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1名为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于2023年7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审议表决,同意选举付秀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付秀江先生将与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至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为止。付秀江先生个人简历详见附件。经核实,其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未低于监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7月4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附件:
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付秀江先生,出生于1982年1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高中学历。2000年至2003年任东升电镀厂电镀操作学徒与环保员;2004年至2005年任利民印刷厂复膜机学徒与机长;2006年3月加入拓斯达历任设备装配员兼维修工程师、车间生产主管、售后经理项目安装经理、中央供料项目经理、辅机总装生产经理、五金加工生产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五金加工生产副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付秀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付秀江先生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