绩承诺方与公司就中钛科技未能完成业绩承诺的原因分析如下:

1、因矿山建设、生产运营等成本上升,中钛科技的整体利润率水平将较原预计划有所下降

2020年以来,中钛科技生产建设所需的相关建设材料、设备的价格大幅上涨,燃料费、动力费、人工成本等也有所上升。因此,中钛科技在实际生产运营中的成本费用与原预计差异较大,各矿山的整体利润率水平将较原预计有所下降,相应影响了中钛科技的整体预期盈利水平。

2、因政策、社会面整体管控及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部分矿山的开发进度不及预期,中钛科技的盈利预期发生较大变化

(1)因云南省生态保护红线未公布,有关部门暂不受理探矿权延续及探转采申请,导致弥勒中泰、云南万友暂无法办理相关手续,也无法开工建设,因此上述两个矿山暂未能产生经济效益。

(2)因建设资金相对紧张、气候变化等因素影响,建水铭泰开发进度不及预期,建水铭泰已取得在有效期内的采矿权并于2020年开工建设,中钛科技原预计其将于2021年建成投产。因建设资金相对紧张,造成建水铭泰建设项目的

建设进度严重迟缓,将本该在雨季前完成的工期拖延至雨季(2021年云南建 水地区较往年提前进入雨季,且雨季周期长、降雨量大)。导致建水铭泰的建设工期大幅延长,其预计投产时间较原计划延后超过10个月。因此,中钛科技预计建水铭泰的经济效益产生时间将较原计划有所延后。

(3)因受社会面整体管控影响,中钛科技各项工作开展进度不及预期,自2020年初始,中钛科技复工、复产、审批手续办理、物资采购、物流运输、矿山建设等各项工作的开展时间延迟,致使中钛科技经济效益产生时间将较原计划有所延后。中钛科技受上述原因的影响未能完成2021年且无法完成以后年度业绩承诺,为保障公司及中钛科技的持续、稳定发展,各方拟对中钛科技的业绩承诺方案进行调整,公司于2022年5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业绩承诺方案及签署相关补充协议的议案》,其中针对2021年度的业绩承诺,经协商,各方拟约定豁免业绩承诺方该年度业绩补偿责任,但中钛科技2021年度全部利润权益归公司所有,少数股东不再享有其2021年度的利润权益。基于上述拟调整的相关安排,且为保障公司及中钛科技经营管理情况的稳定性,公司未对该年度的业绩补偿款进行追偿;此外,由于中钛科技2021年度未进行利润分配,公司也未通过分红款抵扣的方式取得2021年度的业绩补偿款。

鉴于中钛科技业绩承诺调整事项较受投资者关注,截至本回复日,《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业绩承诺方案及签署相关补充协议的议案》尚未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仍在与业绩承诺方等相关方就业绩承诺调整方案进行进一步沟通协商,并持续探讨其他合法、适当的解决途径,目前尚未确定最终解决方案。

二、董事会是否勤勉尽责充分履职

2022年以来,公司董事会与相关方持续、努力沟通协商业绩承诺调整相关事项,在推进相关工作时面临一定的困难:(1)如按照《增资协议》执行,原承诺方案与中钛科技实际经营进展情况存在显著的差距,直接执行原补偿安排可能会影响与中钛科技其他股东的正常合作关系,并可能对中钛科技的日常经营管理造成较大的动荡,影响上市公司整体的稳定性及持续经营能力;(2)如按照董事会2022年5月12日审议通过的调整方案执行,该方案又尚未经过股东大会审

批,尚未生效,缺乏执行依据;(3)如探讨其他调整方案或追偿措施,又暂未与业绩承诺方等相关方形成一致意见。因此,为维持公司及中钛科技经营管理的稳定性,并为进一步协商业绩承诺和补偿方案创造相对平稳的沟通环境,公司董事会经审慎考量后,采取维持现状的策略,未采用强制执行原方案等其他措施。

因此,在现有条件下,董事会已勤勉履行自身职责,目前董事会仍在进一步协商相关事项,同时也在了解探讨通过其他合法、适当的途径进行处理的可行性及相关风险,研究探讨当前局面下最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的解决措施。

三、对业绩补偿款计提全额减值的合理性

基于中钛科技未能完成业绩承诺的原因分析,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5月1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业绩承诺方案及签署相关补充协议的议案》,其中包含拟豁免业绩承诺方2021年度业绩补偿安排的相关条款,虽上述议案尚未经股东大会审议,但经公司评估,通过执行原补偿安排收回该业绩补偿款的可能性非常低,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该业绩补偿款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具有合理性。

问题:(3)说明未能配合会计师实施必要审计程序的具体原因,你公司审计委员会协调公司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你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公司其他董事以及相关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勤勉尽责。

回复:

一、未能配合会计师实施必要审计程序的具体原因

(一)寻甸金林、建水铭泰少数股权收购事项

如前所述,基于部分资产评估假设的固有限制,中钛科技、交易对手方及年审会计师暂未就寻甸金林、建水铭泰10%股权的最终交易价格及入账价值形成一致意见,未能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相关报告,导致年审会计师暂无法判断上述交易的实质及资金的可收回性。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对《问询函》问题2(1)的相关回复。

(二)中钛科技业绩补偿款坏账准备计提事项

《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业绩承诺方案及签署相关补充协议的议案》已经公司

2022年5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但截至本回复日,上述议案尚未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鉴于本次业绩承诺调整事项较受投资者关注,公司董事会正在与业绩承诺方等相关方就业绩承诺调整方案进行进一步沟通协商,并持续探讨其他合法、适当的解决途径,但尚未形成新的方案并经股东大会审批确定,因此,年审会计师认为无法判断2021年业绩补偿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是否合理。

二、审计委员会协调公司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及审计委员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勤勉尽责

(一)审计委员会协调公司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针对寻甸金林、建水铭泰少数股权收购事项,公司审计委员会充分了解了公司管理层及中钛科技对相关交易价格的考虑因素以及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受到的相关限制因素,并就相关情况与公司年审会计师进行了沟通,各方也充分理解相关资产评估的局限性以及财务审计的严谨性,审计委员会就协调各方继续沟通落实后续解决措施发挥了积极作用。

针对中钛科技业绩补偿款坏账准备计提事项,公司审计委员会充分了解了中钛科技的实际经营进展情况、公司管理层对业绩承诺调整事项的考虑因素、业绩承诺方对相关事项的意见以及广大投资者及监管部门对该事项的意见,并就相关情况与公司年审会计师进行了沟通,各方也充分理解最终方案的形成与落实需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且需要得到各方的认可,审计委员会就协调各方继续沟通落实后续解决措施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审计委员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勤勉尽责

针对寻甸金林、建水铭泰少数股权收购事项及中钛科技业绩补偿款坏账准备计提事项,审计委员会发挥了沟通、监督职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挥了推进相关事项的方案探讨及沟通协商职责,监事发挥了相关监督、核查职责,相关事项尚未得到最终解决并非由于审计委员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怠于履职所致,还涉及中介机构、业绩承诺方等外部单位、广大投资者、监管部门意见等各方因素的影响,审计委员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在现有条件下勤勉履行了其各自职责。

三、独立董事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1、了解、核实少数股权收购事项的交易背景、评估进展情况以及评估所采用的相关假设及关键参数。

2、了解中钛科技业绩承诺调整事项的进展情况、交易各方的意见以及公司管理层对业绩补偿款计提坏账准备的考虑因素。

3、沟通、了解年审会计事对相关事项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并了解审计委员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事项的履职情况及考虑因素。

(二)核查意见

基于已实施的核查程序,我们认为:

1、中钛科技收购寻甸金林、建水铭泰少数股权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资产评估过程中的假设、参数方面的局限性客观存在,公司关于暂时未能出具适当的中介机构报告、相关资产收购的公允、合理性等相关情况的说明符合客观情况及实际进展情况;此外,中钛科技履行合同付款义务,是正常商业行为,相关交易对手方亦不属于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控股股东、其他关联方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公司关于中钛科技业绩承诺调整事项的进展情况以及追偿情况和所面临的困难等说明符合实际情况;公司对业绩补偿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符合谨慎性原则,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鉴于相关方案尚未经股东大会审批,最终的会计处理仍应以有权部门最终确定的安排以及年审会计师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3、鉴于上述相关事项的复杂性,各方的考虑因素和着眼点存在一定差异,在现有条件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履行其各自职责,但考虑到相关事项尚未确定最终解决方案,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方仍应继续探讨、沟通各种可行的解决措施,以更好地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问题3:年审会计师对你公司2022年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涉及事项除财务报告保留意见的事项外,还包括:识别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内控失效、2021 年度及2022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编制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应收款项未能充分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催收等事项,你公司股票交易已于2023年5月5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问题:(1)逐项说明导致内部控制否定意见的相关事项具体情况,包括发生原因、责任人员以及发生过程等。

回复:

一、所涉事项的发生原因、责任人员及发生过程

序号所涉内部控制缺陷事项发生原因发生过程责任人员
1识别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内控失效根据中钛科技的业务发展需要,2021年、2022年其钛精矿主要销售给贸易商,而贸易商后续将部分钛精矿销售给终端客户时,该等终端客户包含了公司的关联方(云南铜业(集团)钛业有限公司及富民龙腾钛业有限责任公司),因中钛科技并非与前述关联方直接发生交易,因此公司未按照关联交易进行相关审批及披露。2021年年报审计期间,公司年审会计师提出要延伸取得中钛科技的贸易商客户的终端客户相关资料,发现终端客户包含云南铜业(集团)钛业有限公司及富民龙腾钛业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因此知悉终端客户中含有公司关联方,因中钛科技并非与前述关联方直接发生交易,公司前期未按照关联交易进行相关审批及披露。后续经评估判断,结合年审会计师意见,公司今后将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对相关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进行审慎判断。 为避免未能及时识别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中钛科技主要经营管理人员负有未能及时识别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责任
关联交易,确保后续相关关联交易按照规定履行审批及披露义务,公司将相关关联方交易列入2022年、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并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及披露义务。
22021年度、2022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编制存在重大会计差错经公司复核及年审会计师核查,发现中钛科技2021年产量数据及2022年上半年销售数据存在错报迹象,根据中钛科技内部核查,因中钛科技统计人员在做相关统计工作时,对相关数据重复计算,导致2021年钛精矿产量和2022年上半年钛精矿销售数量存在差错,年审会计师认为相关数据存在虚假记载,公司因此确认相关期间财务报表的编制存在会计差错。经公司复核及年审会计师核查,发现中钛科技2021年钛精矿产量和2022年上半年钛精矿销售数量存在错报迹象,经中钛科技内部核查,确认了上述差错情况,公司于2023年4月对相关差错情况进行了更正及披露,年审会计师对2021年差错更正情况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中钛科技相关统计人员及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对相关产销数据的错报负有责任,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对未能及时发现相关环节错报及相关内部控制运行缺陷情况负有责任
3投资管理方面的内控缺陷中钛科技于2021年分别收购其子公司寻甸金林10%股权及建水铭泰10%股权,因交易发生时公司未未将该两项交易作为同一类型资产交易合并计算相关标准,上述交易未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和及时披露义务;此外,因寻甸金林及建水铭泰10%股权交易时的估值较90%股权交易时上升,各方约定最终交易价格以中介机构出具的股权价值咨询报告为基准,但截至报中钛科技于2021年9月30日与寻甸金林的少数股东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以7,780万元的价格收购寻甸金林少数股东持有的寻甸金林10%股权;中钛科技于2021年9月30日与建水铭泰的少数股东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以9,520万元的价格收购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部对相关交易未能及时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负有责任。 各方暂未就相关交易的最终交易价格及入账价值形成一致意见,是由于资产评估存在固有
告期末尚未能确认最终交易价格,年审会计师认为公司暂未能提供交易价格合理性的审计证据,表明公司在投资管理方面的内控存在重大缺陷。建水铭泰少数股东持有的建水铭泰10%股权。 上述交易发生时公司未未将该两项交易作为同一类型资产交易合并计算相关标准,未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和及时披露义务,经监管提示及公司复核,公司于2022年6月对上述交易事项进行了补充披露。 此外,截至报告期末,各方暂未就该两项交易的最终交易价格及入账价值形成一致意见,年审会计师认为公司暂未能提供交易价格合理性的审计证据,已支付的部分股权转让款项暂计入预付账款科目。限制,各方对相关交易价格的评判依据及着眼点不一致造成,暂难以判定责任人员。
4中钛科技业绩补偿款未能收回由于中钛科技2021年度业绩承诺未完成,公司2021年度根据《增资协议》约定确认应收业绩补偿款5,452.57万元。鉴于中钛科技的经营进展情况与公司向其增资时发生了较大变化,各方拟就中钛科技的业绩承诺及补偿方案进行调整,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5月1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业绩承诺方案及签署相关补充协议的议案》,其中拟约定豁免业绩发生过程情况详见发生原因相关说明公司董事会及业绩承诺方就相关调整方案未能尽快确认落实负有责任
承诺方2021年度的业绩补偿责任,中钛科技2021年度全部利润权益归公司所有,但上述方案尚未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截至报告期末,各方仍在就业绩承诺调整方案进行进一步沟通协商。公司根据相关款项收回的可能性,基于谨慎性原则,于2022年对上述业绩补偿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年审会计师认为公司暂未能就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提供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5应收款项未能充分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催收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应收款项账面余额22,032.76万元,其他应收款13,191.99万元,对部分大额应收款项,公司未能充分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催收,年审会计师认为公司应收款项催收相关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报告期内,公司与相关大额应收款项的欠款方进行了一定沟通,但考虑到今后业务发展的需要及持续性,避免影响公司与客户或相关合作方的商业合作关系,公司暂未采取进一步措施加强催收工作。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业务人员对应收款项未能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催收负有责任

问题:(2)截至回函日针对内部控制缺陷采取的实质性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及内部控制整改进展,以及下一步整改计划。

一、整改措施、整改进度及整改计划

序号所涉事项制定的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整改进展下一步整改计划
1识别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内控失效 1、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对公司关联方及疑似关联方进行全面梳理和核实,尤其是针对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部、审计部、证券事务部以及各1、公司已识别出前期未识别的关联方交易,并按规定将相关关联1、持续进行全面、深入的关联方梳理及核实工作。
2、除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续学习、掌握关联交易相关规律法规外,同时也将加强对子公司主要经营管理人员、财务人员、业务人员等关于关联交易的培训教育,从整体层面提升公司识别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的能力。子公司主要负责人、财务人员、业务人员2、公司正在持续进行全面、深入的关联方梳理及核实工作。2、加强对管理层及子公司主要经营管理人员、财务人员、业务人员等关于关联交易的培训教育工作,确保各环节均能及时、准备识别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22021年度、2022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编制存在重大会计差错1、加强对子公司各业务环节的监督审计,针对子公司在采购、生产、库存、销售等环节派驻专门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定期复核、汇报生产、库存、销售数据,并增加不定期的内部审计,避免相关数据统计错误或子公司管理层凌驾于控制之上的风险。 2、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规范化的业务流程、企业会计准则及与财务核算、会计差错更正相关的法规规范,不断提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财务部、审计部、证券事务部、各子公司主要负责人1、公司已发现前期会计差错,但已对2021年及2022年前三季度财务报表进行差错更正并对外披露。 2、公司正在组织相关人员学习规范化的业务流程、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范。1、派驻相关人员加强相关环节的监督管理及财务复核,定期及不定期开展内部审计工作进行审计复核。 2、组织相关人员持续进行培训教育。
升相关人员的业务水平及公司整体会计核算水平,不断提升公司财务核算的准确性及整体财务核算质量。
3投资管理方面的内控缺陷1、加强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投资的投资管理,明确相关投资权限的计算标准和方法,确保所有投资事项均经过适当权限审批并按规定履行披露义务。 2、保持与各方的沟通,一方面继续联络中介机构就相关标的股权出具相关报告,以为明确交易价格及有关会计处理提供相应的参考依据,另一方面公司督促中钛科技与交易对方就相关事项进一步沟通协商,明确后续资金及账务处理安排。公司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财务部、证券事务部以及中钛科技主要经营管理人员1、公司已于2022年6月22日对相关投资事项进行了补充披露。 2、公司正在与相关方持续沟通相关报告出具安排及其他可行的解决方案。研究探讨通过出具相关中介机构报告或其他可行的方式,与各方沟通形成一致意见,确定最终交易价格及有关会计处理
4中钛科技业绩补偿款未能收回与各方进一步沟通协商以确定业绩承诺及补偿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或通过其他合法、适当的途径进行处理,尽快明确落实有关安排,为相关坏账准备的计提提供更充分、适当的依据。公司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财务部、中钛科技主要经营管理人员1、公司仍在与相关方就业绩承诺及补偿事项进行进一步沟通协商。 2、公司正在研究探讨各种合法、通过沟通协商或其他合法、适当的途径进行处理,尽快明确落实有关安排
适当的途径进行处理的可行性。
5应收款项未能充分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催收针对长期未收回的大额应收款加强相应的催收管理,积极与客户进行沟通,了解相关款项的可收回性,并派出专人进行应收款催收,并考虑采取发出催收函、发出律师函、债务重组或诉讼、仲裁等方式进行处理,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财务部以及各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业务人员已与相关客户及合作方进行进一步沟通,并安排对部分大额应收款项发出催收函继续加强催收工作,针对未能取得积极效果的应收款,将进一步评估与相关客户未来的合作安排,研究探讨通过债务重组或法律途径等方式进行处理

二、独立董事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1、了解、核实导致内部控制否定意见的相关事项发生的原因、发生过程、责任人员以及公司采取的整改措施及整改进展情况。

2、进一步沟通了解年审会计师对相关事项形成否定意见的基础,以及其关于规范、提升内部控制的相关专业意见。

(二)核查意见

基于已实施的核查程序,我们认为,公司关于相关内控缺陷事项的有关说明符合相关要求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的相关整改措施合理,整改进展情况符合实际情况,我们后续将继续关注和监督公司对相关事项的进一步整改计划及落实情况。

三、监事会核查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对相关内控缺陷事项的说明符合相关要求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相关整改安排有助于提升公司的内部控制管理水平,消除相关内

控缺陷对公司的影响,监事会将认真履行职责,持续关注并依法监督董事会和管理层开展的相关整改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问题4:你公司与年报同时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称,对2021年度、2022年第一季度、2022年半年度及2022年第三季度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及合并利润表列示科目的调整,调整后将相应减少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8.45万元,减少2022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71.81万元,减少2022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35.40万元,减少2022年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41.37万元。

问题:(1)详细说明前述会计差错发生的原因,调整科目的具体分录情况,以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规定。

回复:

一、会计差错发生的原因

经公司复核及年审会计师核查,发现中钛科技2021年产量数据及2022年上半年销售数据存在错报迹象,根据中钛科技内部核查,因中钛科技统计人员在做相关统计工作时,对相关数据重复计算,导致2021年钛精矿产量和2022年上半年钛精矿销售数量存在差错,年审会计师认为相关数据存在虚假记载,公司因此确认相关期间财务报表的编制存在会计差错。

二、调整科目的具体分录情况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规定

(一)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报表调整科目的具体分录情况

单位:万元

分录序号调整内容科目名称借方金额贷方金额
12021年补充结转2.3万吨钛精矿成本主营业务成本417.25
存货417.25
2冲回多计提的所得税所得税费用-44.23
其他流动资产44.23
3因产量变化导致的无形资产分摊冲回无形资产4.27
主营业务成本3.01
存货1.26
4冲减因2021年产量变化计提的专项储备存货-404.86
专项储备-404.86
5补充2021年结算未入账的运费主营业务成本57.43
应付账款57.43
6补充2021年10月未入账的加工费主营业务成本17.70
应付账款17.70
72021年12发货给鑫立泰的运费存货9.74
应付账款9.74
8调整21年专项储备影响的成本存货194.53
主营业务成本194.53
9中钛层面2021年合并层面生产量变动调整主营业务成本-5.00
存货-338.98
无形资产-343.98
递延所得税负债-57.53
所得税费用-57.53
少数股东损益-32.60
资本公积-32.60
10中钛层面金林2021年底取得10%少数股东股权少数股东权益-65.55
资本公积65.55
11中钛层面因产量变动调整少数股东股权资本公积145.99
少数股东权益120.93
少数股东损益25.06
12鼎龙层面归属少数股东权益调整资本公积-87.68
少数股东损益-152.24
专项储备-198.38
少数股东权益-438.30

(二)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调整科目的具体分录情况

单位:万元

分录序号调整内容科目名称借方金额贷方金额
1跟调上期调整分录年初未分配利润250.61
存货214.24
应交税费-44.23
无形资产-4.27
应付账款84.87
2中钛合并层面跟调2021年合并层面生产量变动调整年初未分配利润85.13
存货-338.98
无形资产-343.98
递延所得税负债-57.53
资本公积-32.60
3中钛合并层面跟调2021年合并层面生产量变动调整少数股东权益-186.48
资本公积-145.99
年初未分配利润-40.49
4中钛合并层面跟调2021年金林2021年底取得10%少数股东股权年初未分配利润-65.55
资本公积65.55
5中钛合并层面跟调2021年云南中钛计提盈余公积年初未分配利润10.65
盈余公积10.65
6冲回应在2021年确认的,在2022年确认收入2.3万吨钛精矿成本主营业务成本-798.13
存货-798.13
7冲减对应2.3万吨确认的收入应收账款-5,172.99
主营业务收入-4,577.87
应交税费-595.12
8冲减因2021年产量变化计提的专项储备存货-426.50
专项储备-426.50
9冲回2022年第一季度金林计提附加税税金及附加-289.02
应交税费-117.89
其他流动资产-171.13
10冲减信用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166.84
未分配利润-166.84
11鼎龙层面结转对云南中钛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1,852.07
少数股东权益-1,852.07

(三)公司2022年半年度财务报表调整科目的具体分录情况

单位:万元

分录序号调整内容科目名称借方金额贷方金额
1跟调上期调整分录年初未分配利润250.61
存货214.24
应交税费-44.23
无形资产-4.27
应付账款84.87
2中钛合并层面跟调2021年合并层面生产量变动调整年初未分配利润85.13
主营业务成本-338.98
无形资产-343.98
递延所得税负债-57.53
资本公积-32.60
3中钛合并层面跟调2021年合并层面生产量变动调整少数股东权益-186.48
资本公积-145.99
年初未分配利润-40.49
4中钛合并层面跟调2021年金林2021年底取得10%少数股东股权年初未分配利润-65.55
资本公积65.55
5冲回应在2021年确认的,在2022年确认收入2.3万吨钛精矿成本主营业务成本-798.13
存货-798.13
6冲减对应2.3万吨确认的收入应收账款-5,172.99
主营业务收入-4,577.87
应交税费-595.12
7冲减因2021年产量变化计提的专项储备存货-426.50
专项储备-426.50
8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减值损失349.59
存货349.59
9冲回补计提所得税所得税费用-583.68
应交税费-583.68
10调整预缴税费其他流动资产782.25
应交税费782.25
11鼎龙层面结转对云南中钛少数股东权益资本公积-87.68
专项储备-208.99
少数股东损益-1,571.27
少数股东权益-1,867.94
12鼎龙层面跟调21年年初少数股东权益年初未分配利润-152.24
少数股东权益-152.24

(四)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调整科目的具体分录情况

单位:万元

分录序号调整内容科目名称借方金额贷方金额
1跟调上期调整分录年初未分配利润250.61
存货214.24
应交税费-44.23
无形资产-4.27
应付账款84.87
2中钛合并层面跟调2021年合并层面生产量变动调整年初未分配利润85.13
主营业务成本-338.98
无形资产-343.98
递延所得税负债-57.53
资本公积-32.60
3中钛合并层面跟调2021年合并层面生产量变动调整少数股东权益-186.48
资本公积-145.99
年初未分配利润-40.49
4中钛合并层面跟调2021年金林2021年底取得10%少数股东股权年初未分配利润-65.55
资本公积65.55
5冲回应在2021年确认的,在2022年确认收入2.3万吨钛精矿成本主营业务成本-798.13
存货-798.13
6冲减对应2.3万吨确认的收入应收账款-5,172.99
主营业务收入-4,577.87
应交税费-595.12
7冲减因2021年产量变化计提的专项储备存货-301.01
专项储备-290.43
主营业务成本10.58
8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减值损失410.47
存货410.47
9冲回补计提所得税应交税费643.57
所得税费用643.57
10调整预缴税费其他流动资产602.45
应交税费602.45
11鼎龙文化层面结转云南中钛股东权益变动引起的少数股东权益变动少数股东损益-1,576.87
资本公积-87.68
专项储备-142.31
年初未分配利润-152.24
少数股东权益-1959.10
12原抵消分录有误,未将预计股权激励不能解锁冲回的资本公积少数股东占有部分计入少数股东权益,更正时冲回资本公积-842.08
少数股东权益-842.08

公司发现前期会计差错后,根据公司复核及年审会计师的专项核查结果,及时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2022年前三季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差错更正并披露了相关差错更正的有关信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

问题:(2)请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第五条的要求,核查相关会计差错更正是否具有广泛性影响或导致公司相关年度盈亏性质发生改变,是否需对更正后财务报表进行全面审计并出具新的审计报告。回复:

一、相关会计差错更正是否具有广泛性影响或导致公司相关年度盈亏性质发生改变,是否需对更正后财务报表进行全面审计并出具新的审计报告

经核查,公司对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差错更正主要是子公司产量数据错报导致,仅对财务报表的特定要素、账户或项目产生影响,不具有广泛性影响,该会计差错导致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158.45万元(更正后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由429.58万元调整至

271.13万元,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由-8,136.14万元调整至-8,294.59万元),未导致公司2021年度盈亏性质发生变化,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无需对更正后的财务报表进行全面审计并出具新的审计报告。

二、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我们复核了执行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相关审计程序和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具体分录及原因,分析对差错更正对2021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通过实施核查程序,我们认为,公司已在重要的前期差错发现当期即2022年度财务报表中调整前期比较数据即2021年度财务信息,已在附注中披露与前期差错更正有关的信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规定。公司在2022年报中披露的会计差错是由于2021年度生产数据存在虚假记载导致的,仅对财务报表的特定要素、账户或项目产生影响,且对公司财务报表中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及损益各报表组成部分的影响有限,同时差错更正未改变公司盈亏性质,因此我们认为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对财务报表不具有广泛性影响或导致公司相关年度盈亏性质发生改变,无需对更正后财务报

表进行全面审计并出具新的审计报告。问题5:年报显示,你公司于2019年增资中钛科技,并取得其51%的股权,根据相关协议,中钛科技原股东中钛资源承诺中钛科技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200万元、1.5亿元、3亿元、5亿元、5.5亿元,如中钛科技未完成承诺期内任何一年度的业绩承诺,中钛资源应当在出具当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如中钛资源无法于协议约定的时间内支付业绩补偿款的,中钛资源同意在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其持有的中钛科技全部股权质押给公司,直至其业绩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后方可办理上述质押股权的解除质押手续。

经查,中钛科技2021、2022年实际完成净利润3,998.00万元、-1,329.51万元,未达到业绩承诺金额。请你公司详细说明是否根据协议约定要求中钛资源将其持有的中钛科技股权质押给公司及相关原因,并说明相关安排是否可能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你公司董事会是否勤勉尽责采取充分及有效措施避免上市公司无法取得相关业绩承补偿。回复:

一、是否要求中钛资源将其持有的中钛科技股权质押给公司及其原因,相关安排是否可能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经审计,中钛科技2021年、2022年实际实现的净利润均未达到已签署并已生效的《云南中钛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等相关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约定的业绩承诺金额。其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4月28日出具了《关于云南中钛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中兴华核字(2022)第410014号)后,公司与业绩承诺方就中钛科技未能完成业绩承诺的原因分析如下:

(一)因矿山建设、生产运营等成本上升,中钛科技的整体利润率水平将较原预计划有所下降

2020年以来,中钛科技生产建设所需的相关建设材料、设备的价格大幅上涨,燃料费、动力费、人工成本等也有所上升。因此,中钛科技在实际生产运营中的成本费用与原预计差异较大,各矿山的整体利润率水平将较原预计有所下降,

相应影响了中钛科技的整体预期盈利水平。

(二)因政策、社会面整体管控及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部分矿山的开发进度不及预期,中钛科技的盈利预期发生较大变化

1、因云南省生态保护红线未公布,有关部门暂不受理探矿权延续及探转采申请,导致弥勒中泰、云南万友暂无法办理相关手续,也无法开工建设,因此上述两个矿山暂未能产生经济效益。

2、因建设资金相对紧张、气候变化等因素影响,建水铭泰开发进度不及预期,建水铭泰已取得在有效期内的采矿权并于2020年开工建设,中钛科技原预计其将于2021年建成投产。因建设资金相对紧张,造成建水铭泰建设项目的建设进度严重迟缓,将本该在雨季前完成的工期拖延至雨季(2021年云南建 水地区较往年提前进入雨季,且雨季周期长、降雨量大)。导致建水铭泰的建设工期大幅延长,其预计投产时间较原计划延后超过10个月。因此,中钛科技预计建水铭泰的经济效益产生时间将较原计划有所延后。

3、因受社会面整体管控影响,中钛科技各项工作开展进度不及预期,自2020年初始,中钛科技复工、复产、审批手续办理、物资采购、物流运输、矿山建设等各项工作的开展时间延迟,致使中钛科技经济效益产生时间将较原计划有所延后。

为合理确定中钛科技未来的盈利能力及未来年度业绩承诺的可实现性,中钛科技结合旗下各矿山的实际经营进展情况及合理的经营预计,对其未来各年度的盈利预测重新进行了测算。经慎重探讨及协商,各方认为对中钛科技的业绩承诺进行合理调整有利于其经营稳定性及公司的长期发展利益,并进一步商讨其他相关条款安排。其中针对2021年度的业绩承诺,经协商,各方拟约定豁免业绩承诺方该年度业绩补偿责任,但中钛科技2021年度全部利润权益归公司所有,少数股东不再享有其2021年度的利润权益。形成上述业绩承诺调整预案后,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5月12日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讨论,并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鉴于中钛科技业绩承诺调整事项较受投资者关注,截至本回复日,《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业绩承诺方案及签署相关补充协议的议案》尚未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仍在与业绩承诺方等相关方就业绩承诺调整方案进行进一步沟通协商。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4月28日出具了《关于云南中钛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中兴华核字(2023)第410023号)后,公司与业绩承诺方业就中钛科技未能完成2022年度业绩承诺的原因分析如下:

因2020年度、2021年度所发生/存在事项的持续影响以及2022年度新发生的以下事项的影响,中钛科技未能完成2022年度业绩承诺:

1、2022年,为提升公司矿山产能、降低生产过程中尾矿库相关安全风险,以寻甸金林作为试点,开展尾矿干式排放现场工业试验工作,影响了寻甸金林正常生产;2022年,寻甸县电力系统改造,寻甸金林供电受到影响,进而影响正常生产;因社会面整体管控等事项,对寻甸金林的正常生产造成一定影响。

2、2022年,为满足持续生产,建水铭泰生产线停机调试,影响了正常生产;因建水铭泰开展相关安全、环保验收等工作,影响了正常生产;因社会面整体管控等事项,对建水铭泰的正常生产造成一定影响。

根据以上客观事实、双方之合作精神、合作原则,为维持中钛科技整体经营管理及业务的稳定性,公司暂未强制要求中钛资源办理相关股权质押手续。未来如业绩承诺调整方案及补偿安排得到妥善确定和执行,上述暂不质押安排可能更有利于维护各方的合作关系,有利于公司及中钛科技的平稳发展;如业绩承诺调整方案最终未能形成,或所形成的方案未能协商确定适当的业绩保障条件,则上述暂不质押安排可能不利于公司权益的实现,存在不利于上市公司利益的可能。

二、董事会是否勤勉尽责采取充分及有效措施避免上市公司无法取得相关业绩承补偿

公司董事会在洽谈相关协议时,一方面需充分考虑中钛科技当前的实际经营进展情况及所面临的困难和挑战,另一方面也要以上市公司长期发展及长远利益为导向,考虑如何合理平衡和协调短期业绩和长期利益的潜在矛盾。如强制要求业绩承诺方股权质押,可能不利于维持上市公司和中钛科技的平稳发展;如不要求业绩承诺方股权质押,将来可能存在不利于公司权益实现的可能性。董事会在协商过程中积极努力履职,如跟踪了解中钛科技的经营进展及经营预期,对中钛科技盈利预测变化的各项原因及已面临或可能面临的风险因素进行了充分了解、

讨论,与相关方进行持续的协商、谈判,对各种调整方案予以评价及建议,了解和探讨其他合法、适当的处理途径的可行性及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等。因此,董事会已履行了当前阶段和当前条件下应履行的职责,尽最大努力保障上市公司的平稳发展和长远利益。

三、独立董事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1、查阅《增资协议》的有关条款安排。

2、查询了解中钛科技股权的质押状况。

3、跟踪了解中钛科技业绩承诺方案及相关补偿安排的进展情况以及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考虑因素。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截至本意见出具日,中钛资源持有的中钛科技股权尚未质押给公司,公司管理层及董事会表示出于维持公司及中钛科技平稳发展的考虑,在业绩承诺调整方案及相关补偿安排尚未最终确定的情况下,暂未强制要求中钛资源将其持有中钛科技股权质押给公司。我们认为,上述安排虽然可能为维持各方平稳合作关系创造一定条件,但在中钛科技经营业绩不及预期且交易对方未能按照《增资协议》约定履行补偿义务的情况下,该安排在将来可能不利于保障上市公司权益的有效实现。

问题6:年报显示,2022年铁钛精矿收入9078.55万元,较上期收入有所下降。其中钛矿2022年产量8.38万吨,较上期增加77.4%,销量4.46万吨,较上期降低5.2%。铁矿本期产量7.5万吨,较上期大幅增加421.79%,但连续两年销量为0。年报同时显示“本年度铁钛矿产品市场价格有所回调,而生产成本大幅上升,钛矿业务毛利率大幅下降。”请详细说明钛矿及铁矿销售均低于上期,期末存在大量存货的原因,是否存在产品滞销的情况,你公司说明相关存货跌价准备的测算过程。

回复:

一、钛精矿销量低于上期、铁精矿销量为0且期末存在大量存货的原因及是否存在产品滞销的情况

(一)钛精矿相关销售情况

由于公司2022年新增一条钛矿生产线建成投产,2022年钛精矿产量较上期增加77.4%,但由于新增生产线的产量集中在下半年,而2022年下半年受社会面整体管控的持续性影响,物流运输受限,导致公司钛精矿产品的发运受到一定影响,部分产品无法实现销售,因此本期整体钛精矿销量较上期降低5.2%,期末钛精矿库存约3.88万吨。

由于钛矿属于较重要的战略性资源,钛精矿的下游产品钛白粉、钛金属等的应用较广泛,因此钛精矿的市场需求长期以来比较平稳和旺盛,较少出现产品滞销的情况。2023年年初以来,随着交通物流状况恢复正常,公司的钛精矿产品也恢复正常发运,据初步统计,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2022年期末库存的

3.88万吨钛精矿中已有超过3万吨实现销售。

(二)铁精矿相关销售情况

公司2021年、2022年分别生产铁精矿约1.44万吨、7.51万吨,但均未进行销售,主要是由于相关期间铁精矿的市场售价较低,如进行对外销售难以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因此,中钛科技拟将铁精矿进一步加工处理,提升其品位水平后再进行销售,以提高利润率水平。

二、相关存货跌价准备的测算过程

针对所生产的钛精矿,公司以钛精矿的市场价格、当期实际销售的钛精矿价格与产品成本进行对比,未出现过市场价格或销售价格低于产品成本的情况,故本期未计提货跌价准备。

针对所生产的铁精矿,因公司未开展铁精矿销售业务,故每季度由销售部进行市场询价,财务人员将询价结果与产品成本进行对比,以此测算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由于本期铁精矿的市场价格低于产品成本,公司2022年对铁精矿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约1,160.17万元,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项目金额(万元)
铁精矿期末账面余额①4,153.47
铁精矿期初存货跌价准备②0
铁精矿期末可变现净值③2,993.30
铁精矿本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④=①-②-③1,160.17
铁精矿期末账面价值⑤=④2,993.30

注:铁精矿期末可变现净值=寻甸金林期末铁精矿库存量*寻甸金林测算单价+建水铭泰期末铁精矿库存量*建水铭泰测算单价=4.90万吨*0.033万元/吨+4.05万吨*0.034万元/吨=2,993.30万元。

三、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我们复核了执行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相关审计程序,并对管理层回复进行了复核分析,通过实施上述核查程序,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钛铁精矿业务,随着建水铭泰生产线建成投产产量有所增长,其主要销售产品钛精矿由于外部环境变化导致销售未实现较大增长;铁精矿因品位、市价较低暂未实现对外销售;公司于年末已对存货基于市场价格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跌价准备。

问题7:年报显示,“建水景宸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水景宸)”与你公司关联关系为“云南中钛科技有限公司实控人关系密切的家族成员控制的企业”。你公司本期向建水景宸采购1,131.44万元,销售商品268.38万元。而你公司本期末对建水景宸应收账款651.72万元,其他应收款241.32万元,预付账款1,422.95万元,应付账款554.39万元。

问题:(1)你公司与建水景宸之间关联关系的具体情况,发生的各类交易情况、交易必要性、合理性。

回复:

一、公司与建水景宸之间的关联关系

经核查,公司与建水景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另据年审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的了解,公司董事的兄弟的子女曾于2020年12月7日至2021年8月23日期间担任建水景宸的法定代表人及执行董事、经理职务。截至2022年末,公司与建水景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

二、公司与建水景宸发生的各类交易情况

(一)钛精矿采购业务

1、交易概况

2022年,中钛科技的子公司弥勒市中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弥勒中泰”)向建水景宸采购钛精矿合计3,626.96吨,采购总价约577.05万元,弥勒中泰当期将上述钛精矿全部对外销售,销售总价约669.04万元;2022年,中钛科技的子公司建水铭泰向建水景宸采购钛精矿合计3,594.18吨,采购总价(含税)约626.46万元,建水铭泰当期上述钛精矿全部对外销售,销售总价约633.50万元。

2、交易发生的背景

2021年以来,中钛科技预判钛精矿市场价格将上行,中钛科技决定开展钛精矿贸易业务,并由其子公司弥勒中泰及建水铭泰向建水景宸采购钛精矿后对外销售,以此提升销售规模及盈利水平,因此开展了与建水景宸的该项钛精矿采购业务。

(二)设备租赁业务

1、交易概况

2021年6月,中钛科技子公司弥勒中泰与建水景宸签订《设备租赁合同》,约定由弥勒中泰向建水景宸租赁矿山生产相关设备,首年月租金为29万元,后续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的基础上上浮20%。

2、交易发生的背景

由于弥勒中泰旗下矿山弥勒市攀枝邑钛矿尚未具备开采条件,为加强与建水景宸的合作关系,促进其钛精矿产能的有效释放进而锁定其钛精矿产品,因此开展了与建水景宸的该项设备租赁业务。

(三)固定资产交易业务

1、交易概况

2022年1月,中钛科技子公司建水铭泰与建水景宸签订《固定资产转让协议》,约定由建水铭泰向建水景宸转让配电设施一组,转让价格为268.92万元。

2、交易发生的背景

2021年,建水铭泰与建水景宸均在开展矿山选厂建设规划工作,且双方同属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盘江乡,为节约建设时间和建设成本,尽快完成电力工程建设工作,建水铭泰与建水景宸合作开展电力建设招投标工作(以建水铭泰为主

导,项目单独核算,工作共同开展),建设完成后,由建水铭泰向建水景宸转让部分电力设施(该部分建设总成本为249万元)。

(四)代收代付电费业务

1、交易概况

2022年1月,中钛科技子公司建水铭泰与建水景宸签订《电费代收代付服务协议》,约定由建水铭泰向建水景宸代收代缴前述电力设施项目的电费,同时建水景宸按照电费金额的5%向建水铭泰支付服务费。

2、交易发生的背景

该项业务是基于前述建水铭泰与建水景宸之间的电力设施建设合作业务而发生,因电力工程建设时,是以建水铭泰为主体,包括办理电力局备案、审批相关手续,因此电力账户主体为建水铭泰,缴纳电费时需通过建水铭泰账户进行支付,无法分开缴纳(但可分开核算),因此双方作出了上述代收代缴电费的安排,建水铭泰还可通过该安排增加一定的其他业务收入。

三、相关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

根据前述说明,中钛科技各子公司与建水景宸发生的各类交易有其发生背景和原因,符合中钛科技的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提升中钛科技的销售规模及盈利水平,具有必要性及合理性。

问题:(2)在上期对其销售金额为0的情况下,应收账款金额高于商品销售金额的原因。

回复:

基于前述设备租赁业务、固定资产交易业务的发生/存在,且本期末弥勒中泰、建水铭泰对建水景宸的应收款项尚未全部结清,因此存在对建水景宸的应收账款金额高于商品销售金额的情形。

问题:(3)预付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发生原因、账龄,以及是否属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回复:

一、预付账款相关情况

基于弥勒中泰向建水景宸采购钛矿精的需求,为锁定其钛矿资源,2021年5月,弥勒中泰与建水景宸签署了《购销合同》,约定由建水景宸向弥勒中泰销售钛精矿3万吨,合同总金额6,000万元。上述合同约定,鉴于弥勒中泰需要的供货量大且供货价格有一定折扣,合同签订后5日内由弥勒中泰向建水景宸预付2,000万元钛精矿采购款,后续每月月底结算。中钛科技为增加销售规模,提升对云南省钛精矿产品的数量控制,从而提升其竞争力及议价能力,因此通过签订购销合同并预付一定采购货款的方式锁定建水景宸的钛矿资源。

2022年,弥勒中泰向建水景宸采购钛精矿合计3,626.96吨,采购总价约

577.05万元,期末对建水景宸的预付账款余额为1422.95万元,账龄为1-2年;同时,经弥勒中泰与建水景宸协商,由建水景宸将部分钛精矿赊销给建水铭泰(2022年销售金额为626.46万元),因此该部分销售金额未能冲销弥勒中泰对建水景宸的预付账款。

另外经中钛科技向建水景宸了解,由于建水景宸2022年度钛精矿生产数量较少,暂未能向弥勒中泰供应较大量的钛精矿产品,未能冲销全部预付账款,而建水景宸目前处于停产状态,未能产出钛精矿,故暂时无法向弥勒中泰提供钛精矿产品,也无现金流入,暂时无法向弥勒中泰退回预付款项。经沟通,建水景宸同意待其恢复生产后,将按照相关合同要求向弥勒中泰或建水铭泰提供钛精矿产品或退回预付款项。

因此,公司相关子公司与建水景宸为正常贸易合作关系,预付款项是基于上述钛精矿采购业务而发生,目前相关业务尚未全部完成,不存在资金占用的情形。

二、其他应收款相关情况

公司子公司建水铭泰本期末对建水景宸的其他应收款为241.32万元,是基于前述代收代付电费安排而产生,截至2022年末,建水铭泰应收建水景宸代收代付电费及服务费合计约241.32万元,账龄为1年以内。

2023年3月,建水铭泰与建水景宸签订《债权债务抵消协议》,约定建水铭泰应付建水景宸的626.46万元钛精矿采购款与建水景宸应付建水铭泰的268.92万元固定资产转让款以及代收代付电费及服务费241.32万元进行抵消,未抵销

的余额116.22万元作为建水铭泰预收建水景宸的电费。因此,公司相关子公司对建水景宸的其他应收款是基于前述代收代付电费安排而产生,并已与相关应付款项进行抵消,不存在资金占用的情形。

三、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我们在2022年报的基础上,复核了公司回复中对建水景宸关联关系情况的说明及与建水景宸的相关交易,2022年建水铭泰矿业有限公司向建水景宸销售供电设备产生应收账款268.92万元,弥勒市中泰科技有限公司向建水景宸出租设备产生应收账款353.80万元,上述业务应收款项均在应收账款核算,共计

651.72万元。因建水景宸所在区域公用供电设施尚未到达,建水铭泰与建水景宸达成约定共用变电站供电设施,由建水铭泰代收电费和一定比例的手续费,2022年末应收电费及手续费余额241.32万元,在其他应收款核算,账龄为1年以内。弥勒市中泰科技有限公司向建水景宸预付采购钛精矿的款项,2022年末余额1422.95万元,账龄1-2年,不属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问题8:年报显示,你公司本期前五大客户销售总额占比为39.44%,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总额占比为49.62%,采购及销售集中度较高。

问题:(1)补充披露本期前五大客户及供应商名称、主要销售及采购产品内容、最近3年销售及采购量,以及对各销售客户应收账款,对各供应商预付账款的情况;说明是否存在收入主要体现为应收账款,预付账款金额远高于采购金额的情况。

回复:

一、2022年前五大客户相关情况及是否存在收入主要体现为应收账款的情况

公司2022年前五大客户名称、销售额及主要销售产品内容等相关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主要销售内容2022年 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2022年末应收账款余额2021年 销售额2021年末应收账款余额2020年 销售额2020年末应收账款余额
1深圳千千数运科技有限公司游戏分成款4,297.0912.00%1,188.240.000.000.000.00
2开远市德晟商贸有限公司钛精矿3,040.998.49%3,616.127,326.233,698.80831.21139.26
3攀枝花市恒誉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钛精矿1,301.593.64%109.200.000.000.000.00
4河北彩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钛精矿1,013.772.83%82.740.000.000.000.00
5广州叁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游戏分成款889.752.49%220.71510.46230.260.000.00
合计10,543.1929.45%5,217.017,836.693,929.06831.21139.26

注: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中前五大客户信息列示有误(不影响财务报表数据),需进行更正,上表数据按照更正调整后的信息列示。从上述数据可见,公司2022年前五大客户近三年的合计销售额显著高于合计应收账款余额,不存在收入主要体现为应收账款的情况。

二、2022年前五大供应商相关情况及是否存在预付账款金额远高于采购金额的情况

公司2022年前五大供应商名称、采购额及主要采购产品内容等相关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供应商 名称主要采购内容2022年 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2022年末预付账款余额2021年 采购额2021年末预付账款余额2020年 采购额2020年末预付账款余额
1利欧聚合广告有限公司用户流量成本5,050.5215.91%0.0017,558.170.003,440.280.00
2海南优矩科技有限公司用户流量成本3,586.0511.30%0.000.000.000.000.00
3江西巨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用户流量成本2,899.019.13%0.0057.78160.0057.64160.00
4深圳市创想时空科技有限公司用户流量成本2,355.147.42%0.0037.090.000.000.00
5广州风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用户流量成本1,861.025.86%0.00368.900.00320.760.00
合计15,751.7449.62%0.0018,021.94160.003,818.68160.00

从上述数据可见,公司2022年前五大供应商近三年的合计采购额显著高于合计预付账款余额,不存在预付账款金额远高于采购金额的情况。

问题:(2)与2021年对比说明主要客户及供应商变化情况及其合理性

回复:

一、主要客户变化情况及其合理性

1、2022年及2021年前五大客户对比

序号2022年 客户名称2022年销售额(万元)所属业务类型(2022年)2021年 客户名称2021年销售额(万元)所属业务类型(2021年)
1深圳千千数运科技有限公司4,297.09游戏业务阿里巴巴(北京)软件服务有限公司11,471.70影视业务
2开远市德晟商贸有限公司3,040.99钛矿业务开远市德晟商贸有限公司7,326.23钛矿业务
3攀枝花市恒誉工贸有限责任公司1,301.59钛矿业务深圳市金瑞祥铜业投资有限公司1,800.41商品贸易业务
4河北彩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1,013.77钛矿业务南昌玛萨科技有限公司1,745.28影视业务
5广州叁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889.75游戏业务建水鑫立泰商贸有限公司1,274.25钛矿业务
合计10,543.19-合计23,617.87-

注:公司2022年、2021年年度报告中前五大客户信息列示有误(不影响财务报表数据),需进行更正,上表数据按照更正调整后的信息列示。

2、主要客户变化及其合理性

2022年前五大客户中,三家为钛矿业务客户、两家为游戏业务客户;2021年前五大客户中,两家为影视业务客户、两家为钛矿业务客户、一家为商品贸易业务客户。

(1)游戏业务变动:由于2021年游戏业务客户相对分散而其他业务客户相对集中,前五大客户中无游戏业务客户;由于2022年影视业务、商品贸易业务收入较上年大幅减少,而游戏业务收入占比由上年的61.84%上升至71.30%,且本期部分游戏业务采用对合作方在线项目进行联合推广的方式,客户集中度有所提升,因此2022年前五大客户中游戏业务客户增加到两家。

(2)钛矿业务变动:2022年,由于游戏业务、影视业务收入减少,钛矿业务收入占比有所上升,且其客户相对集中,因此公司2022年前五大客户中钛矿业务客户家数由两家增加到三家。

(3)影视业务变动:2021年,公司摄制完成的影视剧《真相》实现销售,且其客户相对集中,而2022年拍摄的影视剧尚处于后期制作或上线准备阶段,未有新剧销售收入,因此公司2022年前大五客户中无影视业务客户。

(4)商品贸易业务变动:根据公司的整体业务规划,2022年,公司商品贸易业务发生额较上年减少,前五大客户中无商品贸易业务客户。

综上,公司2022年主要客户较2021年发生一定变化,是由于公司各项业务收入结构变化及相应的客户集中度特性所致,符合公司的整体业务规划及各项业务当年实际发生情况,具有合理性。

二、主要供应商变化情况及其合理性

1、2022年、2021年前五大供应商比较

序号2022年 供应商名称2022年采购额(万元)所属业务类型(2022年)2021年 供应商名称2021年采购额(万元)所属业务类型(2021年)
1利欧聚合广告有限公司5,050.52游戏业务利欧聚合广告有限公司17,558.17游戏业务
2海南优矩科技有限公司3,586.05游戏业务海南光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4,107.20游戏业务
3江西巨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899.01游戏业务广东广晟有色金属进出口有限公司1,772.40商品贸易业务
4深圳市创想时2,355.14游戏业务广州好评网络科1,198.40游戏业务
空科技有限公司技有限公司
5广州风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861.02游戏业务檀沐信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1,147.32游戏业务
合计15,751.74-合计25,783.49-

2、主要供应商变化及其合理性

2022年前五大供应商中,均为游戏业务供应商;2021年前五大供应商中,四家为游戏业务供应商、一家为商品贸易业务供应商。上述变动的主要原因如下:

(1)游戏业务变动:公司游戏业务的采购成本主要为用户流量成本及游戏分成款,相关供应商相对稳定和集中,且采购金额相对其他业务要大,因此2022年前五大供应商中游戏业务供应商由上年的四家增加到五家。

(2)钛矿业务变动:根据钛矿业务的生产模式,主要通过开采自有矿山的原矿洗选出钛精矿等产品,在产品生产环节暂无已发生交易的金额较大的供应商,因此2021年及2022年前五大供应商中均无钛矿业务供应商。

(3)影视业务变动:2021年影视剧《真相》实现销售,但其供应商相对分散,因此前大五供应商中无影视业务供应商;2022年公司未有新剧销售,前五大供应商中无影视业务供应商。

(4)商品贸易业务变动:根据公司的整体业务规划,2022年,公司商品贸易业务发生额较上年减少,因此前五大供应商中无商品贸易业务供应商。

综上,公司2022年主要供应商较2021年发生一定变化,是由于公司各项业务结构变化及相应的供应商集中度特性所致,符合公司的整体业务规划及各项业务当年实际发生情况,具有合理性。

问题9:你公司本期研发人员仅19人,研发费用949.25万元,较上期均大幅下降,请详细说明原因。

回复:

公司本期研发人员为19人,较上期减少51人,本期研发费用949.25万元,较上期减少558.88万元。其中,公司游戏业务研发人员较上期减少42人,研发费用较上期减少780.11万元。因此,公司本期研发人员及研发费用下降主要是游戏业务研发人员及研发费用下降所致。

近年来,国内网络游戏市场竞争状况较激烈,根据各项游戏业务模式的一般情况,其中游戏开发业务比游戏代理运营业务的预期利润率要高,但其投入也更大、风险也更高。结合行业发展情况以及公司的整体发展规划,公司游戏业务近年来持续探索适合自身的业务模式,增加了代理运营的比重,减少了自主开发的比重,借助较成熟的游戏运营能力不断深化运营、拓展渠道,由于上述业务模式结构的调整变化,公司游戏业务研发人员及研发费用较上期大幅下降。问题10:年报现金流量表显示,“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经营性往来及其他”科目分别为3,295.47万元、4,104.94万元,请列表说明相关金额发生的时间、对象、发生原因、账龄情况,并结合相关对手方与你公司、公司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是否属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请你公司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专项意见。回复:

一、“经营性往来及其他”科目的相关情况

(一)“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经营性往来及其他”科目的相关情况(以下列示单独或合计发生金额超过50万元的明细情况)

序号付款方名称金额(万元)发生时间发生原因账龄
1云南穗皇商贸有限公司100.002022年3月收到票据贴现款1年以内
2深圳市炫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00.002022年7月退回游戏预付分成款3-4年
3上海游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71.282022年10月退回游戏预付款1年以内
合计271.28---

注: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中原列示的“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经营性往来及其他”科目金额为3,295.47万元,经复核,由于内部往来款未抵消2,660.00万元,“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经营性往来及其他”科目更正调整后实际应为635.47万元。

(二)“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中“经营性往来及其他”科目的相关情况(以下列示单独或合计发生金额超过50万元的明细情况)

序号收款方名称金额(万元)发生时间发生原因账龄
1飞狐信息技术(天津)有限公司500.002022年7月代支付赔偿款1年以内
2广州市鼎龙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265.002022年11月预付酒店预存款1年以内
3珠海同济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111.272022年7月支付经营性往来款1年以内
4永秀航空文化发展(广东)有限公司109.502022年9月预付项目专项服务费1年以内
合计985.77---

注: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中原列示的“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经营性往来及其他”科目金额为4,104.94万元,经复核,由于内部往来款未抵消2,660.00万元,“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经营性往来及其他”科目更正调整后实际应为1,444.94万元。

二、相关对手方与公司、公司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是否属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经核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经营性往来及其他”的对手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经营性往来及其他”的对手方中广州市鼎龙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发生金额共265万元)、广州卡丽酒店有限公司(发生金额共20万元)属于公司关联方,其余对手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情形外,公司未知悉公司关联方与相关对手方是否存在其他关系。

综上,公司2022年收到或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均是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发生,其中涉及与关联方的往来交易已经公司有权部门审批并对外披露,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三、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我们在2022年报审计的基础上,复核了公司回复中列示的主要现金流明细、与关联方往来余额情况,对交易性质进行分析。公司列示的经营性往来及其他款项是与其他单位的正常业务往来,不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特此公告。

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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