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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亚通: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04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Eternal Asia Supply Chain Management Ltd.(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旺社区N26区海秀路2021号荣超滨海大厦A座2111)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债券发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
增信措施情况:由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信用评级结果:主体信用等级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AAA
信用评级机构: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声 明

发行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发行人承诺在本期债券发行环节,不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债券发行的利率或者价格应当以询价、协议定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人不会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不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不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变相返费,不实施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发行人如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参与本期债券认购,发行人将在发行结果公告中就相关认购情况进行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债券发行的注册或审核,不代表对债券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券的投资风险作出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重大事项提示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中“风险提示及说明”等有关章节。

一、发行人基本财务情况

2023年4月2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974号文同意注册,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获准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含)30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批文项下第一期发行,本期发行后如有剩余额度,剩余部分自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发行完毕。

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公司最近一年末净资产为105.91亿元(2022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79.61%,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79.81%;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2.95亿元(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3亿元、5.06亿元和2.56亿元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倍。发行人在本期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2023年4月28日,发行人于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了2023年一季度财务报表,具体见“http://www.szse.cn/disclosure/listed/bulletinDetail/index.html?f27f9c57-ef8f-4b13-955e-5d346b0cec7d”。截至2023年3月末,发行人合并口径总资产为517.53亿元,较2022年末减少0.38%;合并口径净资产为105.88亿元,较2022年末减少

0.03%。2023年1-3月,发行人营业收入为198.01亿元,同比增长40.49%;净利润为0.24亿元,同比减少38.4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0.30亿元,同比减少47.12%,发行人净利润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下降,一方面是因为公司新的产业供应链业务还在初期,形成了一定业务规模,但毛利较低,另一方面当前消费环境仍在复苏期,公司主要业务城市在快消品行业收入受到了影响,同时公司品牌运营白酒业务版块,对公司利润综合贡献较高,而一季度白酒类相关消费较少。发行人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或者其他特殊情形,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依然满足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不存在禁止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

二、评级情况

根据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出具的《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本期债券主体评级为AA,债项评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东方金诚将在“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为“该债项”)的信用等级有效期内,持续关注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受评主体”)和该债项相关的、可能影响其信用等级的重大事项,实施跟踪评级。东方金诚在信用等级有效期满后不再承担对该债项的跟踪评级义务。跟踪评级包括定期跟踪评级和不定期跟踪评级。定期跟踪评级每年进行一次,东方金诚将按照监管规定或委托评级合同约定出具定期跟踪评级报告;不定期跟踪评级在东方金诚认为可能存在对该债项信用等级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时启动。在该债项信用等级有效期内发生可能影响其信用评级的事项时,委托方或受评主体等相关方应及时告知东方金诚,并提供相关资料,东方金诚将就相关事项进行分析,视情况出具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如委托方或受评主体等相关方未能及时或拒绝提供跟踪评级所需相关资料,东方金诚将有权视情况采取延迟披露跟踪评级结果、确认或调整信用等级、公告信用等级暂时失效或终止评级等评级行动。东方金诚出具的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按照监管规定或委托评级合同约定向相关单位报送或披露,在该债项交易场所网站、东方金诚网站(http://www.dfratings.com)和监管部门指定的其他媒体上予以公告,且在交易场所网站公告披露的时间不晚于在其他渠道公开披露的时间。

评级报告主要关注到如下风险:

(一)公司跨境和物流服务业务涉及较多外币结算,面临一定汇率波动风险,2022年,受毛利率较高的品牌运营业务规模下降及计提坏账损失影响,公司利润总额下滑幅度较大;

(二)公司应收账款、预付款项规模较大,存在一定资金占用,受限资产比例较高,资产流动性较差;

(三)公司向关联方联营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形成的关联交易规模较大,对关联方担保规模较大,存在或有负债风险;

(四)公司债务规模大,且以短期债务为主,一年内集中偿付压力较大,预计

随着在建项目的投入,有息债务规模将增加。

三、本期债券由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如发行人不能在募集说明书规定的付息日或兑付日按约定偿还本期债券的利息或/和本金,经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本期债券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可分别或联合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有权代表全体本期债券持有人要求担保人履行保证责任。担保人保证的范围包括本期债券的债券本金、利息以及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及债券到期之日起两年。如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经营状况受到宏观经济、所处行业或自身因素的影响,导致经营状况、资产状况及支付能力发生负面变化,可能影响到担保人对本期债券履行其应承担的担保责任。

四、发行人目前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资产质量较好,具有良好的流动性和盈利能力,自公司成立以来,不存在银行贷款或已发债券延期偿付及违约的情况,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未曾有重大违约情况。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已发行多期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在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按期支付利息。在未来的业务经营过程中,发行人亦将秉承诚实信用原则,严格履行所签订的合同、协议或其他承诺。

但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如果发行人所处的宏观经济环境、经济政策和资本市场状况等不可控因素发生变化,或者发行人本身生产经营情况发生不利变化,影响到发行人的运营状况、盈利能力,则可能导致发行人无法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的资金按期支付本期债券本息,从而使投资者面临一定的偿付风险。

五、最近三年末,发行人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80.57%、76.16%、79.61%,母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84.43%、78.37%、79.81%,均处于较高水平,且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逐步扩张,发行人总体债务规模有可能进一步上升,如果发行人未来资金筹措能力受到限制或者未来宏观经济环境发生较大不利变化导致公司生产经营受到负面影响,发行人可能面临偿债压力。

六、最近三年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1.13、1.13、1.06,速动比率分别为

0.93、0.95、0.88,处于行业中下水平。但报告期内发行人的流动资产主要以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及存货构成,流动资产质量较好,能为流动负债的足额偿

还提供有效保障;本期债券发行完成后,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预计将有所提高,但若未来发行人流动负债进一步增加或流动资产质量下降,导致流动资产和速动资产覆盖流动负债倍数降低,发行人将面临一定的短期偿债风险。

七、最近三年,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0.98亿元、15.89亿元、

6.41亿元,呈下降趋势,主要是因为发行人对宏观经济形势及财政、货币政策进行了综合分析,调整了业务战略,经营投资增加所致。

近年来发行人加强了业务管控,增加上游供应商的授信规模,加大对业务周转快的项目的投入,对业务周转慢的项目降低投入,偿债能力进一步巩固,但若大量客户财务状况恶化或存货出现大额减值,将对发行人的经营状况或偿债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八、最近三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23.21亿元、135.58亿元、

145.05亿元,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37.27%、39.68%、35.31%,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流动资产比重较高,此外,发行人应收账款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的坏账准备比例整体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

虽然公司供应链业务范围主要覆盖IT通信、家电、母婴、食品、日化以及酒饮等行业,下游客户主要为KA大卖场(如沃尔玛、山姆、麦德龙等)、BC中型超市(大润发、银座、天虹等)、终端门店等,销售回款信用期一般在90天左右,应收账款对象信誉良好,在过往合作过程中回款情况较好,但如果宏观经济形势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导致下游客户出现重大经营风险,将给公司应收账款的回收带来不确定性,进而影响发行人经营业绩和偿债能力。

九、最近三年末,发行人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58.15亿元、54.37亿元、68.47亿元,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17.59%、15.91%、16.67%,存货规模较大。供应链业务主要覆盖快速消费品行业,下游客户存货周转较快,为满足下游客户对供货及时性的较高要求,公司需要备足一定的货物。虽然目前存货库龄较短,周转较快,管理完善,但如果发行人对下游客户需求预估不足,就可能造成存货积压,形成存货跌价损失,从而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一定影响。

十、最近三年末,发行人受限资产规模分别为132.15亿元、141.13亿元、195.13亿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1.22%、32.64%、37.56%。上述受限资产主要为货币资金、固定资产、应收账款、长期股权投资等,主要用于为银行贷款提供抵押和质押担保;此外,发行人截至2022年末货币资金账面价值为141.22亿元,其中

117.6亿元用于银行票据、履约及贷款保证金,使用权受到限制,占货币资金的

83.27%。

虽然发行人资产受限的形成与供应链企业的商业模式和业务特点相符合,并且受限资产规模占资产总额的比例相对稳定,但如果发行人不能及时偿还相关借款,债权人将可能对抵、质押资产实施财产保全措施,从而影响发行人的生产经营。

十一、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企业的实际承担担保责任的担保余额为5.33亿元。若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合并报表范围外的被担保人经营情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将可能面临被债权人要求代偿的风险。

十二、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有息债务余额合计236.90亿元,主要为短期借款,发行人有息债务偿付压力较大,具有一定的集中偿付风险。

尽管上述有息债务在月度间的分布较为均匀,且发行人已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对相关债务制订了详细的偿债安排,但若发行人经营业务及金融市场发生重大波动,公司资金来源保障不足,将对公司按期偿还上述债务构成不利影响。

十三、发行人所处供应链服务行业,行业毛利低,竞争激烈。发行人所面对的上游供应商多为世界五百强企业,对原材料、产品和下游销售渠道控制较强,谈判地位强势。发行人下游客户面对的是大型商超、规模电商、大型国企等,也对服务费的要求较为严格,整体利润空间较小。同时发行人国内商品流通分销以各地成立子公司方式运营,经营分散且运营风险较大,应收账款及存货规模大,占用发行人资金较高。

十四、发行人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股票简称:怡亚通,股票代码:

002183.SZ),目前正常交易。发行人2022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6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49.44%,主要原因是公司业务以快消品等民生类物资为主,受经济环境变动影响,尤其公司的供应链服务、分销营销的最核心节点城市(上海、深圳)物流运输状况恶化,造成两地总仓对外的发货严重受阻,导致公司盈利水平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发行人2022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6.41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59.70%,主要系受经济环境变动影响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减少所致。

发行人近年来营业收入稳步增长,最近三年经营活动净现金流持续为正,业务发展质量较好,流动资产占比较高,并积极降低融资成本,2022年业绩下滑对于本期债券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

发行人不存在影响发行及上市条件的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十五、发行人2022年末有息负债余额236.90亿元,2021年末有息负债余额

211.89亿元,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有息负债25.01亿元,占2021年末净资产的

24.26%。发行人新增借款主要为正常支取的银行授信借款、发行债券及其他形式的融资增加,均属于正常经营活动范围,目前发行人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异常情况,对未来公司债券的偿付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十六、2018年9月9日,怡亚通控股、周国辉先生与深投控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书》,怡亚通控股以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106,134,891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转让给深投控,转让价格为5.5元/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怡亚通控股持有公司股份378,979,79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7.85%;深投控持有公司股份388,453,70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8.30%,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2018年10月18日,上述协议约定的股份交割已经办理完毕。

发行人于2018年12月27日收到了第二大股东怡亚通控股出具的《放弃部分表决权的承诺函》,作出关于“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放弃持有怡亚通的212,269,782股股份(占怡亚通股份总数的10%)对应的表决权”的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发行人披露的《关于大股东放弃部分表决权的公告》。根据承诺,怡亚通控股持有怡发行人表决权比例将由17.85%下降至7.85%。发行人于次日(2018年12月28日)收到了第一大股东深投控出具的《取得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的告知函》,确认自怡亚通控股《放弃部分表决权的承诺函》出具日起将取得发行人的控制权,正式成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同时,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由周国辉先生变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十七、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通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八、本期债券设置了违约事项及纠纷解决机制、持有人会议规则、偿债计划,并聘请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受托管理人。本期债券投资者保护机制的具体内容详见募集说明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机制”。

十九、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

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二十、本期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将采取匹配成交、协商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的交易方式。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转让。

目 录

声 明 ...... 1

重大事项提示 ...... 2

目 录 ...... 9

释 义 ...... 11

第一节 风险提示及说明 ...... 13

一、与本期债券相关的投资风险 ...... 13

二、发行人的相关风险 ...... 14

第二节 发行概况 ...... 23

一、本期发行的基本情况 ...... 23

二、认购人承诺 ...... 25

第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 26

一、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 26

二、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28

三、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承诺 ...... 29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30

一、发行人概况 ...... 30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 31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 ...... 38

四、发行人权益投资情况 ...... 40

五、发行人的治理结构及独立性 ...... 48

六、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 60

七、发行人主要业务情况 ...... 62

八、媒体质疑事项 ...... 96

九、发行人违法违规及受处罚情况 ...... 96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 ...... 97

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调整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 97

二、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 108

三、公司报告期内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 116

四、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 ...... 123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24

六、公司有息债务情况 ...... 145

七、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 147

八、重大或有事项或承诺事项 ...... 179

九、资产抵押、质押和其他限制用途安排 ...... 181

第六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 182

一、报告期历次主体评级、变动情况及原因 ...... 182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 182

三、发行人资信情况 ...... 185

第七节 增信机制 ...... 189

第八节 税项 ...... 189

一、增值税 ...... 198

二、所得税 ...... 198

三、印花税 ...... 198

四、税项抵销 ...... 198

第九节 信息披露安排 ...... 199

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 199

二、定期报告披露 ...... 208

三、重大事项披露 ...... 208

四、本息兑付披露 ...... 208

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机制 ...... 209

一、违约事项及纠纷解决机制 ...... 209

二、持有人会议规则 ...... 211

三、受托管理人 ...... 225

四、偿债计划 ...... 252

第十一节 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及利害关系 ...... 254

一、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 254

二、发行人与本期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 256

第十二节 发行人、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声明 ...... 257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 ...... 278

一、备查文件内容 ...... 279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点及查询网站 ...... 279

三、查阅时间 ...... 279

释 义在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我国、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怡亚通、发行人、公司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债券发行人
怡亚通商贸深圳市怡亚通商贸有限公司,发行人前身
联合数码控股深圳市联合数码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前身
深创投、创新投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深投控、深圳投控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SAIF II MauritiusSAIF II Mauritius (China Investments) Limited
King ExpressKing Express Technology Limited
联合精英科技深圳市联合精英科技有限公司,为西藏联合精英科技有限公司前身
募集说明书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中信建投证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律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大华、会计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级机构/信用评级机构/资信评级机构/东方金诚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债券登记托管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本次债券本次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的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本期债券本期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的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承销协议发行人与主承销商为本次债券发行而签订的《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承销协议》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变更和补充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其变更和补充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投资者、持有人就本期债券而言,通过认购、受让、接受赠与、继承等合法途径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券的主体,两者具有同一含义
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最近三年2020年、2021年和2022年
最近三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和2022年末
元、万元、亿元如无特别说明,为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工作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假日或休息日)
法定假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假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假日)

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总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风险提示及说明投资者在评价和投资发行人本期发售的公司债券时,除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其他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本期债券相关的投资风险

(一)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货币政策、资金供求关系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一定的波动性。债券属于利率敏感型投资品种,市场利率变动将直接影响债券的投资价值。由于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在债券存续期内,如果未来市场利率发生变化,可能会使投资者实际投资收益水平产生不确定性。因此,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市场利率波动的风险。

(二)流动性风险

本期债券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流通。由于具体申请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依赖于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或注册,发行人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流通。此外,由于债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发行人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转让其所持有的债券。因此,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在购买本期债券后可能面临由于债券不能及时上市流通而无法立即出售本期债券,或者由于债券上市流通后交易不活跃而出现无法持续成交的情况,不能以某一价格足额出售其希望出售的本期债券所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三)偿付风险

发行人目前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资产质量较好,但是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如果发行人所处的宏观经济环境、经济政策和资本市场状况等不可控因素发生变化,或者发行人本身生产经营情况发生不利变化,将会影响到发行人的运营状况、盈利能力,可能导致发行人无法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的资金按期支付本期债券本息,从而使投资者面临一定的偿付风险。

(四)本期债券安排所特有的风险

尽管发行人已根据实际情况拟定多项偿债保障措施,以控制和降低本期债券的

还本付息风险,但是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内,可能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如政策、法律法规的变化等)导致目前拟定的偿债保障措施无法得到有效履行,进而影响发行人按时偿付本期债券本息。

(五)资信风险

发行人目前整体经营情况良好,具有良好的流动性和较强的盈利能力,自公司成立以来,不存在银行贷款或已发债券延期偿付或违约的情况,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未曾有重大违约情况。在未来的业务经营过程中,发行人将继续秉承诚实信用原则,严格履行所签订的合同、协议或作出的其他承诺。但由于宏观经济的周期性波动和行业自身的运行特点,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如果发生不可控的市场环境变化或发行人自身财务状况发生变化,发行人可能不能获得足额资金,从而影响其偿还到期债务本息,导致本期债券投资者面临发行人的资信风险。

二、发行人的相关风险

(一)财务风险

1、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由于公司的商业模式和业务特点,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最近三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达80.57%、76.16%、79.61%。公司较高的资产负债率可能对本期债券的偿付带来一定风险。

2、短期负债占比较高的风险

发行人的负债中短期负债占比较高,最近三年末,发行人短期借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合计金额为198.32亿元、188.56亿元、211.20亿元,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58.15%、57.25%、51.06%,占比权重较高,短期资金压力较大,债务结构不尽合理。

3、经营性现金流波动的风险

由于公司的商业模式和业务特点,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大,对营运资金需求较大,最近三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0.98亿元、15.89亿元、6.41亿元,呈下降趋势。

公司经营性现金流下降的主要原因为业务量快速增长导致经营性占款和存货增加。公司业务运作过程中,需要为客户提供资金结算配套服务,消化客户应收、

应付账款,提供信用支持以及向客户提供资金垫付服务等;由于公司上游客户多为世界500强企业及行业龙头企业,公司主要以现款提货方式为主;而在向下游分销时,需要保有一定量的安全库存,同时对下游卖场一般提供一定期限账期,因此,业务中对营运资金的需求量较大。公司专门设立了风险控制部门对客户信用状况进行评价与跟踪,并加强了应收账款回收的管理力度。虽然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货和应收账款周转速度较快,并通过外部资金融通等方式确保整体现金流的平衡,但若出现大额应收账款无法及时收回或资金循环速度下降,可能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经营性现金流的波动仍可能使公司面临较大现金流风险。

4、应收账款占比较高的风险

由于公司的商业模式和业务特点,公司应收账款占总资产比重较高,最近三年末,应收账款占总资产比重分别达到29.11%、31.35%、27.92%。虽然近三年公司90%以上应收账款的账龄为一年以内,应收账款绝大多数为一线品牌和世界五百强公司,客户均为实力较强、信誉较好的企业,但公司仍存在一定应收账款风险。

5、应收账款增长较快风险

发行人应收账款随着公司销售规模扩大而呈较快增长的趋势,最近三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23.21亿元、135.58亿元、145.05亿元。其中,发行人对账龄在1年以内(含1年)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为1%,1-2年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为5%,2-3年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为15%,3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为100%。随着发行人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公司应收账款将会继续增长,如果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对公司资产质量以及财务状况将产生不利影响。

6、存货跌价风险

发行人存货余额较大,最近三年末的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58.15亿元、54.37亿元、68.47亿元,公司存货主要为原材料、周转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发出商品等。由于发行人所处行业产品更替较快,为保证下游客户的发货及运转速度,需要发行人备足一定的货物。一旦预估不足,就可能造成存货积压,形成存货跌价损失,从而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一定影响。

7、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经济主体持有或运用外汇的经济活动中,因汇率变动而蒙受损失的可能性。自2005年7月21日起,我国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2010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宣布进一步

推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增强人民币汇率弹性。2012年4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将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人民币对美元浮动幅度由原来的千分之五扩大至百分之一。2014年3月15日,央行发布的2014第5号公告宣布自2014年3月17日起,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人民币兑美元交易价浮动幅度由百分之一扩大至百分之二。2015年12月1日,IMF(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正式宣布,人民币将于2016年10月1日加入SDR货币篮子(特别提款权),届时,SDR的自由兑换原则将增加汇率市场的波动性。近年来,国际金融市场的汇率波动频繁,且人民币处于汇率体制改革时期,人民币对国际主要货币的汇率波动较大,如果人民币在一定时期内波动幅度过大,或者因国内市场条件限制,公司控制人民币汇率风险的工具和手段跟不上业务的发展,则会对公司海外业务及盈亏产生一定影响。

8、受限资产规模较大的风险

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受限资产总额为195.13亿元,主要包括用于质押的货币资金和应收账款、用于抵押的固定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等,受限资产总额为净资产的184.25%。发行人受限资产规模较大,虽然符合供应链行业的特点,但如果发行人不能及时偿还相关借款,债权银行可能对被抵、质押的资产采取一定的保全措施,从而影响发行人正常的生产经营。

9、对外担保风险

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对外担保实际余额为人民币5.33亿元。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内部制度规定实施对外担保。如果由于被担保人经营情况出现困难,无法按照约定偿还债务或履行承诺,需要由发行人承担代缴责任的,则发行人面临对外担保的风险。

(二)经营风险

1、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发行人所属行业属于供应链服务商,依托传统行业以及我国经济的增长、国民消费习惯等,其运营、盈利能力与经济发展和经济周期较为相关。随着近年来宏观经济的好转,2020-2022年,发行人营业总收入持续增长。目前,虽然我国经济整体形势稳中发展,但外部经济形势仍然有诸多不确定因素,如果未来经济增长放慢或出现衰退,传统行业逐渐衰退,市场需求减弱,行业竞争加剧,供应链服务需求及毛利率将降低,从而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2、市场竞争风险

供应链管理服务模式随着经济全球一体化进程的加速而方兴未艾,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加入到供应链服务的行业中来,既有传统物流商的转型,也有新兴供应链服务者的加入,因此公司既与传统的物流、采购及经销商在局部领域内存在一定的竞争,又要与一些供应链综合服务商特别是一些国外大型物流企业进行竞争,存在一定的市场竞争风险。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充分发挥多年深耕供应链管理服务积累的经验和优势,继续加强供应链业务多元化及管理的精细化的“内外兼修”,通过不断提升自身的服务能力来巩固行业领先者的地位。

3、业务模式风险

发行人业务模式是为企业提供一站式的供应链管理服务,服务种类涉及整个供应链的各个节点,每个节点都需严格管理、谨慎控制。业务模式中各节点风险可能表现在如下方面:

(1)采购与分销执行的风险

当发行人接受客户委托代为采购产品时,可能因客户市场销售、生产制造周期的原因延迟提货,发行人可能会面临货物的采购或分销执行管理成本增加的风险。

(2)物流外包风险

发行人作为供应链专业服务商,所承担的物流环节主要通过外包来实现。物流外包是通过契约形式来规范物流经营者和物流消费者之间关系的,这种物流服务的行为实际上是一系列委托与被委托、代理与被代理的关系,可能因为外包方的履约不力(比如装卸失职、货物丢失,货物损坏,延迟等)或不可抗拒力而影响供应链效率,虽然发行人为物流环节实施了全面投保策略,转嫁货物灭损可能带来的损失,但仍可能因此影响到公司的信誉,从而给发行人带来一定的经营风险。

4、第二大股东持有公司部分股权质押导致股权结构不稳定的风险

截至最新的股票质押公告日,发行人第二大股东怡亚通控股持有的46,000,000股公司股票处于质押状态,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5.43%,占发行人总股本的1.77%。若极端情况导致怡亚通控股无法偿还融资本息,从而导致怡亚通控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全部被处置,则持股比例的下降可能导致发行人股权结构不稳定的风险。

5、诉讼案件亏损风险

由于公司下属子公司较多,管理关系相对复杂,管理层次较多,且子公司经营范围区域较广,海内外产品和业务、跨文化及跨境管理仍面临较严峻的挑战,仍有可能不熟悉当地的法律而面临新的诉讼,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造成影响。

6、盈利能力较弱的风险

发行人所处供应链服务行业,行业毛利低,行业发展不规范,竞争激烈。发行人所面对的上游供应商均为世界五百强企业,对原材料、产品和下游销售渠道控制较强,谈判地位强势。同时发行人下游客户面对的是大型商超、规模电商、大型国企等,也对服务费的要求较为严格,整体利润空间较小,若未能持续保持并发展自身优势,则发行人未来的经营业绩可能出现波动。目前深投控成为持股比例最高的股东,并且逐步将怡亚通的类金融板块剥离上市公司,该板块为集团持续产生较稳定的净利润,如果剥离,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会大幅度下降。

7、跨国业务经营风险

发行人在跨国经营中仍然面临一定的风险和挑战,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文化的融合、对境外分支机构的管理和控制、对国际不同区域市场的分析和判断、对位于境外仓库等的供应链管理以及对境外员工的相关管理等方面。此外,海外市场运营成本相对较高,同时由于文化、体制等方面差异,在业务运营模式、消费者偏好和市场需求等方面与国内市场存在较大差异。如果未来发行人未能及时根据海外市场环境的变化调整海外业务战略和模式,或是海外政治、经济环境、贸易政策发生较大变化,发行人跨国业务经营可能受到一定不利影响。

8、突发事件引起的经营风险

发行人在经营业务过程中,存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等各种类型的突发事件的可能性,如运输过程中的突发事件等,将造成发行人经济损失、人员伤亡及社会不良影响的风险。由于突发事件的本质在于事件本身无法预知且发生后实质影响的不确定性,这些事件的发生必然不利于发行人短期运营和经营业绩。虽然发行人对于各类突发事件有相应的应急预案及处理措施,但不能忽视突发事件引发的经营风险。

9、渠道商无法履行回购义务的风险

发行人与渠道商成立子公司开展合作时,如在预期的年限内未达到目标,发行人将退出该子公司的经营或由合作渠道商实施回购,若渠道商到期无法履行回购义务,将对发行人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10、经济环境变动对发行人业务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

公司业务以快消品等民生类物资为主,受经济环境变动影响,尤其公司的供应链服务、分销营销的最核心节点城市(上海、深圳)物流运输状况恶化,造成两地

总仓对外的发货严重受阻,导致公司盈利水平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如果发行人业务规模下滑较大,将会对发行人的偿付能力造成影响。

11、行业利润空间较小及资金占用较高的风险

发行人所处供应链服务行业,竞争激烈,行业毛利低。发行人所面对的上游供应商多为世界五百强企业,对原材料、产品和下游销售渠道控制较强,谈判地位强势。发行人下游客户面对的是大型商超、规模电商、大型国企等,也对服务费的要求较为严格,整体利润空间较小。同时发行人国内商品流通分销以各地成立子公司方式运营,经营分散且运营风险较大,应收账款及存货规模大,占用发行人资金较高。

12、利润总额中投资收益占比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投资收益分别为31,316.12万元、38,748.88万元、28,008.47万元,在利润总额中占比较高。发行人投资收益主要来源于对重要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伟仕佳杰控股有限公司、俊知集团有限公司的投资,上述被投资主体均为港股上市公司,经营状况较为稳定,预计可继续为发行人提供投资收益。虽然如此,但若被投资主体的经营状况发生变化,发行人仍可能面临经营业绩产生波动的风险。

(三)管理风险

发行人为外包服务性行业,经营操作需要十分严谨,细小的偏差都会导致很大损失。一方面,发行人日常采购执行、分销执行涉及进出口、保税物流、国际物流、仓储管理等多种业务流程。尽管发行人对各项日常运作制定了严格的操作规程与内控制度。但任何的内控管理措施都可能因自身及外界环境的变化、内部治理结构失效、当事者对某项事务的认知程度不够、执行人不严格执行现有制度等原因,导致管理风险。另一方面,发行人的分、子公司及运营平台分散在我国华南、华东、华北、西南各大城市,各地的经济、市场环境各不相同,单一的规章制度难以对每家机构所面临风险的特殊性作出具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从而可能产生同管理与操作有关的风险。

1、人力资源风险

专业人才是供应链管理服务行业最重要的资产,也是从事该业务的基本条件。从事某个行业的供应链管理必须配备既熟悉该行业状况、产品、运行规则、法律法规又熟悉供应链管理理论与实务的专门人才。目前,国内熟悉非IT行业供应链管理的专业人才较少,公司拓展IT行业以外的业务,将面临专业人才少、人力资源

成本较高的风险。

2、与计算信息系统安全有关的风险

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是供应链管理服务行业的核心物质基础,是实现发行人供应链整合与资源共享,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的关键。发行人供应链的优势在于通过高性能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使企业能够共享信息,致力于通过共享竞争信息,使供应链上的企业(制造商、供应商、分销商)及时做出或调整他们的生产策略,以便在市场上占据主动。发行人从2004年起与毕博公司(Bearingpoint)结合发行人自身及客户业务特点,共同研发了Eternal(怡亚通)信息系统。该系统是毕博公司通过CMM5认证样板项目。目前,公司业务已实现全面电子化处理,因此,发行人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问题十分关注,努力通过防火墙、数据保密、访问控制、身份识别、权限管理、数据备份等多层次措施保障计算机信息系统及信息资源的安全。然而,因为公司的电子商务平台针对客户开放,是一个开放式的信息平台,整个信息系统复杂,节点多,故存在计算机软硬件发生故障,系统遭受黑客攻击,信息资源安全受到威胁等风险。

3、结算配套服务风险

公司在办理结算配套服务过程中的管理风险和操作风险。由于公司是专业供应链供应平台,客户通过此平台的资金结算量大,单据众多,结算环节多,存在环节管理和人员操作风险。

4、公司规模扩张导致的管理风险

发行人自2009年开始实行380计划,在全国各地成立分子公司,2017年在全国完成建立380个供应链整合平台,公司新设立子公司数量将持续增长。

在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张下,经营管理的复杂程度也大大提高,呈现资产、人员、业务分散化的趋势,这对于公司在生产质量、人力资源、资金管理等方面都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公司需要根据业务发展的情况,定期梳理内控制度,加强内控制度执行的监督、评价,及时纠正内控制度可能存在的缺陷。公司将在业务、财务、人员等层面进行层层把控,将风险降到最低。随着规模的扩张,公司内部的资源分配、协调、整合、激励、监控的管理需求越来越重要,公司将会在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方面面临新的挑战,也将面临一定的管理风险和下属企业控制的风险。

5、突发事件引发公司治理结构突然变化的风险

发行人根据《公司法》制定《公司章程》,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制定

相关的配套制度,规范股东大会、董事会的议事规则和程序。发行人已经建立了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法人治理结构,但公司高管团队对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具有主导作用和重大影响力,未来期间若发生突发性事件,发行人存在因突发性事件而引发公司治理结构突然变化的风险。

6、关联交易风险

发行人的主要关联方为其母公司、子公司及合营和联营企业等。若发行人存在未能及时充分披露关联交易的相关信息、公司与关联方交易未按照市场化原则定价、关联交易内部抵销不充分等情况,可能给发行人带来一定的经营、财务、税务和法律风险,并进而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活动和市场声誉造成不利影响。

7、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变更带来的风险

2018年5月15日及2018年9月9日,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分别受让时任第一股东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发行人13.30%及5.00%的股份,合计持有发行人18.30%的股份,成为发行人第一大股东。自2018年12月29日起,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关于“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放弃持有怡亚通的212,269,782股股份(占怡亚通股份总数的10%)对应的表决权”的承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自此成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由周国辉先生变更为深圳市国资委,发行人成为深圳市市属国企成员。发行人可能面临着企业属性变更而在人员整合、业务结构调整等方面产生的成本及风险。

(四)政策风险

1、外汇政策风险

近年来,国家在利率和汇率调整的频率加快。公司大量业务涉及外汇资金业务,公司通过加强外汇头寸管理、运用外汇资产负债管理、外汇远期合约等对外汇进行套期保值,努力减小汇率风险。同时,公司在提供供应链结算服务过程中,会根据汇率和利率的变动进行衍生金融交易以管理外汇风险及降低购汇成本。虽然本公司与客户在合约中明确约定汇率风险由客户(供应商)承担,但由于公司涉及外币贸易的业务量较大,需要保留一定量的外汇头寸,从而存在一定的外汇政策风险。

2、物流行业政策风险

尽管2009年国务院颁布《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2011年6月,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提出要“制定完善配套政策措施,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均表明国家对于发展物流行业的积极支持态度。到“十四五”时期,根据《“十四五”现

代流通体系建设规划》,现代流通体系加快建设、商品和资源要素流动更加顺畅、商贸、物流设施更加完善等目标,成为“十四五”时期我国物流行业的重要任务。但如果相关政策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生变化,使物流行业失去有利政策的支持,可能会对公司发展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到公司的偿债能力,存在一定政策风险。

第二节 发行概况

一、本期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期发行的内部批准情况及注册情况

2023年1月3日,发行人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发行人公开发行不超过30亿元(含30亿元)公司债券。2023年1月19日,发行人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发行人公开发行不超过30亿元(含30亿元)公司债券,并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进一步授权的其他被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发行人于2023年4月25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974号),同意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公司债券的注册。公司将综合市场等各方面情况确定债券的发行时间、发行规模及其他具体发行条款。

(二)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发行主体: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3年期。

债券票面金额:100元。

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增信措施:本期债券由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

询价簿记结果,由公司与簿记管理人按照有关规定,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一致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发行的方式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由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配售规则:与发行公告一致。

网下配售原则:与发行公告一致。

起息日期: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23年7月7日。

兑付及付息的债权登记日:将按照深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付息方式:按年付息。

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2024年至2026年每年的7月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兑付方式:到期一次还本。

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2026年7月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拟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到期债务。包括替换偿还到期债务的自有资金,替换时间不晚于债务到期后3个月。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公司将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指定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账户名称: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812002088880010139。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簿记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式回购安排: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通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1、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23年7月4日。

发行首日:2023年7月6日。

预计发行期限:2023年7月6日至2023年7月7日,共2个交易日。

网下发行期限:2023年7月6日至2023年7月7日。

2、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本期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向深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及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期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此安排。

第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一)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规模

经发行人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证监许可〔2023〕974号),本次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30亿元(含30亿元),采取分期发行。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到期债务。包括替换偿还到期债务的自有资金,替换时间不晚于债务到期后3个月。具体拟用于偿还“20怡亚01”或替换偿还“20怡亚01”的自有资金,替换时间不晚于“20怡亚01”到期后3个月。

单位:万元

序号债务人债权人债务余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上限到期时间
1怡亚通20怡亚0150,000.0050,000.002023-06-02
合计--50,000.0050,000.00-

因本期债券的发行时间及实际发行规模尚有一定不确定性,发行人将综合考虑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及实际发行规模、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相关债务本息偿付要求、公司债务结构调整计划等因素,本着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和节省财务费用的原则,未来可能调整偿还有息负债的金额及具体明细。

在有息债务偿付日前,发行人可以在不影响偿债计划的前提下,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将闲置的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三)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发行人经公司董事会或者内设有权机构批准,可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如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交易所债券逆回购等。

(四)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的授权、决策和风险控制措施

发行人调整募集资金用途的,将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公司拟开设监管账户作为本期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管。本期债券的资金监管安排包括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设立、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的约定对募集资金的监管进行持续的监督等措施。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设立

为了加强规范发行人发行债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将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用途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2、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持续监督

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受托管理人应当对发行人专项账户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进行监督。

受托管理人为履行受托管理职责,有权代表债券持有人查询债券持有人名册及相关登记信息、专项账户中募集资金的储存、划转和兑息、兑付资金归集情况。

(六)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1、对发行人负债结构的影响

本期债券发行完成后,将引起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假设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结构在以下假设基础上发生变动:

(1)相关财务数据模拟调整的基准日为2022年12月31日;

(2)假设不考虑融资过程中产生的需由发行人承担的相关费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为5亿元;

(3)假设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5亿元全部计入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

(4)假设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为偿还到期债务;

(5)假设公司债券发行在2022年12月31日完成。

基于上述假设,本期发行对发行人合并报表财务结构的影响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本期债券发行后(模拟)模拟变动额
流动资产4,107,465.154,107,465.15-
非流动资产1,087,696.161,087,696.16-
项目2022年12月31日本期债券发行后(模拟)模拟变动额
资产合计5,195,161.315,195,161.31-
流动负债3,878,203.493,828,203.49-50,000.00
非流动负债257,888.65307,888.65+50,000.00
负债合计4,136,092.144,136,092.14-
资产负债率79.6179.61-
流动比率1.061.07+0.01

2、对于发行人短期偿债能力的影响

本期债券如能成功发行且全部用于偿还债务,发行人的流动比率将进一步提高,流动资产对于流动负债的覆盖能力将得到提升,短期偿债能力进一步增强。

综上所述,本期债券的发行将大大增强发行人短期偿债能力,同时为公司的未来业务发展提供稳定的中长期资金支持,使公司更有能力面对市场的各种挑战,保持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增长,并进一步扩大公司市场占有率,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能力。

二、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5月29日,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了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以下简称“20怡亚01”),发行规模5亿元,发行期限3年。根据20怡亚01《募集说明书》,该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不低于10%的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在疫情防控期间的医疗、生活物资供应及疫情防控物资采购等流动资金,剩余部分拟用于补充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的流动资金、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该期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已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与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承诺一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规范。

2020年6月12日,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了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20怡亚02”),发行规模5亿元,发行期限3年。根据20怡亚02《募集说明书》,该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剩余部分拟用于补充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的流动资金,偿还金融机构借款。该期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已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与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承诺一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规范。

2020年11月2日,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了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以下简称“20怡亚03”和“20怡亚04”),其中20怡亚03发行规模2.4亿元,发行期限3年;20怡亚

04发行规模1.6亿元,发行期限3年。根据20怡亚03和20怡亚04的《募集说明书》,该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的流动资金,偿还金融机构借款。该期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已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与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承诺一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规范。

2022年10月28日,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了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22怡亚01”),发行规模3亿元,发行期限3年。根据22怡亚01《募集说明书》,该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剩余部分拟用于偿还到期债务。该期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已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与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承诺一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规范。

三、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承诺

发行人承诺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使用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不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不用于购置土地。

发行人承诺,如在存续期间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将履行相关程序并及时披露有关信息。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中文名称: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英文名称:Eternal Asia Supply Chain Management Ltd.股票代码:002183.SZ法定代表人:周国辉注册资本:259,700.9091万人民币实缴资本:259,700.9091万人民币设立日期:1997年11月10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279398406U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旺社区N26区海秀路2021号荣超滨海大厦A座2111邮政编码:518101联系电话:0755-88393181传真:0755-88393322-3172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号楼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周国辉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联系方式:0755-88393181所属行业:商务服务业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国内商业(不含限制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黄金、白银、K金、铂金、钯金、钻石、珠宝等首饰的购销;化妆品的进出口及购销;汽车销售;初级农产品的购销以及其他国内贸易;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信设备租赁(不含金融租赁项目及其他限制项目);网上贸易、进出口业务、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游戏机及配件的进出口、批发及销售;自有物业租赁;食品添加剂销售;化肥购销;铁矿石及镍矿石购销;饲料添加剂及煤炭的购销;铜精矿购销;有色金属制品的购销;润滑油的购销;会议服务;健身器材和康复设备的销售;健身器材和康复设备的安装及售后服务(以上不含法律、行

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及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金属材料销售;水泥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纸浆销售;纸制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木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燃料油、沥青、页岩油的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及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酒类的批发与零售;保健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大豆、大米、玉米的购销;天然气的购销;经营电信业务。

网址:http://www.eascs.com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一)历史沿革信息

1、股份公司设立以前的股权结构变化及验资情况

(1)怡亚通商贸成立

发行人前身为深圳市怡亚通商贸有限公司,1997年11月10日,自然人周国辉与黎少嫦以现金方式共同出资设立怡亚通商贸,怡亚通商贸的经营范围为“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注册资本为50万元,其中周国辉出资3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黎少嫦出资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股权占比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周国辉30.0060.00%
2黎少嫦20.0040.00%

合计

合计50.00100.00%

(2)1999年增资

1999年1月13日,经怡亚通商贸股东会决议通过,怡亚通商贸注册资本由50万元增至550万元,其中周国辉以现金方式增资295万元,黎少嫦以现金方式增资205万元。股权占比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周国辉325.0059.09%
2黎少嫦225.0040.91%

合计

合计550.00100.00%

(3)2000年股权转让

2000年9月1日,怡亚通商贸股东黎少嫦与自然人周伙寿签署了《股权转让

协议书》。黎少嫦将其在怡亚通商贸所持之40.91%股权以225万元转让给周伙寿。前述股权转让事宜经2000年9月5日怡亚通商贸股东会决议通过,并于2000年10月13日在深圳市工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手续。股权占比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周国辉325.0059.09%
2周伙寿225.0040.91%
合计550.00100.00%

(4)2001年增资

2001年5月20日,经怡亚通商贸股东会决议通过,股东周国辉以现金方式向怡亚通商贸增资1,450万元,并于2001年10月17日在深圳市工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手续。股权占比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周国辉1,775.0088.75%
2周伙寿225.0011.25%

合计

合计2,000.00100.00%

(5)2003年转让

2003年4月23日,股东周国辉将其所持之怡亚通商贸88.75%股权以1,000万元转让给联合数码控股。前述股权转让经2003年4月23日怡亚通商贸股东会决议通过,并于2003年7月23日在深圳市工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手续。股权占比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联合数码控股1,775.0088.75%
2周伙寿225.0011.25%

合计

合计2,000.00100.00%

(6)2004年股权转让

2004年2月6日,经怡亚通商贸股东会决议通过,怡亚通商贸股东周伙寿将其所持有的10%怡亚通商贸股权以200万元转让给联合精英科技、0.5%怡亚通商贸股权无偿转让给周丽红、0.5%怡亚通商贸股权无偿转让给周爱娟。前述股权转让于2004年2月11日在深圳市工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手续,股权占比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联合数码控股1,775.0088.75%
2联合精英科技200.0010.00%
3周丽红10.000.50%
4周爱娟10.000.50%
5周伙寿5.000.25%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合计

合计2,000.00100.00%

2、怡亚通商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2月11日,怡亚通商贸200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作出如下决议:怡亚通商贸全体股东即联合数码控股、联合精英科技、周丽红、周爱娟、周伙寿作为发起人以发起设立方式,以怡亚通商贸截至2003年8月31日之净资产值70,822,231元为基准,按1:1比例折股,将怡亚通商贸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每股面值为1元,全部为普通股,改制后公司的名称变更为“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怡亚通商贸全体股东于同日就此签订了《发起人协议》。2004年2月20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出具深府股[2004]4号《关于以发起方式改组设立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同意怡亚通商贸上述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方案。至此,怡亚通商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总注册资本7,082.22万元。

3、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与增资

(1)2006年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6年4月14日,联合精英科技、周丽红、周爱娟、周伙寿分别与联合数码控股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分别以120万元、10万元、10万元及5万元的价格向联合数码控股转让其在公司所持的6%、0.5%、0.5%及0.25%的股份。前述股份转让已经深圳市工商局于2006年5月12日核准,变更后股权占比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联合数码控股6,798.9396.00%
2联合精英科技283.294.00%

合计

合计7,082.22100.00%

(2)2006年第二次股权转让

2006年10月9日,联合数码控股与联合精英科技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联合数码控股将其所持有的发行人8%的股份以954,166.67元的价格转让给联合精英科技。至此,发行人股东联合数码控股与联合精英科技,分别持有发行人已发行股份88%与12%。股权占比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联合数码控股6,232.3588.00%
2联合精英科技849.8612.00%

合计

合计7,082.21100.00%

(3)2006年第三次股权转让

2006年10月10日,联合数码控股与创新投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联合数码控股以803万元的价格向创新投转让其在公司所持的113万股的股份。该次转让于2006年10月16日经深圳市工商局核准,变更后股权占比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联合数码控股6,119.1886.4%
2创新投113.001.6%
3联合精英科技849.8612.00%

合计

合计7,082.04100.00%

(4)2006年增资

2006年10月16日,联合数码控股、联合精英科技、创新投、SAIF II Mauritius与King Express联合签署了《关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书》,SAIF II Mauritius与King Express分别向公司增资1,822万美元与100万美元,分别获得公司股份20,620,288股及1,131,739股,占增资后公司股本的22.27%和1.22%。2007年2月12日完成本次增资工商变更登记,变更后注册资本为92,574,258元。股权占比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联合数码控股6,119.1866.10%
2创新投113.171.22%
3联合精英科技849.869.18%
4SAIF II Mauritius2,062.0222.27%
5King Express113.171.22%
合计9,257.42100.00%

4、公司挂牌上市及之后的股本增加和股权转让

(1)公开发行股票融资

经证监发行字[2007]367号文批准,公司以面值1元公开发行3100万股,并于2007年11月13日正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挂牌交易。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23,574,258元。

(2)2007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07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于2008年5月22日,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2007年的总股本123,574,258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123,574,258股,转增后总股本为247,148,516股。

(3)2008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公司于2009年6月3日,由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23,574,258元,转增后总股本为370,722,774股。

(4)2009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公司于2010年5月18日,由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85,361,387元,转增后总股本为556,084,161股。

(5)2010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公司于2011年5月24日,由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78,042,080元,转增后总股本为834,126,241股。

(6)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3年度,公司实施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总股本增加至986,126,241股。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201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合计不超过15,264万股(含15,264万股)股票。2013年2月17日,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67号)核准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5,264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有关议案。2013年4月,公司向6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200万股,募集资金人民币63,232万元。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986,126,241股。

(7)2014年股权激励

2014年12月13日,怡亚通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完成证券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增加至99,778万股,注册资本变为99,778万元。

(8)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5年,公司实施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总股本增加至1,037,374,924股。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14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合计不超过15,000万股(含15,000万股)股票。2015年4月10日,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601号)核准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有关议案。2015年5月,公司向7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659万股,募集资金人民币122,855万元。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037,374,924股。

(9)2015年股权激励

2015年11月,公司向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245名激励对象以定向发行公司股票的方式进行自主行权,向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53名激励对象以定向发行公司股票的方式进行自主行权,行权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049,380,971股。

(10)2016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16年5月16日,发行人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同时每10股派2.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公司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5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5月27日。本次除权结束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099,031,424股。

(11)2016年股权激励

2016年6月6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对发行人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23,047,284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4,385,140份。发行人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相应调整为2,063.7万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相应调整为435万份。

截至2016年11月17日,除1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有29份已获授股票期权尚未行权外,发行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内和发行人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内均已行权完毕。

2016年11月18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223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行权期内具备行权资格,可行权数量为1,785.9万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49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内具备行权资格,可行权数量为413万份,行权时间为2016年11月18日至2017年11月17日。

截至2018年6月30日,发行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行权数量合计2,198.90万份,发行人的股本总数增加至2,122,697,819股。

(12)2018年第一次股权转让

发行人控股股东就转让部分公司股份事项与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投控”)于2018年5月15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书》,怡亚通控股同意将其持有的怡亚通282,318,810股股份(占怡亚通股份总数的13.3%)以及由此所衍生的所有股东权益转让给深投控。本次股份转让后,深投控持有怡亚通282,318,810股股份(占怡亚通股份总数的13.3%)。其作为怡亚通的股东,根据其持有的怡亚通股份比例按照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承担股东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13)2018年第二次股权转让

发行人于2018年9月9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通知,怡亚通控股、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国辉先生与深投控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书》,怡亚通控股以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106,134,891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转让给深投控,转让价格为5.5元/股。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深投控将持有公司388,453,701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3%),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2018年10月18日,上述协议约定的股份交割已经办理完毕。

(14)2018年表决权转让

发行人于2018年12月29日公告的《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暨股票复牌的公告》,怡亚通控股已出具《放弃部分表决权的承诺函》,作出关于“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放弃持有怡亚通的212,269,782股股份(占怡亚通股份总数的10%)对应的表决权”的承诺。怡亚通控股持有发行人股份表决权比例由17.85%下降至7.85%。深圳投控确认自怡亚通控股《放弃部分表决权的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深圳投控取得发行人的控制权,正式成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由周国辉先生变更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5)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1年,公司实施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总股本增加至2,597,009,091股。2020年7月26日,发行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0年8月12日,发行人召开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2020年12月9日,发行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2020年12月25日,发行人召开2020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调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2021年1月5

日,发行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2021年1月22日,发行人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二次调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2021年3月24日,中国证监会印发《关于核准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32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36,809,345股新股。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2021年7月,公司向16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74,311,272股,募集资金总额2,224,519,865.68元。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注册资本仍为259,700.9091万人民币。

(二)重大资产重组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

(一)股权结构

发行人为上市公司,股东较为分散,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排名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1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国有法人388,453,70114.96
2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98,030,09911.48
3深圳市投控资本有限公司国有法人213,219,5948.21
4王夷境内自然人59,300,0002.28
5焦小亚境内自然人27,700,0001.07
6恒大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恒大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分红2其他21,345,3840.82
7钱钰境内自然人20,486,6010.79
8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20,281,0280.78
9徐鹏境内自然人17,673,5840.68
10徐英壮境内自然人15,693,2000.60
合计-1,082,183,19141.67

截至报告期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发行人股权的持有结构如下:

(二)控股股东

发行人控股股东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末直接及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权比例为23.17%。深投控是2004年10月在原深圳市三家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基础上组建新设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深投控立足深圳城市发展战略,围绕市属国资国企“服务大局、服务城市、服务产业、服务民生”的功能定位,聚焦服务科技创新和产业培育,重点打造“科技金融、科技园区、科技产业”三大产业集群,着力推进改革创新、转型发展,为深圳建设全球标杆城市提供强大支撑。深投控的相关情况如下:

注册名称: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建锋

注册资本:3,050,9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4年10月13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675664218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8楼、19楼

经营范围包括:银行、证券、保险、基金、担保等金融和类金融股权的投资与并购;在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投资与服务;通过重组整合、资本运作、资产处置等手段,对全资、控股和参股企业国有股权进行投资、运营和管理;市国资委授权开展的其他业务(以上经营范围根据国家规定需要审批的,获得审批后方可经营)。

截至2022年末,该公司总资产105,726,820.87万元,净资产38,310,591.20万元,2022年营业收入为25,486,226.46万元,净利润为1,337,478.20万元。

(三)实际控制人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持有深投控100.00%的股权,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深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深发[2009]9号),于2004年7月31日挂牌成立,作为深圳市政府的直属特设机构,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对授权监管的国有资产依法进行监督和管理。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情况;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发行人股权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或存在争议的情形。

四、发行人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主要子公司以及其他有重要影响的参股公司情况

1、主要子公司以及其他有重要影响的参股公司基本情况及主营业务

截至2022年末,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490家,其中直接控股的一级子公司共计47家,合并一级子公司及持股情况见下表:

单位:%

序号子公司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方式
直接间接
1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酒类批发、供应链管理和进出口业务100.00%设立
2深圳市整购网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企业形象策划、文化交流100.00%设立
3深圳市怡亚通传媒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从事广告业务、企业形象策划、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100.00%设立
4深圳市泰程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预包装食品、医疗器械购销及供应链管理服务60.00%收购
5广州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货物进出口100.00%设立
6深圳市怡亚通流通服务有限公司中国中国软件开发与服务、经营进出100.00%设立
口业务及供应链管理服务
7怡佰(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中国计算机研发与咨询、零售与批发、咨询服务与转口贸易60.00%设立
8深圳市怡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中国中国项目投资、供应链管理、计算机技术研发与销售100.00%设立
9深圳市怡亚通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中国物流与供应链管理100.00%设立
10联怡(香港)有限公司中国香港中国香港物流与供应链管理,以及投资控股100.00%收购
11深圳市卓优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中国物流及供应链管理60.00%设立
12上海怡亚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中国物流与供应链管理100.00%设立
13大连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中国中国物流与供应链管理64.00%36.00%设立
14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中国中国物流与供应链管理99.00%1.00%设立
15深圳市怡明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中国电子设备贸易60.00%设立
16深圳市腾飞健康生活实业有限公司中国中国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销售70.00%30.00%设立
17深圳市怡亚通冷链供应链有限公司中国中国物流及供应链管理60.00%设立
18深圳市宇商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中国中国资产管理、咨询业务70.00%设立
19深圳市宇商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国融资租赁业务75.00%25.00%设立
20潼关县怡得金业供应链有限公司中国中国金饰品加工及销售60.00%设立
21深圳市怡合辉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中国物流及供应链管理51.00%49.00%设立
22上海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物流及供应链管理70.00%30.00%设立
23深圳市前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原油、成品油等化工产品的贸易结算业务和交易业务100.00%设立
24深圳市怡通数科创新发展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互联网销售100.00%设立
25北京卓优云智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咨询及供应链管理服务60.00%设立
26重庆市和乐生活超市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零售及供应链管理100.00%设立
27深圳市怡亚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物业管理及租赁、百货零售100.00%设立
28深圳市怡亚通益达教育服务有限公司中国中国教育设备的研究开发,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55.00%45.00%设立
29深圳前海信通建筑供应链有限公司中国中国船舶配套产品销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100.00%设立
30杭州怡亚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中国技术开发、物流及供应链管理、商品批发与零售100.00%收购
31山东怡亚通供应链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园区管理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信息咨询服务100.00%设立
32深圳市怡惠供应链有限公司中国中国自有房屋租赁,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物业管理,机械设备维护、保养100.00%设立
33怡亚通产业创新投资(深圳)有限公司中国中国投资兴办实业、物流园区、产业园区的开发、建设、运营管理,供应链管理服务100.00%设立
34江西省致绿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服务,商品批发零售51.00%收购
35重庆市怡海庆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100.00%设立
36上海怡深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企业管理咨询、100.00%设立
37华怡联合(深圳)技术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企业管理咨询、51.00%设立
38山东怡亚通平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服务、园区管理100.00%设立
服务、信息咨询服务
39湖南怡亚通智慧供应链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企业管理咨询、90.00%设立
40宜宾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100.00%设立
41广州蔚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中国技术开发、供应链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60.00%收购
42深圳怡亚通产城创新发展有限公司中国中国日用品、日用百货、日用百货销售100.00%设立
43江苏淮安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100.00%收购
44青岛城发怡亚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服务,汽车零配件批发,食用农产品批发100.00%收购
45四川怡亚通林业有限公司中国中国竹制品、木材、纸制品销售60.00%设立
46深圳市怡亚通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信息咨询、技术服务,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60.00%设立
47广东金怡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服务,软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51.00%设立

发行人的主要子公司简介如下:

(1)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于2008年8月注册成立,注册地与主要经营地均为深圳市,注册资本为230,000万元。主要业务从事供应链管理服务。

(2)联怡(香港)有限公司

联怡香港于2004年2月20日注册成立,注册地址为香港新界沙田安耀街3号汇达大厦22楼。联怡香港成立时,发行人出资80万港币,占其注册资本的100%。经发行人三次增资,联怡香港注册资本变更为港币95,503.76万元。主要业务为物流与供应链管理,以及投资控股。

(3)深圳市前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

深圳市前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于2014年4月注册成立,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临海大道59号海运中心口岸楼3楼E350号。注册资本为50,000万元,发行人持股比例100%。营业范围包括原油、成品油、燃料油、沥青、润滑油、溶剂油、石脑油、甲醇、石油芳烃、化工轻油、液化石油气、天然气、易燃液体、压缩气体及液化气体、煤油、航空煤油、化工产品(不含化工危险品)等石油化工产品的贸易结算业务和交易业务;能源、新能源、石油化工产品的技术开发与销售(不含限制项目);石油运输行业的信息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以上两项不含限制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化肥购销、铁矿石及镍矿石购销、煤炭、煤化工、矿产品的技术开发与销售;通讯设备、电子产品、五金建材、机械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日用百货、家用电器、厨卫用品、办公用品、服装服饰、珠宝首饰、文化艺术品;建筑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其他化工产品批发;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等。

(4)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

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于2006年4月成立,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金粤路202号1幢5楼A座,注册资本为35,000万元,公司主要业务为供应链管理服务。

2、主要子公司财务情况

发行人主要子公司2022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净利润
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265,657.05190,392.0175,265.04279,397.34265.91
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353,245.42102,975.29250,270.1386,630.00479.36
联怡(香港)有限公司302,530.9064,925.33237,605.573,071.8113,170.21
深圳市前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275,390.99234,223.9841,167.011,222,367.042,461.16

(二)发行人合营、联营公司情况

1、合营、联营公司基本情况及主营业务

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重要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

序号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直接间接
1深圳市宇商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深圳广东深圳商务服务业20.00%权益法核算
2山东交运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山东济南山东济南供应链管理34.00%权益法核算
3安徽鸿杰威尔停车设备有限公司安徽六安安徽六安专用设备制造业24.20%权益法核算
4深圳市星链供应链云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深圳广东深圳批发业36.97%权益法核算
5深圳市易新品牌服务有限公司广东深圳广东深圳批发业40.00%权益法核算
6亿方人工智能系统(深圳)有限公司广东深圳广东深圳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3.00%权益法核算
7广西东融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广西贺州广西贺州供应链管理49.00%权益法核算
8广西融桂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广西南宁供应链管理34.00%权益法核算
9深圳市蚂蚁零兽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深圳广东深圳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0.00%权益法核算
10合肥市卓怡恒通信息安全有限公司安徽合肥安徽合肥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27.00%权益法核算
11深圳市怡丰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深圳广东深圳商务服务业40.00%权益法核算
12河南兴港怡亚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河南郑州河南郑州供应链管理49.00%权益法核算
13唐山文旅投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河北唐山河北唐山批发业43.00%权益法核算
14河北交投怡亚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河北石家庄河北石家庄供应链管理49.00%权益法核算
15成都蓉欧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四川成都四川成都供应链管理49.00%权益法核算
16深圳怡亚通一体化智慧托管有限公司广东深圳广东深圳商务服务业45.00%15.00%权益法核算
17深圳前海宇商保理有限公司广东深圳广东深圳其他金融业48.88%权益法核算
18江苏伊斯特威尔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江苏南京江苏南京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48.00%权益法核算
19深圳市源创营销服务有限公司广东深圳广东深圳商务服务业40.00%权益法核算
20四川高投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四川泸州四川泸州供应链管理43.00%权益法核算
21漯河市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河南漯河河南漯河供应链管理49.00%权益法核算
22深圳市怡亚通咨询有限公司广东深圳广东深圳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5.00%权益法核算
23深圳怡食工坊食品有限公司广东深圳广东深圳食品制造业45.00%权益法核算
24广西计算机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南宁广西南宁互联网和相关服务13.33%权益法核算
25济宁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山东济宁山东济宁装卸搬运和仓储业40.00%权益法核算
26安徽大禹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安徽蚌埠安徽蚌埠装卸搬运和仓储业49.00%权益法核算
27怡亚通蝌蚪互联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广东深圳广东深圳商务服务业40.00%权益法核算
28深圳市兴链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深圳广东深圳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3.08%权益法核算
29深圳市盐田港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广东深圳广东深圳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49.00%权益法核算
30保定交投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河北保定河北保定装卸搬运和仓储业49.00%权益法核算
31东莞港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广东东莞广东东莞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49.00%权益法核算
32贵州省仁怀市共向共升酒业有限公司贵州遵义贵州遵义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34.00%权益法核算
33珠海航城怡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广东珠海广东珠海商务服务业45.00%权益法核算
34怡家环境科技(广东)有限公司广东中山广东中山通用设备制造业30.00%权益法核算
35湖南怀化舞水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湖南怀化湖南怀化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49.00%权益法核算
36广西怡状元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广西柳州广西柳州研究和试验发展40.00%权益法核算
37上海福迈食品有限公司上海市上海市食品制造业20.00%权益法核算
38上海优恩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市上海市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25.00%权益法核算
39广州云启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广东广州广东广州装卸搬运和仓储业49.00%权益法核算
40岳阳交投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湖南岳阳湖南岳阳装卸搬运和仓储业49.00%权益法核算
41亳州怡亚通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安徽亳州安徽亳州商务服务业49.00%权益法核算
42合肥产投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安徽合肥安徽合肥商务服务业39.00%权益法核算
43长沙怡亚通供应链产业管理有限公司湖南长沙湖南长沙商务服务业49.00%权益法核算
44浙江通诚格力电器有限公司浙江杭州浙江杭州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25.00%权益法核算
45点晶网络(浙江)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杭州浙江杭州互联网和相关服务37.33%权益法核算
46深圳市予识供应链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广东深圳广东深圳商务服务业33.33%权益法核算
47怡联佳乡(重庆)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重庆市重庆市农业40.00%权益法核算
48张掖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甘肃张掖甘肃张掖供应链管理48.00%权益法核算

注:

(1)公司持有伟仕佳杰控股有限公司17.38%的股权,对伟仕佳杰控股有限公司的表决权比例亦为17.38%。虽然该比例低于20%,但由于公司在伟仕佳杰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中派有代表并参与对伟仕佳杰控股有限公司财务和经营政策的决策,所以公司能够对伟仕佳杰控股有限公司施加重大影响。

(2)公司持有俊知集团有限公司16.35%的股权,对俊知集团有限公司的表决权比例亦为

16.35%。虽然该比例低于20%,但由于公司在俊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中派有代表并参与对俊知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和经营政策的决策,所以公司能够对俊知集团有限公司施加重大影响。

发行人的主要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简介如下:

(1)伟仕佳杰控股有限公司

伟仕佳杰成立于1991年,2002年在香港主板上市,股票代码00856.HK。伟仕佳杰是亚太地区重要的科技产品渠道开发与技术方案集成服务商。服务网络密布中国、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印尼、菲律宾、缅甸、老挝、柬埔寨九个国家,高度覆盖一带一路区域,透过50,000家渠道伙伴,服务19亿人群;伟仕佳杰是华为、新华三、阿里、腾讯、曙光、联想、惠普、戴尔、微软、苹果、甲骨文、希捷、西数等300多家世界500强科技企业,在亚太地区最重要的合作伙伴;业务覆盖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数据存储、数据分析、基础建设、网络安全、方案交付、移动互联、游戏娱乐、物联应用、可穿戴设备及虚拟现实产品等十二大领域,在云生态建设、IT运维服务、供应链金融、信创产业等拓展出全新版图,为全链路伙伴提供高效、持续、多元的商业生态闭环。

(2)俊知集团有限公司

2007年3月15日,俊知在宜兴环科园成立,多年来扎根通信传输行业,专注研发通信领域核心技术,保持了持续、稳定的发展。三年实现行业第一,四年成立党委,五年挂牌上市。公司的创新产品大量使用在3G、4G、5G无线移动通信、高速宽带网络、建筑工程、国防(光纤制导、航空航天)等多个领域,逐步形成了以“移动通信、光通信、传感、智慧工业”四大板块为主的产业链。

2、合营、联营公司财务情况

发行人主要合营、联营公司2022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净利润
伟仕佳杰控股有限公司3,059,461.332,385,576.86673,884.466,804,511.4772,430.25

俊知集团有限公司

俊知集团有限公司538,979.00184,536.3354,442.70263,032.60-5,636.20

五、发行人的治理结构及独立性

(一)发行人的治理结构及组织机构设置和运行情况

1、治理结构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市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改进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拥有独立的经营能力和完备的管理系统,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和财务上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等决策和监督机构。公司制定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规则及各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在决策、执行、监

督等方面划分了明确的职责权限。

(1)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及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审议批准公司因章程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10)修改本章程;11)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12)审议批准担保事项;13)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14)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15)审议股权激励计划;16)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2)董事会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及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方案;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8)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10)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11)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2)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13)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14)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15)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1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3)监事会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2)检查公司财务;

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6)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7)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4)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2、组织机构设置

发行人依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法人治理结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等)和生产经营管理机构。公司组织结构图如下:

(1)总裁办

负责公司的行政管理工作:

1)负责集团行政管理体系建设、制度制订与实施;2)负责监督推动各部门、单位的行政制度政策的落实实施;3)负责集团证照、印章、档案的管理和使用与公文管理;4)负责集团一体化工作行政管理督导及公司级会议组织管理;5)负责政府行业扶持项目协同支持;6)负责集团行政团队建设和管理。负责公司的总务管理工作1)负责集团各项接待活动、大型会务、活动的服务统筹与协调;2)负责集团下属分(子)公司的行政管理统筹协调;3)负责集团后勤餐饮、物业的对接协调;4)负责集团车队、前台及办公资源的管理工作;5)负责总务团队建设和管理。负责公司的物业管理工作1)负责制定公司自有物业管理中长期的发展规划;2)负责集团物业管理实施方案、工作质量标准(招商、报价等)体系的建立;3)负责集团物业管理团队的建设和管理;4)负责各基地物业部与属地平台及业务单位的协调管理接口;5)负责物业团队建设和管理。

(2)经管中心

1)根据公司总体发展战略规划及要求,负责对公司各级经营组织经营管理活动的全面规范,理有效统筹及督导实施;2)负责对公司年度经营策略及经营计划的编制与下达,并对公司各项业务经营和管理活动适时跟进,提供定期分析评估报告为管理决策服务;3)协同财务、内控开展各级经营稽核与检查,推进经营改善与提升,完善公司经营组织的内部管理流程、制度、政策、方法及执行标准。

(3)人力资源中心

1)根据公司总体业务发展战略的需要,建立和完善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机制,通过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的高效和有效运作,促进公司业务顺利开展,为公司业务正常运作及发展提供人力资源的有效支持;

2)根据行业特征、公司的战略及团队的总体特性,营造积极向上的组织氛围,建设良好的企业文化,促进员工关系的和谐发展;

3)根据公司对人力资源体系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公司人力资源组织架构、人员体系和干部后备队伍及运作机制;

4)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状况,制定有效的绩效管理和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

5)根据公司价值导向,制订薪酬福利政策并实施,提出合理的薪酬方案;

6)建立、完善并推行有利于员工成长的职业发展机制,通过培训、培养和任职资格管理,促进团队能力的提升和人岗匹配。

(4)财务管理中心

负责集团财务、资金管理工作;

1)负责制订公司财务目标、政策及会计核算管理等财务管理体系;

2)驱动年度经营预算计划流程,组织实施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的编制,以及对预算跟踪控制;

3)跟踪分析各财务指标,揭示潜在的经营问题供高层决策参考;

4)负责对股份公司下属子公司的财务监督、重大资本性支出以及预算超支的审批;

5)负责公司各种会计报表、统计报表的准确编制、及时报出,负责公司财务信息披露报告的编制及跟进审计安排;

6)负责公司的税务统筹管理、财务信息系统管理;

7)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求,制定有效的融资策略及计划,达到公司最优资本结构;

8)统筹管理公司资金,对公司资金的流入、流出及收支平衡制定管理方案;

9)集团财务队伍的建设、管理和人才培养工作。

负责公司内控管理工作;

1)负责集团内控体系建设及日常组织管理工作;

2)负责统筹法律事务、风险控制、资产保全管理等工作。

3)集团内控团队的建设、管理和人才培养工作。

3、近三年运行情况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体系,进一步实现规范运作。最近三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运行规范。

(二)内部管理制度

发行人为加强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机制建设,目前已建立了一系列内控制度。

1、授权审批控制

对于日常经营活动中的常规性交易,公司制定了《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工作细则》等制度,明确各岗位办理业务和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公司规定了部门负责人、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对于重大合同、重大交易等特殊事项,超过权限范围的按照逐级审批或者授权的方式进行办理。

2、会计系统控制

公司设有财务部门,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配备具有会计执业资格的会计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明确了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理程序。

3、财产保护控制

根据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制度要求,公司对经营和办公所需的基础设施及相应的配套设施、存货等进行每年一次的定期盘点和定期抽查,采取财产记录、实物保管、账实核对等措施确保财产安全。

4、运营分析控制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细则》要求,公司一方面向各下属分子公司以及各职能部门在日常工作中持续收集与其工作相关的各种信息,进行定性及定量分析后形成书面报告提交给经营层;另一方面经营层定期、不定期地召开分子公司管理会议,对有关经营、投资、融资、财务等方面的信息进行综合讨论分析,并根据相关情况及时调整公司的经营思路,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

5、绩效考核控制

公司建立了绩效考核制度,对公司内部各责任单位和全体员工进行定期的行为考核和业绩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确定员工薪酬和晋升、辞退的依据。特别是公司“论功行赏,奖勤罚懒,优存劣汰”的绩效测评方法,充分激发了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6、风险防范控制

公司制定了《内部控制制度》,制度中对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制定了详细的防范措施,明确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及公司治理等各方面的风险控制方法,为营运的效率效果、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合法性等目标的达成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7、担保制度

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决策制度》,对公司对外担保的条件以及决策、审批、披露流程等进行了详细规定。未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在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之前(或提交股东大会表决前),公司应将债务人的资信状况,该担保事项的利益和风险书面报告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公司对外担保,应当订立书面合同。担保合同应当按照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妥善保管,并及时通报监事会、董事会秘书和财务部门。公司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对外担保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规范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操作,降低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可能带来的风险。

8、重大投资制度

在投资管理方面,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重大投资决策制度》,对公司的投资原则、投资管理范围及组织机构、投资计划和投资决策程序、投资监控管理、投资后评价等内容做出了明确规定。同时对公司运用资产进行投资、收购兼并、固定资产出售、租入或租出固定资产等行为的审批权限进行了详细规定,规范了公司的投资行为,建立了有效的投资风险约束机制,保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9、关联交易制度

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规定了公司对关联交易的认定标准、关联交易操作及披露规则等事项,达到了保证公司各项业务通过必要的关联交易顺利地开展,保障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的目的。公司处理关联交易的原则为:(1)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2)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等价有偿”原则,并以书面协议方式予以确定,关联交易的价格或收费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标准,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订价受到限制的

关联交易,通过合同明确有关成本和利润的标准;(3)对于必须发生的关联交易,应切实履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4)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5)必要时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或专业评估机构发表意见和报告。10、对子公司管理的内控制度公司制定了《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对控股子公司的组织、财务、经营与投资决策、重大事项决策、内部审计、行政、人事及绩效考核等进行指导、管理及监督。主要包括下列控制活动:(1)建立对各控股子公司的控制制度,明确向控股子公司委派的董事、监事及重要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方式和职责权限等;(2)依据公司的经营策略和风险管理政策,督导各控股子公司建立起相应的经营计划、风险管理程序;(3)要求各控股子公司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审议程序,及时向公司分管负责人报告重大业务事项、重大财务事项以及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并严格按照授权规定将重大事项报公司董事会审议或股东大会审议;(4)要求控股子公司及时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送其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等重要文件,通报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5)定期取得并分析各控股子公司的季度(月度)报告,包括资产负债报表、损益报表、现金流量报表、向他人提供资金及提供担保报表等;

(6)建立对各控股子公司的绩效考核制度;(7)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同时控股其他公司的,公司应督促其控股子公司参照上述要求,逐层建立对其下属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制度。

11、对衍生品的管理制度

公司制定了《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控制制度》,对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管理及监督。制度规定公司从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进行交易业务。公司从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须为公司自有资金。制度详细规定了公司进行衍生品交易的研究、论证及审批流程,并规定了公司对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监督及检查办法。

12、财务管理制度方面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分支机构财务管理制度》、《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及流程》、《分公司/事业部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借款和各项费用开支审批程序》、《财产盘点制度》、《控股子公司财务管理规定》、《库存货物管理规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财务管理制度,公司实行的一体化管理模

式,财务推行一体化垂直管理,成立集团财务中心对分、子公司财务进行划区管理,设华南区、华东区、北方区、海外区(海外香港总部),并实施财务负责人制度。财务管理以集团财务为核心,制定财务管理流程、制度,以垂直管理各分区,监察各大区业务流程、制度的执行,并指导各大区的财务工作。

13、资金管理方面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行资金集中管理,通过资金管理体系对全集团资金进行归集统筹,规范、高效流程化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各分公司/事业部资金收入必须经过财务部门,资金支出必须经过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批。资金信息必须集中于财务中心/财务部,由财务部门对信息进行处理加工并报领导决策使用。

14、投融资管理方面

公司制定了《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控制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子公司向当地银行申请授信的工作指引》。在金融衍生品交易方面上,公司明确投资计划审批流程、从事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投资规模限制、集团和子公司各层审批权限。对投后监督与管理进行了具体规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方面,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制定具体的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建立专户存储,限制账户的金额与用途,并制定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制度检查资金的使用情况。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方面,公司制定《子公司授信管理制度》和发布《关于强调集团统一授信管理的通知》规定了子公司授信工作具体流程,限制授信额度的担保,集团原则上对非全资子公司的授信不承担连带责任担保,并制定了授信后风险管理的相应措施。

15、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或预案

为加强内控工作的组织领导,规范异常情况及突发事件的上报流程,确保各级领导及时准确地掌握并妥善处置异常情况,增强内部异常情况反馈的双向沟通,完善重大事项及突发事项的审批机制,更好地防范风险,公司成立了内控领导小组,制定突发事件的处理方案,跟进突发事件的解决。小组根据集团业务发展需要,制定和优化公司(包括各业务集群、分子公司)内控体系、政策、方法及执行标准;审核及评估各业务集群、分子公司重大经营项目导入和运作风险;评审及决策重大异常项目的解决方案和进展情况;是突发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

16、对资金运营的内部控制

(1)公司一直执行集中统一的财务管理体系,通过制度规范公司各业务类型、各层级的财务审批权限,包括经营预算、项目预算、资本业务、经营业务、管理业

务、财务业务、融资业务等,覆盖集团所有业务。在集团统一标准的审批原则和流程下,根据业务性质的不同,分层级分权限进行管理:年度预算、资本性支出、融资业务、财务事项由集团统一集中审批管理,其他业务分层级按权限管理。公司每年根据业务发展及管理架构调整等需要,对财务审批制度进行回顾和修订,不断完善,提高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保障企业资金安全。在多年历次财务审批制度修改修改中,资金安排、融资等始终由公司统一管理。体现财务集中、资金集中、更大程度控制风险的目的。

(2)公司确定资金集中统一管理的指导思想,建立起覆盖全集团的、高效严格的资金统一集中管理及统一结算体系。实行现金池管理模式,实现对属下企业资金的实时归集和运用,对资金实行监控、统计和分析,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同时有利于统筹公司资金使用。

(3)公司融资业务实行集中管理,企业项目融资及资金筹划由公司统一安排,公司根据现金流情况采用内部委贷、对外借款、发行债券等方式合理安排筹集和偿还资金,确保日常资金周转需求。

(4)公司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对未来经营活动、筹资活动进行全面计划、控制、分析和考核,将各项经济行为纳入预算管理轨道,增强业务和资金可控性;通过强化日常预算控制,实行滚动预算,建立月度分析和反馈机制。全面跟踪分析经营状况,各项经营收支实现了从会计核算事后控制到预算管理事前、事中控制,增强对业务和财务的可控性。

(5)公司已搭建覆盖全集团的内部控制体系,覆盖主要经营和管理活动。成立内控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有力推动内控建设持续开展。每年梳理优化风险控制矩阵,找出关键风险点,制定控制方案,并进行内控自我评价,发现问题,不断完善。

17、短期资金调度应急预案

为保障公司资金运作的正常运行,防止资金运转过程中出现短期资金断裂情况,最大程度的减少损失,保障资金运转安全,公司通过资金集中统一管理,对短期资金进行有效的调度组织,保障资金安全。公司通过资金管控流程和制度确保了短期资金应急的组织和实施,资金周转和资金运作严格根据年度、季度、月度资金计划统筹实施,确保资金运作和调度安全可控。

(三)发行人的独立性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有效,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五个方面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投资的企业分开,建立了适应自身发展需要的组织机构,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能,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公司控股股东能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没有超越公司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的行为。

1、业务方面

公司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拥有独立完整的经营运作体系,独立开展业务,不依赖于控股股东或其它任何关联方。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2、人员方面

公司在人员、人事及劳资方面拥有独立的管理体系,公司人员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完全独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任职。

3、资产方面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资产结构,拥有独立的经营场所,配套设施、房屋所有权等资产,与控股股东之间产权关系清晰,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存在资产、资金被控股股东占用的情况,公司对公司所有资产拥有完全的控制支配权。

4、机构方面

公司依法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有效。公司及其职能部门与控股股东及其职能部门之间不存在上下级关系。公司建立了独立于控股股东的适应自身发展需要的组织机构,并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能,形成了公司独立与完善的管理机构和业务经营体系。

5、财务方面

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中心,配备了专门的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独立依法纳税。公司独立做出财务决策,不存在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及干预公司资金使用的情况,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行为。

六、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发行人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设置了符合规定人数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行人共有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监事3名。监事会中职工监事1名,职工监事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董事、监事任期为3年,可以连选连任。截至2022年末,本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性别年龄任职起始日期有无境外居留权
周国辉董事长、总经理572022/10/17-2025/10/17
陈伟民副董事长、副总经理532022/10/17-2025/10/17
姚飞董事552022/10/17-2025/10/17
李程董事、副总经理492022/10/17-2025/10/17
邓建新独立董事582022/10/17-2025/10/17
邱大梁独立董事562022/10/17-2025/10/17
毕晓婷独立董事412022/10/17-2025/10/17
张少忠监事会主席562022/10/17-2025/10/17
林善贤监事362022/10/17-2025/10/17
张洪绪监事322022/10/17-2025/10/17
张冬杰副总经理492022/10/17-2025/10/17
莫京副总经理、财务总监502022/10/17-2025/10/17
张磊董事会秘书452022/10/17-2025/10/17

注: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张磊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已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

上述设置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

1、董事会成员

周国辉先生,57岁,中国国籍,深圳大学电子与计算机专业毕业,英国威尔士大学工商管理学硕士。现任怡亚通董事长、总经理。

陈伟民先生,53岁,中国国籍,北京大学电子与信息系统专业,学士学位,中山大学岭南学院金融专业硕士学位,经济师。2004年6月起任本公司风控总监职务。现任怡亚通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姚飞先生,55岁,中国国籍,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西方经济学专业,经济学博士学位。历任中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兼任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海通昆仑股权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黑龙江龙煤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等职务。现任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12

月3日-至今,任怡亚通董事。

李程先生,49岁,中国国籍,复旦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工商管理硕士(MBA)。历任广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副部长、广东广盐乳业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深圳市深越联合投资有限公司战略招商部部长。现任怡亚通董事、副总经理。邓建新先生,58岁,中国国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专业,学士学位,长江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历任深圳蛇口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深圳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负责人、合伙人;中国证监会第七届、第八届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北京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深圳市五岳财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现任深圳市卓元道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年10月17日-至今,任怡亚通独立董事。邱大梁先生,56岁,中国国籍,西北政法学院(现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研究生,硕士学位。1992年-2007年,先后任职于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深圳稽查局)。2008年起,历任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第一、第二届深圳市决策咨询委员会财税金融委员会委员;北川丘处鸡生态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深圳市时代速信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亚太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0月17日-至今,任怡亚通独立董事。

毕晓婷女士,41岁,中国国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本科。2010年3月-2013年12月,任深圳宝行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秘;2014年2月-至今,任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2019年7月25日-至今,任怡亚通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

张少忠先生,56岁,中国国籍,曾任多家贸易公司总经理,1997年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怡亚通物流部主管,总裁办副主任;现任怡亚通监事会主席。

林善贤先生,36岁,中国国籍,九江学院财务管理专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初级会计师。2013年01月至2015年2月,曾任天津宁旭商贸有限公司融资主管职务。2015年4月-至今,任怡亚通资金经理职务。2019年7月25日-至今,任怡

亚通监事。

张洪绪先生,32岁,中国国籍,暨南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2012年-2016年8月,曾任深圳市奔达康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资金部资金主管职务。2016年8月-至今,任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资金副经理。2022年10月17日-至今,任怡亚通监事。

3、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张冬杰先生,49岁,中国国籍,毕业于厦门大学金融学专业,经济学硕士研究生。历任金威啤酒集团助理总经理;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深圳市通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1月20日-至今,任怡亚通副总经理。

莫京先生,50岁,中国国籍,上海海事大学经济学学士,荷兰马斯特里赫特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中级会计师。曾任职深圳市兴鹏海运实业有限公司财务主管,金钱饲料(珠海)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深圳市高速公路石油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2年10月-2018年9月,任怡亚通中国区财务总监;2018年9月至今,任怡亚通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张磊先生,45岁,中国国籍,武汉大学传播学博士研究生,拥有工学学士学位及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就职于安莉芳(中国)、创维集团、捷顺科技、前海大营资本、前海汇金所等,分别担任IT经理、首席信息官、董秘、总经理、董事长等职位。2022年4月27日- 2023年5月17日,任怡亚通董事会秘书。

4、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债券情况

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持股数(股)
1莫京20,000.00

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不持有发行人公司债券。

(二)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法违规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影响本期发行的重大违法违规的情况。

七、发行人主要业务情况

(一)所在行业状况

1、消费品供应链行业

报告期内,公司所在的消费品供应链行业的发展受阻,受制于全球经济周期下行,以及消费端需求疲软的不利形势,整个行业规模呈现出滞涨甚至下滑的趋势,但由相关的国家统计机构数字来看,行业直接受益的宏观消费环境仍然保持着较强的韧性。2022年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43.97万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0.2%。在中央对“统一大市场建设”以及“建立双循环”的顶层设计背景下,为了保证消费端的需求激活,国家提出了 “坚持扩大内需作为战略基点,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政策指引,鲜明地为以公司为典型代表的行业相关公司确定了发展策略和聚焦重点。我们认为,在消费习惯变革趋势下,催生着快消品及新消费领域品牌不断崛起,必将促进消费品供应链服务行业的蓬勃发展,并保持旺盛的产品、模式创新和发展动能。

行业概述及发展情况

消费品供应链服务商(以下简称“服务商”),能够为消费品(食品饮料、家电IT、美妆日化等子行业)产业链上游品牌商和下游的分销商/零售商提供线上线下全渠道的数字化供应链相关服务,具体包括渠道分销、全域运营服务、物流服务、风控服务以及金融服务等,同时能够为上下游提供双向沟通及双向数据反馈。行业处于发展阶段如下:

1)萌芽阶段(2008年以前):消费品供应链服务商崛起于以淘宝网为代表的C2C平台;

2)成长阶段(2008-2014年):越来越多的品牌商开始拓展品牌运服渠道,服务商的市场开始扩大;

3)转型阶段(2015-2018年):随着电商体量及B2C市场份额的逐步提高,消费品供应链服务得以快速发展;服务商数量快速增加,行业加速整合,竞争日趋激烈。

4)生态构建阶段(2019年以后):这一阶段后端供应链重要性凸显,供应链服务商整合全产业链,协同商流、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等环节,提供一站式服务,开始占据交易核心。

对于上游品牌商,服务商的价值体现为:一站式纵深服务品牌商。具体表现为:

对于尚未进入中国的品牌商:服务商可以帮助品牌深化本地化服务,对市场需求精准定位,打开销售渠道,扩大品牌销量,提供端到端一站式的运营服务;对于已经进入中国的品牌商:服务商不断优化渠道运营策略,不断满足品牌商对拓展多渠道、多品类运营服务的需求,不断提升品牌影响力。

价值重塑:全渠道格局下推行全链路反馈,实现供应链提效。大数据将持续助力服务商的精细化运营,服务商基于数据助力品牌商开发针对中国市场的产品线、产品设计、SKU等。服务商通过有效的系统工具对数据进行整合,定期的跟踪分析数据,帮品牌商分析品类、区域、目标客群等,及时捕捉消费者需求偏好,结合大数据为品牌建设与多渠道策略提供依据,降低品牌试错成本,提升决策效率。同时通过反向定制可以满足消费者的多样化购买需求。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下,供应链服务正在从商品供应端向消费者需求端转型,通过商品采购、订单处理、库存管理和

物流配送实现其有效性,通过下游零售商及消费者反馈定制商品实现其反应性,提高供应链效率,从而重塑供应链价值,优化运营效果。

生态系统的建立有利于产业链各方之间的交互反馈品牌商、服务商、零售商、消费者在品牌运营服务行业已经形成了一个动态循环的生态系统,服务商重构上下游的交易规则,提高多方业务收益协同发展。在中国市场重要性日益凸显的背景下,海外品牌商希望通过服务商拓展中国的销售渠道,从而推动品牌在中国市场的发展,同时利用服务商的渠道优势来扩大自身品牌的知名度,同时通过海量数据来分析消费者的购买偏好和需求,从而给产业链上游的生产商提供商品生产建议;服务商利用掌握的众多品牌资源,能够为线上线下渠道获取优质低价的海外商品,省去渠道与多品牌之间的繁琐对接,中小零售商能够借助服务商的供应链资源一站式履约C端;对于C端消费者来说,能够更加快捷的拿到正品优质的海外商品。

全品类、全渠道、全链路服务能力构筑竞争壁垒品类/供应商延伸能力:基于渠道优势带来的强溢价能力与多品类延展,驱动规模化发展。渠道夯实拓展能力:经销商渠道、KA渠道与新兴渠道组合发展,打造全域立体分销渠道,提供多元化交易服务。服务边界拓展能力:拓展服务边界与服务能力,构建仓储履约能力、居间服务能力、数字化能力、品牌运营能力和营销能力等。

2、产业链供应链行业

产业链供应链行业,是在产业内或产业间生产或服务阶段的分工网络的基础上,构建将产品或服务提供给最终用户的循环流转体系的新兴行业,由传统供应链服务进化而来,是新型工业化时代的产物。

(1)行业重要性提升至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

继2021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首次提出“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之后,党的二十大报告又重点提出:“着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指出,要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再次强调要聚焦到“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通过产业链供应链行业的支撑协同,”巩固新能源汽车、5G、光伏等优势产业领先地位,前瞻性布局未来产业“。同时,中央也要求加快构建现代物流体系,完善物流基础设施网络,降低流通成本。加快发展数字经济。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生态主导型企业和数字产业集群。深入实施智能制造工程,推进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提升常态化监管水平,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促进产业链供应链循环畅通。发挥保持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重点企业、重点园区作用,实施产业链供应链贯通工程。

(2)产业生态圈促进优势产业链打造成为趋势

以高新技术广泛应用为基础快速发展起来的智能制造、新能源等产业,产业链较完整、竞争力较强,适合发挥规模优势、配套优势和先发优势,以优势产业链带动供应链发展。产业生态圈将某个地域内以主导产业为核心的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和发展潜力的产业在空间上形成集聚,构成地域产业多维网络体系,是建强产业链、供应链的有效方式。当产业以生态圈方式建设和发展时,既能充分发

挥资源集聚带来的规模效应,整合区域产业链的竞争优势,带动供应链发展,又能进行领域细分,集中力量于具有比较优势的领域,提升链条附加值。

(3)龙头企业担当主导角色,加强产业链供应链相互支撑

产业链中的龙头企业具有明显的规模、技术和市场优势,供应链中的龙头企业可以带动上下游企业在市场开拓、生产加工、科技创新、资金融通、销售服务等方面的协同合作,从而促进流程融合、服务共享、信息共通和数据融合创新,促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龙头企业的资源整合能力和产业带动能力,进一步能够激发行业企业的自主创新动能,带动产业链各企业的共同发展,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的协作共生、互惠共赢。

(4)产业链供应链与工业互联网平台迅速融合

供应链的创新发展,支撑产业补链、固链、强链。产业链尚不完整的一些传统行业,如建材、石油化工、能源行业等,也能够通过完善供应链,以供应链发展带动产业链发展,推动传统行业转型升级。行业聚焦于产业链发展需要,提供专业化、一体化、现代化的供应链服务,如资源整合、信息赋能、金融资本、科技创新、物流运输等,助力产业链发展。尤其是与工业互联网平台的融合,将实现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的高效匹配,推动供应链高质高效发展,并以供应链服务创新赋能产业链发展,推动传统行业的产业链现代化转型,和新兴行业的加速迭代升级。

我国与西方社会在经济和科技领域的激烈竞争助长了“去全球化”的贸易保护主义风潮,全球制造业可能由“全球化分工”向“区域分工”快速倒退。但我国与全球产业链供应链深度融合,是全世界唯一拥有联合国产业分类中全部工业门类的国家。地缘政治变化为世界经济带来了风险,但也催生了新的机遇。产业链供应链服务提供商与时俱进的创新,重塑产业价值并夺取产业链上的话语权,背靠中国这个全球最大消费市场和全球最强的制造业基地,创新者将在这场巨变中受益。

(二)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发行人是首家在国内上市,率先与国际接轨的综合性供应链服务商。发行人通过建立对客户需求的快速响应机制,以灵活的服务产品组合,实现了“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四流合一的创新经营模式,发挥发行人对供应链各个环节的整合作用,旨在提供整体的供应链管理服务体系和平台,使各种企业都可通过公司“无

缝链接”,使用这一服务体系和平台,达到充分整合企业内外资源,提高运营效率,节省运营成本,敏捷生产和快速反应的目的,属于现代物流及供应链综合服务商,并在IT产品物流与供应链管理服务细分市场有较强的垄断地位。经过长期的经营发展,发行人已基本确立了行业龙头的地位,专业技术、客户关系、人才积累等方面,均形成一定竞争优势。

(三)公司面临的主要竞争状况

1、国际竞争环境

国际市场上,第三方物流企业往往在不同行业中体现出差异化竞争优势。例如,在美国,Exel在食品和零售业占据领先地位,而Menlo则在电子/高科技领域拔得头筹,Ryder则在公用事业和耐用消费品领域有不俗表现。在亚洲,UFreight在汽车、电讯、零售、办公室用品等领域均占重要地位,是亚洲地区领先的第三方物流企业,MSAS则是其在电讯、零售、办公用品领域强劲的竞争对手。在欧洲,Exel、Frans Maas、T&B位列前三位。在南美洲,DDF、Cotia、Ryder分列前三位。在欧洲和南美洲市场,第三方物流主要集中在汽车、零售、办公室用品三个领域。在全球范围内,美国市场的第三方物流行业最为发达,覆盖领域最广,渗透率最高。而亚洲、欧洲、南美市场的第三方物流市场正在培育之中,发展空间广阔。

2、公司面临的两方面的竞争

(1)来自专业服务商的竞争

公司面临的来自专业服务商的竞争主要是指专业的物流服务商、增值经销商和采购服务商的竞争。他们主要提供供应链上某项或几项的专业服务。

物流服务商主要提供物流运输服务,这是供应链管理的传统的基础性服务,目前,提供该项服务的企业众多。它们依靠庞大的运输设施占据某种运输市场。公司作为专业供应链服务商,自身并不大量投资购建运输设施,而是将整合的供应链服务业务中的物流运输再分包给专业的物流服务商,因而,公司与专业的物流服务商更多的表现为合作的关系。

(2)来自综合服务商的竞争

供应链综合服务在中国刚刚兴起,目前只在IT等少数行业运用较多,在这些领域,公司的竞争主要来于专业服务商的竞争,目前国外著名供应链综合服务主要

有香港嘉里物流、C.H.Robinson、DFDS、UTI Worldwide等。这些公司已开始在亚太地区拓展业务,同时,公司拟大力拓展海外市场,这样一来,国外这些相关公司与公司会逐渐发生业务竞争。

3、公司的国际竞争对手情况

从全球范围看,供应链管理行业源自第三方物流行业。目前,国际知名的第三方物流企业纷纷进入中国市场,参与供应链管理业务竞争。此类企业在资本、团队、管理、品牌、技术等方面具有一定优势。下表是最近几年国际第三方物流企业通过并购方式进入中国市场的部分案例:

国际第三方物流企业并购案例

所属国收购方被收购方
美国DHL中外运速递公司
荷兰TNT华宇
美国FedEx大田物流
美国YRC佳吉
美国Menlo熙可

国际第三方物流企业目前主要侧重于提供面向公众的第三方物流服务,并逐步扩大向企业客户提供服务的范围。目前,公司主要潜在国际竞争对手的经营特色如下表所示:

潜在国际竞争对手经营特色

竞争对手经营特色
DHL-Exel

1、强大的国际化网络;

2、专业的管理团队;

3、优势客户资源较多;

4、品牌知名度高;

5、信息系统强。

KWE1、强大的国际化网络; 2、专业的管理团队; 3、优势客户资源较多; 4、成本较低。

目前,国际第三方物流企业在参与国内供应链管理服务竞标时,因其所能提供的服务内容不一定完整,因此,往往需要选择一或两个国内合作伙伴协作,因此,国际第三方物流企业现阶段与国内供应链管理企业之间保持既竞争又合作的关系。

从竞争角度看,与公司较为完整的一站式供应链服务相比,国际第三方物流企业竞争优势并不明显,且国际竞争对手适应中国国情、提升竞争力仍需要较长时间。

因此,目前阶段国际第三方物流企业并未对公司构成较大竞争压力,但在未来具有较强的潜在竞争力。

4、公司国内竞争对手情况

目前,国内供应链管理行业尚处较为初级的阶段,从事供应链管理业务的企业分别在不同的细分行业和业务类型上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竞争优势。除发行人外,国内经营供应链管理相关业务的A股上市公司主要有象屿股份、华鹏飞、普路通。

(四)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1、公司经营范围及主营业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是:国内商业(不含限制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黄金、白银、K金、铂金、钯金、钻石、珠宝等首饰的购销;化妆品的进出口及购销;汽车销售;初级农产品的购销以及其他国内贸易;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信设备租赁(不含金融租赁项目及其他限制项目);网上贸易、进出口业务、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游戏机及配件的进出口、批发及销售;自有物业租赁;食品添加剂销售;化肥购销;铁矿石及镍矿石购销;饲料添加剂及煤炭的购销;铜精矿购销;有色金属制品的购销;润滑油的购销;会议服务;健身器材和康复设备的销售;健身器材和康复设备的安装及售后服务(以上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及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燃料油、沥青、页岩油的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及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酒类的批发与零售;保健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大豆、大米、玉米的购销;天然气的购销;经营电信业务。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消费品数字化供应链服务商之一,以“整合、共享、合作、创新”为核心理念,依托遍布全国的供应链服务体系和快消品深度分销网络体系的先发优势,聚焦消费品细分领域打造自有品牌,同时为消费品上游品牌商提供一站式营销运营服务,从而满足不断升级的消费品市场需求。

2、公司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成本、毛利润构成及毛利率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各主营业务板块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发行人各业务板块营业收入构成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分销+营销7,873,790.8392.206,511,823.6592.756,530,426.2695.87
品牌运营330,892.923.87351,948.575.01206,561.273.03
跨境和物流服务372,240.414.36193,813.922.76105,166.821.54
平台间关联交易-37,149.69-0.44-36,819.24-0.52-30,121.74-0.44
合计8,539,774.47100.007,020,766.90100.006,812,032.60100.00

发行人各业务板块营业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分销+营销7,543,086.6492.666,155,332.8593.616,210,663.5096.52
品牌运营293,850.283.61287,913.014.38169,195.612.63
跨境和物流服务341,139.764.19168,812.052.5784,884.661.32
平台间关联交易-37,149.69-0.46-36,819.24-0.56-30,121.74-0.47
合计8,140,926.99100.006,575,238.67100.006,434,622.03100.00

发行人各业务板块销售毛利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分销+营销330,704.1982.91356,490.8180.02319,762.7684.73
品牌运营37,042.649.2964,035.5614.3737,365.669.90
跨境和物流服务31,100.657.8025,001.875.6120,282.165.37
平台间关联交易------
合计398,847.48100.00445,528.23100.00377,410.58100.00

发行人各业务板块销售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分销+营销4.205.474.90
品牌运营11.1918.1918.09
跨境和物流服务8.3512.9019.29
平台间关联交易---
合计4.676.355.54

3、公司主要业务经营模式

发行人作为国内领先的供应链服务商,专注于整合各方资源,打造一个集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四流合一的一站式供应链整合服务平台,专业承接企业的非核心业务外包。公司聚合了包括Intel、GE、飞利浦、宝洁、雀巢、玛氏、美素佳儿等100余家世界500强及1000多家国内外著名企业的优势资源,业务嵌入电脑、通讯、医疗器械、快速消费品等10多个领域,有效帮助合作伙伴提高核心竞争力。

发行人主营业务是为企业提供供应链管理服务,提供效率和增值服务。公司战略定位为整合型平台、服务企业,致力于成为全球最优秀的“一站式供应链管理服务商”。发行人的“一站式供应链管理服务”是由客户订单需求开始,范围涵盖并贯穿从产品设计到原材料供应、生产、销售等整个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间经过运输和仓储,把产品送到最终用户的各项业务。发行人利用供应链管理系统对供应链中的物流、信息流、资金流、商流进行计划、组织、协调与控制。

发行人主营业务流程图

基于其主营业务,发行人的物流网络遍及全国,覆盖全国主要一、二级城市超过50个,已达120个DC&RDC(DC:配送中心Distribution Center、RDC:区域配送中心regional distribution center),在上海、大连、长沙、深圳共建有5个自有物流基地。发行人自2004年起先后进入上海、苏州、天津、大连、深圳、广州、东莞、成都、厦门、青岛等地的保税物流园区和保税物流中心。目前发行人覆盖全国的物流图如下:

2021年怡亚通经过三年对业务的重整和重构,实现了“以供应链服务体系和快消品深度分销网络体系为依托,打造一体化营销服务平台和品牌孵化平台”的战略落地。随着供应链行业发展逐渐细化,发行人也在不断拓展新的业务类型,按实现营业收入来区分,主要包括分销+营销、品牌运营、跨境和物流服务、平台间关联交易。

(1)分销+营销

分销+营销业务版块为将公司原来的广度国内分销执行、深度380分销平台合并而来,近年来广度国内分销执行业务规模逐渐增大,其运营模式与深度业务存在一定的相似性,因此逐渐淡化了广度和深度的概念,将分销类的业务统一合并至“分销+营销”版块核算,主要聚焦快速消费品,涵盖母婴、日化、酒饮、食品、家电、医药、IT、通信等行业,服务网络达到320个城市。

1)分销

怡亚通拥有覆盖全国各级城市乃至东南亚等地区的深度分销网络体系,在大数据管理和深度供应链维度实现从品牌商到终端的网络扁平,颠覆过去粗放原始分散的经销商模式,构建一体化运营的快捷、高效的直供渠道,帮助合作伙伴突破渠道拓展瓶颈,深入低线市场,提高市场竞争力。

广度分销是指产品从生产企业(制造商)或代理商到电商客户、直供客户或指定渠道的部分。公司致力于搭建分销平台,为客户提供及时、高效、优质的分销服

务,通过订单管理、商务管理、物流管理、结算管理、信息管理,促进上游客户的销售量,帮助企业实现商业价值的最大化。深度分销是指公司从上游品牌商采购货物后,将货物直接分销至大型卖场、门店、超市;公司对于货物在销售至卖场、超市、门店之前拥有货物的所有权。该服务使得供应商减少了与众多经销商、直接终端进行商务沟通、物流配送及结算的交易环节,流通环节的压缩有利于节约代理成本,提高供货效率,加强了供应商对终端的掌控能力,提高了毛利率水平;公司以买卖差价的形式分享了供应商降低的代理成本和分销成本。广度分销业务的简化流程如下:

①经营模式:分销主要集中在电子产品领域。经营模式为:公司与电子产品的生产商或代理商签署《经销商协议》或《平台服务协议》,向生产商或代理商按照协议协定价格采购电子产品,并根据协议约定,按照厂商指定价格销售给协议约定的电商客户或者在协议约定的渠道内销售产品。公司提供渠道管理、信息数据服务、物流配送等供应链服务。

②盈利模式:公司与上游供应商和下游客户分别签署采购合同(订单)和销售合同(订单),盈利最终体现为货物的买卖差价。

③承担的经营风险:公司分销业务的具体商业条款由公司与电子产品的厂商及代理商协商签订,不同类型的生产商或代理商,经营风险有所差异。

比如与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广东分公司的合作中,公司分别作为飞利浦小家电的经销商和苹果手机的经销商,在协议约定渠道内进行销售,产品全部以买断的形式进行采购,合同约定供应商原则上不负责退货或保价,公司需要承担一定的存货风险。但是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小家电产品的更新换代比较慢,公司采购的安全库存保持在90天之内,基本不会发生存货跌价损失的风险,对于超期较久的库存商品,供应商也会给予优惠政策。苹果手机的需求量较大,周转速度较快,没有出现过滞销导致的库存风险。而公司与青岛雷神科技有限公司、苏州

海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百纳威尔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的合作中,公司作为供应链服务商,向上述供应商采购的产品均销售给供应商指定的电商或特定客户,公司按照采购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服务费,服务费一般在每批次怡亚通应付供应商的货款中以折扣形式抵消,最终体现为货物买卖差价。该类分销服务中,基本不需要承担存货风险。

④提供的服务内容包括:

A、物流配送服务、国内物流及流通加工(增值)服务及仓储服务:公司在深圳、上海、北京、香港建设了一流的营运平台,在香港、深圳、广州、上海、北京、西安、武汉、成都、沈阳、大连、厦门建立了专业配送(仓储)中心。公司采取“门到门”和“门到港”服务,有汽运、空运、铁运、海运、联运等多种运输配送方式以供选择。以各地配送中心为基地辐射其覆盖区域范围的一、二级城市和主要三级城市的区域配送服务,提供特快专递、专人专送、专车配送、异地调拨及配套的信息反馈、代收货款等服务。B、分销平台服务:公司与电子产品的生产商或代理商签署协议,向生产商或代理商按照协议协定价格采购电子产品,并根据协议约定,按照厂商指定价格销售给协议约定的电商客户或者在协议约定的渠道内销售产品。同时提供渠道管理、信息数据服务、物流配送等服务,帮助上游委托方提高销售量,实现商业价值最大化。深度分销业务的经营模式如下:

①经营模式:公司与上游的品牌商(主要为世界五百强或行业前三的知名品牌,包括宝洁、联合利华、雀巢、中粮、美赞臣、欧莱雅等)签署《经销协议》,约定怡亚通或其子公司在特定区域或渠道经销品牌商的产品,公司从供应商采购货物后,将货物销售给大卖场(KA)、中型超市(BC)、药店、母婴店、批发商等终端门店。下游合作伙伴中,全国性超市有20多家,主要有沃尔玛、步步高、家乐福、华润万家、大润发、人人乐、新华都、易初莲花、欧尚、北京华联等,并为京东商城、唯品会等电商客户提供产品。公司与上游品牌商及下游终端客户均签署买卖合同,从合同形式来看,商品买卖为买断和卖断形式。

公司按经销协议协定价格向供应商提货,并根据下游终端门店的指令和销售计划进行供货。公司根据终端门店的分布情况,通过其位于全国30多个省份的近300家分销子公司合理布局仓储和物流,保证及时有效的供货,同时提供渠道开发维护、信息管理等服务,不断推动下游终端的销量。

目标是通过网络体系建设、全国性物流和仓储系统建设以及信息化建设,搭建全国性的B-to-B分销平台,使品牌商品能够以最快的速度、最低的成本进入终端门店,从而进入消费者手中。从根本上解决地区发展不平衡、区域差异、物流成本高、经销体系混乱导致的假冒伪劣商品、零售价格差异较大等问题,使三四线城市、农村地区也能以较低的成本购买到品牌商品,让广大消费者受益,也为客户创造更大价值。

②盈利模式:盈利直接体现为货物的买卖差价。公司提供分销服务的产品主要为世界五百强或行业前三的知名品牌,品牌认知度较高,报告期内,公司分销业务主要是提供物流配送、仓储、信息管理、渠道开发维护等分销服务,按照上游供应商的指导价格将产品分销至下游客户,因此货物的买卖价差实质为公司提供分销服务的服务费。

③承担的经营风险:经营过程中,需要买断上游品牌商的货物,存在一定的存货风险。但公司存货周转率较高,对于存在到期风险的快消品,公司会与品牌商进行沟通,确定低价促销的方案,比如买一送一活动,品牌商给予公司相应补贴。部分即将到期产品,供应商会根据产品价值,给予公司一定比例的破损补贴,甚至直接退货或换货。对于没有补偿方案的存货,公司根据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再根据可变现净值与该部分存货的账面余额进行比较确定是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由于分销服务的品牌大多数为世界500强和行业内知名公司,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大部分品牌对即将逾期商品会给予公司退货及促销补贴,公司实际发生的存货损失风险较低。

④提供的服务内容

A、商务服务

负责与供应商、终端门店的信息沟通、商务谈判、订单确认;每月需预估订货发货量,在约定期间内向供应商申报下月销售计划,通常分上旬、中旬、下旬订单申报订货单(每次订货量至少达到最低标准);与终端门店沟通订单。

B、物流服务

物流服务主要包括提供仓储和配送两方面。

仓储:库房面积、每天最低接货量及可储存货物数量达到供应商的规范要求;保持最低库存量以满足产品的正常周转存储需要;到达仓库前的道路需满足供应商

发货车的行驶条件、保证接货卸货时间段符合当地交通部门要求;清点收货后及时确认及反馈。库房环境符合相关安全法规要求,卫生整洁;设立专门的产品存储区域,严禁货物混放。配送:用符合供应商要求的货车运输产品,确保产品到达目的地;按日提供每日进销存报表;协助供应商召回特定产品;配送产品到指定渠道范围,不得越区销售;保证订单到达后,订货商品及时送入渠道分销商,以避免断货。C、与上游供应商及下游终端门店分别结算,不涉及垫付资金等资金配套服务公司与供应商的结算包括:采购商品后信用期内支付货款或款到发货、完成既定销售计划的奖励金或折扣等。公司与终端门店的结算包括:销售商品后信用期内收回货款,或现款现货。上述结算属于货物流通过程中正常的商业结算,不存在为上下游垫付资金的行为。D、渠道开发、维护及分销客户管理建立下级终端门店数据库,包括但不限于地址、联系电话、资金、运力、仓储,协助供应商客户经理做好动态销售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每月的销售额及各类产品的销量、进货周期及每次进货额;保证按照与供应商约定的价格或价格区间销售,不得低价倾销给下级经销商;与供应商一起按月对终端门店进行铺货率及铺货情况进行考核,并定期召开例会,总结月度工作业绩,分析研讨市场形势并制定销售策略,布置下月任务与政策。

E、市场推广以及促销管理公司需向终端门店提供促销活动的相关服务,如店面装修、张贴和派发广告材料、理货、品尝和发放样品、收集市场反馈信息等,供应商定期抽查各类促销赠品、促销活动、促销政策的到位情况及铺货率;如合同有约定,公司需派驻专职负责销售产品的销售人员(由供应商或公司承担相关费用)、处理售后服务工作(包括退货、换货,消费者投诉等)。

深度分销业务收入基本来自国内,业务的发展主要依托于平台项目,平台建立主要以整合收购当地经销商的形式,经销商一般通过品牌商或省级企业推荐及调研等其他渠道,发行人选择的标准一般为世界500强或国内知名的品牌且销售业绩排在本区域行业前三,年销售规模在1-2亿元以上的经销商,与发行人有共同价值理念,在经过发行人尽职调查团队进行可行性调研后(且董事长会与全国所有有意向

整合的经销商的小股东面谈),与小股东按6:4或7:3比例共同出资成立新公司开展业务。

目前,平台内的公司分布区域主要以湖北、重庆、山西、陕西、山东、广西等,中西部二、三线城市为主;另外广东、上海占比也较大。目前,发行人经销商分布大体呈现区域+业务设置特点,即发行人在二三线城市整合当地最优质的经销商,该类经销商业务通常在当地深耕快速消费品(白酒、饮料、日化、母婴等)几年甚至十几年,经验丰富,具备敏感的市场洞察力。单个经销商注册资本在发行人进驻前通常为100万-1000万不等,而待怡亚通整合后注册资本通常为1000万-6000万之间(部分平台公司注册资本达1亿元)。

发行人对平台公司的管控措施如下:

①整合后的当地优质经销商,发行人与当地经销商各占出资比例7:3或6:4(注册资本),总部负责品牌规划、渠道规划,以及定期下达需完成的收入、利润等指标,经销商负责合资公司的内部管理。

②平台公司管理方面,发行人实行矩阵式管理架构,各个业务集群负责管理下设分、子公司的业务运营,但子公司资金调度、骨干人员配置、财务核算等方面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各集群及下属子公司可以与公司总部在财务、IT人力资源、行政、客服、风控、营运等方面共享。

③资金管理方面,发行人对控股子公司实行资金集中管理,通过资金管理体系对全集团资金进行归集统筹,规范、高效流程化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各分公司/事业部资金收入必须经过财务部门,资金支出必须经过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批。资金信息必须集中于财务中心/财务部,由财务部门对信息进行处理加工并报领导决策使用。

④在业务管理上,总部负责品牌规划、渠道规划,以及定期下达需完成的收入、利润等指标,合资公司负责具体的业务发展。

⑤在系统管理体系上,发行人有严谨的系统管理体系的输出,全集团共享内部信息平台,大数据化、科学化管理;达成全行业全球全网全渠道的运营,令到原来有传统渠道和传统生意高度共享植入整盘生意。自深度供应链业务发展以来,通过平台的覆盖,已成功导入上游品牌客户近千家,其中宝洁、中粮、联合利华、雀巢等在内的世界500强企业品牌和细分行业前三名客户众多,平台服务涵盖各大卖场(KA)、中型超市(BC)、药店、母婴店、批发商等在内的各种终端门店,已经

实现了重点业务区域的全渠道覆盖,并为京东商城、唯品会等电商客户提供产品。业务上下游主要品牌及销售终端列举如下:

地位行业合作品牌
上游母婴行业多美滋、惠氏、雅培、雀巢、可瑞康等
食品行业雀巢、卡夫、中粮、益海嘉里、玛氏等
日化行业宝洁、联合利华、欧莱雅、曼秀雷敦、高露洁等
酒饮行业红牛、加多宝、泸州老窖、红花郎等
下游KA大卖场沃尔玛、山姆、麦德龙、永旺等
BC中型超市大润发、银座、天虹等
终端门店系统药店、母婴店、批发商及电商等

2)营销公司的营销运营服务是整合分销对B端的覆盖能力以及营销对C端的销售能力,打通B2B2C的通道,实现线上(主流电商渠道、新流量渠道)线下(320个城市百万终端门店)消费场景全覆盖,产品触达终端、以及消费行为完成的全过程管理。

目前公司的营销服务可以实现品牌形象塑造、产品设计策划、整合营销策划、客户需求分析、线上线下渠道管理、CRM管理、售前售后服务、仓储物流等全链路一体化营销管理闭环。

(2)品牌运营

怡亚通在与众多知名品牌长期合作的同时,公司积极拓展并进入品牌的高附加值业务,通过深化、优化现有品牌运营和管理模式,覆盖产品设计、渠道营销、产品分销和终端销售全过程,针对优质品牌进行品牌运营和管理工作。凭借品牌运营的专业能力、多品牌营销的运营一体化能力,充分挖掘品牌潜力寻求更大发展,从而掌握对品牌以及价格制定的主动权,实现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在高端酱酒类领域,通过“品牌运营+渠道赋能”的闭环商业模式为不同成长阶段的品牌商提供产品定制、视觉设计、营销策划、营销执行、分销、零售等全流程服务。如公司于2019年在开启酒类国代产品运营之路,至今打造了“钓鱼台珐琅彩”、“国台黑金十年”等多个单品,一度成为酱酒界黑马。2020年以上两款产品完成近7亿元销量。2021年,怡亚通将在成功打造酒类爆款单品的基础上进行业态衍生,计划与数家在贵州茅台镇有实力、底蕴的酒业公司进行深度合作,成立品牌运营合资公司。同时,怡亚通在食品、日化、母婴、家电等其他流通行业积极进行品牌运营布局,开启新的品牌发展之路。

(3)跨境和物流服务

跨境和物流服务主要是公司为生产型企业提供涵盖进出口报关、商检、物流仓储等一系列代理服务,公司收取一定的代理服务费,为上下游客户搭建“供需桥梁”,通过直供服务成为上下游客户的渠道连接器。依托公司二十余年采购执行、销售执行等业务能力,深入整合上下游资源,形成一站式的采销平台,从上游寻找全球不同供应商的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资源,到下游对接全球渠道需求,实现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资源的“全球买,全球卖”的供应链服务体系。跨境服务是指供应链管理中从原材料供应商到生产企业(制造商)的部分。公司凭借专业的运作经验和先进的企业资源管理系统(ERP),通过对供应链的整合,在供应商与生产商之间建立起紧密的、资源共享的动态企业联盟,使生产商可根据生产需求实现实时原材料及半成品采购,制造商可根据订单来进行半成品或成品的JIT(实时生产)采购。跨境服务能够为企业实现零库存管理,帮助企业进行供应商管理及采购运作管理,包括物流、订单、商务、结算、信息互动等等,使企业更专注于自身的核心业务;扁平中间不必要的代理环节,既降低了采购成本又实现了弹性供应链缓冲功能。

跨境服务的简化流程如下:

跨境服务的主要经营模式、盈利模式及承担的经营风险:

A.经营模式:公司与客户签署《供应链服务协议》,接受客户的委托,代理客户从境外(含香港)进口指定产品,并提供物流、代理报关等供应链服务。同时,以怡亚通或境外子公司的名义向境外供应商支付采购价款。客户按照进口货物总价款的一定比例向怡亚通支付综合服务费用,综合费用含装货费、汽运费、报关费、保险费、运输费、开证费等,对于大多数客户,公司不代垫货款和税金,公司从事境外代理采购主要通过开立信用证方式支付货款,因此客户占用的主要是信用证额度,较少涉及货币资金占用。

B.盈利模式:按进口货物完税金额的一定比例向客户收取服务费,并根据要求向客户开具增值税发票。

C.承担的经营风险:虽然公司系代理客户进行采购,如果客户弃单或违约,公

司需承担相关存货风险,并通过处置相关产品、没收客户保证金等方式收回资金。公司对于少部分需要代垫货款和税金的客户制定了严格的筛选机制,代理采购产品设置了行业和产品名录,产品主要集中在通用性强、变现较快的电子类产品,同时制定了严格的风险控制体系,即使客户出现违约风险,公司也可通过产品的变现及时回收资金。物流服务是公司将原有的物流业务从各业务板块中分离出来集合而成新的服务平台,从企业物流转变、升级、发展为物流企业,将怡亚通公司所涉及的物流资源进行社会化平台服务打造。通过公司现有的全国物流干线网络、仓储网点,形成全国运营网络,覆盖从国际物流、进口通关、国内仓储、干线运输及城配能力的综合型的物流服务体系。

(4)平台间关联交易

该平台并非为公司的主营业务板块,主要系公司各平台之间存在少量关联方交易,在计入收入时需冲减抵消,因此列入营业收入明细内。

4、业务经营情况

(1)分销+营销

分销+营销业务主要聚焦快速消费品,涵盖母婴、日化、酒饮、食品、家电、医药、IT、通信等行业,服务网络达到320个城市。

2020年度,公司分销+营销业务实现营业总收入653.04亿元,同比下降0.27%;2021年度,公司分销+营销实现营业总收入651.18亿元,同比下降0.28%;2022年度,公司消费品分销+营销实现营业总收入787.38亿元,同比上升20.92%。

在分销+营销方面,公司以产业供应链服务的核心优势为抓手,依托公司庞大的销售渠道网络和不断壮大的营销合伙人团队建设,大力做强做深消费品的分销+营销业务,同时瞄准品牌客户痛点,利用公司的平台优势,帮助客户进一步深度管理渠道,掌控终端营销,实现销量的增加,从而提升公司的服务内容和订单金额。报告期内,公司分销+营销业务营业总收入各行业分布如下:

单位:万元

行业2022年度2021年度
IT、通信1,606,099.111,370,674.45
家电2,599,518.471,574,736.01
医疗98,883.0774,169.54
酒饮313,571.17420,036.49
母婴584,081.051,297,624.92
行业2022年度2021年度
日化551,920.91671,089.91
食品291,188.46364,085.16
其他115,244.24119,709.31
合计6,160,506.485,892,125.79

(2)品牌运营

公司的品牌运营服务能力和形式不断创新和提升,不仅限于在原有线下渠道铺开,也结合立体式营销(传统渠道+圈层推广+媒体营销),借助线上抖音、电商、整购网、怡通天下等新媒体工具打造多场景营销,如店铺代运营、内容种草、网红直播推广及私域运营等,提升品牌运营的能力和成效。近三年怡亚通在白酒品牌运营业务上异军突起,陆续打造出酱酒届黑马——钓鱼台“珍品壹号”和国台“黑金十年”,2021年下半年增加了酱酒定制新产品金沙酒业的“摘要12”。目前越来越多品牌方相信怡亚通的品牌运营能力,选择与怡亚通强强联合,例如:达能、国际米兰足球俱乐部、法国SCHNEIDER等,品牌运营所涉及的行业从酒类拓展至母婴、日化、家电等多个行业。2021年11月进博会,怡亚通与品牌方签下79.6亿元的战略合作,成为本届展会深圳交易团签约金额最大的专场活动。在白酒的品牌运营取得成功后,公司在白酒领域迈出新的步伐,2021年开始打造自有酱酒品牌产品矩阵。结合消费趋势与行业调研,抓住国潮风向,联合“大唐不夜城”打造出具有盛唐文化的特色IP酱酒产品——“大唐秘造”。在基酒供应酒厂甄选了位于茅台镇酱酒核心产区,产能排名前五,且毗邻“国台酒业”、年产能超5000吨的——“大唐酒业”,从源头把控白酒品质;在产品形象上,把握消费者心理,结合中高端消费、商务宴请等不同场景,分圈层分别打造“金樽”“金玺”“金顶”三款产品;价格带覆盖在300-1200区间;在文化内核上将“酒”与酒仙“李白”“长恨歌”等元素绑定,塑造品牌文化内核,主打差异化;在渠道营销上,联合线下传统经销渠道与线上新兴流量渠道,多渠道同步推广,搭配沉浸式品鉴会、超级旅游IP等方式吸引用户,提升品牌知名度。而从酒品至推广,全链条的精细化管理及可落地的活动方案这一系列的举措均向市场证明了怡亚通品牌孵化的能力。公司白酒价格带已经实现从300元到3000元的覆盖。报告期内,品牌运营业务各行业营业收入分布如下:

单位:万元

行业2022年度2021年度
IT、通信113,904.0098,395.45
纺织服饰53,773.2149,661.10
酒饮78,580.21124,495.59
母婴79,295.4571,726.48
其他5,340.057,669.95
合计330,892.92351,948.57

(3)跨境和物流服务

在国家宏观战略的引领下,公司继续携手各地政府及国企成立合资公司,提供专业化供应链服务。截止2021年底,累计成立30多家合资公司,签订70多份综合商业合作协议,覆盖范围达到56个城市;累计发展60多个行业事业部,涉及IT电子、工业原材料、新能源、民生与消费等优质产业。“怡亚通模式”的产业供应链平台已在南宁、贺州、济南等城市陆续得到验证。在运营团队的协同下,部分合资公司已取得显著的产业升级效果,例如兴港怡亚通全年业绩突破40亿规模。另一方面,结合政策方向,继续将“怡亚通模式”开拓至新产业链。例如在“一带一路”的背景下,关注沿线优势产业,与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签订战略协议,通过嵌入式供应链服务贯穿产业全链条,构建基于多式联运的产业集聚、资源共享、配置优化的产业生态。

5、收入结构及上下游客户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收入的区域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区域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销售额比例销售额比例销售额比例
国内7,392,735.4286.576,017,821.8685.716,355,033.7693.29
国外1,147,039.0613.431,002,945.0414.29456,998.856.71
合计8,539,774.47100.007,020,766.90100.006,812,032.60100.00

发行人主要经营主体集中在国内,国外公司主要为联怡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及部分新加坡及东南亚国家的分子公司。

2020-2022年度,发行人的主要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2022年度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2021年度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2020年度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第一名513,035.046.01215,401.573.07529,518.027.76
第二名299,847.593.51198,285.392.82322,402.924.72
第三名290,407.643.40185,338.802.64172,251.572.52
第四名259,180.023.03115,149.251.64127,357.311.87
第五名234,331.672.74106,884.841.52118,633.631.74
合计1,596,801.9618.70821,059.8511.691,270,163.4518.61
客户名称2022年度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2021年度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2020年度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其中:关联方销售额占比-6.91-3.16-1.74

2020-2022年度,发行人的主要供应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供应商名称2022年度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2021年度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2020年度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第一名578,471.237.27326,120.825.07293,242.274.66
第二名200,936.202.52256,201.783.98222,099.163.53
第三名195,731.502.46211,423.883.29193,361.563.07
第四名182,670.182.29211,367.773.29193,229.473.07
第五名172,669.442.17201,255.293.13182,822.372.91
合计1,330,478.5516.711,206,369.5318.761,084,754.8417.24
其中:关联方采购额占比-2.46-3.29-4.66

(五)发行人相关业务资质

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尚未到期的主要资质证书或许可情况如下:

资质证书证书编号或批准文号发证单位发证/认定时间及说明许可范围/资质等级获得单位到期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4453066866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关2017-04-19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有效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03687825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2018-02-02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无期限
外汇登记证NO/00122075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无期限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粤深食药监械经营备20150237号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09-27Ⅱ类68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及诊断试剂(诊断试剂需低温冷藏运输贮存),Ⅱ类68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及诊断试剂(诊断试剂不需低温冷藏运输贮存),Ⅱ类6840体外诊断试剂(诊断试剂需低温冷藏运输贮存),Ⅱ类6840体外诊断试剂(诊断试剂不需低温冷藏运输贮存) 经营方式:批零兼营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无期限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粤深食药监械经营许20190364号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07-25Ⅲ类68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及诊断试剂(诊断试剂需低温冷藏运输贮存),Ⅱ类68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及诊断试剂(诊断试剂需低温冷藏运输贮存),Ⅲ类68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及诊断试剂(诊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4-07-24
资质证书证书编号或批准文号发证单位发证/认定时间及说明许可范围/资质等级获得单位到期日期
断试剂不需低温冷藏运输贮存),Ⅱ类68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及诊断试剂(诊断试剂不需低温冷藏运输贮存),Ⅲ类68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及诊断试剂(诊断试剂不需低温冷藏运输贮存),Ⅲ类6840体外诊断试剂(诊断试剂需低温冷藏运输贮存),Ⅲ类6840体外诊断试剂(诊断试剂不需低温冷藏运输贮存); 经营方式:批发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深宝应急危经字[2021]028号深圳市宝安区应急管理局2021-03-29煤油(1571)、汽油(1630)、柴油【闭杯闪点≦60℃】(1674)、1,2,3-三甲基苯(1799)、1,2-二甲苯(355)、1,2-二乙基苯(684)、1,3-二乙基苯(685)、1,3-二甲苯(356)、1,3-环己二烯(944)、1,4-二甲苯(357)、2,2-二甲基丙烷(429)、苯(49)、苯胺(51)、苯酚(60)、苯乙烯(稳定的)(96)、丙烷(139)、环丙烷(936)、乙烷(2661)等共67个品种。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4-03-28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沪(浦)应急管危经许[2020]201151上海市浦东新区应急管理局2020-04-16许可经营范围:批发(不带储存设施)经营品名,3-二甲基氨基亚甲基亚氨基苯基-N-甲基氨基甲酸酯(或其盐酸盐)等品种,具体品种见许可证附页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2023-04-15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440300061105深圳市交通运输局2022-06-10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大型物件运输深圳市怡亚通物流有限公司2026-06-09
资质证书证书编号或批准文号发证单位发证/认定时间及说明许可范围/资质等级获得单位到期日期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沪浦食药监械经营备20160313号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12-28批发:第二类医疗器械(不含体外诊断试剂)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无期限
酒类商品批发许可证浦市监酒批字第JY13101150143785-JP号上海市酒类转卖管理局2020-08-14酒类商品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2023-07-17
食品经营许可证JY13101150143785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09-21预包装食品销售(包含冷藏冷冻食品),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2023-07-17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0271790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2018-11-27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无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3116660222中国人民共和国洋山海关(保税)2014-12-18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长期有效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沪浦食药监械经营许20160412号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12-15三类:6815注射穿刺器械,6821医用电子仪器设备,6823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6825医用高频仪器设备,6828医用磁共振设备,6830医用X射线设备,6846植入材料和人工器官,6858医用冷疗、低温、冷藏设备及器具,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2026-06-11
资质证书证书编号或批准文号发证单位发证/认定时间及说明许可范围/资质等级获得单位到期日期
6877介入器材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书2011189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深圳)2014-12-02-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无期限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粤深食药监械经营备20162553号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07-15全部二类医疗器械(包括二类体外诊断试剂)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无期限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03070587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2019-11-28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无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4453168987中国人民共和国深圳海关2014-12-02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长期有效
食品经营许可证JY14403071219912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12-13预包装食品销售(不包含冷藏冷冻食品),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24-12-12
对外贸易备案登记表2029810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深圳)2014-11-06-深圳市怡亚通冷链供应链有限公司无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4453062059中国人民共和国深圳海关2014-11-06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深圳市怡亚通冷链供应链有限公司长期有效
危险化学粤深南应深圳市南山区2021-12-24煤油(1571)、汽油(1630)、柴深圳市前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2024-12-23
资质证书证书编号或批准文号发证单位发证/认定时间及说明许可范围/资质等级获得单位到期日期
品经营许可证急管经字[2021]095号应急管理局油【闭杯闪点≦60℃】(1674)、石脑油(1964)、石油原油(1967)、甲基叔丁基醚(1148)、甲醇(1022)、乙醇(无水)(2568)、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358)、苯(49)、石油醚(1965)、异丙基苯(2688)、正庚烷(2782)、2-丙醇(111)、乙酸乙酯(2651)、正丁醇(2761)、苯胺(51)、苯酚(60)、氢氧化钾(1667)、共20种危险化学品。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03058846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2017-10-17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深圳市前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无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440316637V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关2014-10-08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深圳市前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长期有效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201931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2016-07-19——深圳市前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无期限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03084899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2017-03-23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深圳市怡亚通保税物流有限公司无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4403467533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关2017-03-23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深圳市怡亚通保税物流有限公司长期有效
资质证书证书编号或批准文号发证单位发证/认定时间及说明许可范围/资质等级获得单位到期日期
记证书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一)00073655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2018-02-06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一)深圳市怡亚通保税物流有限公司无期限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03694979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2018-04-20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深圳市腾飞健康生活实业有限公司长期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4453962818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关2018-05-18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深圳市腾飞健康生活实业有限公司无期限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辽交运管许可大字210200800258大连市港口与口岸局2016-02-19道路货运站(场)经营(专营仓储服务)大连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2030-12-31
食品经营许可证JY16501060058869头屯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10-16批零兼营;预包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品,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新疆诚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23-10-15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粤深食药监械经营许20190434号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08-20Ⅲ类68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及诊断试剂(诊断试剂需低温冷藏运输贮存),Ⅱ类68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及诊断试剂(诊断试剂需低温冷藏运输贮存),Ⅲ类68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及诊断试剂(诊断试剂不需低温冷藏运输贮存),深圳市怡亚通医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24-08-19
资质证书证书编号或批准文号发证单位发证/认定时间及说明许可范围/资质等级获得单位到期日期
Ⅱ类68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及诊断试剂(诊断试剂不需低温冷藏运输贮存),Ⅲ类68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及诊断试剂(诊断试剂不需低温冷藏运输贮存),Ⅲ类6840体外诊断试剂(诊断试剂需低温冷藏运输贮存),Ⅲ类6840体外诊断试剂(诊断试剂不需低温冷藏运输贮存) 经营方式:批发(为其他生产经营企业提供贮存、配送服务)
酒类商品批发许可证浦市监酒批字第JY13101150495767-JP号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1-11酒类商品上海深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23-7-19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03694079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2018-01-10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深圳市怡明科技有限公司无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4453165272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关2015-09-01企业经营类别: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深圳市怡明科技有限公司长期有效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03694990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2018-04-23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深圳市卓优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无期限
海关注册登记证书4453060177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关2018-05-04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深圳市卓优数据科技有限公司长期有效
资质证书证书编号或批准文号发证单位发证/认定时间及说明许可范围/资质等级获得单位到期日期
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110012100351北京市顺义区商务委员会2012-06-15经营类型:批发企业;主要经营品种:白酒,啤酒,葡萄酒北京市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无期限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412801204235驻马店市烟草专卖局2018-06-06卷烟、雪茄烟驻马店市华通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23-06-05
食品经营许可证JY15201150130184贵阳市观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12-03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含酒类)销售,散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贵州省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24-12-02
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工法证字第2401120227号贵阳市观山湖区总工会2017-11-30贵州省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食品经营许可证JY14201020020137武汉市江岸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12-14预包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散装熟食);特殊食品销售武汉市大鸿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26-12-13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浙杭食药监械经营备20171267号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05-16经营范围:6813计划生育器械,6866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杭州万鸿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无期限
河南省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证410311100535洛龙区酒类流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6-08-03各类酒类产品,经营类型为批零兼营洛阳洛百易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无期限

在经营过程中,对于已到期或即将到期的资质证书或许可证书,发行人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办理或续期,以保证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发行人及旗下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所需的相关资质证书或许可证书,除因集团整体业务规划调整而主动不续期外,不存在到期无法续期的情况,亦不会因业务资质证书或许可证书无法续期而对发行人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六)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实质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未发生实质性变更情况。

(七)发行人经营方针及战略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也是公司战略转型的至关重要的一年。在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将认真执行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中心任务,按照“补链条、育龙头、强集群”的思路,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公司将通过组织结构的优化来提升管理效率,逐步清晰并落实企业业务战略,更加聚焦于公司市场竞争地位与持续发展能力的跃升。面对新型工业化深入推进的巨大时代机遇,公司继续朝着达成“最具竞争力的整合型供应链综合运营服务商”的战略定位而努力。

公司在供应链服务方面的专业性已经受到品牌客户和企业的广泛认可,想要取得进一步的业务发展,必须从服务产品、服务范围、合作方式等各方面创新,将供应链横向做大。公司将通过1+N大客户营销服务模式为核心,在保持良好的合作基础上,同时从纵向的角度切入到产业链:以行业/产业多个上下游需求为中心,由多个上下游企业相互整合、协同、联合,促进形成的最佳产业组合。帮助到企业的效能提升、促进产业振兴,整合精耕各产业的纵向专业能力,打造核心竞争力,将产业链做强。

公司将一手抓供应链,即从服务产品、服务范围、合作方式等各方面积极创新,提升与客户的合作规模与粘性,将供应链业务做大;另一手抓产业链,聚焦各大目标核心产业,以产业链推动供应链的发展,以供应链促进产业链的升级,真正打造一个产业链供应链的模式生态圈,为国家的“增强产业链供应链的自主可控能力”的战略目标做出贡献。

1、消费品供应链方向

英国《金融时报》援引花旗银行分析师的预测报道称预计中国2023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将达到50万亿元,呈现逐步复苏的趋势。因此,公司将抓住经济全面复苏反弹的机会,瞄准社会消费的巨大潜力,蓄势待发的在消费品各子业务板块全面发力。尤其是在酒饮领域,公司将以产品优势、产品定制、自有品牌、渠道运营四维一体战略,着力打造高品质酱香白酒产品及品牌。一是借助基酒厂的核心产地优势,打好茅台酒厂出身的核心技术人员“曹大明”、“罗吉洪”双大师金字招牌,提升产品品质。二是通过产品定制,创造产品需求,拓展更多OBM合作企业客户。三是聚焦自有品牌,持续在重点市场进行营销及广告投入,打造“大唐秘造”、“唐宫宴”等差异化核心单品,进一步巩固市场地位。四是建立线上新零售、线下品牌体验店,多渠道扩展销售增量,助力品牌做大做强。

2、产业链供应链方向

2023年公司将集中优势围绕基建原材料、石油化工、新能源原材料及其他工业原材料源头领域,建立在产业生产侧的原材料整合供应链平台,配合国家战略,建立高质量高标准的产业链供应链生态体系。

在新能源领域,公司计划整合并深度介入海内外矿产/国内盐湖资源标的上游,以及具有自主加工或委托生产能力的综合供应商等下游环节,最终形成稳定产、供、销的锂矿(盐)产业链供应链,以此获取稳定的长协订单。我们将投资或合资成立新能源物流车公司与车辆销售渠道公司,论证并筹备注册储能公司,加快建设新能源产业链供应链研究院,搭建国际化供应平台,为锂电池上下游产业链企业提供优质供应链服务。

在其它工业原材料领域,公司将在供应链服务、产业整合、采销资源渠道上发挥自身优势,以政、企、集群三方合作业务模式,结合发展县域经济机遇、在基建、粮农及通用类工业原材料赛道上重点发力,带动产业升级,实现规模效益。

3、组织建设和变革

随着公司业务及规模的高速发展,组织管理面临着机遇与挑战。我们认为,组织变革是每家企业在高速发展中都要面临的问题,每一次成功的变革都会激发创造企业生命力,促进企业向新的发展阶段进化,以适应快速变化的市场环境。因此,公司将坚定不移的完善数字化、扁平化的前、中、后台组织结构建设。通过组织优化、数字化平台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

4、继续推进数字化转型及平台建设

过往经验告诉我们,数字化在供应链生态体系中的全面实现,有利于资金回报率、人均效能、超期等经营指标的前台实时监测,也有利于中台管理建立高效商品中心、客商中心、费用管理及共享中心,更有利于后台降本增效,实现业财一体化。2023年,公司计划通过“怡通天下”B2B2C数字平台为抓手,大力推进平台与商业模式的不断建设和完善结合,吸引国内外知名品牌客户进驻与加盟,支持多行业、多品类、多种供应链模式业务扩张,资源共享共生,共同做大业务规模和经营绩效。

(八)核心竞争力

1、卓越的品牌运营能力

怡亚通的品牌运营管理团队拥有丰富的品牌运营经验、强劲的市场开拓能力及营销模式创新能力。公司擅长为标的品牌产品从品牌定位、产品设计、品牌传播、分销覆盖、营销策划等方面来提供量身定制的一站式品牌营销服务,线上线下一体化运营服务。

2、优质客户资源

怡亚通与100余家世界500强企业及2600多家国内外知名企业达成战略合作关系,服务行业已经实现消费品全品类覆盖,主要包括:酒饮、IT、家电、日化、母婴、食品、医药等多个领域,形成了强大的资源整合能力和竞争优势,能有效地帮助合作伙伴提高核心竞争力。

3、全球化的服务网络

怡亚通加速服务网络全球化布局,建立遍布中国、辐射全球的服务网络,打破地域、资源、环境的限制,使全球优势资源在最大范围里实现共享,帮助合作伙伴满足全球化发展的需要。

4、高效的深度分销网络体系

怡亚通拥有覆盖全国各级城市乃至东南亚等地区的深度分销网络体系,在大数据管理和深度供应链维度实现从品牌商到终端的网络扁平,颠覆过去粗放原始分散的经销商模式,构建一体化运营的快捷、高效的直供渠道,帮助合作伙伴突破渠道拓展瓶颈,深入低线市场,提高市场竞争力。

5、健全的物流体系

怡亚通拥有六大区域集散中心,覆盖全国30多个省级行政区的300多个城市的物流网络,具备为客户提供深入1-6线城市的B2B、B2C深度配送运作能力,24小时内快速响应客户需求,提供最优质的客户体验。

6、领先的数字化运营和管理能力

怡亚通以超过二十五年的供应链信息化发展经验为基础,结合国内外领先技术,自主研发出契合供应链行业特点、满足各类业务模式需求的大数据管理系统。该系统实现全程移动互联化,提升运营管理能力及效率,为公司内部员工及外部客户提供高效完善的操作体验,保证业务往来及运作过程中的信息数据安全。系统服务范围覆盖客户关系管理、业务运营、物流仓储及运输、财务管理、人力资源、智能办公等业务管理模块。

八、媒体质疑事项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对生产经营和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媒体质疑事项。

九、发行人违法违规及受处罚情况

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依法经营。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有关主管部门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本节的财务会计信息及有关分析反映了本公司最近三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募集说明书中的财务数据来源于发行人2020年、2021年、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募集说明书中2020、2021及2022年度所引用的财务会计数据分别来源于2020、2021及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公司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及合并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公司及合并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大华审字[2021]007402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了公司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合并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公司及合并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大华审字[2022]006897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了公司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合并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公司及合并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大华审字[2023]00277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发行人2020-2022年合并及母公司报表执行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0年修订)的披露规定。投资者在阅读以下财务信息时,应当参照发行人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投资者如需了解本公司的详细财务会计信息,请参阅本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为完整反映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财务实力,在本节中,本公司以合并财务报表的数据为主,并结合母公司财务报表来进行财务分析以作出简明结论性意见。

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调整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

1、2020年度会计政策变更及影响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本公司仅对首次执行日尚未执行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对于最早可比期间期初之前或2020年年初之前发生的合同变更未进行追溯调整,而是根据合同变更的最终安排,识别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以及在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分摊交易价格。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本次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单位: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重分类2020年1月1日
预收款项1,023,251,468-1,009,227,80614,023,662
合同负债-899,019,927899,019,927
其他流动负债-110,207,879110,207,879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项目报表数假设按原准则影响
预收款项20,546,534831,395,962-810,849,428
合同负债722,304,508-722,304,508
其他流动负债88,544,920-88,544,920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项目报表数假设按原准则影响
营业收入68,256,101,53372,780,263,175-4,524,161,642
营业成本64,346,220,26268,870,381,904-4,524,161,642

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20年01月01日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8,771,968,526.008,771,968,526.00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71,729,502.0071,729,502.00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20年01月01日调整数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12,453,212,167.0012,453,212,167.00
应收款项融资238,094,725.00238,094,725.00
预付款项2,796,119,263.002,796,119,263.00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1,163,875,588.001,163,875,588.00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7,270,997,293.007,270,997,293.00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454,044,686.00454,044,686.00
流动资产合计33,220,802,448.0033,220,802,448.00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852,802,702.00852,802,702.00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28,375,414.0028,375,414.00
长期股权投资2,391,969,473.002,391,969,473.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550,001.00550,001.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17,217,751.0017,217,751.00
投资性房地产1,397,428,813.001,397,428,813.00
固定资产1,481,645,845.001,481,645,845.00
在建工程622,023,533.00622,023,533.00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1,077,503,956.001,077,503,956.00
开发支出
商誉234,661,811.00234,661,811.00
长期待摊费用199,737,051.00199,737,051.00
递延所得税资产376,563,307.00376,563,307.0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8,680,479,657.008,680,479,657.00
资产总计41,901,282,105.0041,901,282,105.0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8,103,855,275.0018,103,855,275.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70,000,000.0070,000,0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1,295,216.001,295,216.00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20年01月01日调整数
应付票据7,068,608,031.007,068,608,031.00
应付账款1,340,010,805.001,340,010,805.00
预收款项1,023,251,468.0014,023,662.00-1,009,227,806.00
合同负债899,019,927.00899,019,927.0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121,842,958.00121,842,958.00
应交税费155,810,216.00155,810,216.00
其他应付款774,334,753.00774,334,753.00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3,540,513.003,540,513.00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100,600,000.001,100,6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110,207,879.00110,207,879.00
流动负债合计29,759,608,722.0029,759,608,722.00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1,536,880,234.001,536,880,234.00
应付债券1,947,206,669.001,947,206,669.00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5,197,200.005,197,200.00
递延收益12,242,743.0012,242,743.00
递延所得税负债214,796,047.00214,796,047.00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3,716,322,893.003,716,322,893.00
负债合计33,475,931,615.0033,475,931,615.00
所有者权益:
股本2,122,697,819.002,122,697,819.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1,293,758,745.001,293,758,745.00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580,533,095.00580,533,095.00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246,015,673.00246,015,673.00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1,688,417,723.001,688,417,723.00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20年01月01日调整数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5,931,423,055.005,931,423,055.00
少数股东权益2,493,927,435.002,493,927,435.00
所有者权益合计8,425,350,490.008,425,350,490.0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41,901,282,105.0041,901,282,105.00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20年01月01日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3,382,030,645.003,382,030,645.00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6,338,720,983.006,338,720,983.00
应收款项融资8,869,449.008,869,449.00
预付款项580,736,095.00580,736,095.00
其他应收款8,127,800,081.008,127,800,081.00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149,906,000.00149,906,000.00
存货1,072,544,774.001,072,544,774.00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224,025,307.00224,025,307.00
流动资产合计19,734,727,334.0019,734,727,334.00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5,689,105,654.005,689,105,654.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760,309,587.00760,309,587.00
固定资产527,400,656.00527,400,656.00
在建工程577,650,910.00577,650,910.00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908,288,265.00908,288,265.00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75,474,084.0075,474,084.00
递延所得税资产79,215,016.0079,215,016.0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8,617,444,172.008,617,444,172.00
资产总计28,352,171,506.0028,352,171,506.00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20年01月01日调整数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2,688,882,038.0012,688,882,038.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1,295,216.001,295,216.00
应付票据4,289,948,682.004,289,948,682.00
应付账款1,460,933,487.001,460,933,487.00
预收款项364,046,210.000-364,046,210.00
合同负债324,292,291.00324,292,291.00
应付职工薪酬13,451,145.0013,451,145.00
应交税费37,344,010.0037,344,010.00
其他应付款1,686,395,215.001,686,395,215.00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633,000,000.00633,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39,753,919.0039,753,919.00
流动负债合计21,175,296,003.0021,175,296,003.0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724,154,347.00724,154,347.00
应付债券1,947,206,669.001,947,206,669.00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1,100,000.001,100,000.00
递延收益4,411,765.004,411,765.00
递延所得税负债51,984,678.0051,984,678.00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2,728,857,459.002,728,857,459.00
负债合计23,904,153,462.0023,904,153,462.00
所有者权益:
股本2,122,697,819.002,122,697,819.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1,056,122,099.001,056,122,099.00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190,309,808.00190,309,808.00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243,817,964.00243,817,964.00
未分配利润835,070,354.00835,070,354.00
所有者权益合计4,448,018,044.004,448,018,044.0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28,352,171,506.0028,352,171,506.00

2、2021年度会计政策变更及影响

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衔接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2021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执行新租赁准则对本次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原列报金额重分类追溯调整后2020年12月31日列报金额
预付款项2,429,360,495-13,941,3212,415,419,174
使用权资产-304,667,115304,667,115
租赁负债-290,725,794290,725,794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21年01月01日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0,273,827,062.0010,273,827,062.00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157,408,579.00157,408,579.00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12,321,421,725.0012,321,421,725.00
应收款项融资473,553,660.00473,553,660.00
应收佣金手续费325,823.00325,823.00
预付款项2,429,360,495.002,415,419,174.00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1,336,029,527.001,336,029,527.00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5,814,761,883.005,814,761,883.00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249,241,956.00249,241,956.00
流动资产合计33,055,930,710.0033,041,989,389.00-13,941,321.00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758,765,793.00758,765,793.00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21年01月01日调整数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20,871,400.0020,871,400.00
长期股权投资2,881,084,054.002,881,084,054.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550,001.00550,001.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18,717,751.0018,717,751.00
投资性房地产1,485,064,015.001,485,064,015.00
固定资产1,402,925,842.001,402,925,842.00
在建工程738,821,200.00738,821,200.00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304,667,115.00304,667,115.00
无形资产1,160,668,392.001,160,668,392.00
开发支出
商誉235,815,415.00235,815,415.00
长期待摊费用197,577,863.00197,577,863.00
递延所得税资产371,633,159.00371,633,159.0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9,272,494,885.009,577,162,000.00304,667,115.00
资产总计42,328,425,595.0042,619,151,389.00290,725,794.0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8,675,905,029.0018,675,905,029.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26,132,478.0026,132,478.00
应付票据6,243,487,809.006,243,487,809.00
应付账款1,109,853,520.001,109,853,520.00
预收款项20,546,534.0020,546,534.00
合同负债722,304,508.00722,304,508.0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103,281,284.00103,281,284.00
应交税费172,996,776.00172,996,776.00
其他应付款907,386,477.00907,386,477.00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3,780,513.003,780,513.00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156,342,536.001,156,342,536.00
其他流动负债88,544,920.0088,544,920.00
流动负债合计29,226,781,871.0029,226,781,871.00
非流动负债: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21年01月01日调整数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1,325,195,553.001,325,195,553.00
应付债券3,282,407,167.003,282,407,167.00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290,725,794.00290,725,794.00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4,931,467.004,931,467.00
递延收益14,267,870.0014,267,87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251,292,792.00251,292,792.00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4,878,094,849.005,168,820,643.00290,725,794.00
负债合计34,104,876,720.0034,395,602,514.00290,725,794.00
所有者权益:
股本2,122,697,819.002,122,697,819.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1,294,688,141.001,294,688,141.00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519,416,824.00519,416,824.00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255,248,397.00255,248,397.00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1,781,398,208.001,781,398,208.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5,973,449,389.005,973,449,389.00
少数股东权益2,250,099,486.002,250,099,486.00
所有者权益合计8,223,548,875.008,223,548,875.0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42,328,425,595.0042,619,151,389.00290,725,794.00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21年01月01日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5,140,833,888.005,140,833,888.00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4,615,636,164.004,615,636,164.00
应收款项融资388,103,010.00388,103,010.00
预付款项330,179,597.00330,179,597.00
其他应收款8,444,975,169.008,444,975,169.00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987,086,195.00987,086,195.00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21年01月01日调整数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47,192,435.0047,192,435.00
流动资产合计19,954,006,458.0019,954,006,458.00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7,402,460,985.007,402,460,985.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772,297,589.00772,297,589.00
固定资产506,646,593.00506,646,593.00
在建工程24,369,174.0024,369,174.00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185,718,561.00185,718,561.00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101,382,543.00101,382,543.00
递延所得税资产87,632,129.0087,632,129.0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9,080,507,574.009,080,507,574.00
资产总计29,034,514,032.0029,034,514,032.0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2,111,906,631.0012,111,906,631.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26,132,478.0026,132,478.00
应付票据2,972,514,250.002,972,514,250.00
应付账款1,874,956,053.001,874,956,053.00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264,905,006.00264,905,006.00
应付职工薪酬9,456,028.009,456,028.00
应交税费70,727,944.0070,727,944.00
其他应付款2,244,110,250.002,244,110,250.00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963,500,000.00963,5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32,473,828.0032,473,828.00
流动负债合计20,570,682,468.0020,570,682,468.0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602,277,919.00602,277,919.00
应付债券3,282,407,167.003,282,407,167.00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21年01月01日调整数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834,267.00834,267.00
递延收益4,294,118.004,294,118.00
递延所得税负债53,782,878.0053,782,878.00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3,943,596,349.003,943,596,349.00
负债合计24,514,278,817.0024,514,278,817.00
所有者权益:
股本2,122,697,819.002,122,697,819.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1,056,095,103.001,056,095,103.00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191,267,740.00191,267,740.00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253,050,688.00253,050,688.00
未分配利润897,123,865.00897,123,865.00
所有者权益合计4,520,235,215.004,520,235,215.0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29,034,514,032.0029,034,514,032.00

3、2022年度会计政策变更及影响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审批程序备注
本公司自2021年12月31日起执行财政部2021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21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主要内容包括:

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解释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以下简称‘试运行销售’)”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主要内容包括: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

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解释16号三个事项的会计处理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本年度未提前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二)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重大会计估计变更或差错更正。

二、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一)2020年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2020年末发行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主体共501家,较上期增加24家,减少70家,具体情况如下:

1、2020年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名称变更原因
湖南怡和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设立
深圳市怡乐通物流有限公司设立
浙江合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设立
湖州市怡海仓储服务有限公司设立
上海怡通特供应链有限公司设立
上海怡临通供应链有限公司设立
怡亚通产业创新投资(深圳)有限公司设立
山东怡亚通供应链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设立
宜宾怡亚通产业创新发展有限公司设立
深圳怡嘉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设立
深圳市怡惠供应链有限公司设立
吉林省怡亚通医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收购
山东省怡亚通医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收购
辽宁怡亚通医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收购
江西省致绿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收购
上海怡亚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设立
贵州康福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收购
名称变更原因
深圳怡亚通产业创新发展有限公司设立
郑州家家悦商贸有限公司设立
河南省申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设立
天津怡亚通物流科技有限公司设立
上海怡亚通品牌管理有限公司设立
扬州众辰博业电器科技有限公司设立
山东云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设立

2、2020年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委托经营或出租等方式丧失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名称变更原因
深圳前海宇商保理有限公司处置
重庆怡亚通川渝化妆品有限公司处置
上海怡亚通璟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处置
陕西怡澜韵商贸有限公司处置
上海宝宁食品有限公司处置
周口市时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处置
天津天怡华智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处置
云南怡安宜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处置
武汉市德燕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处置
武汉源浩源商贸有限公司处置
武汉汇亚源商贸有限公司处置
武汉万源江商贸有限公司处置
重庆经典酩酒酒业有限公司处置
重庆丽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处置
重庆丽桥食品有限公司处置
宜宾市真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处置
巴彦(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上海品正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处置
上海璨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处置
上海璨灵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处置
浙江百诚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处置
杭州缤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杭州德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江苏伊斯特威尔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处置
山东怡化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处置
怡骅能源(大连)有限公司处置
浙江舟山伊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处置
湖北伊旭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处置
贵州伊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处置
南京伊斯特威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湖南伊湘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处置
安徽伊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处置
Easun Energy PTE.,Ltd处置
怡骅国际有限公司处置
名称变更原因
河南星链逸臣氏母婴用品连锁有限公司处置
杭州三角洲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处置
丹东怡瑞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处置
山西怡亚通驰恒战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处置
广元市怡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处置
河南怡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处置
河北耕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处置
开封市亿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处置
南京君策酒业有限公司处置
商丘天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处置
商丘晟通商贸有限公司处置
南通银月亮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处置
四川君策酒业有限公司处置
青岛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注销
盘锦怡锦佳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注销
河南省瑞峰母婴用品有限公司注销
浙江金元家电有限公司注销
贵州省怡明君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注销
贵州天际展飞商贸有限公司注销
南昌凹凸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注销
大同怡亚通怡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注销
河北怡信通物流有限公司注销
广州永添盛物流有限公司注销
丽水市怡亚通乐购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注销
怡亚通国际美妆有限公司注销
台州市密森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注销
安阳市连泽商贸有限公司注销
商丘欣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注销
海南盛宏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注销
江西兴联汇都供应链有限公司注销
惠州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注销
江西百诚电器商贸有限公司注销
苏州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注销
江苏怡亚通百分国际美妆有限公司注销
阜新市青啤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注销
海南怡亚通纤依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注销

(二)2021年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2021年末发行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主体共480家,较上期增加39家,减少60家,具体情况如下:

1、2021年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名称变更原因
怡嘉物流(香港)有限公司设立
名称变更原因
重庆市怡海庆物流有限公司设立
深圳市怡顺源物流有限公司设立
福建省民君医药有限公司收购
上海怡深通供应链有限公司设立
湖北怡嘉物流有限公司设立
广东省东泽药业有限公司收购
华怡联合(深圳)技术有限公司设立
山东怡亚通平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设立
深圳市怡龙物流有限公司设立
新疆怡通嘉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设立
贵州链上酱香酒业有限公司设立
深圳市美丽与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设立
河南省豫婴骏商贸有限公司设立
杭州百诚汇鲸科技有限公司设立
武汉市萌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设立
广西乐雀天贸易有限公司设立
北京康宝通商贸有限公司设立
浙江舟山伊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收购
贵州仁怀首粮酒业有限公司设立
湖南怡亚通智慧供应链有限公司设立
浙江怡亚通医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设立
济南怡亚通供应链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设立
深圳市怡亚通资源整合有限公司设立
深圳市怡亚通母婴有限公司设立
深圳市怡宁物流有限公司设立
深圳市怡亚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设立
太原怡亚通智运科技有限公司设立
吉林省怡亚通汽车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设立
深圳怡新能源有限公司设立
怡亚通联家供应链有限公司收购
深圳市星耀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设立
临沧腾瑞医药有限公司设立
深圳市怡亚通食品有限公司设立
深圳市怡亚通酒业有限公司设立
宜宾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设立
凯荟集团有限公司收购
深圳市怡领科技有限公司设立
广州蔚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收购

2、2021年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委托经营或出租等方式丧失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名称变更原因
深圳市宇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转让
青岛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注销
山东怡信通物流有限公司注销
名称变更原因
乐山怡亚通丰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转让
邯郸市天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转让
沈阳惠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转让
泉州兴联汇都贸易有限公司转让
怀化鑫星火供应链有限公司转让
吉安鑫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转让
义乌市军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转让
山东怡达鑫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转让
长沙新燎原供应链有限公司转让
芜湖怡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转让
扬州恒隆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注销
山东顺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注销
山东怡坤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转让
驻马店市华通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转让
绵阳怡联世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转让
浙江德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转让
山西怡亚通深度物流有限公司注销
南安市亚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转让
驻马店市金谷商贸有限公司转让
福州怡亚通物流有限公司注销
重庆市万和食品有限公司转让
新疆怡亚通嘉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转让
怀化鑫怡商贸有限公司注销
安徽怡峰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转让
嘉兴怡亚通怡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注销
大连怡亚通欣惠物流有限公司转让
温州嘉源物流配送有限公司注销
山东怡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注销
泉州泓津贸易有限公司转让
厦门兴丽汇都贸易有限公司转让
福州鸿瑞达贸易有限公司注销
青岛畅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转让
上海诗蝶化妆品有限公司注销
怡亚通蝌蚪互联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转让
深圳市新秀供应链有限公司转让
杭州常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注销
西部怡亚通供应链管理(重庆)有限公司注销
浙江易元宏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转让
广州遂兴商贸有限公司注销
安徽怡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注销
锦州共和乐金凯达超市管理有限公司转让
贵州怡品醇酒类营销有限公司注销
宁波怡亚通三元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注销
江西省菱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注销
大连怡亚通能源有限公司注销
惠州市星链快迪零售服务有限公司转让
名称变更原因
洛阳怡汇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注销
昆明亮宝商贸有限公司转让
山东怡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转让
山东纳森电器有限公司转让
沈阳得香华商贸有限公司注销
沈阳好广得商贸有限公司注销
厦门兴联汇都实业有限公司转让
梅州市怡亚通城乡供销服务有限公司注销
山东云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转让
福州兴联汇都贸易有限公司转让
天津春溢通物流有限公司注销

(三)2022年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2022年末发行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主体共490家,较上年末增加53家,减少43家,具体情况如下:

1、2022年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名称变更原因
深圳市怡亚通圳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设立
深圳市怡汇天下科技有限公司设立
江苏沪桂通商业有限公司设立
湖南怡亚通医药有限公司收购
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大唐酒业有限公司收购
贵州省仁怀市大唐锦绣酒业销售有限公司收购
贵州省仁怀市大唐红酒业销售有限公司收购
贵州省仁怀市大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收购
贵州省仁怀市大唐返璞酒业销售有限公司收购
深圳怡亚通产城创新发展有限公司设立
山东宝银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收购
深圳市怡亚通粮农科技有限公司设立
云南润臻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设立
江苏怡亚通医药有限公司设立
河南怡亚通医药有限公司设立
云南怡亚通医药有限公司设立
深圳市秘造酒业有限公司收购
深圳市秘造酒业销售有限公司收购
郑州市秘造酒业有限公司收购
厦门市秘造酒业有限公司收购
深圳市唐秘酒业有限公司收购
名称变更原因
昆明秘造酒业有限公司收购
成都市秘造酒业有限公司收购
杭州秘造酒业有限公司收购
阳江海怡通建材加工有限公司设立
成都聚展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设立
怡西思综合能源(深圳)有限公司设立
东莞市秘造酒业有限公司设立
湖南秘造酒业有限公司设立
沈阳市秘造酒业有限公司收购
太原秘造酒业有限公司收购
江苏淮安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收购
深圳市怡云智科技有限公司设立
广泰实业(广东)有限公司收购
佛山怡亚通产业创新有限公司设立
北京凯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设立
青岛城发怡亚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收购
河池天怡供应链有限公司设立
深圳市怡芯联合科技有限公司设立
深圳市铂欣科技有限公司收购
深圳市辉庭科技有限公司收购
舟山怡亚通石化有限公司设立
广东诚宇智建设有限公司收购
广西自贸区怡亚通粮油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设立
四川怡亚通林业有限公司设立
深圳市怡亚通元潮品牌管理有限公司设立
元气小巷(深圳)品牌管理有限公司设立
怡亚通(浙江)液压科技有限公司设立
深圳市怡亚通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设立
怡云智国际有限公司设立
河北联怡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设立
广东金怡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设立
海南省怡亚通医疗供应链有限公司设立

2、2022年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委托经营或出租等方式丧失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名称变更原因
深圳市怡亚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转让
安徽怡安盛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注销
名称变更原因
杭州怡亚通物流有限公司注销
衡阳怡亚通百富勤供应链有限公司转让
宁波市骏隆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转让
江西祥安商贸有限公司转让
江西美鑫商贸有限公司转让
南昌尊美商贸有限公司转让
赣州市宇商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转让
东营翰博轩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注销
石家庄市怡亚通金万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转让
上海怡亚通玖鸿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转让
上海怡亚通拓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转让
上海怡亚通熙宝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转让
怡亚通怡合(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转让
贵州省金怡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注销
云南腾瑞医药有限公司转让
建水县龙井药业有限公司转让
德宏腾瑞医药有限公司转让
临沧腾瑞医药有限公司转让
Neo Electronics Pte. Ltd.转让
珠海市怡亚通顺潮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注销
郑州怡亚通翔隆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注销
山东怡网星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注销
汕头市怡亚通亨利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注销
林州市兴龙商贸有限公司注销
沈阳恒怡欣商贸有限公司注销
唐山怡通泰禾商贸有限公司转让
郑州日日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转让
郑州家家悦商贸有限公司转让
西安泓品尚食品供应链有限公司转让
贵州康福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转让
武汉融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转让
武汉观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转让
武汉美利美生商贸发展有限公司转让
福州盛世航港贸易有限公司转让
肇庆市新泽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转让
江苏闽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注销
十堰怡亚通蒙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转让
河南怡信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注销
名称变更原因
上海怡亚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注销
常熟市好景来食品贸易有限公司转让
湖南鑫梧桐供应链有限公司转让

三、公司报告期内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一)公司报告期内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3月末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430,443.261,412,202.58944,542.351,027,382.71
交易性金融资产510.78510.78-15,740.86
衍生金融资产7,613.259,645.5682.34-
应收票据56,175.5251,757.7057,153.96-
应收账款1,394,790.361,450,546.951,355,805.031,232,142.17
应收款项融资9,512.675,108.023,700.3747,355.37
应收佣金及手续费---32.58
预付款项269,316.03297,150.25307,942.72242,936.05
其他应收款149,230.71149,177.53177,634.16133,602.95
存货693,696.90684,705.63543,711.72581,476.19
其他流动资产41,699.5346,660.1625,990.8724,924.20
流动资产合计4,052,989.024,107,465.153,416,563.523,305,593.07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2,076.8975,876.58
长期应收款334.15830.241,621.392,087.14
长期股权投资322,871.24318,604.86304,738.22288,108.4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500.00500.0080.0055.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800.00800.002,150.761,871.78
投资性房地产172,331.95172,331.95148,506.40148,506.40
固定资产168,962.93169,210.84136,725.43140,292.58
在建工程218,609.28186,476.0293,788.0773,882.12
使用权资产14,459.9615,881.7021,340.56-
无形资产129,956.63130,477.47118,331.82116,066.84
商誉34,423.0734,423.0724,091.0223,581.54
长期待摊费用9,383.8210,704.8318,188.5519,757.79
递延所得税资产42,749.1739,393.1736,373.0237,163.32
其他非流动资产6,886.798,062.02--
非流动资产合计1,122,269.001,087,696.16908,012.12927,249.49
资产总计5,175,258.025,195,161.314,324,575.644,232,842.5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988,216.401,886,151.491,648,660.561,867,590.50
拆入资金----
衍生金融负债7,200.585,801.57451.422,613.25
应付票据1,037,848.991,093,671.53662,043.04624,348.78
应付账款326,896.51329,120.67259,796.57110,985.35
项目2023年3月末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
预收款项168.56209.94335.592,054.65
合同负债100,593.66118,346.9995,947.0172,230.45
应付职工薪酬6,938.979,982.2710,158.9710,328.13
应交税费17,303.7918,823.0121,047.7817,299.68
其他应付款153,142.47175,869.8384,222.7190,738.65
其中:应付利息--132.50-
应付股利1,360.881,291.681,793.81378.0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28,967.09225,897.20236,892.43115,634.25
其他流动负债12,244.9914,329.0111,991.598,854.49
流动负债合计3,879,522.013,878,203.493,031,547.662,922,678.1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152,131.76175,057.0711,952.96132,519.56
应付债券30,500.0030,200.00207,422.92328,240.72
租赁负债13,706.4115,165.9920,136.99-
预计负债---493.15
递延收益1,097.371,107.131,327.351,426.79
递延所得税负债39,461.8336,358.4521,342.2125,129.28
非流动负债合计236,897.37257,888.65262,182.43487,809.48
负债合计4,116,419.384,136,092.143,293,730.093,410,487.67
所有者权益:
股本259,700.91259,700.91259,700.91212,269.78
资本公积304,034.89303,945.03302,238.29129,468.81
其他综合收益57,421.1359,644.2545,524.1951,941.68
盈余公积31,758.3631,758.3630,011.3725,524.84
未分配利润236,543.43233,535.51220,061.32178,139.8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889,458.71888,584.06857,536.08597,344.94
少数股东权益169,379.92170,485.11173,309.48225,009.95
所有者权益合计1,058,838.631,059,069.161,030,845.55822,354.8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5,175,258.025,195,161.314,324,575.644,232,842.56

(二)公司报告期内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1,980,082.168,539,774.597,025,175.536,825,610.15
其中:营业收入1,980,082.168,539,774.477,020,766.906,812,032.60
利息收入-0.124,408.6313,577.55
二、营业总成本1,979,581.448,525,368.426,977,495.066,841,618.30
其中:营业成本1,894,967.508,140,926.996,575,238.676,434,622.03
利息支出-0.17439.394,028.44
税金及附加1,942.819,711.528,850.608,768.68
销售费用21,612.8890,667.56106,080.4188,300.39
管理费用30,185.13138,634.97146,690.23156,880.68
研发费用423.002,017.431,252.611,516.41
财务费用30,450.15143,409.79138,943.15147,501.69
其中:利息费用37,945.28132,278.14144,942.08161,976.75
利息收入8,440.8726,370.4514,007.7517,051.68

(三)公司报告期内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加:其他收益1,005.644,253.986,145.554,142.13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7,690.9628,008.4738,748.8831,316.12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6,077.7924,194.9933,656.5920,857.83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2,018.19-5,498.79--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3,201.974,301.69-5,065.5112,666.69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723.77-14,933.69-32,539.72-14,948.73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332.60-3,963.46-3,639.98-8,548.24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5.3716.49-140.79-38.02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2,913.6232,089.6551,188.918,581.81
加:营业外收入24.78763.745,057.143,308.53
减:营业外支出60.783,312.032,342.581,873.59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2,877.6229,541.3753,903.4610,016.75
减:所得税费用462.985,870.849,261.681,567.00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414.6423,670.5344,641.778,449.76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414.6423,670.5344,641.778,449.76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007.9225,609.2150,646.2612,344.02
2.少数股东损益-593.28-1,938.68-6,004.48-3,894.26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2,250.2714,424.75-6,481.79-6,612.92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2,223.1214,120.06-6,417.49-6,111.63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2,223.1214,120.06-6,417.49-6,111.63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0.7122-7,481.621,207.905,614.40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89.99
3.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2,222.4121,601.68-7,625.39-11,916.01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27.15304.70-64.29-501.30
七、综合收益总额164.3738,095.2838,159.991,836.8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784.8039,729.2744,228.776,232.39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620.43-1,633.99-6,068.78-4,395.56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0.010.100.220.06
(二)稀释每股收益0.010.100.220.06

项目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313,933.439,480,414.607,840,283.577,768,975.09
客户贷款及垫款减少额---9,995.82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31,301.94-

(四)公司报告期内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68,719.191,572,663.352,095,531.731,571,844.1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682,652.6211,053,077.959,967,117.249,350,815.0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207,370.989,082,981.527,405,864.087,252,611.2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5,879.16104,499.44114,717.04123,286.48
支付的各项税费18,215.3060,603.9246,341.7070,375.0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89,273.951,740,939.512,241,263.611,694,768.2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640,739.4010,989,024.389,808,186.439,141,041.0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1,913.2264,053.57158,930.81209,773.9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5,000.0019,399.749,034.175,023.7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38.7059.92152.53970.2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3,637.5669,086.9644,585.3622,509.15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9,665.6827,593.0027,384.9233,843.97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8,341.93116,139.6281,156.9862,347.0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52,650.5475,296.6545,516.7925,556.27
投资支付的现金-7,885.0012,245.1319,998.48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2,825.09293.34479.88245.13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6,500.009,262.5613,970.33185.89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1,975.6392,737.5572,212.1345,985.7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3,633.7023,402.078,944.8516,361.2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750.007,844.76228,791.21943.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1,750.007,844.768,544.00943.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761,681.883,386,219.542,284,942.843,330,196.33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0,993.8047,552.6484,368.12243,207.51
保证金存款减少额359,301.191,510,389.561,718,585.891,606,546.92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133,726.884,952,006.504,316,688.055,180,893.76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687,763.593,168,301.822,639,261.583,154,188.75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32,966.99161,190.94155,051.85163,954.20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1,584.753,270.607,495.711,792.88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7,222.95151,079.1447,489.93318,713.83
保证金存款增加额345,461.411,554,535.401,636,975.031,744,843.43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103,414.945,035,107.304,478,778.395,381,700.2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0,311.94-83,100.80-162,090.34-200,806.4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326.742,157.09-406.98479.04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8,264.736,511.925,378.3425,807.8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21,456.36214,944.44209,566.10183,758.2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49,721.09221,456.36214,944.44209,566.10
项目2023年3月末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114,871.611,116,168.76650,175.40514,083.39
衍生金融资产4,709.707,172.9282.34-
应收票据17,258.1833,603.2513,415.15-
应收账款356,818.46394,153.99464,235.13461,563.62
应收款项融资421.531,363.133,439.7238,810.30
预付款项140,336.12140,118.08129,569.0933,017.96
其他应收款780,537.27845,910.981,039,958.82844,497.52
其中:应收股利2,834.962,834.962,618.69-
存货141,433.73136,629.81108,229.1698,708.62
其他流动资产20,942.5524,200.613,852.494,719.24
流动资产合计2,577,329.142,699,321.502,412,957.301,995,400.65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712,158.44702,855.01715,306.36740,246.1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500.00500.00--
投资性房地产76,784.3976,784.3977,229.7677,229.76
固定资产53,716.9053,210.4651,551.9950,664.66
在建工程3,866.383,738.022,948.022,436.92
使用权资产824.89905.84156.97-
无形资产19,497.6319,319.1418,083.2518,571.86
长期待摊费用5,784.396,866.3811,449.7410,138.25
递延所得税资产3,946.453,584.414,011.608,763.21
非流动资产合计877,079.46867,763.65880,737.70908,050.76
资产总计3,454,408.603,567,085.153,293,695.002,903,451.4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991,263.93956,953.95882,636.601,211,190.66
衍生金融负债2,687.551,407.64417.902,613.25
应付票据637,877.86682,571.41484,642.70297,251.43
应付账款359,301.33383,816.44348,429.57187,495.61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34,644.6044,159.7551,430.7526,490.50
应付职工薪酬434.00407.931,187.21945.60
应交税费3,864.194,699.8310,231.087,072.79
其他应付款318,627.56369,500.92417,663.31224,411.0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09,413.67206,919.17165,226.1696,350.00
其他流动负债4,503.805,740.775,866.683,247.38
流动负债合计2,562,618.482,656,177.812,367,731.952,057,068.2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131,428.27152,078.00-60,227.79
应付债券30,500.0030,200.00207,422.92328,240.72
租赁负债891.42973.90160.39-
预计负债---83.43
递延收益402.94405.88417.65429.41
递延所得税负债6,695.426,921.515,390.645,378.29
非流动负债合计169,918.05190,579.29213,391.59394,359.63
负债合计2,732,536.532,846,757.102,581,123.542,451,427.88
项目2023年3月末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
所有者权益:
股本259,700.91259,700.91259,700.91212,269.78
资本公积278,878.93278,789.08278,117.91105,609.51
其他综合收益19,110.9719,111.6819,108.0819,126.77
盈余公积31,538.5931,538.5929,791.6025,305.07
未分配利润132,642.68131,187.80125,852.9689,712.39
所有者权益合计721,872.07720,328.05712,571.46452,023.5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3,454,408.603,567,085.153,293,695.002,903,451.40

(五)公司报告期内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一、营业收入761,274.703,416,805.772,987,434.462,716,415.61
减:营业成本728,380.423,267,807.382,820,503.552,580,984.08
税金及附加304.851,898.701,940.651,541.39
销售费用2,556.3810,406.509,277.114,151.16
管理费用5,757.9627,401.2830,916.6423,988.80
研发费用-309.90125.69553.00
财务费用20,611.3298,558.3392,574.09111,290.63
其中:利息费用26,710.8292,049.9198,292.86111,121.51
利息收入7,738.4823,525.648,115.295,818.24
加:其他收益16.81587.63730.021,247.86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005.3213,535.6019,417.188,499.28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737.121,584.293,295.671,696.37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3,663.603,859.682,277.69-1,284.93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43.53-3,672.24-2,576.38-734.84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306.55-706.52-2,332.50-711.80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19-1.88-1.407,290.06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570.0424,025.9449,611.338,212.20
加:营业外收入7.7587.674,103.89513.23
减:营业外支出-1,809.491,703.92167.08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577.7922,304.1252,011.298,558.34
减:所得税费用122.914,834.267,145.96-674.38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454.8817,469.8644,865.339,232.72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454.8817,469.8644,865.339,232.72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0.713.60-18.7095.79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综合收益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0.713.60-18.7095.79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0.713.60-18.7095.32
2.现金流量套期储备---0.48
六、综合收益总额1,454.1717,473.4644,846.639,328.52

(六)公司报告期内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905,307.203,944,275.393,534,316.193,298,982.5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78,755.311,224,032.371,483,366.391,297,217.5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184,062.515,168,307.765,017,682.574,596,200.1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887,175.853,873,995.943,106,214.653,258,732.5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990.3411,389.9012,414.4010,991.59
支付的各项税费4,127.8017,230.6213,077.5610,518.0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82,120.021,237,213.771,730,401.011,277,538.5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175,414.015,139,830.234,862,107.624,557,780.7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648.5028,477.53155,574.9538,419.3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364.088,689.4619,946.4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45.01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51,991.4531,529.803,662.0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1,935.4823,861.6858,539.99135,052.55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1,935.4876,217.2198,759.25158,706.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402.4911,509.8813,996.6022,954.89
投资支付的现金8500.009,768.7532,242.6123,514.97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47,130.103,745.8535.89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0,902.49168,408.7349,985.0746,505.7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032.99-92,191.5348,774.18112,200.2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220,247.21-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370,792.451,988,539.531,181,068.892,071,693.01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7,121.35295,829.0392,211.05
保证金存款减少额260,869.061,116,507.04918,898.00730,042.32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31,661.513,142,167.922,616,043.122,893,946.38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356,517.801,922,844.621,631,140.801,978,903.86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24,644.21108,741.62105,121.08113,536.22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4,872.9592,856.4528,800.0045,268.17
保证金存款增加额258,881.32954,149.271,038,945.25906,995.3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64,916.283,078,591.962,804,007.133,044,703.5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3,254.7763,575.97-187,964.01-150,757.1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62.131,513.93-305.78478.26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635.401,375.9016,079.34340.7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03,018.75101,642.8585,563.5185,222.7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99,383.34103,018.75101,642.8585,563.51

四、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项目2023年1-3月/3月末2022年度/末2021年度/末2020年度/末
总资产(亿元)517.53519.52432.46423.28
总负债(亿元)411.64413.61329.37341.05
全部债务(亿元)343.77341.10276.70306.83
所有者权益(亿元)105.88105.91103.0882.24
营业总收入(亿元)198.01853.98702.52682.56
利润总额(亿元)0.292.955.391.00
净利润(亿元)0.242.374.460.8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亿元)-2.333.74-1.5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亿元)0.302.565.061.23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亿元)4.196.4115.8920.98
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亿元)-4.362.340.891.64
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亿元)3.03-8.31-16.21-20.08
流动比率1.041.061.131.13
速动比率0.870.880.950.93
资产负债率(%)79.5479.6176.1680.57
债务资本比率(%)76.4576.3172.8678.86
营业毛利率(%)4.304.676.355.54
平均总资产回报率(%)0.79(未年化)3.404.654.0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34(未年化)2.937.122.0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916.10-1.99
EBITDA(亿元)-19.4723.8219.55
EBITDA全部债务比(%)-5.718.616.37
EBITDA利息倍数-1.521.641.19
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项目2023年1-3月/3月末2022年度/末2021年度/末2020年度/末
应收账款周转率1.39(未年化)6.095.435.50
存货周转率2.75(未年化)13.2511.699.83
注:(1)全部债务=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应付票据+应付短期债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4)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5)债务资本比率(%)=全部债务/(全部债务+所有者权益)×100%; (6)平均总资产回报率(%)=(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年初资产总额+年末资产总额)÷2×100%; (7)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均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 (8)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摊销(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9)EBITDA全部债务比(%)=EBITDA/全部债务×100%; (10)EBITDA利息保障倍数=EBITDA/利息支出=EBITDA/(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 (11)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平均应收账款; (12)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平均存货;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公司管理层结合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报表,对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盈利能力、现金流量、偿债能力、未来业务目标以及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进行了如下讨论与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资产主要由流动资产构成,主要是因为发行人为供应链服务企业,为客户提供采购、分销、配送、仓储、金融等全程供应链服务,固定资产投入较少,随着发行人业务的快速增长,存货、应收账款等流动资产规模不断扩大,导致流动资产占比较高。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412,202.5827.18944,542.3521.841,027,382.7124.27
交易性金融资产510.780.01--15,740.860.37
衍生金融资产9,645.560.1982.340.00--
应收票据51,757.701.0057,153.961.32--
应收账款1,450,546.9527.921,355,805.0331.351,232,142.1729.11
应收款项融资5,108.020.103,700.370.0947,355.371.12
项目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应收佣金及手续费----32.580.00
预付款项297,150.255.72307,942.727.12242,936.055.74
其他应收款149,177.532.87177,634.164.11133,602.953.16
存货684,705.6313.18543,711.7212.57581,476.1913.74
其他流动资产46,660.160.9025,990.870.6024,924.200.59
流动资产合计4,107,465.1579.063,416,563.5279.003,305,593.0778.09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2,076.890.0575,876.581.79
长期应收款830.240.021,621.390.042,087.140.05
长期股权投资318,604.866.13304,738.227.05288,108.416.8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500.000.0180.000.0055.00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800.000.022,150.760.051,871.780.04
投资性房地产172,331.953.32148,506.403.43148,506.403.51
固定资产169,210.843.26136,725.433.16140,292.583.31
在建工程186,476.023.5993,788.072.1773,882.121.75
使用权资产15,881.700.3121,340.560.49--
无形资产130,477.472.51118,331.822.74116,066.842.74
商誉34,423.070.6624,091.020.5623,581.540.56
长期待摊费用10,704.830.2118,188.550.4219,757.790.47
递延所得税资产39,393.170.7636,373.020.8437,163.320.88
其他非流动资产8,062.020.16----
非流动资产合计1,087,696.1620.94908,012.1221.00927,249.4921.91
资产总计5,195,161.31100.004,324,575.64100.004,232,842.56100.00

1、流动资产

(1)货币资金

发行人货币资金主要核算库存现金、银行存款以及其他货币资金。最近三年,发行人货币资金分别为1,027,382.71万元、944,542.35万元、1,412,202.58万元,在总资产中的占比分别为24.27%、21.84%、27.18%,货币资金占总资产比重较大的原因是由于发行人经营模式需要将大量人民币存款作为保证金以取得外币代付及借款等。2021年末较2020年末减少-82,840.36万元,降幅为8.06%。2022年末较2021年末增加467.660.23万元,增幅为49.51%。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货币资金的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
库存现金293.47444.11575.63
银行存款221,162.89214,500.33208,990.47
其他货币资金1,190,746.22729,597.91817,816.60
合计1,412,202.58944,542.351,027,382.71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39,012.7643,065.5849,126.71
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的款项总额1,176,281.32726,853.05810,608.00

发行人其他货币资金余额较大,主要为用于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履约以及担保等的保证金和定期存款。

(2)应收账款

最近三年,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232,142.17万元、1,355,805.03万元、1,450,546.95万元,占当期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9.11%、31.35%、27.92%。2021年末较2020年末增加123,662.86万元,增幅为10.04%。2022年末较2021年末增加了94,741.92万元,增幅为6.99%。

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按计提坏账准备类型划分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占比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76,051.254.9945,064.2559.2630,987.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447,166.0895.0127,606.131.911,419,559.95
其中:账龄分析组合1,415,972.0492.9626,046.431.841,389,925.61
其他组合31,194.042.051,559.705.0029,634.34
合计1,523,217.33100.0072,670.384.771,450,546.95

其中,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按照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1,364,634.7813,646.351.00
1-2年32,813.271,640.665.00
2-3年9,134.791,370.2215.00
3年以上9,389.209,389.20100.00
合计1,415,972.0426,046.43-

基于会计核算谨慎性原则及公司财务信息的准确性需要,公司于2018年调整了对部分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将2017年度工程类的应收账款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应收账款会计政策的调整主要是基于新增业务的实际情况做的调整。公司于2017年收购浙江百诚集团,其中包含有工程类公司,主要是考虑了工程项目一般需交纳5%左右的保证金,且保证金的收回具有较多的不确

定因素,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按工程类应收账款的余额5%计提坏账准备。

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应收工程类款项31,194.041,559.705.00
合计31,194.041,559.70-

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第一名25,205.561.66252.06
第二名23,598.661.55235.99
第三名14,108.070.93141.08
第四名10,434.680.69104.35
第五名8,056.330.5380.56
合计81,403.315.36814.04

(3)预付账款

最近三年,发行人预付款项分别为242,936.05万元、307,942.72万元、297,150.25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74%、7.12%、5.72%。2021年末较2020年末增加65,006.67万元,增幅为26.76%。2022年末较2021年末减少10,792.47万元,降幅为3.50%。近三年末,发行人预付账款按账龄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288,823.2197.20300,089.9897.45234,767.2696.64
1至2年6,710.322.266,367.622.076,780.402.79
2至3年914.830.31807.940.261,388.390.57
3年以上701.880.24677.180.22--
合计297,150.25100.00307,942.72100.00242,936.05100.00

公司预付账款账龄主要集中在1年以内,占当年预付账款余额的95%以上。公司预付账款对象主要为五粮液、雷神科技、玛氏食品、雀巢、茅台,基本为国内外一流企业,信誉良好,坏账风险较小。

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期末金额占预付款项总额的比例预付款时间未结算原因
第一名39,000.0013.122022年滚动结算
第二名19,687.426.632022年滚动结算
第三名9,386.793.162022年滚动结算
单位名称期末金额占预付款项总额的比例预付款时间未结算原因
第四名7,718.262.602022年滚动结算
第五名7,222.022.432022年滚动结算
合计83,014.4927.94--

(4)其他应收款

最近三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分别为133,602.95万元、177,634.16万元、149,177.53万元,主要包括应收出口退税、员工借支及备用金、押金、海关保证金等。2021年末较2020年末增加44,031.21万元,增幅为32.96%。2022年末较2021年末减少28,456.63万元,降幅为16.02%。主要系往来款及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款增加所致。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合计占总资产的2.87%,占比较低。

1)其他应收款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近三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款项性质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
非关联方往来款56,237.2640,435.5143,027.34
关联方往来款-27,162.44-
应收出口退税62.3150.35163.23
员工借款及备用金16,006.3117,936.7412,045.40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款42,860.4944,127.1126,814.70
押金30,773.3943,887.0541,219.30
保证金14,723.0716,940.4615,414.79
政府补助6,039.002,232.07-
其他10,900.2810,856.2715,129.62
合计177,602.12203,628.01153,814.39

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中往来款账面余额合计56,237.26万元,占发行人2022年末经审计总资产的1.08%,未超过3%。

2)按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分类情况

近三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组合名称2022年末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占比金额计提比例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39,025.3021.9724,915.0663.8414,110.24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138,576.8278.033,509.532.53135,067.29
其中:账龄组合77,074.0543.403,509.534.5573,564.52
无风险组合61,502.7834.63--61,502.77

不含应收利息、应收股利。

合计177,602.12100.0028,424.5916.00149,177.53
类别2021年末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占比金额计提比例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30,341.8614.9023,208.1776.497,133.69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173,286.1585.102,785.681.61170,500.48
其中:账龄组合67,359.4633.082,785.684.1464,573.78
关联方组合27,162.4413.34--27,162.44
无风险组合78,764.2538.68--78,764.25
合计203,628.01100.0025,993.8512.77177,634.16
类别2020年末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占比金额计提比例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26,368.0917.1416,582.1062.899,785.99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127,446.2982.863,629.332.85123,816.96
其中:账龄组合58,766.8038.213,629.336.1855,137.46
无风险组合68,679.5044.65--68,679.50
合计153,814.39100.0020,211.4313.14133,602.95

其中,近三年末发行人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的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
1年以内(含1年)55,937.5658,752.3947,928.01
1至2年17,397.685,561.836,997.02
2至3年1,951.221,323.741,225.37
3年以上1,787.591,721.502,616.39
其中:3至4年1,787.591,721.502,616.39
合计77,074.0567,359.4658,766.80

3)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其他应收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比坏账准备
第一名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款10,568.00一到两年5.95528.40
第二名政府补助款6,039.00一年内3.4060.39
第三名保证金4,500.00一年内2.53-
第四名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款3,054.25一年内1.7230.54
第五名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款2,868.98一年内1.6228.69
合计27,030.2415.22648.02

4)非经营性往来占款或资金拆借决策及信息披露机制关于非经营性往来占款或资金拆借,根据交易对象是否为关联方,发行人制定了相应的审批和信息披露机制,主要内容如下:

对于关联方的资金占用,公司的财务部门设置关联人名单数据库,如发生关联人资金往来,会自动报警,同时将该交易报告财务总部领导及董事会秘书按公司内

部规章及法规处理。根据公司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及交易所的监管法规的规定,超过30万(关联个人)或3,000万(关联法人)资金占用需要及时披露,直至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表决。

对于非关联方的资金占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对达到以下标准

的交易(含非关联方资金占用)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①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②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

③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百万元;

④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

⑤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百万元。

(5)存货

最近三年末,发行人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581,476.19万元、543,711.72万元、684,705.63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3.74%、12.57%、13.18%。随着深度供应链业务快速发展,公司客户的订单增加使得存货增加。公司存货基本为国内外一线品牌的快速消费品,且供货商对商品供应量及定价有严格控制,公司存货跌价风险较小,并进行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1年末较2020年末减少37,764.47万元,降幅为6.49%。2022年末较2021年末增加140,993.91万元,增幅为25.93%。

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存货的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20,296.36-20,296.36
库存商品599,481.8212,792.55586,689.27
周转材料98.15-98.15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项目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自制半成品77,621.85-77,621.85
合计697,498.1812,792.55684,705.63

2、非流动资产

(1)发放贷款及垫款

发放贷款及垫款科目主要用于体现金融行业发放贷款或垫款的金额,发行人所涉及业务均为发放贷款业务。最近三年末,发行人发放贷款及垫款科目余额分别为75,876.58万元、2,076.89万元、0.00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79%、0.05%、

0.00%。2021年末较2020年末减少73,799.69万元,降幅为97.26%。2022年末较2021年末减少2,076.89万元,降幅为100.00%。主要原因为受市场金融环境影响,为了规避风险,公司主动收缩了供应链金融业务。报告期内,发行人逐步收缩及剥离金融板块业务,截至报告期末,深圳市宇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已完成转让。

近三年末,发行人发放贷款及垫款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
个人贷款和垫款-64.2313,297.88
企业贷款和垫款-4,071.2869,054.78
其中:贷款-4,071.2869,054.78
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4,135.5182,352.66
应收未到期利息-2.98274.26
其中:个人应收利息-1.8870.68
企业应收利息-1.11203.59
减:贷款减值准备-2,061.616,750.34
发放贷款和垫款净额-2,076.8975,876.58

报告期内,怡亚通委托贷款及垫款未实际形成坏账,逾期未收回的委托贷款及垫款基本都有足额的担保或抵押物(大部分为房产),贷款及垫款减值准备计提充分、合理。

在小贷业务风险控制方面,公司建立了严格完善的风险控制制度,严格执行小额贷款的业务流程,实行严格的客户准入政策,制定有针对性的贷款方案,同时一直坚持以下风控原则,以确保贷款业务质量:

A.小额分散原则:坚持1+N战略布署,致力于服务核心企业“1”的优质上下游企业,并且单笔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以分散风险;

B.分期还本原则:原则上要求贷款客户必须按期等额还本,以逐步降低风险敞口,万一出现风险也可以将损失降到最低;

C.双人双岗贷前调查原则:要求每个项目都必须由风控经理和客户经理双人双岗进行贷前调查,并分别出具调查报告,以确保调查的真实性和全面性,防范道德风险;

D.贷审会审批原则:要求每个贷款项目都必须经贷审会审核批准,并严格按贷审会要求执行。

(2)长期股权投资

最近三年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分别为288,108.41万元、304,738.22万元、318,604.86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81%、7.05%、6.13%。2021年末较2020年末增加16,629.82万元,增幅为5.77%。2022年末较2021年末增加13,866.64万元,增幅为4.55%。截至2022年末,被投资单位均为联营企业,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账面价值
VST HOLDING LTD. 伟仕控股113,824.67
TRIGIANT GROUP LIMITED 俊知集团71,376.35
浙江通诚格力电器有限公司40,532.45
合肥市卓怡恒通信息安全有限公司18,757.29
深圳前海宇商保理有限公司16,611.76
安徽鸿杰威尔停车设备有限公司7,868.57
河北交投怡亚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6,060.66
重庆灵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406.46
山东交运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4,174.97
广西融桂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3,484.66
河南兴港怡亚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3,130.79
漯河市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789.78
点晶网络(浙江)股份有限公司2,636.65
深圳市盐田港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2,496.92
唐山文旅投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2,404.32
成都蓉欧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2,136.16
珠海航城怡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1,925.83
保定交投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1,832.61
广西东融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1,557.67
贵州省仁怀市共向共升酒业有限公司1,499.15
东莞港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1,452.27
济宁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1,321.02
四川高投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1,120.45
深圳市怡丰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92.53
安徽大禹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522.26
广西计算机有限责任公司468.64
深圳市蚂蚁零兽科技有限公司453.77
湖南怀化舞水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380.49
被投资单位账面价值
怡家环境科技(广东)有限公司310.30
深圳怡食工坊食品有限公司296.16
上海优恩健康科技有限公司233.84
深圳市宇商科技有限公司220.55
深圳市源创营销服务有限公司197.07
合肥产投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151.32
亿方人工智能系统(深圳)有限公司129.58
深圳市兴链数字科技有限公司127.77
广西怡状元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23.02
广州云启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101.30
亳州怡亚通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95.85
广西万能源贸易有限公司73.01
深圳市怡亚通咨询有限公司72.02
岳阳交投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54.72
长沙怡亚通供应链产业管理有限公司48.91
上海福迈食品有限公司34.87
深圳市易新品牌服务有限公司9.01
深圳怡亚通一体化智慧托管有限公司4.24
TONGCHUANG HEALTH(HK) LIMITED香港同创健康2.14
合计318,604.86

(3)固定资产

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包括厂房、建筑物、电子设备、运输工具、办公设备及电子设备。最近三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40,292.58万元、136,725.43万元、169,210.84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31%、3.16%、3.26%。2021年末较2020年末减少3,567.16万元,降幅为2.54%。2022年末较2021年末增加32,485.41万元,增幅为23.76%,主要系公司合并范围变动,机械设备等固定资产增加所致。

近三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的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运输工具电子设备机械设备合计
2022年末150,888.472,876.0715,446.30-169,210.84
2021年末122,120.452,532.7212,072.25-136,725.43
2020年末125,132.423,180.5311,979.64-140,292.58

发行人对固定资产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使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计提政策如下:

单位:年,%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20-465.00-10.002.00-4.75
电子及其他设备年限平均法3-55.00-10.0018.00-19.00
运输工具年限平均法5-105.00-10.009.00-19.00

(4)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主要为发行人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及计算机软件。最近三年末,发行人无形资产分别为116,066.84万元、118,331.82万元、130,477.47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2.74%、2.74%、2.51%。2021年末较2020年末增加2,264.98万元,增幅为1.95%。2022年末较2021年末增加12,145.65万元,增幅为10.26%。2014年2月,发行人取得深圳市发改委颁发怡亚通总部大厦重大项目证书,同月7日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同意怡亚通总部大厦项目招牌挂用地出让方案。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该地块招拍挂流程已结束,发行人已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缴足11.94亿元人民币的地价,并办妥土地证照(宗地号:A002-0043)。

近三年末,发行人无形资产的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土地使用权计算机软件及其他合计
2022年末108,167.2122,310.26130,477.47
2021年末97,137.6021,194.22118,331.82
2020年末93,898.1122,168.72116,066.84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发行人在其为自身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摊销政策如下:

单位:年

项目预计使用寿命依据
土地使用权40-50合同约定
计算机软件及其他3-10预期受益年限

(二)负债结构分析

最近三年末,发行人总负债分别为3,410,487.67万元、3,293,730.09万元、4,136,092.14万元。2021年末较2020年末减少116,757.58万元,降幅3.42%。2022年末较2021年末增加842,362.05万元,增幅25.57%。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886,151.4945.601,648,660.5650.051,867,590.5054.76
拆入资金------
衍生金融负债5,801.570.14451.420.012,613.250.08
应付票据1,093,671.5326.44662,043.0420.10624,348.7818.31
应付账款329,120.677.96259,796.577.89110,985.353.25
预收款项209.940.01335.590.012,054.650.06
合同负债118,346.992.8695,947.012.9172,230.452.12
项目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应付职工薪酬9,982.270.2410,158.970.3110,328.130.30
应交税费18,823.010.4621,047.780.6417,299.680.51
其他应付款175,869.834.2584,222.712.5690,738.652.66
其中:应付利息--132.500.00--
应付股利1,291.680.031,793.810.05378.050.0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25,897.205.46236,892.437.19115,634.253.39
其他流动负债14,329.010.3511,991.590.368,854.490.26
流动负债合计3,878,203.4993.763,031,547.6692.042,922,678.1985.7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175,057.074.2311,952.960.36132,519.563.89
应付债券30,200.000.73207,422.926.30328,240.729.62
租赁负债15,165.990.3720,136.990.61--
预计负债----493.150.01
递延收益1,107.130.031,327.350.041,426.790.04
递延所得税负债36,358.450.8821,342.210.6525,129.280.74
非流动负债合计257,888.656.24262,182.437.96487,809.4814.30
负债合计4,136,092.14100.003,293,730.09100.003,410,487.67100.00

1、流动负债

报告期内,发行人流动负债规模保持稳定,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等组成。

(1)短期借款

最近三年末,发行人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1,867,590.50万元、1,648,660.56万元、1,886,151.49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54.76%、50.05%、45.60%。2021年末较2020年末下降218,929.95万元,降幅为11.72%,主要原因是公司归还了部分到期的银行借款,使得余额有所下降。2022年末较2021年末增加237,490.93万元,增幅为14.41%。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短期借款的明细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
质押借款370,923.03289,709.38416,741.28
未到期票据/信用证贴现436,508.54309,042.76417,643.20
应付未到期利息3,312.822,688.744,349.09
抵押及保证借款1,075,407.101,047,219.681,028,856.94
项目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
合计1,886,151.491,648,660.561,867,590.50

(2)应付票据/应付账款

发行人应付票据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票。最近三年末,发行人应付票据分别为624,348.78万元、662,043.04万元、1,093,671.53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8.31%、20.10%、26.44%。2021年末较2020年末增加37,694.25万元,增幅为6.04%。2022年末较2021年末增加431,628.49万元,增幅为65.20%。发行人应付账款主要为应付商品采购款及劳务款。最近三年末,发行人应付账款分别为110,985.35万元、259,796.57万元、329,120.67 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3.25%、7.89%、7.96%。2021年末较2020年末增加148,811.21万元,增幅为

134.08%,主要系公司为了减少资金占用,加大与供应商沟通,给予公司一定的信用账期,使得应付款增加。2022年末较2021年末增加69,324.10万元,增幅为

26.68%。

公司上游供应商主要为国内外一流企业,其产品的市场需求较大、大众认知度高、营销和广告支持较好从而使得上游供应商较为强势,大部分供应商不提供回款信用期,而是要求“款到发货”或者“现款现货”,因此公司应付账款规模相对较小,而保证程度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规模较大。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付票据/账款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种类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
应付票据
商业承兑汇票8,768.0714,747.034,284.58
银行承兑汇票1,082,458.04641,524.25613,764.87
期票2,445.425,771.766,299.33
合计1,093,671.53662,043.04624,348.78
应付账款
应付商品采购款及劳务款329,120.67259,796.57110,985.35
合计329,120.67259,796.57110,985.35

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应付票据余额前五名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单位名称金额与发行人的关系采购内容期限
1第一名79,953.00供应商快消品、IT电子1年内
2第二名32,721.05供应商快消品、IT电子1年内
3第三名23,956.13供应商快消品、IT电子1年内
4第四名20,806.17供应商快消品、IT电子1年内
序号单位名称金额与发行人的关系采购内容期限
5第五名16,790.89供应商快消品、IT电子1年内
合计174,227.24---

发行人已就其报告期内应付票据的情况作出如下声明及承诺:“报告期内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签发、取得和转让票据的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以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票据的方式进行融资的行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分别就上述事宜作出如下声明及承诺:“(1)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签发、取得和转让票据的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以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票据的方式进行融资的行为;(2)若发行人或控股子公司其因票据融资行为遭受任何损失、受到任何行政处罚或产生任何法律纠纷,本公司/本人自愿承担所有赔偿责任以及发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3)预收款项

预收款项为代客户的供应商收取而未转交给该供应商的部分货款及向客户预收的部分货款。最近三年末,发行人预收款项分别为2,054.65万元、335.59万元、

209.94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0.06%、0.01%、0.01%。2021年末较2020年末减少1,719.06万元,降幅为83.67%。2022年末较2021年末减少125.65万元,降幅为37.44%。报告期内预收账款总体呈下降趋势主要原因系科目重分类所致。

(4)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主要为股东借款及押金保证金。最近三年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分别为90,738.65万元、84,222.71万元、175,869.83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2.66%、

2.56%、4.25%。2021年末较2020年末减少6,515.94万元,降幅为7.18%。2022年末较2021年末增加91,647.12万元,增幅为108.82%,主要系来自于合资公司小股东的经营性资金投入增加以及并购大唐股份并表增加的其他应付款所致。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的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
应付利息-132.50-
应付股利1,291.681,793.81378.05
其他应付款174,578.1582,296.4090,360.60
其中:非金融机构借款84,991.5646,612.4659,313.45
项目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
押金及保证金28,957.6922,495.5619,924.35
关联方往来款5,115.00--
代收款9,068.146,611.044,780.53
应付工程款38,041.46--
应付未到期非金融机构借款利息-132.50116.50
其他8,404.306,577.356,225.77
合计175,869.8384,222.7190,738.65

(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主要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及应付债券。最近三年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115,634.25万元、236,892.43万元、225,897.20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3.39%、7.19%、5.46%。2021年末较2020年末增加121,258.18万元,增幅为104.86%,主要系当年转入的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规模较大。2022年末较2021年末减少10,995.23万元,降幅为4.64%。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的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21,226.94127,250.0021,407.18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200,000.00105,000.0094,200.00
应付未到期利息4,670.264,642.4327.08
合计225,897.20236,892.43115,634.25

2、非流动负债

(1)长期借款

公司长期借款主要为针对具体物流园项目的抵押借款。最近三年末,发行人长期借款分别为132,519.56万元、11,952.96万元、175,057.07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3.89%、0.36%、4.23%。2021年末较2020年末减少120,566.59万元,降幅为90.98%,主要系长期借款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2022年末较2021年末增加163,104.11万元,增幅为1,364.55%,主要系期初余额较低所致。

(2)应付债券

公司应付债券包括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等。最近三年末,发行人应付债券分别为328,240.72万元、207,422.92万元、30,200.00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9.62%、

6.30%、0.73%。截至2022年末,公司尚未到期兑付的公司债券、中期票据明细如下:

单位:亿元

证券简称发行日期债券余额
20怡亚012020-06-025.00
20怡亚022020-06-165.00
20怡亚通MTN0012020-08-146.00
20怡亚042020-11-041.60
20怡亚032020-11-042.40
22怡亚012022-11-013.00
合计-23.00

(三)盈利能力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8,539,774.597,025,175.536,825,610.15
其中:营业收入8,539,774.477,020,766.906,812,032.60
利息收入0.124,408.6313,577.55
二、营业总成本8,525,368.426,977,495.066,841,618.30
其中:营业成本8,140,926.996,575,238.676,434,622.03
利息支出0.17439.394,028.44
税金及附加9,711.528,850.608,768.68
销售费用90,667.56106,080.4188,300.39
管理费用138,634.97146,690.23156,880.68
研发费用2,017.431,252.611,516.41
财务费用143,409.79138,943.15147,501.69
其中:利息费用132,278.14144,942.08161,976.75
利息收入26,370.4514,007.7517,051.68
加:其他收益4,253.986,145.554,142.13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8,008.4738,748.8831,316.12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4,194.9933,656.5920,857.83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4,301.69-5,065.5112,666.69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4,933.69-32,539.72-14,948.73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3,963.46-3,639.98-8,548.24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6.49-140.79-38.02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32,089.6551,188.918,581.81
加:营业外收入763.745,057.143,308.53
减:营业外支出3,312.032,342.581,873.59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29,541.3753,903.4610,016.75
减:所得税费用5,870.849,261.681,567.00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3,670.5344,641.778,449.76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5,609.2150,646.2612,344.02
少数股东损益-1,938.68-6,004.48-3,894.26

1、总体盈利情况分析

最近三年,发行人营业总收入分别为6,825,610.15万元、7,025,175.53万元、8,539,774.59万元,较上年同期分别变动-5.23%、2.92%、21.56%。发行人2012年开始布局深度供应链业务,在全国设立380平台点,到2014年成效明显,推动深度供应链业务成倍增长。同时,因深度供应链因发生了货物所有权的转移,因此货物价值一同计入收入,金额较大,因此导致近年来收入快速增长。公司业务以快消品等民生类物资为主,2020-21年公司的供应链服务、分销营销的最核心节点城市(上海、深圳)物流运输状况恶化,造成两地总仓对外的发货受阻,导致公司盈利水平较上年同期有所下滑。最近三年,发行人营业成本分别为6,434,622.03万元、6,575,238.67万元、8,140,926.99万元,较上年同期分别变动-5.18%、2.19%和23.81%,与营业收入变动保持一致。

最近三年,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2,344.02万元、50,646.26万元、25,609.21万元。其中2021年度较上年增加310.29%,主要因为当年发行人品牌运营业务发展迅速,收入规模由206,561.27万元增长至351,948.57万元,增幅70.38%,该业务毛利率水平较高,拉动发行人盈利水平快速上升;2022年度较上年下降49.44%,主要因为公司业务以快消品等民生类物资为主,受经济环境变动影响,尤其公司的供应链服务、分销营销的最核心节点城市(上海、深圳)物流运输状况恶化,造成两地总仓对外的发货受阻,导致发行人盈利水平较上年同期有所下滑。

2、期间费用变动分析

单位:万元,%

期间费用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销售费用金额90,667.56106,080.4188,300.39
占营业总收入比重1.061.511.29
管理费用金额138,634.97146,690.23156,880.68
占营业总收入比重1.622.092.30
研发费用金额2,017.431,252.611,516.41
占营业总收入比重0.020.020.02
财务费用金额143,409.79138,943.15147,501.69
占营业总收入比重1.681.982.16
合计金额374,729.75392,966.40394,199.16
占营业总收入比重4.395.595.78

最近三年,发行人期间费用总额分别为394,199.16万元、392,966.40万元、374,729.75万元,总体较为稳定,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78%、5.59%、

4.39%。

(1)发行人销售费用2021年较2020年增加17,780.02万元,增幅为20.14%,公司近年来销售费用增长较快,主要原因系公司业务快速增长,支付给促销人员的工资增加。2022年较2021年减少15,412.85万元,降幅为14.53%。

(2)发行人管理费用2021年较2020年减少10,190.45万元,降幅为6.50%。2022年较2021年减少8,055.26万元,降幅为5.49%。

(3)发行人研发费用2021年较2020年减少263.79万元,降幅为17.40%。2022年2021年增加764.82万元,增幅为61.06%,主要系研发人员薪酬增加所致。

(4)发行人财务费用2021年较2020年减少8,558.54万元,降幅为5.80%。2022年较2021年增加4,466.64万元,增幅为3.21%。发行人财务费用随债务融资规模而变动。

3、投资收益分析

最近三年,发行人投资收益分别为31,316.12万元、38,748.88万元、28,008.47万元,占同期营业利润的比例分别为364.91%、75.70%、87.28%。发行人的投资收益主要来源于对联营企业伟仕佳杰控股有限公司(00856.HK)、俊知集团有限公司(01300.HK)、浙江通诚格力电器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

4、盈利指标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盈利指标如下:

单位:%

指标名称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营业毛利率4.676.355.54
平均总资产回报率3.404.654.0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937.122.0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916.10-1.99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毛利率总体略有提升,各项盈利能力指标总体向好,盈利能力逐步增强。

(四)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筹资活动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1,053,077.959,967,117.249,350,815.0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0,989,024.389,808,186.439,141,041.0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4,053.57158,930.81209,773.98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16,139.6281,156.9862,347.06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92,737.5572,212.1345,985.7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3,402.078,944.8516,361.29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952,006.504,316,688.055,180,893.76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035,107.304,478,778.395,381,700.2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3,100.80-162,090.34-200,806.4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6,511.925,378.3425,807.85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发行人的商业模式决定了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和流出量较大。发行人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09,773.98万元、158,930.81万元、64,053.57万元,呈下降趋势。公司经营性现金流下降的主要原因为业务量快速增长导致经营性占款和存货增加。公司业务运作过程中,需要为客户提供资金结算配套服务,消化客户应收、应付账款,提供信用支持以及向客户提供资金垫付服务等;由于公司上游客户多为世界500强企业及行业龙头企业,公司主要以现款提货方式为主;而在向下游分销时,需要保有一定量的安全库存,同时对下游卖场一般提供一定期限账期,因此,业务中对营运资金的需求量较大。公司专门设立了风险控制部门对客户信用状况进行评价与跟踪,并加强了应收账款回收的管理力度。2022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59.70%,主要受地方物流运输状况恶化,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减少所致。发行人从2017年以来,深度供应链平台已基本完成,公司放缓了并购的步伐,同时随着该平台的效益逐渐显现出来,公司加大与上下游客户沟通,上游提高了票据、账期的结算方式,下游客户也协商压缩了部分回款账期,同时公司加大了存货的管理,提升存货周转效率,从多方面有效的减少资金占用,实现了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转正。供应链服务企业在业务过程中提供资金结算配套是业务经营的要求。发行人在广度供应链业务过程中一般需向客户提供资金配套服务,深度供应链业务过程中需

要提供先行支付货款向上游供应商买入货品,然后分销至下游卖场或其他终端,存在大量的存货、应收账款资金占用及服务。供应链服务企业为客户提供的资金结算支持及后期回收情况对其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有较大影响。报告期内,发行人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金额较大,分别为1,571,844.11万元、2,095,531.73万元、1,572,663.35万元,主要由公司收取的代客户支付给供应商的款项构成。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最近三年,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6,361.29万元、8,944.85万元、23,402.07万元。2021年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20年度减少7,416.44万元,降幅为45.33%,主要系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2022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21年增加14,457.21万元,增幅为161.63%,主要系当期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最近三年,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00,806.45万元、-162,090.34万元、-83,100.80万元。2021年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较2020年度增加了38,716.11万元,增幅为19.28%,主要系当年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2022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较2021年增加78,989.54万元,增幅48.73%,主要系公司本期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近年来公司通过商务谈判变更结算方式,减少了现金类业务占比,增加了票据类业务占比,票据的开立和承兑不体现在现金流量表的筹资板块,因此使得筹资板块现金流呈净流出的状态。

(五)偿债能力分析

发行人报告期内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2022年度/末2021年度/末2020年度/末
流动比率1.061.131.13
速动比率0.880.950.93
EBITDA19.4723.8219.55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1.521.641.19
项目2022年度/末2021年度/末2020年度/末
资产负债率79.6176.1680.57

最近三年末,发行人流动比率总体较为稳定,速动比率总体维持在相对稳定水平。最近三年,发行人EBITDA分别为19.55亿元、23.82亿元和19.47亿元,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1.19、1.64和1.52,EBITDA对于债务利息的保障程度较高。最近三年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80.57%、76.16%、79.61%;与可比公司厦门象屿、建发股份、厦门国贸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

(六)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发行人报告期内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2022年度/末2021年度/末2020年度/末
应收账款周转率6.095.435.50
存货周转率13.2511.699.83

公司近三年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5.50、5.43及6.09,总体较为稳定;存货周转率分别为9.83、11.69及13.25,总体呈上升趋势。综上,发行人资产周转能力表现良好。

(七)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

公司作为中国消费品供应链领域的领军企业,经过二十五年发展,已经在消费品领域具备全渠道、全品类、全链路,纵深一体化服务能力,同时在消费品细分领域之白酒的定制化品牌运营业务已经取到显著成效,同时自有品牌也已经进入市场培育阶段,公司的行业地位稳步提升。

1、卓越的品牌运营能力

怡亚通拥有丰富的品牌运营经验、强劲的市场开拓能力并超凡的营销模式创新能力的管理团队。为标的产品从品牌定位、产品设计、品牌传播、分销覆盖、营销策划等方面来提供量身定制的一站式品牌营销服务,线上线下一体化运营服务。

2、优质客户资源

怡亚通与100余家世界500强企业及2600多家国内外知名企业达成战略合作关系,服务行业已经实现消费品全品类覆盖,主要包括:酒饮、服装、家电、日化、母婴、食品、医药等多个领域,形成了强大的资源整合能力和竞争优势,能有效地

帮助合作伙伴提高核心竞争力。

3、全球化的服务网络

怡亚通加速服务网络全球化布局,建立遍布中国、辐射全球的服务网络,打破地域、资源、环境的限制,使全球优势资源在最大范围里实现共享,帮助合作伙伴满足全球化发展的需要。

4、高效的深度分销网络体系

怡亚通拥有覆盖全国各级城市乃至东南亚等地区的深度分销网络体系,在大数据管理和深度供应链维度实现从品牌商到终端的网络扁平,颠覆过去粗放原始分散的经销商模式,构建一体化运营的快捷、高效的直供渠道,帮助合作伙伴突破渠道拓展瓶颈,深入低线市场,提高市场竞争力。

5、健全的物流体系

怡亚通拥有六大区域集散中心,覆盖全国30多个省级行政区的300多个城市的物流网络,具备为客户提供深入1-6线城市的B2B、B2C深度配送运作能力,24小时内快速响应客户需求,提供最优质的客户体验。

6、领先的大数据管理系统

怡亚通以二十五年的供应链信息化发展经验为基础,结合国内外领先技术,自主研发出契合供应链行业特点、满足各类业务模式需求的大数据管理系统。该系统实现全程移动互联化,提升运营管理能力及效率,为公司内部员工及外部客户提供高效完善的操作体验,保证业务往来及运作过程中的信息数据安全。系统服务范围覆盖客户关系管理、业务运营、物流仓储及运输、财务管理、人力资源、智能办公等业务管理模块。

六、公司有息债务情况

(一)有息债务类型结构

最近一年期初及期末,发行人有息负债的类型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期初金额占比期末金额占比
银行借款1,715,674.0780.971,879,777.7679.35
公司债券163,214.177.70174,619.179.90
企业债券和债务融资工具149,208.757.0468,966.290.38
信托借款70,350.003.32--
境外债券----
项目期初金额占比期末金额占比
债权融资计划、除信托外的资管融资等----
其他有息负债20,411.840.96245,590.8710.37
合计2,118,858.83100.002,368,954.09100.00

(二)有息负债期限结构

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有息负债的期限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4-5年5年以上合计
短期借款1,886,151.49-----1,886,151.4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25,897.20---225,897.20
其他应付款51,648.33-----51,648.33
长期借款243.62158,385.00--16,428.45-175,057.07
应付债券200.00-30,000.00---30,200.00
合计2,164,140.64158,385.0030,000.00-16,428.45-2,368,954.09

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一年以内到期的债务余额为216.41亿元,占有息负债总额236.90亿元的91.35%。发行人短期有息负债占比较高,主要因为发行人主营业务周转较快,因此主要采用短期负债平衡业务的融资需求;该模式是供应链管理行业较为通用的融资模式,发行人的融资结构在行业内不具有重大特殊性。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货周转率分别为9.83、11.69、13.25,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5.50、

5.43、6.09,业务周转能力良好。

针对短期债务,发行人的偿付资金主要来源于日常经营取得的营业收入和现金流入、自有货币资金及流动资产、短期借款的续作等。

报告期内,发行人分别营业总收入682.56亿元、702.52亿元、853.98亿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分别为935.08亿元、996.71亿元、1,105.31亿元,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0.98亿元、15.89亿元、6.41亿元,持续的营业收入和经营活动现金流入是发行人短期债务偿付资金的重要来源。

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未受限货币资金合计23.59亿元、未受限应收账款合计128.64亿元、未受限存货合计59.85亿元,合计212.08亿元。发行人应收账款对象信誉较好,过往年度坏账金额较小,应收账款质量较高;同时存货主要为快速消费品,周转较快,变现能力较强;综上,基于发行人良好的业务周转能力,上述资产可为发行人短期债务的偿付提供较强的保障。

此外,发行人长期与各金融机构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及子公司在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获得的授信总额合计308.51亿元,其中

未使用额度合计86.41亿元,授信储备较为充足。虽然银行授信不具备强制执行力,但充足的未使用授信额度和良好的外部融资能力能够为公司短期债务的续作提供足额的信贷支持,是发行人偿债资金来源的有力补充。

(三)信用融资与担保融资情况

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有息负债的信用融资与担保融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借款类别金额占比
信用借款51,648.332.18
质押及保证借款538,829.1322.75
抵押及保证借款1,543,857.4665.17
应付债券234,619.179.90
合计2,368,954.09100.00

七、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一)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母公司名称注册地业务性质注册资本持股比例表决权比例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中国深圳投资控股2,850,90023.1723.17

(二)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单位:%

子公司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方式
直接间接
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酒类批发、供应链管理和进出口业务100设立
重庆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酒类批发、供应链管理和进出口业务100设立
重庆怡禾田食品营销有限公司中国中国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乳制品60设立
重庆高乐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中国中国食品批发零售,日用百货销售60收购
成都市怡亚通仙湖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及批发零售贸易60设立
福建省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咨询,批发零售贸易100设立
福建宏亚商贸发展有限公司中国中国批发兼零售贸易60设立
龙岩市宏大商贸发展有限公司中国中国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乳制品、保健品、工艺品、家用电器、日用百货的销售100设立
三明华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服务60设立
福建怡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服务60设立
福建省翼盛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物流60设立
成都怡达通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中国物流运输服务、供应链管理服100设立
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福州伟煌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服务60设立
漳州大正通海供应链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60设立
深圳市怡亚通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中国零售于批发、供应链服务、进出口贸易100设立
福建省中银兴商贸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国内一般贸易100收购
厦门中联宝田贸易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60收购
三明中允商贸有限公司中国中国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等批发、零售70设立
大同市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初级农产品加工及销售、供应链管理、进出口业务、货运代理、食品经营、道路货物运输100设立
广西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咨询、批发和零售贸易100设立
深圳市整购网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企业形象策划、文化交流100设立
广西科桂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国普通货运、批发兼零售60收购
广西怡嘉伟利贸易有限公司中国中国批发兼零售60收购
柳州市友成合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60设立
广西怡亚通大泽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咨询及日用百货销售60设立
广西友成合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企业管理及相关信息咨询服务60设立
山东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及批发零售贸易100设立
山东环通食品供应链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咨询,批发和零售贸易75设立
山东怡泽供应链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购销及供应链业务60设立
滨州怡通商贸供应链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咨询及商品批发、零售业务60设立
淄博怡亚通众兴供应链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批发兼零售贸易、进出口业务60设立
深圳市怡亚通传媒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从事广告业务、企业形象策划、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100设立
青岛怡凯盛供应链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乳制品批发零售,文化办公用品销售60设立
青岛怡通众合经贸发展有限公司中国中国批发零售家电,五金交电,日用百货60设立
青岛新顶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购销及电子网络技术开发等100收购
山东怡方圆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乳制品批发零售,文化办公用品销售60设立
六安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咨询及相关信息咨询100设立
浙江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咨询及供应链管理业务100设立
金华市富元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国预包装、散装食品及乳制品等的批发零售60收购
深圳市泰程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预包装食品、医疗器械购销及供应链管理服务60收购
浙江怡亚通永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怡亚通供应链管理及咨询60设立
绍兴吉世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中国电子商务平台及网络设备技术研发60.设立
广州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货物进出口100设立
深圳市怡亚通流通服务有限公司中国中国软件开发与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及供应链管理服务100设立
怡佰(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中国计算机研发与咨询、零售与批发、咨询服务与转口贸易60设立
深圳市怡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中国中国项目投资、供应链管理、计算机技术研发与销售100设立
河北怡亚通佰合贸易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化妆品、日用品、日用洗涤用品、预包装食品的批发零售56设立
MCM Distribution (M) Sdn. Bhd.马来西亚马来西亚商品购销及供应链业务100设立
惠州市安新源实业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实业投资、国内贸易、进出口贸易80收购
深圳市安新源贸易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兴办实业74收购
江苏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咨询,批发和零售贸易100设立
南通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咨询,批发和零售贸易60设立
博雅(江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及相关信息咨询60设立
江苏怡亚通宜妆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60设立
Worldtone SCS Ltd.新加坡新加坡电子产品购销及供应链业务70设立
江苏怡亚通锦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100.设立
江苏怡亚通新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及相关信息咨询60设立
扬州市邗江鹏程百货有限公司中国中国日用百货销售100收购
盐城市和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与相关信息咨询服务60设立
苏州捷亚怡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与相关信息咨询服务60设立
杭州佳宝化妆品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100设立
南通欣智东升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60设立
苏州怡华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及相关信息咨询60设立
苏州市好景来贸易有限公司中国中国食品、玩具、工艺品等销售100收购
金聚龙智能科技(江苏)有限公司中国中国电子商务平台及网络设备技术研发60设立
南通鑫蒙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中国电子商务平台及网络设备技术研发60设立
台州市国星电器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销售及供应链服务100收购
安徽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咨询,批发和零售贸易100设立
安徽怡和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咨询,批发兼零售贸易60设立
芜湖怡佳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运作管理,供应链管理信息咨询60设立
一冉(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中国中国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日用百货等批发兼零售70收购
吉林省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及相关信息咨询100设立
宿州怡连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及相关信息咨询100设立
安庆怡达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咨询,商品批发零售60设立
安庆市双腾贸易有限公司中国中国物品批发、零售、供应链管理咨询100设立
长沙怡亚通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中国道路货物运输代理、货物仓储、交通运输咨询服务、打包、装卸、运输全套服务代理、国际货运代理、61设立
湖北省怡乐通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中国货运代办、仓储服务、装卸服务、国际货运代理业务、60设立
合肥光烁商贸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购销及供应链服务60收购
合肥金燕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国饮料、食品批发零售100收购
广西怡亚通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中国货物运输、仓储服务,包装服务,物流信息咨询服务、60设立
贵州省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预包装、散装食品及乳制品销售、供应链管理和进出口业务100设立
贵州省怡莼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60设立
黑龙江怡亚通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中国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货运代理服务99设立
重庆怡信通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中国货运代理、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货运信息咨询、人力搬运、装卸100设立
山西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酒类批发、供应链管理和进出口业务100设立
江西怡站通深度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中国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普通货物单位仓储服务60设立
怀化怡亚通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中国物流及供应链管理业务60设立
山西怡馨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日用品、化妆品、办公用品的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100设立
天津怡亚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购销及供应链业务、进出口业务100设立
天津怡亚通隆泰商贸有限公司中国中国批发兼零售60设立
Eternal Asia Supply ChainManagement(S) Pte. Ltd.新加坡新加坡物流及供应链管理业务100设立
怡雪隆(天津)国际贸易有限中国中国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60设立
公司
陕西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酒类批发、供应链管理和进出口业务100设立
兴怡(香港)有限公司中国上海中国香港计算机产品贸易60设立
陕西怡美商贸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60设立
辽宁省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购销及供应链业务100设立
卓优控股有限公司中国香港中国香港投资控股60设立
联怡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中国香港中国香港物流及供应链服务100设立
沈阳百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企业管理,国内一般贸易60设立
大连旺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服务60设立
大连佳润多商贸有限公司中国中国预包装食品、母婴食品批发零售100设立
阜新市怡亚通久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预包装食品、粮油、小家电、办公用品、妇婴用品、洗化用品、日用百货、批发及零售60设立
联怡时计有限公司中国香港中国香港钟表贸易70设立
联怡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中国香港中国香港物流及供应链管理80设立
天津市家氏商贸有限公司中国中国物流及供应链管理75收购
湖北省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及信息咨询100设立
怡辉科技有限公司中国香港中国香港电子产品购销及供应链业务100设立
宜昌怡亚通新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咨询60设立
联怡全球采购有限公司中国香港中国香港服装贸易100设立
Eternal Asia Supply ChainManagement (USA) Corp.美国美国物流及供应链管理业务100设立
怡雅荟有限公司中国香港中国香港服装贸易及供应链服务70设立
荆州市新大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物流及供应链管理服务60设立
武汉市好伙伴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及信息咨询60设立
武汉怡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及信息咨询60设立
四川省嘉恒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国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及家用食品批发及供应链管理100收购
黑龙江省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购销及供应链业务100设立
大庆宏泰源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咨询,批发和零售贸易100设立
黑龙江省信合深度供应链管理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70设立
有限公司
鹤岗市溥庆源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食品批发60设立
联怡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中国香港中国香港电子产品购销及供应链业务100设立
四川省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酒类批发、供应链管理和进出口业务100设立
世盛行国际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香港中国香港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60设立
深圳市润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中国中国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100设立
联怡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中国香港中国香港商品购销及供应链业务100设立
成都高乐实业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市场营销会展服务60收购
成都高夫商贸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购销及供应链服务60收购
江西省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100设立
怡路国际有限公司中国香港中国香港兴办实业、国内贸易100设立
深圳市怡亚通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电子商务平台及网络设备技术研发100设立
深圳市怡亚通医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医疗用品及器材销售、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100设立
南昌市新建区中聚润贸易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100设立
进贤永昌隆商贸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100设立
深圳市小怡家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品牌管理咨询、国内贸易、投资咨询100设立
江西瑞泰恒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国内贸易、网上贸易代理、贸易咨询服务、会展服务、供应链管理、国内各类广告的设计、制作、发布、代理100设立
温州和乐百一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服务,超市经营70设立
河南省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及相关信息咨询、预包装食品批发及零售、从事进出口业务100设立
新乡市怡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日用百货批发、零售60设立
深圳市粤煮粤好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中国中国餐饮100收购
郑州鑫怡翔商贸有限公司中国中国预包装食品、化妆品、日用百货等商品销售100设立
深圳市怡家宜居供应链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100收购
南京怡亚通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中国物流及供应链管理业务100设立
河南怡信通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中国物流及供应链管理服务60设立
ETERNAL UNITED (BVI)中国香港中国香物流及供应链服务100设立
LIMITED
重庆怡飞酒类营销有限公司中国中国酒类批发、供应链管理和进出口业务55设立
厦门迪威怡欣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国内一般贸易60设立
福州怡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服务60设立
上海深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100设立
上海卓品商贸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60收购
上海怡亚通盛京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通讯设备及配件、五金交电销售60设立
上海怡亚通松立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机电设备销售60设立
上海怡亚通龙川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食品流通,商务信息咨询60设立
上海怡亚通思潭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会务服务、商务咨询100设立
龙岩市精博亚通贸易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60设立
上海怡亚通申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咨询及供应链管理业务100设立
广西怡桂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及相关信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业务60设立
上海怡亚通瑞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食品批发及供应链管理业务100设立
山东怡美堂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的批发兼零售、进出口业务60设立
山东怡恩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乳制品批发零售,文化办公用品销售60设立
杭州万鸿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预包装食品(凭许可证经营)、初级食用农产品(除药品)、日用百货、五金电器的批发和零售60设立
温州瑞家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及咨询60设立
云南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100设立
云南怡亚通雄越商贸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国内一般贸易60设立
云南怡亚通乐而业电器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国家用电器、电子产品、国内贸易、物资供销、供应链管理100设立
文山怡众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食品、百货供应链服务100设立
云南怡亚通美是康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70设立
广州市永团诚商贸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国内一般贸易60设立
河源市怡亚通泰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及服务信息咨询60设立
广东怡和康达威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服务信息咨询60设立
新疆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及相关信息咨询100设立
新疆嘉恒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60设立
新疆诚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60设立
宁波一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及咨询60设立
河北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及相关信息咨询100设立
邯郸市安龙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及相关信息咨询60设立
丽水市怡亚通阳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及相关信息咨询60设立
河北怡通和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市场营销管理、咨询策划、商品批发零售60设立
张家港保税区申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小家电、电子产品、日用百货、通讯设备的购销及售后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60收购
南京怡亚通旺龙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与相关信息咨询服务60设立
贵州省怡兴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购销及供应链业务100设立
安徽怡成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及相关信息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88设立
广东怡天力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一般贸易60设立
山东金链佳经贸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国内一般贸易60设立
海南怡亚通联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企业管理服务,供应链管理60设立
广东尊泽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60设立
安徽豪顺商贸发展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家用电器、通讯产品销售及维修服务60收购
长春怡辰聚华供应链有限公司中国中国日用百货、服装、五金、建材、文化用品、家用电器、箱包鞋帽经销60设立
吉林省怡亚通吉诺尔供应链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60设立
蚌埠怡舟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及相关信息咨询100设立
安徽怡新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60设立
河源市金盈通酒业有限公司中国中国批发兼零售、销售及网上销售:酒类、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水果、办公用品、日用百货、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母婴用品、粮食(大米)、植物油70设立
内蒙古深怡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100设立
内蒙古怡晟商贸有限公司中国中国食品经营、食品销售、化妆品、文化用品、橡胶制品销售60设立
太原吉百佳商务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国内一般贸易60收购
中山市怡亚通伟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60设立
深圳市商付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中国计算机硬件技术开发、贸易100设立
深圳市怡合盈通实业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兴办实业、贸易60设立
长沙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中国中国物流及供应链管理100设立
长沙怡亚通鑫竹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咨询及相关信息咨询60设立
株洲鑫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与服务100设立
山西怡亚通运昌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国内一般贸易60设立
湖南金之津供应链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和信息咨询60设立
湖南怡之顺贸易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100设立
湖南鑫之族供应链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60设立
山西怡亚通馨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预包装食品销售60设立
湖南义珍供应链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70设立
株洲金巢供应链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60设立
西安鸿瑞速冻食品有限公司中国中国食品批发及供应链管理业务80收购
广东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企业管理及相关信息咨询服务100设立
鞍山市怡安汇金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中国中国批发兼零售贸易60设立
北京市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物流及供应链管理100设立
锦州市怡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国内一般贸易60设立
武汉市大鸿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供应链管理和进出口业务54设立
北京鼎盛怡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中国中国服装、鞋帽、计算机转件及辅助设备、家电等销售60收购
沈阳怡亚通泽庆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批发兼零售贸易、商务咨询65设立
深圳市怡亚通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中国物流与供应链管理100设立
上海怡亚通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互联网销售及供应链服务100设立
深圳市怡亚通保税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中国物流与供应链管理100设立
上海怡亚通仓储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中国物流与供应链管理100设立
上海怡亚通临港供应链有限公司中国中国物流及供应链管理100设立
上海怡亚通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中国物流与供应链管理100设立
齐齐哈尔市鹤丰源深度供应链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食品、酒、饮60设立
管理有限公司料、粮食、工艺品、电器、玻璃制品、日用杂货、纸制品、保健用品、化妆品及卫生用品批发、零售,会议及展览服务
上海怡亚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中国物流与供应链管理100设立
北京春溢通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中国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仓储服务、货运代理60收购
哈尔滨怡亚通三星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及相关信息咨询60设立
厦门怡亚通深度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中国物流与供应链管理60设立
上海实利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60设立
安徽怡亚通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中国道路普通运输、仓储服务、货物配送(均不含危险品)、装卸服务、物流咨询服务、货运代理业务、100设立
陕西怡亚通深度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中国普通货物运输(冷藏保鲜)、(仓储(易燃易爆危险品除外)、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80设立
连云港怡乐通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中国普通货物道路运输、装卸服务、承办陆运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托运、订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验、运输咨询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60设立
江西省优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批发兼零售贸易60设立
江西裕洋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60设立
广州怡亚通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中国物流服务60设立
河南怡站通深度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中国物流及供应链服务60设立
云南怡悦深度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中国物流及供应链服务80设立
河南省一马食品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国内一般贸易60收购
联怡(香港)有限公司中国香港中国香港物流与供应链管理,以及投资控股100收购
安阳市广晟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相关信息咨询60设立
郑州丰和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咨询,批发零售贸易60设立
濮阳汇诚怡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60设立
上海中牟贸易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100收购
上海怡亚通菩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食品流通,通信设备及相关产品批发60设立
上海怡亚通星圣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60设立
上海新世纪日用化学品有限公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51收购
云南怡联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60设立
廊坊市高端商贸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60设立
河北佳鹏兴业商贸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家用电器、建材、日用杂货、汽车批发零售60设立
承德国大祥瑞电器销售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60设立
长春怡盛供应链有限公司中国中国酒、饮料、预包装食品、日用百货销售60设立
吉林省顺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物流及供应链服务60设立
长春市怡和供应链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70设立
娄底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酒类批发、供应链管理和进出口业务60设立
常德新德希望供应链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60设立
郴州永祥鑫盛供应链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企业管理及相关信息咨询服务100设立
北京怡亚通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中国技术开发、企业管理及产品购销业务100设立
北京怡通永盛商贸有限公司中国中国批发预包装食品、乳制品、销售办公用品、日用杂品60设立
北京市金元子商贸有限公司中国中国预包装、散装食品及乳制品60收购
深圳市卓优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中国物流及供应链管理60设立
上海怡亚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中国物流与供应链管理100设立
北京怡通余氏商贸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60设立
北京怡通秦力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60设立
大连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中国中国物流与供应链管理6436设立
辽宁怡亚通仓储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中国物流及供应链管理100设立
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中国中国物流与供应链管理991设立
上海晟源酒业有限公司中国中国物流及供应链管理100设立
上海伦楦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中国数码技术服务及进出口业务60收购
上海尚怡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太阳能光伏设备及辅助材料和配件的销售70设立
上海怡亚通供应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咨询100设立
深圳市怡明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中国电子设备贸易60设立
北京怡福康宝商贸有限公司中国中国食品、电子计算机硬件及辅助设备等销售60设立
成都怡亚通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仓储服务及进出口业务100设立
深圳市腾飞健康生活实业有限公司中国中国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销售7030设立
深圳市怡亚通冷链供应链有限公司中国中国物流及供应链管理60设立
深圳市宇商供应链服务有限公中国中国资产管理、咨询业务70设立
深圳市宇商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国融资租赁业务7525设立
潼关县怡得金业供应链有限公司中国中国金饰品加工及销售60设立
深圳市怡合辉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中国物流及供应链管理5149设立
上海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物流及供应链管理7030设立
深圳市前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原油、成品油等化工产品的贸易结算业务和交易业务100设立
Eternal Asia (S) Pte. Ltd.新加坡新加坡电子产品购销及供应链业务70设立
ETERNAL FORTUNE FASHION LLC.美国美国服装贸易及供应链服务100设立
鑫怡国际有限公司中国香港中国香港商品购销及供应链业务60设立
深圳市怡通数科创新发展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互联网销售100设立
世盛行国际贸易(深圳)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100设立
广州市和又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信息咨询、商品零售贸易、商品批发贸易60设立
深圳市锦和乐快消品物资供应链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60设立
辽宁和乐金凯达超市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60设立
北京卓优云智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咨询及供应链管理服务60设立
重庆市和乐生活超市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零售及供应链管理100设立
长沙市和又乐超市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服务,超市经营60设立
南昌市和乐超市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超市经营60设立
深圳市怡亚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物业管理及租赁、百货零售100设立
本溪市怡通乐达超市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超市管理服务100设立
深圳市怡亚通益达教育服务有限公司中国中国教育设备的研究开发,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5545设立
深圳市怡亚通教育发展有限公司中国中国教学设备的研究开发、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100设立
云南怡亚通志忠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销售及供应链服务60收购
昆明悦鑫商贸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60设立
重庆怡亚通医药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销售及供应链服务100收购
湖北怡亚通瑞泽医药供应链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销售及供应链服务60设立
深圳前海信通建筑供应链有限公司中国中国船舶配套产品销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100设立
陕西汇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60收购
北京玉叶康宝贸易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67设立
本溪市瑞福乐食品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副食品、蔬菜、豆制品等销售100设立
沈阳和乐金凯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销售及供应链服务70收购
上海粤煮粤好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服务、咨询及供应链管理业务100收购
怡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国中国新能源技术开发与咨询100收购
青岛添之汇丰商贸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97设立
上海枫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83收购
蚌埠怡冉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60设立
甘肃怡陇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60设立
青海怡卓商贸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100收购
承德越翔电器销售有限公司中国中国电器及通讯设备销售维修100设立
北京虹枫货运有限公司中国中国物流及供应链管理服务100收购
泸州市禾一田商贸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100设立
上海青瀚贸易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100收购
广州怡泽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60设立
北京怡佳永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互联网销售及供应链服务100设立
安徽怡顺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100设立
青岛海飞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中国电子及网络技术服务、商品批发零售100设立
浙江百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66.67收购
江西省怡亚通标榜实业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国内贸易100设立
南昌昌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国内一般贸易100设立
天津市佳鹏兴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100设立
浙江百诚集团金华电器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90收购
浙江远诚电器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85收购
ETERNAL ASIA (INDONESIA) PTE.LTD.新加坡新加坡商品购销及供应链业务70设立
ETERNAL ASIA (VIETNAM) PTE.LTD.新加坡新加坡电子产品购销及供应链业务70设立
ETERNAL ASIA (MALAYSIA) SDN.BHD.马来西亚马来西亚电子产品购销及供应链业务70设立
ETERNAL ASIA (PHILIPPINES)PTE. LTD.新加坡新加坡电子产品购销及供应链管理70设立
MCM Distribution (S) Pte. Ltd.新加坡新加坡电子产品购销及供应链业务100设立
Eternal Asia (Australia) Pte.Ltd.澳大利亚澳大利电子产品购销及供应链业务70设立
Eternal Asia Distribution (S)Pte. Ltd.新加坡新加坡商品购销及供应链业务100设立
Eternal Asia Distribution(Thailand) Co., Ltd.泰国泰国商品购销及供应链业务90设立
ETERNAL ASIA (S.W. ASIA) PTE.LTD.新加坡新加坡商品购销及供应链业务100设立
TWILIGHT VISION LIMITED新加坡新加坡电子产品购销及供应链业务100设立
西安鸿茂泰食品供应链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100收购
蚌埠佳华快消品贸易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销售及供应链服务100收购
浙江百诚集团温州电器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80收购
浙江百诚超市配送服务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67收购
北京京信百诚电器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70设立
上海润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75收购
新昌县世纪百诚新苗家电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销售及供应链服务67收购
浙江信诚电器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100收购
浙江国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销售及供应链服务67收购
浙江百诚未莱环境集成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80收购
浙江五星电器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100收购
浙江百诚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中国物流及供应链管理服务100收购
浙江卓诚数码电器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100收购
新疆合力纵横商贸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销售及供应链服务100设立
浙江百诚音响工程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100收购
浙江国大商贸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销售及供应链服务95收购
浙江京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咨询及供应链管理服务100收购
福州闽沣贸易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物流及供应链管理服务100设立
上海铸诚实业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销售及供应链服务67收购
浙江百诚同和塑业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60收购
嘉兴百诚电器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80收购
浙江百诚家居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100收购
浙江千诚电器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86收购
杭州汉倍智能家居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67收购
长沙育邦供应链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咨询及供应链管理服务100设立
深圳市怡亚通商业教育发展有中国中国教育投资与开发,计算机项目55设立
限公司研发、进出口贸易、咨询业务
江苏百诚电器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销售及供应链服务90收购
浙江百诚家电售后服务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销售及供应链服务60收购
浙江百诚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销售及供应链服务70收购
上海怡亚通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中国中国金属材料、化工原料,机械设备,日用百货,矿产品、建材的销售,供应链管理,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货物运输代理60设立
咸宁怡亚通香城医药供应链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医疗器械,健身器材、化妆品的批发70收购
宜宾怡亚通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中国普通货运、装卸服务、仓储服务,物流信息咨询、供应链管理及咨询服务70设立
深圳市怡泽通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初级农产品的零售及批发,供应链管理、版权代理服务、软件开发,普通货物运输、搬家运输服务、货物专用运输100设立
杭州兴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服务:供应链管理及咨询,市场营销策划、批发、零售:预包装食品、酒类、日用百货60设立
龙岩市怡兴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物流及供应链管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60设立
长沙鑫竹供应链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物流及供应链管理、展览服务100设立
南通鑫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物流及供应链管理服务100设立
合一众业(福建)商贸有限公司中国中国食品、保健食品、日用家电、日用品的批发、代购代销及网上销售、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服务、文化、艺术活动策划、展览展示服务60设立
深圳市瑞之阳商贸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的批发零售、计算机软件研发、进出口业务100收购
深圳怡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中国技术开发及咨询、供应链管理服务、信息咨询、经营进出口业务51设立
杭州怡亚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中国技术开发、物流及供应链管理、商品批发与零售100收购
温州怡亚通供应链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的批发零售、物流及供应链管理、商务信息咨询51设立
深圳市家安技术有限公司中国中国计算机软硬件开发、租赁服务、供应链管理、信息咨询、活动策划100设立
深圳市美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中国中国日用家电、日用品的批发100收购
扬州众辰博业电器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中国日用百货、家用电器销售100设立
深圳市怡乐通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与咨询,运输、仓储服务,国内贸易,进出口业务100设立
湖南怡和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服务,商品批发零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100设立
上海怡亚通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品牌管理、供应链管理服务60设立
浙江合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服务,商品批发零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60设立
山东怡亚通供应链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园区管理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信息咨询服务100设立
湖州市怡海仓储服务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与咨询,运输、仓储服务,国内贸易,进出口业务100设立
吉林省怡亚通医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药品的批发零售,日用品销售、商务信息咨询70收购
宜宾怡亚通产业创新发展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园区管理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100设立
深圳市怡惠供应链有限公司中国中国自有房屋租赁,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物业管理,机械设备维护、保养100设立
山东省怡亚通医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药品的批发零售,日用品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93收购
上海怡通特供应链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100设立
辽宁怡亚通医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药品的批发零售,日用品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100收购
上海怡临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100设立
怡亚通产业创新投资(深圳)有限公司中国中国投资兴办实业、物流园区、产业园区的开发、建设、运营管理,供应链管理服务100设立
深圳怡亚通产业创新发展有限公司中国中国投资兴办实业、物流园区、产业园区的开发、建设、运营管理,供应链管理服务100设立
深圳怡嘉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中国数字技术的研发与技术服务、数据分析及数字化资源开发51设立
河南省申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服务,商品批发零售60设立
天津怡亚通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服务,商品批发零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51设立
江西省致绿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服务,商品批发零售51收购
怡嘉物流 (香港)有限公司中国香港中国香港供应链管理服务,商品批发零售、进出口业务51设立
重庆市怡海庆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100设立
深圳怡亚通智慧综合服务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100设立
福建怡亚通医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药品的批发零售,日用品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70收购
上海怡深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企业管理咨询、100设立
湖北怡嘉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51设立
广东省东泽药业有限公司中国中国药品的批发零售,日用品销售,商品销售及供应链服务85收购
华怡联合(深圳)技术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企业管理咨询、51设立
山东怡亚通平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100设立
深圳市怡龙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服务,商品批发零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51设立
新疆怡通嘉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60设立
贵州链上酱香酒业有限公司中国中国食品批发与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51设立
深圳市美丽与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中国技术开发、物流及供应链管理、商品批发与零售80设立
河南省豫婴骏商贸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100设立
杭州百诚汇鲸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中国技术服务与咨询、日用品销售51设立
武汉市萌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物流及供应链管理、商品批发与零售100设立
广西乐雀天贸易有限公司中国中国物流及供应链管理、商品批发与零售100设立
北京康宝通商贸有限公司中国中国物流及供应链管理、商品批发与零售51设立
浙江舟山伊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化学品、化工原料及产品的批发与零售100收购
贵州仁怀首粮酒业有限公司中国中国技术开发、食品批发与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100设立
湖南怡亚通智慧供应链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企业管理咨询、90设立
浙江怡亚通医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药品的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70设立
济南怡亚通供应链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企业管理咨询、100设立
深圳市怡亚通资源整合有限公司中国中国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国内贸易代理、建筑材料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60设立
深圳市怡亚通母婴有限公司中国中国母婴用品销售、国内贸易代理、信息咨询服务100设立
深圳市怡宁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企业管理咨询、51设立
深圳市怡亚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服务、生物基材料销售、生物质能技术服务、商品批发与零售100设立
太原怡亚通智运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中国技术开发及产品购销业务51设立
吉林省怡亚通汽车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服务、国内贸易代理60设立
深圳怡新能源有限公司中国中国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生物质能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60设立
怡亚通联家供应链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供应链方案设计、供应链渠道设计与管理100收购
怡通能源(深圳)有限公司中国中国新材料技术研发、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64设立
深圳市怡亚通食品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国内贸易代理、供应链管理服务100设立
深圳市怡亚通酒业有限公司中国中国酒类经营、商品批发及零售100设立
宜宾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100设立
凯荟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香港中国香港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51收购
深圳市怡领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中国技术开发、物流及供应链管理、商品批发与零售60设立
安徽怡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60设立
广州蔚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中国技术开发、供应链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60收购
深圳市怡亚通圳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酒店管理,物业管理,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60设立
深圳市怡汇天下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中国技术服务,咨询服务,日用百货销售51设立
江苏沪桂通商业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会议及展览、供应链管理服务72设立
湖南怡亚通医药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10收购
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大唐酒业有限公司中国中国白酒生产、销售60收购
贵州省仁怀市大唐锦绣酒业销售有限公司中国中国酒类经营,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60收购
贵州省仁怀市大唐红酒业销售有限公司中国中国酒类经营,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进出口60收购
贵州省仁怀市大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60收购
贵州省仁怀市大唐返璞酒业销售有限公司中国中国酒类经营,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进出口80收购
深圳怡亚通产城创新发展有限公司中国中国日用品、日用百货、日用百货销售100设立
山东宝银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日用百货、办公用品、电子产品销售67收购
深圳市怡亚通粮农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中国食用农产品批发、农副产品销售60设立
云南润臻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中国中国农副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初67设立
加工
江苏怡亚通医药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供应链管理、信息咨询服务70设立
河南怡亚通医药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日用品批发100设立
云南怡亚通医药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消毒剂、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100设立
深圳市秘造酒业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国内贸易,酒类产品的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78收购
深圳市秘造酒业销售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51收购
郑州市秘造酒业有限公司中国中国食品销售,国内贸易代理,市场营销策划100收购
厦门市秘造酒业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国内贸易代理,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100收购
深圳市唐秘酒业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国内贸易代理100收购
昆明秘造酒业有限公司中国中国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市场营销策划,国内贸易代理100收购
成都市秘造酒业有限公司中国中国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国内贸易代理,互联网销售100收购
杭州秘造酒业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国内贸易代理100收购
阳江海怡通建材加工有限公司中国中国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60设立
成都聚展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中国中国电影摄制服务,文化用品设备出租,企业形象策划51设立
怡西思综合能源(深圳)有限公司中国中国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51设立
东莞市秘造酒业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国内贸易代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100设立
湖南秘造酒业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国内贸易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咨询策划服务100设立
沈阳市秘造酒业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国内贸易代理,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100收购
太原秘造酒业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国内贸易代理,互联网销售,市场营销策划100收购
江苏淮安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100收购
怡云智国际有限公司中国香港中国香港60设立
广泰实业(广东)有限公司中国中国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通信设备、金属材料销售67收购
佛山怡亚通产业创新有限公司中国中国物业管理,住房租赁,房地产咨询,建筑装饰材料销售85设立
舟山怡亚通石化有限公司中国中国货物、技术进出口,成品油批发100设立
青岛城发怡亚通供应链服务有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服务,汽车零配件100收购
限公司批发,食用农产品批发
河池天怡供应链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服务,建筑用石加工,新型建筑材料制造,木材加工51设立
北京凯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中国中国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服务,机械设备,电子产品51设立
深圳市铂欣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中国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国内贸易代理100收购
深圳市辉庭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中国电子产品,通信产品,经营进出口业务100收购
四川怡亚通林业有限公司中国中国竹制品、木材、纸制品销售60设立
深圳市怡亚通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信息咨询、技术服务,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60设立
广西自贸区怡亚通粮油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中国技术服务,食用农产品初加工、批发,供应链管理服务60设立
怡亚通(浙江)液压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中国液气密元件及系统制造,销售,技术、货物进出口60设立
深圳市怡亚通元潮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广告设计,图文设计制作,母婴用品销售70设立
元气小巷(深圳)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日用品、电子产品、宠物食品及用品销售100设立
深圳市怡芯联合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国内贸易代理,技术服务,电子产品销售60设立
深圳市怡云智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中国电子产品销售,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60设立
广东诚宇智建设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100收购
河北联怡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中国中国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化妆品批发,技术进出口67设立
广东金怡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服务,软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51设立
海南省怡亚通医疗供应链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服务,医用口罩、医护人员防护用品、化妆品批发100设立

(三)本公司重要的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企业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会计处理方法
直接间接
深圳市宇商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深圳广东深圳商务服务业20权益法核算
山东交运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山东济南山东济南供应链管理34权益法核算
安徽鸿杰威尔停车设备有限公司安徽六安安徽六安专用设备制造业24.2权益法核算
深圳市星链供应链云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深圳广东深圳批发业36.97权益法核算
深圳市易新品牌服务有限公司广东深圳广东深圳批发业40权益法核算
亿方人工智能系统(深圳)有限公司广东深圳广东深圳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3权益法核算
广西东融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广西贺州广西贺州供应链管理49权益法核算
广西融桂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广西南宁供应链管理34权益法核算
深圳市蚂蚁零兽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深圳广东深圳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0权益法核算
合肥市卓怡恒通信息安全有限公司安徽合肥安徽合肥计算机、通信和其27权益法核算
企业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会计处理方法
直接间接
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深圳市怡丰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深圳广东深圳商务服务业40权益法核算
河南兴港怡亚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河南郑州河南郑州供应链管理49权益法核算
唐山文旅投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河北唐山河北唐山批发业43权益法核算
河北交投怡亚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河北石家庄河北石家庄供应链管理49权益法核算
成都蓉欧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四川成都四川成都供应链管理49权益法核算
深圳怡亚通一体化智慧托管有限公司广东深圳广东深圳商务服务业4515权益法核算
深圳前海宇商保理有限公司广东深圳广东深圳其他金融业48.88权益法核算
江苏伊斯特威尔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江苏南京江苏南京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48权益法核算
深圳市源创营销服务有限公司广东深圳广东深圳商务服务业40权益法核算
四川高投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四川泸州四川泸州供应链管理43权益法核算
漯河市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河南漯河河南漯河供应链管理49权益法核算
深圳市怡亚通咨询有限公司广东深圳广东深圳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5权益法核算
深圳怡食工坊食品有限公司广东深圳广东深圳食品制造业45权益法核算
广西计算机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南宁广西南宁互联网和相关服务13权益法核算
济宁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山东济宁山东济宁装卸搬运和仓储业40权益法核算
安徽大禹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安徽蚌埠安徽蚌埠装卸搬运和仓储业49权益法核算
怡亚通蝌蚪互联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广东深圳广东深圳商务服务业40权益法核算
深圳市兴链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深圳广东深圳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3权益法核算
深圳市盐田港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广东深圳广东深圳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49权益法核算
保定交投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河北保定河北保定装卸搬运和仓储业49权益法核算
东莞港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广东东莞广东东莞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49权益法核算
贵州省仁怀市共向共升酒业有限公司贵州遵义贵州遵义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34权益法核算
珠海航城怡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广东珠海广东珠海商务服务业45权益法核算
怡家环境科技(广东)有限公司广东中山广东中山通用设备制造业30%权益法核算
湖南怀化舞水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湖南怀化湖南怀化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49%权益法核算
广西怡状元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广西柳州广西柳州研究和试验发展40权益法核算
上海福迈食品有限公司上海市上海市食品制造业20权益法核算
上海优恩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市上海市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25权益法核算
广州云启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广东广州广东广州装卸搬运和仓储业49权益法核算
岳阳交投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湖南岳阳湖南岳阳装卸搬运和仓储业49权益法核算
亳州怡亚通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安徽亳州安徽亳州商务服务业49权益法核算
合肥产投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安徽合肥安徽合肥商务服务业39权益法核算
长沙怡亚通供应链产业管理有限公司湖南长沙湖南长沙商务服务业49权益法核算
浙江通诚格力电器有限公司浙江杭州浙江杭州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25权益法核算
点晶网络(浙江)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杭州浙江杭州互联网和相关服务37权益法核算
企业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会计处理方法
直接间接
深圳市予识供应链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广东深圳广东深圳商务服务业33权益法核算
怡联佳乡(重庆)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重庆市重庆市农业40权益法核算
张掖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甘肃张掖甘肃张掖供应链管理48权益法核算

(四)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公司大股东控制的企业
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大股东控制的企业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大股东控制的企业
深圳市高新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本公司大股东控制的企业
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公司大股东控制的企业
深圳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大股东控制的企业
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大股东控制的企业
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二大股东
深圳市宇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控制的企业
云南本元支付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控制的企业
山东交运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担任董、监、高职务的企业
广西东融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担任董、监、高职务的企业
广西融桂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担任董、监、高职务的企业
深圳市盐田港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担任董、监、高职务的企业
亿方人工智能系统(深圳)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担任董、监、高职务的企业
深圳市宇商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担任董、监、高职务的企业
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担任董、监、高职务的企业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担任董、监、高职务的企业
深圳市同泰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担任董、监、高职务的企业
深圳怡亚通一体化智慧托管服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担任董、监、高职务的企业
周景成关联自然人
深圳市怡丰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任关键管理人员配偶担任董、监、高职务的企业
深圳市方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参股公司
湖北深投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大股东控制的企业
深圳市怡亚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二大股东联营公司(2022年8月份退出)

(五)关联交易情况

1、存在控制关系且已纳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其相互间交易及母子公司交易已作抵销。

2、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山东交运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服务117,748,327.00137,336,432.00
深圳市怡丰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服务29,104,599.002,599,733.00
深圳市易新品牌服务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服务23,028.00180,384.00
广西东融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服务29,487,654.00152,793,220.00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驻马店市产控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服务242,028,578.00
广西融桂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服务72,897,864.00806,433,430.00
河南兴港怡亚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服务1,512,997,199.002,114,238,761.00
张掖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服务122,207,367.00
唐山文旅投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服务583,488,287.00916,044,518.00
河北交投怡亚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服务1,957,315,033.00879,617,281.00
成都蓉欧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服务371,662,357.00541,159,536.00
四川高投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服务74,801,756.00216,872,116.00
漯河市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服务48,325,816.0044,844,076.00
深圳怡食工坊食品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服务117,819.00802,588.00
济宁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服务439,970,983.00349,125,956.00
安徽大禹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服务122,972,248.00123,342,505.00
保定交投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服务136,852,402.0054,281,092.00
深圳市盐田港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服务168,847,760.0085,078,055.00
湖南怀化舞水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服务27,226,856.0012,301,014.00
东莞港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服务69,516,951.00317,170,332.00
EABC HEALTH LIMITED 越比时健康管理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服务28,385.00108,024.00
珠海航城怡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服务999,743,508.00261,805,244.00
广西怡状元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服务2,514,668.0064,515.00
上海福迈食品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服务1,307,797.00127,115.00
浙江通诚格力电器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服务27,247,078.0032,295,298.00
广西万能源贸易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服务249,623,677.00
怡家环境科技(广东)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服务3,567,250.001,214,280.00
怡亚通蝌蚪互联科技(深圳)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服务36,637.0021,027.00
点晶网络(浙江)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服务10,865,383.005,649,742.00
深圳市蚂蚁零兽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服务16,990.00
深圳市源创营销服务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服务7,658,177.009,636,103.00
深圳市星链供应链云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服务82,572.001,875,808.00
贵州省仁怀市共向共升酒业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服务8,256,801.00
深圳前海宇商保理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服务37,125.00
上海优恩健康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服务551,448.00
深圳市秘造酒业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服务772,277.00
亳州怡亚通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商品/接受服务27,100,979.00
岳阳交投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服务40,059,115.00
广州云启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服务21,704,104.00
江苏淮安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服务45,018,829.00
亿方人工智能系统(深圳)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服务32,521.00
青岛城发怡亚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服务118,933,551.00
深圳市方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服务588,449.00
深圳市宇商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服务235,849.00
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利息费用及服务费4,412,500.005,451,750.00
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利息费用及服务费7,389,900.0011,698,113.00
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利息费用及服务费26,718,800.008,976,698.00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利息费用及服务费28,019,500.0037,697,840.00
深圳市高新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利息费用及服务费2,530,743.001,915,998.00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利息费用及服务费4,559,700.007,169,811.00
合肥市卓怡恒通信息安全有限公司利息费用及服务费2,216,956.00
深圳市怡丰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息费用及服务费1,230,444.00
合计:6,987,749,109.007,922,833,883.00

3、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山东交运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服务237,381.00
深圳市怡丰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服务2,226,967.00
亿方人工智能系统(深圳)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服务10,221,957.0012,779,820.00
广西东融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服务2,904,076,354.001,068,848,352.00
驻马店市产控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服务831,382,151.00
广西融桂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服务4,671,114.001,151,492,493.00
河南兴港怡亚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服务4,107,079.001,044,978,987.00
唐山文旅投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服务295,868.00769,922.00
河北交投怡亚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服务183,962.00228,223.00
四川高投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服务99,000,926.0055,982.00
漯河市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服务49,717,504.00722,372.00
深圳怡食工坊食品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服务240,845.001,580,923.00
济宁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服务584,595,887.00142,446,119.00
安徽大禹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服务8,223,474.0044,622,611.00
保定交投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服务22,340,218.00123,642.00
深圳市盐田港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服务30,014,074.009,385,516.00
湖南怀化舞水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服务355,873.0046,494,213.00
东莞港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服务65,915,902.00182,179.00
EABC HEALTH LIMITED 越比时健康管理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服务87,718.00
珠海航城怡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服务987,719.00593,208.00
广西怡状元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服务2,476,864.0013,448.00
上海福迈食品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服务819,376.00122,642.00
怡亚通蝌蚪互联科技(深圳)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服务519,249.001,573,361.00
点晶网络(浙江)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服务12,456,295.0084,742,587.00
深圳市蚂蚁零兽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服务5,181.0026,361.00
深圳市星链供应链云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服务606,037.0012,410,576.00
贵州省仁怀市共向共升酒业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服务290,683.0094,975.00
深圳市宇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服务61,630.00457,824.00
合肥市卓怡恒通信息安全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服务3,431,926.006,901,419.00
北京曌旭东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服务137,825.00
广西计算机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商品/提供服务2,964,968.003,734,159.00
江苏伊斯特威尔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服务26,253.0015,921.00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服务600,590.00564,048.00
深圳市秘造酒业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服务7,408,359.00
亳州怡亚通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商品/提供服务28,043.00
深圳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服务16,981.00
深圳市同泰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服务23,231.00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广西万能源贸易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服务348.00
成都蓉欧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服务90,223,085.00
张掖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服务132,824,192.00
浙江通诚格力电器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服务479,647.00
怡联佳乡(重庆)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服务256,303.00
湖北深投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服务57,552.00
云南本元支付管理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服务69,982.00
深圳市怡亚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服务7,547.00
深圳前海宇商保理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服务101,060.00
合计:3,809,601,162.004,701,136,901.00

4、关联租赁情况

(1)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元

承租方名称租赁资产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深圳市怡丰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物业租赁56,066.00130,647.00
河南兴港怡亚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物业租赁20,806.00
深圳市蚂蚁零兽科技有限公司物业租赁240,299.00247,173.00
深圳市星链供应链云科技有限公司物业租赁2,571,429.00
深圳市宇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物业租赁348,255.001,077,299.00
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物业租赁17,086.00
深圳市和航怡亚通咨询有限公司物业租赁30,160.00
深圳市易新品牌服务有限公司物业租赁12,834.00
合计:691,866.004,060,188.00

(2)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无。

5、关联担保情况

(1)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成都蓉欧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10,880,500.002022年7月22日2025年7月21日
成都蓉欧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4,630,000.002022年7月4日2025年7月3日
成都蓉欧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4,400,000.002022年7月28日2025年7月27日
成都蓉欧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9,260,000.002022年8月25日2025年8月24日
四川高投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4,674,000.002021年4月1日2024年3月31日
四川高投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2,902,600.002021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
四川高投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4,674,000.002021年5月1日2024年4月30日
四川高投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4,674,000.002022年3月30日2025年3月29日
河南兴港怡亚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124,950,000.002022年9月19日2025年9月18日
广西东融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16,170,000.002021年7月30日2024年7月29日
东莞港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3,820,000.002022年3月28日2025年3月27日
东莞港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9,065,000.002022年11月3日2025年11月2日
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唐山文旅投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13,723,400.002022年7月19日2025年7月18日
唐山文旅投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4,574,500.002022年7月19日2025年7月18日
唐山文旅投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4,574,500.002022年7月19日2025年7月18日
唐山文旅投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21,957,600.002022年7月19日2025年7月18日
唐山文旅投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4,574,500.002022年7月19日2025年7月18日
济宁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9,060,000.002021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
济宁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00,000.002022年7月19日2025年7月18日
济宁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00,000.002022年7月19日2025年7月18日
珠海航城怡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4,347,100.002021年10月9日2024年10月8日
珠海航城怡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9,000,000.002022年7月1日2025年6月30日
珠海航城怡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9,000,000.002022年7月1日2025年6月30日
珠海航城怡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4,500,000.002022年7月26日2025年7月25日
珠海航城怡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1,600,000.002022年8月31日2025年8月30日
珠海航城怡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2,500,000.002022年11月8日2025年11月7日
珠海航城怡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13,500,000.002022年11月8日2025年11月7日
安徽大禹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14,700,000.002022年6月8日2025年6月7日
保定交投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4,500,000.002022年1月7日2025年1月6日
保定交投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14,700,000.002022年4月1日2025年3月31日
保定交投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4,490,000.002022年8月10日2025年8月9日
深圳市盐田港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4,900,000.002022年9月17日2025年9月16日
深圳市盐田港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9,800,000.002022年10月12日2025年10月11日
广州云启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11,025,000.002022年12月9日2025年12月8日
岳阳交投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2,001,000.002022年12月13日2025年12月12日
合计:533,127,700.00---

(2)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物流有限公司/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上海怡亚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周国辉2,638,476,263.51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上海怡亚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联怡国际(香港)有限公司/联怡(香港)有限公司/周国辉917,556,240.212022年12月13日2023年12月13日
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上海怡亚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联怡(香港)有限公司/联怡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上海怡亚通临港供应链有限公司/长沙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辽宁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1,468,000,000.002022年9月8日2023年9月8日
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限公司/周国辉
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812,867,072.042022年4月14日2023年1月30日
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周国辉814,349,264.002022年2月24日2023年2月23日
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周国辉585,193,788.982022年5月9日2023年5月9日
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80,000,000.002022年11月30日2023年11月29日
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44,265,391.002022年6月10日2023年6月10日
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921,482,141.142022年12月9日2023年12月9日
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周国辉572,256,319.892022年9月21日2023年9月19日
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29,600,000.002022年11月14日2023年11月13日
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00,000,000.002022年5月10日2023年5月10日
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50,000,000.002022年9月20日2023年9月19日
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683,217,804.992022年1月13日2023年1月13日
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50,000,000.002022年10月8日2023年10月8日
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俊知集团股份/伟仕股份1,499,615,050.61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300,000,000.002022年3月24日2023年3月24日
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00,000,000.002022年11月23日2023年11月23日
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周国辉335,200,000.002022年8月15日2023年8月15日
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上海怡亚通临港供应链有限公司/周国辉212,576,491.732022年7月20日2023年7月20日
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00,000,000.002022年3月1日2023年3月1日
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64,169,350.522022年11月1日2023年11月1日
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95,999,985.782022年6月10日2023年6月10日
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00,000,000.002022年12月9日2023年12月9日
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5,400,000.002022年3月2日2023年3月2日
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02022年6月1日2023年6月1日
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29,461,661.102022年4月30日2023年4月30日
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471,253,115.002022年3月31日2023年3月30日
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0,048,755.002021年5月1日2023年5月1日
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303,000,000.002022年6月5日2023年6月5日
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325,078,098.582022年3月11日2023年3月11日
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02022年1月24日2023年1月24日
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600,000,000.002022年6月15日2023年6月15日
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90,000,000.002022年6月23日2023年6月23日
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95,640,260.002022年7月19日2023年9月30日
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500,000,000.002020年6月2日2023年6月2日
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500,000,000.002020年6月16日2023年6月16日
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600,000,000.002020年8月14日2023年8月14日
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限公司
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240,000,000.002020年11月4日2023年11月4日
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160,000,000.002020年11月4日2023年11月4日
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300,000,000.002022年11月1日2025年11月1日
合计:18,304,707,054.08---

6、关联方资金拆借

(1)向关联方拆入资金

单位:元

关联方拆借金额起始日到期日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30,000,000.002021年12月28日2022年12月26日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30,000,000.002021年12月28日2022年12月26日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30,000,000.002021年12月28日2022年12月26日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30,000,000.002022年3月25日2023年3月24日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30,000,000.002022年4月14日2023年4月13日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30,000,000.002022年3月25日2023年3月24日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30,000,000.002022年3月25日2023年3月24日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30,000,000.002022年3月25日2023年3月24日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30,000,000.002022年4月14日2023年4月13日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30,000,000.002022年9月4日2023年9月3日
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30,000,000.002022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
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30,000,000.002022年6月1日2023年5月31日
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30,000,000.002022年6月1日2023年5月31日
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30,000,000.002022年6月1日2023年5月31日
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30,000,000.002022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
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30,000,000.002022年6月1日2023年5月31日
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30,000,000.002022年9月16日2023年9月15日
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30,000,000.002022年6月1日2023年5月31日
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30,000,000.002022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
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30,000,000.002022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
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50,000,000.002022年9月16日2023年9月15日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600,000,000.002022年6月30日2024年6月29日
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900,000,000.002022年7月6日2024年7月5日
合计:2,150,000,000.00--

(2)向关联方拆出资金

无。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万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579.96544.28

8、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本公司应收关联方款项

单位: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山东交运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99,990.00
应收账款亿方人工智能系统(深圳)有限公司1,573,417.00
应收账款深圳市易新品牌服务有限公司204,597.00
应收账款广西东融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3,659,635.00
应收账款河南兴港怡亚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40,832.00
应收账款唐山文旅投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25,000.00
应收账款漯河市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5,508.00
应收账款深圳怡食工坊食品有限公司283,500.0097,994.00
应收账款湖南怀化舞水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47,880.00
应收账款EABC HEALTH LIMITED 越比时健康管理有限公司1,079,987.00
应收账款珠海航城怡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75,025.00
应收账款广西怡状元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6,592.00
应收账款上海福迈食品有限公司345,559.00
应收账款江苏伊斯特威尔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98,693,246.9455,011,310.00
应收账款云南本元支付管理有限公司11,920.00
应收账款浙江通诚格力电器有限公司508,426.00
应收账款点晶网络(浙江)股份有限公司411,509.007,339,126.00
应收账款深圳市蚂蚁零兽科技有限公司19,171.00
应收账款合肥市卓怡恒通信息安全有限公司1,996,210.00
应收账款深圳市同泰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6,251.00
应收账款山东怡化石油化工有限公司44,441,569.6447,396,867.00
应收账款怡骅能源(大连)有限公司15,648,411.9216,635,949.00
应收账款安徽伊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39,909,784.00
合计:169,244,237.50166,391,030.00
预付账款浙江通诚格力电器有限公司339,468.002,639,268.00
预付账款怡联佳乡(重庆)农业发展有限公司634,492.00
预付账款怡家环境科技(广东)有限公司1,068,814.002,163,651.00
预付账款点晶网络(浙江)股份有限公司8,125.00
预付账款上海优恩健康科技有限公司21,566.00
预付账款驻马店市产控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14,505,426.00
预付账款河北交投怡亚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57,246,417.00
合计:2,072,465.0076,554,762.00
其他应收款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71,624,400.00
合计:271,624,400.00

(2)本公司应付关联方款项

单位: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短期借款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210,000,000.00
短期借款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300,000,000.00
短期借款深圳市高新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55,943,319.00
合计:510,000,000.0055,943,319.00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长期借款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600,000,000.00
长期借款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900,000,000.00
合计:1,500,000,000.00
应付票据广西怡状元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753,700.00
应付票据深圳市宇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140,972,000.00
应付票据河南兴港怡亚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156,340,000.00
应付票据河北交投怡亚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80,000,000.00
应付票据成都蓉欧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10,345,874.00
应付票据珠海航城怡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61,170,019.00
合计:310,609,593.00140,972,000.00
应付账款深圳市怡丰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0,500.00
应付账款深圳市易新品牌服务有限公司3,889.00
应付账款成都蓉欧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108,989,240.00
应付账款EABC HEALTH LIMITED 越比时健康管理有限公司32,075.00
应付账款贵州省仁怀市共向共升酒业有限公司8,195,117.00
应付账款广西怡状元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4,434.00
应付账款上海福迈食品有限公司123,893.00
应付账款深圳前海宇商保理有限公司3,535,099.00
应付账款云南本元支付管理有限公司11,920.00
应付账款深圳市星链供应链云科技有限公司138,447.00
应付账款亳州怡亚通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30,624,106.00
应付账款岳阳交投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45,266,800.00
应付账款广州云启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4,525,638.00
应付账款山东交运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40,149,799.0059,873,463.00
应付账款驻马店市产控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17,387,817.00
应付账款河南兴港怡亚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396,305,065.00475,211,629.00
应付账款唐山文旅投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46,867,103.00118,755,780.00
应付账款河北交投怡亚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796,524,697.00311,205,507.00
应付账款四川高投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46,579,373.00
应付账款漯河市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10,274,601.00
应付账款深圳怡食工坊食品有限公司287,194.00
应付账款济宁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115,700,811.00120,547,914.00
应付账款江苏淮安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11,324,040.00
应付账款安徽大禹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32,739,161.0061,702,677.00
应付账款保定交投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99,089,093.0040,439,307.00
应付账款深圳市盐田港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63,109,651.009,738,202.00
应付账款湖南怀化舞水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3,109,974.003,343,574.00
应付账款东莞港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45,470.0050,056,935.00
应付账款珠海航城怡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414,573,569.00186,521,558.00
应付账款深圳市源创营销服务有限公司3,689,260.002,935,085.00
合计:2,233,404,811.001,526,184,656.00
其他应付款山东交运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100,000.00
其他应付款深圳市怡丰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76,767.00
其他应付款深圳市易新品牌服务有限公司212,664.00330,746.00
其他应付款河北交投怡亚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16,442.00
其他应付款贵州省仁怀市共向共升酒业有限公司5,000,000.008,000,000.00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其他应付款广西怡状元网络科技有限公司510,791.00
其他应付款怡联佳乡(重庆)农业发展有限公司1,510,000.00
其他应付款广西计算机有限责任公司1,250,000.00
其他应付款深圳市源创营销服务有限公司484,911.00
其他应付款深圳市星链供应链云科技有限公司119,255.00
其他应付款深圳怡亚通一体化智慧托管服务有限公司46,608.00
其他应付款VST HOLDING LTD. 伟仕控股50,000.00
其他应付款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50,000,000.0050,000,000.00
其他应付款深圳怡食工坊食品有限公司2,000,000.00
其他应付款周景成490,001.00
合计:59,377,438.0060,820,747.00
应付利息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150,000.001,325,000.00
应付利息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633,333.33
应付利息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850,000.00
合计:2,633,333.331,325,000.00
预收账款深圳市怡丰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1,041.00
预收账款广西融桂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3,869,835.00
预收账款河北交投怡亚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1,000,000.00
预收账款四川高投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8,991,216.00
预收账款安徽大禹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146,150.00
预收账款保定交投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704,697.00
预收账款深圳市盐田港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26,722,443.72
预收账款东莞港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19,007,139.00
预收账款贵州省仁怀市共向共升酒业有限公司151,200.00
预收账款深圳前海宇商保理有限公司6,654.00
预收账款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33,986.00
预收账款怡联佳乡(重庆)农业发展有限公司318,882.00
预收账款深圳市星链供应链云科技有限公司327,187.00
合计:61,360,430.72

(六)关联方交易决策

对于关联交易管理,发行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发行人实际,制订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该办法对公司关联交易范围、定价、决策程序等做了明确的规定,主要内容如下:

1、关联交易决策权限及决策程序

(1)公司审批关联交易权限如下:

股东大会: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在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以上的,此关联交易必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但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

董事会:审议并决定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人民币30万元以上;与

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人民币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董事长经董事会授权,可以决定不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策权限范围内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人民币3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5%的重大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做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2)董事会在审查有关关联交易的合理性时,须考虑以下因素:

1)如该项关联交易属于向关联方采购或销售商品的,则必须调查该交易对公司是否更有利。当公司向关联方购买或销售产品可降低公司生产、采购或销售成本的,董事会应确认该项关联交易的存在具有合理性。

2)如该项关联交易属于提供或接受劳务、代理、租赁、抵押和担保、管理、研究和开发、许可等项目,则公司必须取得或要求关联方提供确定交易价格的合法、有效的依据,作为签订该项关联交易的价格依据。

(3)公司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2)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等价有偿”原则,并以书面协议方式予以确定,关联交易的价格或收费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标准,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订价受到限制的关联交易,通过合同明确有关成本和利润的标准;

3)对于必须发生的关联交易,应切实履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

4)与关联人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股东及当事人就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应采取回避原则;

5)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时应当聘请专业评估师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2、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包括成交价格与交易标的账面值、评估值以及明确、公允的市场价格之间的关系以及因交易标的特殊而需要说明的与定价有关的其

他特定事项;若成交价格与账面值、评估值或者市场价格差异较大的,应当说明原因。如交易有失公允的,还应当披露本次关联交易所产生的利益转移方向。

八、重大或有事项或承诺事项

(一)发行人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对外担保(不含发行人与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余额为53,312.77万元,占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5.03%,占比较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担保对象名称实际发生日期实际担保金额担保期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1成都蓉欧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2022/7/221,088.05三年
2成都蓉欧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2022/7/4463三年
3成都蓉欧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2022/7/28440三年
4成都蓉欧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2022/8/25926三年
5四川高投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21/4/1467.4三年
6四川高投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21/7/12,290.26三年
7四川高投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21/5/1467.4三年
8四川高投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22/3/30467.4三年
9河南兴港怡亚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2022/9/1912,495.00三年
10广西东融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2021/7/301,617.00三年
11东莞港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22/3/28382三年
12东莞港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22/11/3906.5三年
13唐山文旅投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2022/7/191,372.34三年
14唐山文旅投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2022/7/19457.45三年
15唐山文旅投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2022/7/19457.45三年
16唐山文旅投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2022/7/192,195.76五年
17唐山文旅投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2022/7/19457.45四年
18济宁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21/7/12,906.00三年
19济宁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22/7/19200三年
20济宁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22/7/19200三年
21珠海航城怡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21/10/92,434.71一年
22珠海航城怡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22/7/1900三年
23珠海航城怡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22/7/1900三年
24珠海航城怡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22/7/26450三年
25珠海航城怡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22/8/312,160.00三年
26珠海航城怡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22/11/82,250.00三年
27珠海航城怡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22/11/81,350.00三年
28安徽大禹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2022/6/81,470.00一年
29保定交投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22/1/72,450.00二年
30保定交投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22/4/11,470.00二年
31保定交投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22/8/102,449.00二年
32深圳市盐田港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2022/9/17490四年
33深圳市盐田港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2022/10/12980四年
34广州云启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22/12/91,102.50三年
35岳阳交投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22/12/132,200.10三年
合计53,312.77

(二)重大未决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情况

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情况。

(三)重大承诺

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已签订的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的对外投资合同及有关财务支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固定资产投资100,783.52132,315.66

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存在已签订的正在或准备履行的租赁合同,根据与出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不可撤销租赁的最低租赁付款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1年以内11,068.3413,520.90
1—2年5,684.897,847.51
2—3年2,407.034,419.93
3年以上3,277.424,100.12
合计22,437.6729,888.46

九、资产抵押、质押和其他限制用途安排

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资产抵押、质押和其他限制用途安排的规模合计1,951,335.46 万元,占发行人当期末总资产的37.56%、当期末净资产的184.25%。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价值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1,176,281.32用于银行质押贷款
应收票据32,018.78用于银行质押开具票据
存货86,156.47用于银行抵押贷款
固定资产87,173.63用于银行抵押贷款
无形资产73,035.81用于银行抵押贷款
在建工程94,653.64用于银行抵押贷款
长期股权投资185,201.02用于银行质押贷款
投资性房地产52,677.60用于银行质押、保理借款
应收账款164,137.19用于银行保理借款
合计1,951,335.46-

截止2022年末,发行人受限制货币资金合计1,176,281.32万元,主要用于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贷款质押。

第六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一、报告期历次主体评级、变动情况及原因

评级时间主体信用等级评级展望评级公司较前次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9年04月12日AA稳定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不适用
2019年06月17日AA稳定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不适用
2019年06月17日AA稳定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不适用
2019年07月17日AA稳定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不适用
2019年07月31日AA稳定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不适用
2019年11月29日AA稳定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不适用
2019年11月29日AA稳定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不适用
2020年05月15日AA稳定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不适用
2020年06月03日AA稳定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不适用
2020年06月05日AA稳定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不适用
2020年06月05日AA稳定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不适用
2020年06月12日AA稳定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不适用
2020年07月28日AA稳定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不适用
2020年10月09日AA稳定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不适用
2021年06月11日AA稳定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不适用
2021年06月11日AA稳定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不适用
2022年06月07日AA稳定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不适用
2022年06月08日AA稳定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不适用
2022年10月21日AA稳定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不适用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体评级均为AA级,评级展望均为“稳定”。发行人本期债券主体及债项评级机构为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A,信用评级未发生变化。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经东方金诚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该级别反映了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

经东方金诚综合评定,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A,该等级反映了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

(二)评级报告揭示的主要风险

1、评级报告基本观点

东方金诚认为,公司是国内重要的消费品供应链企业,具备消费品纵深一体化服务能力,分销+营销业务经营范围覆盖全国320个城市,上下游客户涉及宝洁、飞利浦、欧莱雅等国内外知名企业,具有一定竞争优势;依托公司深度分销网络体系和营销合伙人资源,公司持续推广面向知名品牌客户的“1+N服务”,新客户持续进入公司供应链体系,信息技术和家电类分销+营销业务收入保持增长;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代偿能力极强,对本期债券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有很强的增信作用。同时,东方金诚也关注到,公司跨境和物流服务业务涉及较多外币结算,面临一定汇率波动风险,2022年,受毛利率较高的品牌运营业务规模下降及计提坏账损失影响,公司利润总额下滑幅度较大;公司应收账款、预付款项规模较大,存在一定资金占用,受限资产规模大,资产流动性较差;公司向关联方联营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形成的关联交易规模较大,对关联方担保规模较大,存在或有负债风险;公司债务规模大,且以短期债务为主,一年内集中偿付压力较大。外部支持方面,控股股东深投控是深圳市国资委下属的以科技金融、科技园区、新兴产业和高端服务业为主业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作为其下属高端服务业板块重要的营运主体,未来公司在融资等方面将持续获得股东及相关各方的大力支持。综合分析,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本期债券到期不能偿付的风险极低。

2、优势

(1)公司是国内重要的消费品供应链企业,具备消费品纵深一体化服务能力,分销+营销业务经营范围覆盖全国320个城市,上下游客户涉及宝洁、飞利浦、欧莱雅等国内外知名企业,具有一定竞争优势;

(2)依托公司深度分销网络体系和营销合伙人资源,公司持续推广面向知名品牌客户的“1+N服务”,新客户持续进入公司供应链体系,信息技术和家电类分销+营销业务收入保持增长;

(3)作为控股股东深投控下属高端服务业板块重要的营运主体,未来公司在融资等方面将持续获得股东及相关各方的大力支持;

(4)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券的本息到期偿付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有很强的增信作用。

3、关注的风险

(1)公司跨境和物流服务业务涉及较多外币结算,面临一定汇率波动风险,

2022年,受毛利率较高的品牌运营业务规模下降及计提坏账损失影响,公司利润总额下滑幅度较大;

(2)公司应收账款、预付款项规模较大,存在一定资金占用,受限资产比例较高,资产流动性较差;

(3)公司向关联方联营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形成的关联交易规模较大,对关联方担保规模较大,存在或有负债风险;

(4)公司债务规模大,且以短期债务为主,一年内集中偿付压力较大,预计随着在建项目的投入,有息债务规模将增加。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东方金诚将在“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为“该债项”)的信用等级有效期内,持续关注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受评主体”)和该债项相关的、可能影响其信用等级的重大事项,实施跟踪评级。东方金诚在信用等级有效期满后不再承担对该债项的跟踪评级义务。

跟踪评级包括定期跟踪评级和不定期跟踪评级。定期跟踪评级每年进行一次,东方金诚将按照监管规定或委托评级合同约定出具定期跟踪评级报告;不定期跟踪评级在东方金诚认为可能存在对该债项信用等级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时启动。

在该债项信用等级有效期内发生可能影响其信用评级的事项时,委托方或受评主体等相关方应及时告知东方金诚,并提供相关资料,东方金诚将就相关事项进行分析,视情况出具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

如委托方或受评主体等相关方未能及时或拒绝提供跟踪评级所需相关资料,东方金诚将有权视情况采取延迟披露跟踪评级结果、确认或调整信用等级、公告信用等级暂时失效或终止评级等评级行动。

东方金诚出具的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按照监管规定或委托评级合同约定向相关单位报送或披露,在该债项交易场所网站、东方金诚网站(http://www.dfratings.com)和监管部门指定的其他媒体上予以公告,且在交易场所网站公告披露的时间不晚于在其他渠道公开披露的时间。

三、发行人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及使用情况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各大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资信情况良好,与其一直长期保持良好合作关系,获得较高的授信额度,虽然银行授信不具备强制执行力,但仍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发行人具备较强的间接融资能力。

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及子公司在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共获得的授信总额为308.51亿元,未使用额度为86.41亿元。

单位:亿元

获授信主体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已使用额度尚未使用额度
发行人本部工商银行35.526.389.12
发行人本部中国银行深圳分行119.181.82
发行人本部建设银行3614.6821.32
发行人本部中信银行108.131.87
发行人本部招商银行深圳分行8.58.140.36
发行人本部上海银行95.853.15
发行人本部平安银行2.82.80
发行人本部华夏银行41.442.56
发行人本部交通银行109.210.79
发行人本部兴业银行6.55.720.78
发行人本部光大银行1.81.30.5
发行人本部民生银行514
发行人本部江苏银行深圳分行42.51.5
发行人本部上海浦发银行7.66.830.77
发行人本部南粤银行深圳分行1.51.50
发行人本部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15150
发行人本部北京银行431
发行人本部珠海华润银行1.510.5
发行人本部农业银行43.350.65
发行人本部东莞银行深圳分行42.131.87
发行人本部富邦华一深圳分行110
发行人本部汇丰银行深圳分行3.122.640.48
发行人本部马来亚银行深圳分行1.961.960
发行人本部宁波银行110
发行人本部佛山农商行2.52.050.45
发行人本部渣打银行2.502.5
发行人本部恒生银行1.51.290.21
发行人本部广发银行54.710.29
发行人本部华侨永亨20.11.9
发行人本部华兴银行43.030.97
发行人本部三井银行3.33.250.05
发行人本部渤海银行1.201.2
发行人本部农业发展银行862
发行人本部恒丰银行21.90.1
发行人本部东亚银行21.960.04
上海和国内平台(不含深度380子公司)-29.2813.0816.20
香港及海外公司-18.6514.274.38
深度380平台-37.8034.713.10
合计308.51222.1086.41

(二)发行人及主要子公司报告期内债务违约记录及有关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主要子公司不存在债务违约记录。

(三)发行人及子公司报告期内已发行的境内外债券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已发行的境内外债券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年、亿元、%

序号债券简称发行方式发行日期回售日期到期日期债券期限发行规模发行利率债券余额募集资金用途存续及偿还情况
120怡亚01公募2020-05-29-2023-06-0235.004.805.00不低于10%拟用于补充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在疫情防控期间的医疗、生活物资供应及疫情防控物资采购等流动资金,剩余部分拟用于补充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的流动资金、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已兑付
220怡亚02公募2020-06-12-2023-06-1635.004.705.00拟用于补充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的流动资金、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已兑付
320怡亚04公募2020-11-02-2023-11-0431.605.301.60拟用于补充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的流动资金,偿还金融机构借款正常存续
420怡亚03公募2020-11-02-2023-11-0432.405.302.40拟用于补充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的流动资金,偿还金融机构借款正常存续
522怡亚01公募2022-10-28-2025-11-0133.004.003.00拟用于偿还到期债务正常存续
公司债券小计-----17.00-7.00--
620怡亚通MTN001公募2020-08-12-2023-08-1436.005.186.00拟用于归还即将到期的银行借款正常存续
小计-----16.00-6.00--
合计-----23.00-13.00--

(四)发行人及子公司已获批文尚未发行的债券情况

发行人于2023年4月25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974号),同意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公司债券的注册。

(五)发行人及子公司报告期末存续的境内外债券情况

单位:年、亿元、%

序号债券简称发行方式发行日期回售日期到期日期债券期限发行规模发行利率债券余额募集资金用途存续及偿还情况
120怡亚01公募2020-05-29-2023-06-0235.004.805.00不低于10%拟用于补充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在疫情防控期间的医疗、生活物资供应及疫情防控物资采购等流动资金,剩余部分拟用于补充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的流动资金、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已兑付
220怡亚02公募2020-06-12-2023-06-1635.004.705.00拟用于补充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的流动资金、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已兑付
320怡亚04公募2020-11-02-2023-11-0431.605.301.60拟用于补充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的流动资金,偿还金融机构借款正常存续
420怡亚03公募2020-11-02-2023-11-0432.405.302.40拟用于补充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的流动资金,偿还金融机构借款正常存续
522怡亚01公募2022-10-28-2025-11-0133.004.003.00拟用于偿还到期债务正常存续
公司债券小计-----17.00-7.00--
620怡亚通MTN001公募2020-08-12-2023-08-1436.005.186.00拟用于归还即将到期的银行借款正常存续
小计-----16.00-6.00--
合计-----23.00-13.00--

(六)最近三年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是否有严重违约现象

最近三年,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均遵守合同约定,未发生过严重违约现象。

(七)本期发行后累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

假设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5亿元,本期债券发行完毕后募集资金用于偿还“20怡亚01”或替换偿还“20怡亚01”的自有资金,发行人累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余额

为人民币12亿元,占发行人截至2023年3月末合并财务报表口径净资产105.88亿元的11.33%。

第七节 增信机制本期公司债券发行后,发行人将根据债务结构进一步加强资产负债管理、流动性管理和募集资金运用管理,保证资金按计划使用,及时、足额准备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和到期的本金兑付,以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一、保证担保

(一)担保概况

本期债券由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章以下简称“公司”、“保证人”、“担保人”或“高新投融资担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期债券发行已取得担保人《关于同意本期债券发行的确认函》。

(二)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期债券保证人基本情况如下:

1、企业基本情况及业务情况

名称: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城东社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3510-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16楼

法定代表人:樊庆峰

成立日期:2011年4月1日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7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是:为企业及个人提供贷款担保、信用证担保等融资性担保;开展再担保业务;办理债券发行担保业务;兼营诉讼保全担保、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自有物业租赁。

2011年4月1日,根据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出具的深科工贸信中小字[2010]20号,设立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成立时公司注册资本为6亿元人民币,实缴货币资本6亿元人民币,深圳市高新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00%股份。

2012年4月17日,持有100%股份的股东深圳市高新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更名为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1日,股东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对公司增资60,000.00万元,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为120,000.00万元。

2019年9月,高新投集团和深圳市罗湖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分别向公司增资13.30亿元和14.78亿元。其中,高新投集团缴存款项18.00亿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13.30亿元、增加资本公积4.70亿元;深圳罗湖引导基金缴存款项20.00亿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14.78亿元、增加资本公积5.22亿元。

2019年10月,将资本公积9.91亿元转增注册资本,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增至50.00亿元。

2020年4月,高新投集团、深圳市罗湖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和深圳市财政金融服务中心分别向公司增资0.87亿元、0.51亿元和18.62亿元。

截至2022年末,注册资本为70.00亿元。

高新投担保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表 高新投担保公司出资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46.34%
2深圳市罗湖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7.07%
3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6.60%
合计100.00%

截至2022年末,高新投融资担保的控股股东为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通过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控制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是高新投融资担保的实际控制人。高新投融资担保股东持有的高新投融资担保股份无抵质押或冻结的情况。

高新投融资担保的收入主要由融资担保业务收入、非融资担保业务收入、金融产品担保收入、资金管理业务收入、理财产品收入和咨询顾问业务收入等构成,其中又以融资担保业务收入和非融资担保业务收入为主。2020年至2022年度,分别实现营业收入6.25亿元、7.93亿元和9.80亿元,其中融资担保业务收入1.27亿元、

1.65亿元和1.03亿元,有所波动;非融资担保业务收入分别为0.00亿元、3.00亿元和5.65亿元;金融产品担保业务收入分别为1.75亿元、1.71亿元和0.70亿元,主要系2020年以后高新投担保承接了高新投集团的金融产品担保业务;资金管理业务收入分别为1.87亿元、1.50亿元和2.32亿元,收入规模有所波动;理财产品收入分别为1.31亿元、0.00亿元和0.00亿元,收入规模降低是减少了理财产品的投资。

成本费用方面,高新投融资担保营业成本主要包括职工薪酬以及提取担保赔偿准备金和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等,其中职工薪酬支出占比较大。主要受薪酬支出增长影响,2020年至2022年末,营业成本分别为1.98亿元、3.93亿元和2.75亿元。

受上述因素共同影响,近年来高新投融资担保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均呈逐年增长态势,2020年至2022年,净利润分别为3.56亿元、4.60亿元和7.34亿元,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4.77%、5.97%和9.02%。

2、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情况

根据高新投融资担保2021年度和2022年度审计报告,担保人最近两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末/度2021年末/度
总资产953,648.40883,505.23
总负债102,426.91105,799.17
净资产851,221.49777,706.07
流动资产749,066.06653,012.41
流动负债99,895.80102,331.96
营业总收入98,020.7479,259.44
利润总额91,738.6662,146.20
净利润73,441.3845,955.0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8,040.91-8,793.3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5,601.1392,779.8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55.04-31,998.9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1,484.7551,987.56
资产负债率(%)10.7411.97
净资产收益率(%)9.025.97
流动比率(倍)7.506.38
速动比率(倍)7.506.38

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担保人2021、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致同审字(2022)第441B008828号和致同审字(2023)第441FC0184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3、资信状况

2022年8月17日,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2022年主体长期信用评级报告》,评定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主体信用级别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4、担保人累计对外担保余额及其占净资产额的比例

截至2021年末,担保人在保笔数6,917笔,期末担保责任余额731.17亿元。截至2021年末,担保人净资产为77.77亿元,期末担保责任余额与净资产的比值为

9.40。

截至2022年末,担保人在保笔数13,942笔,期末担保责任余额620.99亿元。截至2022年末,担保人净资产为85.12亿元,期末担保责任余额与净资产的比值为

7.30。

根据《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融资担保公司的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10倍,截至2022年末,担保人净资产放大倍数为7.30倍,未超过净资产的10倍。

5、与发行人的关系

高新投融资担保的最终控股股东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发行人控股股东相同;高新投融资担保的实际控制人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相同。

(三)担保函情况

保证人已就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出具担保函。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即视为同意担保函全部条款并接受担保函项下全部权利与义务。担保函的主要内容:

第一条 被担保的债券种类、数额及募集资金用途

被担保的债券为“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公司债券名称以交易所核准/备案为准,以下简称“本次公司债券”、“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3年(含3年),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捌亿元(含捌亿元)(小写¥800,000,000元)。本次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用途为“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偿还到期债务”。在此需明确,本担保函仅适用于非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债券投资机构。

第二条 债券到期日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起息日、到期日以债券实际发行起息日、到期日为准,但债券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第三条 担保方式

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第四条 担保范围

担保人保证的范围包括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捌亿元(含捌亿元,具体金额以实际发行金额为准)(小写¥800,000,000元)的债券本金、利息以及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

第五条 担保期限

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及债券到期之日起两年。本次公司债券的持有人以及受托管理人(以下分别简称为“债券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在此期间内未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担保人免除保证责任。

第六条 发行人、担保人、受托管理人债券持有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本息到期时,如发行人不能按约定足额兑付本次公司债券本息,担保人应主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将兑付资金划入债券登记托管机构指定的账户,债券持有人可分别或联合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有权代理债券持有人要求担保人履行保证责任。

第七条 财务信息披露

1、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核准部门、债券持有人或者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均有权对担保人的资信状况进行持续监督,并在合理范围内要求担保人定期提供会计报表等财务信息。

2、担保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出现可能对债券持有人重大权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时,担保人应及时通知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

第八条 债券的转让或出质

债券持有人依法将本次公司债券转让或出质给第三人的,担保人在本担保函第四条约定的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第九条 主债权的变更

经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主管部门(如需)和债券持有人会议批准,公司债券的金额、期限、利率、付息方式等发生变更时,如无增加担保人责任的,无需另行经担保人同意,担保人继续承担本担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如本次公司债券资金用途变更未经担保人同意的,担保人不承担本担保函项下的任何担保责任。

第十条 加速到期

本次公司债券到期之前,担保人发生合并、分立、减资、解散、停产、进入破产程序以及其他足以影响债券持有人权益的重大事项时,发行人应在一定期限内提供新的担保,发行人不提供新的担保时,债券持有人有权要求发行人、担保人提前兑付债券本息。

本次公司债券到期之前,若出现担保人因素之外的其他足以影响债券持有人权益的重大事项,债券持有人和主承销商不得要求担保人提前承担担保责任。第十一条 担保函的生效本担保函于本次“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公司债券名称以交易所核准/备案为准)发行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批复且本次公司债券成功发行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担保人无需承担担保责任。

自本担保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正式发行之日,若出现影响债券持有人权益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人经营管理出现重大变化、偿债能力下降、卷入重大法律诉讼、管理人不能正常履职等,担保人有权书面通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暂缓或停止发行事宜。

本次公司债券的任一期发行前(包括一次性发行的公司债券发行前),担保人均有权对发行人及本次公司债券发行重新进行实质审查并有权决定是否终止本次公司债券(任一期)的发行。担保人经实质审查同意继续发行本次公司债券任一期的,发行人应凭担保人同意继续发行的书面确认函(附件一)办理该期的发行工作;担保人经实质审查不同意继续发行的,担保人对不同意发行的任一期公司债券不承担担保责任。

第十二条 分期发行

本次公司债券可一次性发行,也可分期发行。发行人在本《担保函》担保范围内选择分期发行的,任一期发行均需获得担保人同意发行的书面确认函(附件一)。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发行人仍发行本次公司债券任一期的,担保人对未经其事先书面同意发行的任一期的本次公司债券不承担担保责任。

第十三条 其他

担保人同意发行人将本担保函作为发行人申请发行公司债券的文件一并上报有关部门,并随同其他文件一同提供给认购本次发行债券的投资者查阅。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成功并募集资金到达发行人募集账户后,发行人应按与担保人签署的担保协议书以及保证金质押协议(如有)约定如期足额将约定担保

费、保证金(如有)支付至担保人指定账户,如未按约支付,非经担保人书面同意,发行人不得动用募集资金,否则担保人不承担本担保函项下的担保责任。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成功后,如:(1)针对发行人赎回/投资人回售的本次公司债券,需经担保人书面确认继续承担担保责任,否则担保人针对赎回/回售的本次公司债券部分不再承担担保责任;(2)投资者未行使回售权、继续持有本次公司债券的,需经过担保人书面同意,否则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因本担保函发生争议而未能通过协商解决的,本次债券持有人可以向担保人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即深圳市福田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发行人承诺

发行人承诺在本期债券发行前及存续期间切实履行如下义务:

1、发行人在债券发行前已核查并确认保证人具有担保资格,不存在因保证人欠缺担保资格而导致保证合同无效的事由。

2、持续关注保证人资信水平的变化情况。如发现保证人资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发行人承诺于2个交易日内告知并积极协助配合受托管理人与保证人进行沟通协商,同时督促保证人按规定和约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如保证人的资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导致其预计无法承担保证责任的,发行人承诺将及时采取必要措施以尽力维持本期债券增信措施的有效性。相关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在10个交易日内与本期债券持有人协商追加其他保证、抵质押担保等增信措施,并在30个交易日内落实相关安排。

4、当发行人发生已经或预计无法按期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形,或者发生其他可能触发担保责任相关情形的,发行人承诺自相关事项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及时告知受托管理人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与保证人积极沟通,要求其按照保证合同或其他相关约定切实履行保证义务。

5、当保证人资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者发生需要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等情形时,发行人承诺及时告知并积极协助、配合受托管理人与保证人进行沟通协商。

发行人违反募集说明书上述约定的承诺的,持有人有权要求发行人承担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继续履行、协商变更履行方式、支付违约金、支付合理费用的违约责任。

第八节 税项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遵守我国有关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本税务分析是依据我国现行的税务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做出的。如果相关的法律、法规发生变更,本税务分析中所提及的税务事项将按变更后的法律法规执行。

所列税项不构成对投资者的纳税建议和纳税依据。投资者应就有关事项咨询财税顾问,发行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一、增值税

2016年3月2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投资者应按相关规定缴纳增值税。

二、所得税

根据2008年1月1日起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一般企业投资者来源于企业债券的利息所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应将当期应收取的本期债券利息计入当期收入,核算当期损益后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印花税

根据2022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对本期债券在交易所市场进行的交易,我国目前还没有具体规定。发行人无法预测国家是否或将会于何时决定对有关公司债交易征收印花税,也无法预测将会适用的税率水平。

四、税项抵销

本期债券投资者所应缴纳的税项与本期债券的各项支付不构成抵销。监管机关及自律组织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第九节 信息披露安排

发行人承诺,在债券存续期内,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

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一)未公开信息的传递、审核、披露流程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关注信息披露文件的编制情况,保证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在规定期限内披露,积极配合和支持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定期报告的草拟、审核、通报和发布程序如下:

(1)相关职能部门认真提供基础资料,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及时编制定期报告草案,提请董事会审议;

(2)定期报告草案编制完成后,董事会秘书负责送达董事审阅;

(3)董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审议定期报告;

(4)监事会负责审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后,董事会秘书负责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的具体办理。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积极关注定期报告的编制、审议和披露进展情况,出现可能影响定期报告按期披露的情形应立即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定期报告披露前,董事会秘书应当将定期报告文稿通报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临时公告的草拟、审核、通报和发布程序如下:

(1)由证券部负责草拟公告,董事会秘书负责审核,经董事长批准后,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实施披露事宜;

(2)涉及收购、出售资产、关联交易、公司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的,应先按《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分别提请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3)临时公告内容应及时通报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重大信息报告、流转、审核和披露程序如下: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获悉重大信息后应当第一时间报告公司董事长并同时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长应立即向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董事会秘书做好相关

的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分公司负责人应当第一时间向董事会秘书或证券部报告与本部门、本公司相关的重大信息;公司对外签署的涉及重大信息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备忘录等文件在签署前应当知会董事会秘书,经董事会秘书确认,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前确认的,应当在相关文件签署后立即报送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

前述报告正常情况下应以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报告,紧急情况下可以电话等口头形式进行报告;董事会秘书认为有必要时,报告人应提供书面形式的报告及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与该等信息相关的协议或合同、政府批文、法律、法规、法院判决及情况介绍等。报告人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2)董事会秘书评估、审核相关材料,认为确需尽快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应立即通知证券部起草信息披露文件初稿交董事长审定;需履行审批程序的,尽快提交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批。

(3)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将审定或审批的信息披露文件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在审核通过后在符合条件的媒体上公开披露。

上述事项发生重大进展或变化的,相关人员应及时报告董事长或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及时通知证券部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5、公司信息发布应当遵循以下流程:

(1)证券部制作信息披露文件;

(2)董事会秘书对信息披露文件进行合规性审核;

(3)董事长对信息披露文件进行审定或提交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批;

(4)董事会秘书将信息披露文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备案;

(5)在符合条件的媒体上进行公告;

(6)董事会秘书将信息披露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证券监管部门,并置备于公司住所供社会公众查阅;

(7)证券部对信息披露文件及公告进行归档保存。

(二)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在信息披露中的具体职责及其履职保障

1、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公司董事长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承担首要责任,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办理公司信息对外公布等相关事宜。除董事会秘书外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非经董事会书面授权并遵守《股票上市规则》及《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

规定,不得对外发布任何公司未公开的重大信息。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

2、董事会秘书在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中的职责为:

(1)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汇集公司应予披露的信息并报告董事会,持续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并主动求证报道的真实情况。

(2)参加股东大会会议、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和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查阅涉及信息披露事宜的所有文件。

(3)负责办理公司信息对外公布等相关事宜。除监事会公告外,公司披露的信息应当以董事会公告的形式发布。

(4)准备和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报告和文件。

(5)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包括建立信息披露制度、接待来访、回答咨询、联系股东、向投资者提供公司公开披露的资料、促使公司及时、合法、真实和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

(6)作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联络人,负责准备和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文件,组织完成监管机构布置的任务;

(7)负责信息的保密工作,制定保密措施。内幕信息泄露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加以解释和澄清,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

(8)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它职责。

3、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监事和监事会,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配合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相关工作。董事会、监事会和公司经营管理层应当建立有效机制,确保董事会秘书能够第一时间获悉公司重大信息,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公平性和完整性。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对上报的内部重大信息进行分析和判断。如按规定需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提请董事会履行相应程序并对外披露。

4、公司证券部是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常设机构,在董事会秘书的领导下,具体办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联系投资者、接待来访、向投资者提供公司披露过的资料等日常工作。

5、公司董事应当了解并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公司已经发

生的或者可能发生的重大事件及其影响,主动调查、获取决策所需要的资料。

董事会应当定期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的,应当及时改正,并在年度董事会报告中披露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6、独立董事和监事会负责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监督,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应当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重大缺陷应当及时提出处理建议并督促公司董事会进行改正。公司董事会不予改正的,应当立即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在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监事会年度报告中披露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监督检查的情况。

7、公司监事应当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信息披露职责的行为进行监督;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发现其存在违法违规问题,应及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有关公司经营或者财务方面出现的重大事件、已披露的事件的进展或者变化情况及其他相关信息。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有责任和义务答复董事会关于涉及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公司其他情况的询问,以及董事会代表股东、监管机构作出的质询,提供有关资料,并承担相应责任。

8、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分公司的负责人对其所属部门和单位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承担首要责任。上述部门和公司应当指定专人作为信息联络人,负责所属部门、公司相关信息的收集、核实及报送。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分公司的负责人应当督促本部门或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和报告制度,确保本部门或公司发生的应予披露的重大信息及时通报给公司证券部或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向各部门、子公司、分公司收集相关信息时,各部门、子公司、分公司应当按时提交相关文件、资料并积极给予配合。

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分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有责任将涉及公司经营、对外投资、融资、股权变化、重大合同、担保、资产出售、高层人事变动、以及涉及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信息等情况以书面的形式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地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当出现、发生或者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者事件时,负有报告义务的责任人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进行报告;当董事会秘书需了解重大事件的情况和进展时,相关部门

(包括公司控股子公司)及人员应当予以积极配合和协助,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回复,并根据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9、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向其聘用的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提供与执业相关的所有资料,并确保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拒绝、隐匿、谎报。10、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后及时通知会计师事务所,公司股东大会就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表决时,应当允许会计师事务所陈述意见。股东大会作出解聘、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决议的,公司应当在披露时说明更换的具体原因和会计师事务所的陈述意见。

(三)董事和董事会、监事和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的报告、审议和披露的职责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2、公司董事会应当确保公司定期报告的按时披露,因故无法形成有关定期报告的董事会决议的,应当以董事会公告的方式对外披露相关事项,说明无法形成董事会决议的具体原因和存在的风险。

公司不得披露未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定期报告。

3、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定期报告的有关规定,组织有关人员安排落实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工作。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及时编制定期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依法对公司定期报告是否真实、准确、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应当依法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4、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意见影响定期报告的按时披露。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法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或者有异议的,应当在书面确认意见中发表意见并陈述理由,公司应当披露。

公司不予披露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直接申请披露。

公司董事会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公司定期报告的按时披露。

负责公司定期报告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不得无故拖延审计工作影响公司定期报告的按时披露。

5、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应当陈述理由和发表意见,并予以披露。

6、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公司董事会应当针对该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作出专项说明。

7、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关注信息披露文件的编制情况,保证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在规定期限内披露,积极配合和支持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应当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的说明。公司应当履行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并严格执行关联交易回避表决制度。交易各方不得通过隐瞒关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9、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公司董事长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承担首要责任,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办理公司信息对外公布等相关事宜。除董事会秘书外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非经董事会书面授权并遵守《股票上市规则》及《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不得对外发布任何公司未公开的重大信息。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

10、董事会秘书在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中的职责为:

(1)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汇集公司应予披露的信息并报告董事会,持续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并主动求证报道的真实情况。

(2)参加股东大会会议、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和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查阅涉及信息披露事宜的所有文件。

(3)负责办理公司信息对外公布等相关事宜。除监事会公告外,公司披露的信息应当以董事会公告的形式发布。

(4)准备和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报告和文件。

(5)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包括建立信息披露制度、接待来访、回答咨询、联系股东、向投资者提供公司公开披露的资料、促使公司及时、合法、真实和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

(6)作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联络人,负责准备和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文件,组织完成监管机构布置的任务;

(7)负责信息的保密工作,制定保密措施。内幕信息泄露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加以解释和澄清,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

(8)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它职责。

11、公司董事应当了解并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公司已经发生的或者可能发生的重大事件及其影响,主动调查、获取决策所需要的资料。

董事会应当定期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的,应当及时改正,并在年度董事会报告中披露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12、独立董事和监事会负责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监督,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应当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重大缺陷应当及时提出处理建议并督促公司董事会进行改正。公司董事会不予改正的,应当立即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在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监事会年度报告中披露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监督检查的情况。

13、公司监事应当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信息披露职责的行为进行监督;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发现其存在违法违规问题,应及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有关公司经营或者财务方面出现的重大事件、已披露的事件的进展或者变化情况及其他相关信息。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有责任和义务答复董事会关于涉及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公司其他情况的询问,以及董事会代表股东、监管机构作出的质询,提供有关资料,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对外发布信息的申请、审核、发布流程

1、公司定期报告的草拟、审核、通报和发布程序如下:

(1)相关职能部门认真提供基础资料,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及时编制定期报告草案,提请董事会审议;

(2)定期报告草案编制完成后,董事会秘书负责送达董事审阅;

(3)董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审议定期报告;

(4)监事会负责审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后,董事会秘书负责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的具体办理。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积极关注定期报告的编制、审议和披露进展情况,出现可能影响定期报告按期披露的情形应立即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定期报告披露前,

董事会秘书应当将定期报告文稿通报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临时公告的草拟、审核、通报和发布程序如下:

(1)由证券部负责草拟公告,董事会秘书负责审核,经董事长批准后,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实施披露事宜;

(2)涉及收购、出售资产、关联交易、公司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的,应先按《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分别提请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3)临时公告内容应及时通报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重大信息报告、流转、审核和披露程序如下: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获悉重大信息后应当第一时间报告公司董事长并同时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长应立即向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董事会秘书做好相关的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分公司负责人应当第一时间向董事会秘书或证券部报告与本部门、本公司相关的重大信息;公司对外签署的涉及重大信息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备忘录等文件在签署前应当知会董事会秘书,经董事会秘书确认,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前确认的,应当在相关文件签署后立即报送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

前述报告正常情况下应以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报告,紧急情况下可以电话等口头形式进行报告;董事会秘书认为有必要时,报告人应提供书面形式的报告及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与该等信息相关的协议或合同、政府批文、法律、法规、法院判决及情况介绍等。报告人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2)董事会秘书评估、审核相关材料,认为确需尽快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应立即通知证券部起草信息披露文件初稿交董事长审定;需履行审批程序的,尽快提交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批。

(3)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将审定或审批的信息披露文件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在审核通过后在符合条件的媒体上公开披露。

上述事项发生重大进展或变化的,相关人员应及时报告董事长或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及时通知证券部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4、公司信息发布应当遵循以下流程:

(1)证券部制作信息披露文件;

(2)董事会秘书对信息披露文件进行合规性审核;

(3)董事长对信息披露文件进行审定或提交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批;

(4)董事会秘书将信息披露文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备案;

(5)在符合条件的媒体上进行公告;

(6)董事会秘书将信息披露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证券监管部门,并置备于公司住所供社会公众查阅;

(7)证券部对信息披露文件及公告进行归档保存。

(五)涉及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制度

1、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以及各子公司、分公司的负责人。

2、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发生本制度第三十条规定的重大事件,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公司应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分公司的负责人对其所属部门和单位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承担首要责任。上述部门和公司应当指定专人作为信息联络人,负责所属部门、公司相关信息的收集、核实及报送。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分公司的负责人应当督促本部门或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和报告制度,确保本部门或公司发生的应予披露的重大信息及时通报给公司证券部或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向各部门、子公司、分公司收集相关信息时,各部门、子公司、分公司应当按时提交相关文件、资料并积极给予配合。

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分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有责任将涉及公司经营、对外投资、融资、股权变化、重大合同、担保、资产出售、高层人事变动、以及涉及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信息等情况以书面的形式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地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当出现、发生或者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者事件时,负有报告义务的责任人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进行报告;当董事会秘书需了解重大事件的情况和进展时,相关部门(包括公司控股子公司)及人员应当予以积极配合和协助,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回复,并根据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4、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对公司信息保密工作承担首要责任,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对分管业务范围保密工作承担首要责任,各部门、子公司、分公司负责人对各部门、子公司、分公司保密工作承担首要责任。

二、定期报告披露

发行人承诺,将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月内披露年度报告,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且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深交所相关定期报告编制要求。

三、重大事项披露

发行人承诺,当发生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债券价格、投资者权益的重大事项或募集说明书约定发行人应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其他事项时,或者存在关于发行人及其债券的重大市场传闻时,发行人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后果,并持续披露事件的进展情况。

四、本息兑付披露

发行人承诺,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和深交所其他业务要求及时披露本息兑付安排。

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机制

一、违约事项及纠纷解决机制

(一)违约情形及认定

以下情形构成本期债券项下的违约:

1、发行人违反募集说明书或其他相关约定,未能按期足额偿还本期债券的本金(包括但不限于分期偿还、债券回售、债券赎回、债券置换、债券购回、到期兑付等,下同)或利息(以下合称还本付息),但增信机构或其他主体已代为履行偿付义务的除外。

2、发行人触发募集说明书中有关约定,导致发行人应提前还本付息而未足额偿付的,但增信机构或其他主体已代为履行偿付义务的除外。

3、本期债券未到期,但有充分证据证明发行人不能按期足额支付债券本金或利息,经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仲裁,发行人应提前偿还债券本息且未按期足额偿付的,但增信机构或其他主体已代为履行偿付义务的除外。

4、发行人违反募集说明书金钱给付义务外的其他承诺事项且未按持有人要求落实负面事项救济措施的。

5、发行人违反募集说明书和《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相关文件关于交叉保护的约定且未按持有人要求落实负面事项救济措施的。出现下列任一情形,则视为发行人违反了交叉保护的约定:发行人在其他债务(包括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贷款、授信、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等)项下发生违约,或其他债务已被宣告加速到期或可以被宣告加速到期,并对发行人偿债能力有重大不利影响的。

6、发行人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

7、债券存续期间,发行人发生其他经受托管理人和(或)债券持有人合理判断对本期债券的按期兑付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二)违约责任及免除

1、本期债券发生违约的,发行人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1)继续履行。本期债券构成“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机制”之“一、违约事项及纠纷解决机制”之“(一)违约情形及认定”第6项外的其他违约情形的,发行人应当按照募集说明书和相关约定,继续履行相关承诺或给付义务,法律法规另有

规定的除外。

(2)协商变更履行方式。本期债券构成“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机制”之“一、违约事项及纠纷解决机制”之“(一)违约情形及认定”第6项外的其他违约情形的,发行人可以与本期债券持有人协商变更履行方式,以新达成的方式履行。

2、发行人的违约责任可因如下事项免除:

(1)法定免除。违约行为系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该不可抗力适用《民法典》关于不可抗力的相关规定。

(2)约定免除。发行人违约的,发行人可与本期债券持有人通过协商或其他方式免除发行人违约责任。

(三)争议解决方式

1、发行人、本期债券持有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等因履行募集说明书、《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或其他相关协议的约定发生争议的,争议各方应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就相关事项的解决进行友好协商,积极采取措施消除或减少因违反约定导致的不良影响。

如协商不成的,双方约定通过如下方式解决争议: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深圳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2、如发行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与债券持有人因本期债券或《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发生争议,不同文本对争议解决方式约定存在冲突的,各方应协商确定争议解决方式。不能通过协商解决的,以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为准。

(四)加速清偿及处置措施

1、出现下列任一情形,视为发生加速清偿事件:

(1)发行人违反募集说明书或其他相关约定,未能按期足额偿还或者有充分证据证明发行人不能按期足额支付本期债券的本金(包括但不限于分期偿还、债券回售、债券赎回、债券置换、债券购回、到期兑付等,下同)或利息(以下合称还本付息)。或者,发行人触发募集说明书中有关约定,导致发行人应提前还本付息而未足额偿付的。

(2)发行人或其关联企业在其他债务(包括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贷款、授信、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等)项下发生违约,或其他债务已被宣告加速到期或可以被宣告加速到期,对本期债券的兑付有重大不利影响的。

(3)发行人发生其他对本期债券的按期兑付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2、发生任一加速清偿事件,受托管理人应召开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并按持有人会议规则形成有效持有人会议决议,以决定本期债券是否全部提前到期,受托管理人或债券持有人会议宣布债券提前到期前,须征得增信机构同意。特别的,发生任一加速清偿事件,若增信机构履行了任意一次的担保义务或代偿义务等,增信机构有权请求本期债券提前全部到期或实施其他加速清偿方案。

3、在发生加速清偿事件后,如果发行人采取了债券持有人、增信机构、受托管理人认可的救济措施,受托管理人、债券持有人可根据持有人会议决议或其他相关约定取消加速清偿等相关事项。

二、持有人会议规则

为保证本次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受公司为本次债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一)债券持有人行使权利的形式

对于《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中规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债券持有人应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维护自身的利益;其他事项,债券持有人应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规定行使权利,维护自身利益。

债券持有人会议由本次债券全体债券持有人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组成,债券持有人会议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的程序召集并召开,并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的职权范围内事项依法进行审议和表决。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内容

本次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下简称“本规则”)的全文内容如下:

第一章 总则

1.1 为规范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下各期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和决策行为,明确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职权与义务,维护本期债券持有人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结合本期债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则。

债券简称及代码、发行日、兑付日、发行利率、发行规模、含权条款及投资者权益保护条款设置情况等本期债券的基本要素和重要约定以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等文件载明的内容为准。

1.2 债券持有人会议自本期债券完成发行起组建,至本期债券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后解散。债券持有人会议由持有本期债券未偿还份额的持有人(包括通过认购、交易、受让、继承或其他合法方式持有本期债券的持有人,以下简称持有人)组成。

债券上市期间,前述持有人范围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债券持有人为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3 债券持有人会议依据本规则约定的程序召集、召开,对本规则约定权限范围内的事项进行审议和表决。

债券持有人应当配合受托管理人等会议召集人的相关工作,积极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会议议案,行使表决权,配合推动持有人会议生效决议的落实,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出席会议的持有人不得利用出席会议获取的相关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利益输送和证券欺诈等违法违规活动,损害其他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投资者通过认购、交易、受让、继承或其他合法方式持有本期债券的,视为同意并接受本规则相关约定,并受本规则之约束。

1.4 债券持有人会议依据本规则约定程序审议通过的生效决议对本期债券全体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债券受托管理人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生效决议行事的结果由全体持有人承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本规则另有约定的,从其规定或约定。

1.5 债券持有人会议应当由律师见证。见证律师应当针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有效表决权的确定、决议的合法性及其效力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应当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一同披露。

1.6 债券持有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而产生的差旅费用、食宿费用等,均由债券持有人自行承担。因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产生的相关会务费用,除债券持有人作为召集人的外,应由发行人承担。本规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或者其他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

2.1 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按照本规则第2.2条约定的权限范围,审议并决定与本期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关系的事项。

除本规则第2.2条约定的事项外,受托管理人为了维护本期债券持有人利益,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之约定履行受托管理职责的行为无需债券持有人会议另行授权。

2.2 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方式进行决策:

(一)拟变更债券募集说明书的重要约定:

1.变更债券偿付基本要素(包括偿付主体、期限、票面利率调整机制等);

2.变更增信或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及其执行安排;

3.变更债券投资者保护措施及其执行安排;

4.变更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募集资金用途;

5.其他涉及债券本息偿付安排及与偿债能力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变更。

(二)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三)拟解聘、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者变更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受托管理事项授权范围、利益冲突风险防范解决机制、与债券持有人权益密切相关的违约责任等约定);

(四)发生下列事项之一,需要决定或授权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等相关方进行协商谈判,提起、参与仲裁或诉讼程序,处置担保物或者其他有利于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措施等)的:

1.发行人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本期债券的本金或者利息;

2.发行人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除本期债券以外的其他有息负债,未偿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人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可能导致本期债券发生违约的;

3.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重要子公司(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净资产或营业收入占发行人合并报表相应科目30%以上的子公司)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有息负债,未偿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人合并报表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可能导致本期债券发生违约的;

4.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重要子公司(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净资产或营业收入占发行人合并报表相应科目30%以上的子公司)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被责令停产停业、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被托管、解散、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的;

5.发行人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的;

6.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无偿或以明显不合理对价转让资产或放弃债权、对外提供大额担保等行为导致发行人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的;

7.增信主体、增信措施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

8.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五)发行人提出重大债务重组方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或者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本规则约定的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筹备

第一节 会议的召集

3.1.1 债券持有人会议主要由受托管理人负责召集。

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出现本规则第2.2条约定情形之一且具有符合本规则约定要求的拟审议议案的,受托管理人原则上应于15个交易日内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经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未偿债券总额【3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以书面形式申请,要求延期召开的,受托管理人有权同意;发行人或受托管理人在上述15个交易日内,征得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未偿债券总额【3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同意延期召开会议的,可以延期召开会议。延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5】个交易日。

3.1.2 发行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未偿还份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以下统称提议人)有权提议受托管理人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提议人拟提议召集持有人会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受托管理人,提出符合本规则约定权限范围及其他要求的拟审议议案。受托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向提议人书面回复是否召集持有人会议,并说明召集会议的具体安排或不召集会议的理由。同意召集会议的,应当于书面回复日起15个交易日内召开持有人会议,提议人书面申请延期召开的除外。

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未偿还份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提议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时,可以共同推举一名代表作为联络人,协助受托管理人完成会议召集相关工作。

3.1.3 受托管理人不同意召集会议或者应当召集而未召集会议的,发行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未偿还份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受托管理人应当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提供必要协助,包括:协助披露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及会议结果等文件、代召集人查询债券持有人名册并提供联系

方式、协助召集人联系应当列席会议的相关机构或人员等。

第二节 议案的提出与修改

3.2.1 提交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的议案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或者约定,具有明确并切实可行的决议事项。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议案的决议事项原则上应包括需要决议的具体方案或措施、实施主体、实施时间及其他相关重要事项。

3.2.2 召集人披露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后,受托管理人、发行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未偿还份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以下统称提案人)均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议案,召集人应当将相关议案提交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召集人应当在会议通知中明确提案人提出议案的方式及时限要求。

3.2.3 受托管理人、债券持有人提出的拟审议议案要求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等履行义务或者推进、落实的,召集人、提案人应当提前与相关机构或个人充分沟通协商。

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提出的拟审议议案要求债券持有人同意或者推进、落实的,召集人、提案人应当提前与主要投资者充分沟通协商。

3.2.4 债券持有人会议拟授权受托管理人或推选代表人代表债券持有人与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等进行谈判协商并签署协议,代表债券持有人提起或参加仲裁、诉讼程序的,提案人应当在议案的决议事项中明确下列授权范围供债券持有人选择:

(一)特别授权受托管理人或推选的代表人全权代表债券持有人处理相关事务的具体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达成协商协议或调解协议、在破产程序中就发行人重整计划草案和和解协议进行表决等实质影响甚至可能减损、让渡债券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二)授权受托管理人或推选的代表人代表债券持有人处理相关事务的具体授权范围,并明确在达成协商协议或调解协议、在破产程序中就发行人重整计划草案和和解协议进行表决时,特别是作出可能减损、让渡债券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时,应当事先征求债券持有人的意见或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依债券持有人意见行

事。

3.2.5 召集人应当就全部拟提交审议的议案与相关提案人、议案涉及的利益相关方进行充分沟通,对议案进行修改完善或协助提案人对议案进行修改完善,尽可能确保提交审议的议案符合本规则第3.2.1条的约定,且同次持有人会议拟审议议案间不存在实质矛盾。召集人经与提案人充分沟通,仍无法避免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拟审议议案的待决议事项间存在实质矛盾的,则相关议案应当按照本规则第4.2.6条的约定进行表决。召集人应当在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中明确该项表决涉及的议案、表决程序及生效条件。

3.2.6 提交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应当最晚于债权登记日前一交易日公告。议案未按规定及约定披露的,不得提交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第三节 会议的通知、变更及取消

3.3.1 召集人应当最晚于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第【10】个交易日披露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公告。受托管理人认为需要紧急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以有利于债券持有人权益保护的,应最晚于现场会议(包括现场、非现场相结合形式召开的会议)召开日前第【3】个交易日或者非现场会议召开日前第【2】个交易日披露召开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公告。

前款约定的通知公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债券基本情况、会议时间、会议召开形式、会议地点(如有)、会议拟审议议案、债权登记日、会议表决方式及表决时间等议事程序、委托事项、召集人及会务负责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等。

3.3.2 根据拟审议议案的内容,债券持有人会议可以以现场(包括通过网络方式进行现场讨论的形式,下同)、非现场或者两者相结合的形式召开。召集人应当在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公告中明确会议召开形式和相关具体安排。会议以网络投票方式进行的,召集人还应当披露网络投票办法、投票方式、计票原则、计票方式等信息。

3.3.3 债券持有人对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具体内容持有异议或有补充意见的,可以与召集人沟通协商,由召集人决定是否调整通知相关事项。

3.3.4 召集人决定延期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或者变更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涉及的召开形式、会议地点及拟审议议案内容等事项的,应当最迟于原定债权登记日前一交易日,在会议通知发布的同一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会议通知变更公告。

3.3.5 已披露的会议召开时间原则上不得随意提前。因发生紧急情况,受托管理人认为如不尽快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可能导致持有人权益受损的除外,但应当确保会议通知时间符合本规则第3.3.1条的约定。

3.3.6 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发出后,除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由消除、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形或本规则另有约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随意取消。

召集人拟取消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应不晚于原定债权登记日前一交易日在会议通知发布的同一信息披露平台披露取消公告并说明取消理由。

经召集人会前沟通,拟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代表的本期债券未偿还份额不足本规则第4.1.1条约定的会议成立的最低要求,且召集人已在会议通知中提示该次会议可能取消风险的,召集人有权决定直接取消该次会议。

3.3.7 因出席人数未达到本规则第4.1.1条约定的持有人会议成立的最低要求,召集人决定再次召集会议的,可以根据前次会议召集期间债券持有人的相关意见适当调整拟审议议案的部分细节,以寻求获得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的最大可能。

召集人拟就实质相同或相近的议案再次召集会议的,应最晚于现场会议召开日前【3】个交易日或者非现场会议召开日前【2】个交易日披露召开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公告,并在公告中详细说明以下事项:

(一)前次会议召集期间债券持有人关于拟审议议案的相关意见;

(二)本次拟审议议案较前次议案的调整情况及其调整原因;

(三)本次拟审议议案通过与否对投资者权益可能产生的影响;

(四)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出席人数如仍未达到约定要求,召集人后续取消或者再次召集会议的相关安排,以及可能对投资者权益产生的影响。

第四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及决议

第一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

4.1.1 债券持有人会议应当由代表本期债券未偿还份额且享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债券持有人出席方能召开。债券持有人在现场会议中的签到行为或者在非现场会议中的投票行为即视为出席该次持有人会议。

4.1.2 债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有本期债券未偿还份额的持有人均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本规则另有约定的除外。

前款所称债权登记日为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的前【1】个交易日。债券持有人会议因故变更召开时间的,债权登记日相应调整。

4.1.3 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出席并组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或者根据本规则第3.1.3条约定为相关机构或个人自行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提供必要的协助,在债券持有人现场会议中促进债券持有人之间、债券持有人与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等进行沟通协商。

4.1.4 拟审议议案要求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等履行义务或者推进、落实的,上述机构或个人应按照受托管理人或召集人的要求,安排具有相应权限的人员按时出席债券持有人现场会议,向债券持有人说明相关情况,接受债券持有人等的询问,与债券持有人进行沟通协商,并明确拟审议议案决议事项的相关安排。

4.1.5 资信评级机构可以应召集人邀请列席债券持有人现场会议,持续跟踪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等的资信情况,及时披露跟踪评级报告。

4.1.6 债券持有人可以自行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也可以委托受托管理人、其他债券持有人或者其他代理人(以下统称代理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按授权范围行使表决权。

债券持有人自行出席债券持有人现场会议的,应当按照会议通知要求出示能够证明本人身份及享有参会资格的证明文件。债券持有人委托代理人出席债券持有人现场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出具的载明委托代理权限的委托书(债券持有人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并表决的除外)。

债券持有人会议以非现场形式召开的,召集人应当在会议通知中明确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参会资格确认方式、投票方式、计票方式等事项。

4.1.7 受托管理人可以作为征集人,征集债券持有人委托其代理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按授权范围行使表决权。征集人应当向债券持有人客观说明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题和表决事项,不得隐瞒、误导或者以有偿方式征集。征集人代理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当取得债券持有人的委托书。

4.1.8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会议议程可以包括但不限于:

(一)召集人介绍召集会议的缘由、背景及会议出席人员;

(二)召集人或提案人介绍所提议案的背景、具体内容、可行性等;

(三)享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针对拟审议议案询问提案人或出席会议的其他

利益相关方,债券持有人之间进行沟通协商,债券持有人与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等就属于本规则第3.2.3条约定情形的拟审议议案进行沟通协商;

(四)享有表决权的持有人依据本规则约定程序进行表决。

第二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

4.2.1 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4.2.2 债券持有人进行表决时,每一张未偿还的债券享有一票表决权,但下列机构或人员直接持有或间接控制的债券份额除外:

(一)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关联公司(仅同受国家控制的除外)等;

(二)本期债券的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

(三)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

(四)其他与拟审议事项存在利益冲突的机构或个人。

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开始前,上述机构、个人或者其委托投资的资产管理产品的管理人应当主动向召集人申报关联关系或利益冲突有关情况并回避表决。

4.2.3 出席会议且享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需按照“同意”“反对”“弃权”三种类型进行表决,表决意见不可附带相关条件。无明确表决意见、附带条件的表决、就同一议案的多项表决意见、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或者出席现场会议但未提交表决票的,原则上均视为选择“弃权”。

4.2.4 债券持有人会议原则上应当连续进行,直至完成所有议案的表决。除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债券持有人会议中止、不能作出决议或者出席会议的持有人一致同意暂缓表决外,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对会议通知载明的拟审议事项进行搁置或不予表决。因网络表决系统、电子通讯系统故障等技术原因导致会议中止或无法形成决议的,召集人应采取必要措施尽快恢复召开会议或者变更表决方式,并及时公告。

4.2.5 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按照会议通知中披露的议案顺序,依次逐项对提交审议的议案进行表决。

4.2.6 发生本规则第3.2.5条第二款约定情形的,召集人应就待决议事项存在矛盾的议案内容进行特别说明,并将相关议案同次提交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债券持有人仅能对其中一项议案投“同意”票,否则视为对所有相关议案投“弃权”票。

第三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生效

4.3.1 债券持有人会议对下列属于本规则第2.2条约定权限范围内的重大事项之一的议案作出决议,经全体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生效:

(一)拟同意第三方承担本期债券清偿义务;

(二)发行人拟下调票面利率的,债券募集说明书已明确约定发行人单方面享有相应决定权的除外;

(三)发行人或其他负有偿付义务的第三方提议减免、延缓偿付本期债券应付本息的,债券募集说明书已明确约定发行人单方面享有相应决定权的除外;

(四)拟减免、延缓增信主体或其他负有代偿义务第三方的金钱给付义务;

(五)拟减少抵押/质押等担保物数量或价值,导致剩余抵押/质押等担保物价值不足以覆盖本期债券全部未偿本息;

(六)拟修改债券募集说明书、本规则相关约定以直接或间接实现本款第(一)至(五)项目的;

(七)拟修改本规则关于债券持有人会议权限范围的相关约定。

4.3.2 除本规则第4.3.1条约定的重大事项外,债券持有人会议对本规则第2.2条约定范围内的其他一般事项议案作出决议,经超过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且有表决权的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同意方可生效。本规则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召集人就实质相同或相近的前款一般事项议案连续召集【三】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且每次会议出席人数均未达到本规则第4.1.1条约定的会议召开最低要求的,则相关决议经出席第【三】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一】以上同意即可生效。

4.3.3 债券持有人会议议案要求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等履行义务或者推进、落实,但未与上述相关机构或个人协商达成一致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可以授权受托管理人、上述相关机构或个人、符合条件的债券持有人按照本规则提出采取相应措施的议案,提交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4.3.4 债券持有人会议拟审议议案涉及授权受托管理人或推选的代表人代表债券持有人提起或参加要求发行人或增信主体偿付债券本息或履行增信义务、申请或

参与发行人破产重整或破产清算、参与发行人破产和解等事项的仲裁或诉讼,如全部债券持有人授权的,受托管理人或推选的代表人代表全部债券持有人提起或参加相关仲裁或诉讼程序;如仅部分债券持有人授权的,受托管理人或推选的代表人仅代表同意授权的债券持有人提起或参加相关仲裁或诉讼程序。

4.3.5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结果,由召集人指定代表及见证律师共同负责清点、计算,并由受托管理人负责载入会议记录。召集人应当在会议通知中披露计票、监票规则,并于会议表决前明确计票、监票人选。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结果原则上不得早于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披露日前公开。如召集人现场宣布表决结果的,应当将有关情况载入会议记录。

4.3.6 债券持有人对表决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召集人等申请查阅会议表决票、表决计算结果、会议记录等相关会议材料,召集人等应当配合。

第五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会后事项与决议落实

5.1 债券持有人会议均由受托管理人负责记录,并由召集人指定代表及见证律师共同签字确认。

会议记录应当记载以下内容:

(一)债券持有人会议名称(含届次)、召开及表决时间、召开形式、召开地点(如有);

(二)出席(包括现场、非现场方式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如有)姓名、身份、代理权限,所代表的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及占比,是否享有表决权;

(三)会议议程;

(四)债券持有人询问要点,债券持有人之间进行沟通协商简要情况,债券持有人与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等就属于本规则第3.2.3条约定情形的拟审议议案沟通协商的内容及变更的拟决议事项的具体内容(如有);

(五)表决程序(如为分批次表决);

(六)每项议案的表决情况及表决结果。

债券持有人会议记录、表决票、债券持有人参会资格证明文件、代理人的委托书及其他会议材料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保存。保存期限至少至本期债券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后的5年。

债券持有人有权申请查阅其持有本期债券期间的历次会议材料,债券受托管理人不得拒绝。

5.2 召集人应最晚于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截止日次一交易日披露会议决议公告,会议决议公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包括名称(含届次)、召开及表决时间、召开形式、召开地点(如有)等;

(二)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及会议有效性;

(三)各项议案的议题及决议事项、表决结果及决议生效情况;

(四)其他需要公告的重要事项。

5.3 按照本规则约定的权限范围及会议程序形成的债券持有人会议生效决议,受托管理人应当及时告知发行人或其他相关方并督促其进行回复。

债券持有人会议生效决议要求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等履行义务或者推进、落实的,上述相关机构或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约定或有关承诺切实履行相应义务,推进、落实生效决议事项,并及时披露决议落实的进展情况。相关机构或个人未按规定、约定或有关承诺落实债券持有人会议生效决议的,受托管理人应当采取进一步措施,切实维护债券持有人权益。

债券持有人应当积极配合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其他相关方推动落实债券持有人会议生效决议有关事项。

5.4 债券持有人授权受托管理人提起、参加债券违约合同纠纷仲裁、诉讼或者申请、参加破产程序的,受托管理人应当按照授权范围及实施安排等要求,勤勉履行相应义务。

受托管理人因提起、参加仲裁、诉讼或破产程序产生的合理费用,由作出授权的债券持有人承担,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受托管理人依据授权仅代表部分债券持有人提起、参加债券违约合同纠纷仲裁、诉讼或者申请、参加破产程序的,其他债券持有人后续明确表示委托受托管理人提起、参加仲裁或诉讼的,受托管理人应当一并代表其提起、参加仲裁或诉讼。受托管理人也可以参照本规则第4.1.7条约定,向之前未授权的债券持有人征集由其代表其提起、参加仲裁或诉讼。受托管理人不得因授权时间与方式不同而区别对待债券持有人,但非因受托管理人主观原因导致债券持有人权利客观上有所差异的除外。

未委托受托管理人提起、参加仲裁或诉讼的其他债券持有人可以自行提起、参加仲裁或诉讼,或者委托、推选其他代表人提起、参加仲裁或诉讼。

受托管理人未能按照授权文件约定勤勉代表债券持有人提起、参加仲裁或诉讼,或者在过程中存在其他怠于行使职责的行为,债券持有人可以单独、共同或推选其他代表人提起、参加仲裁或诉讼。

第六章 特别约定

第一节 关于表决机制的特别约定

6.1.1 因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或者其他法律规定或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权利,导致部分债券持有人对发行人享有的给付请求权与其他同期债券持有人不同的,具有相同请求权的债券持有人可以就不涉及其他债券持有人权益的事项进行单独表决。

前款所涉事项由受托管理人、所持债券份额占全部具有相同请求权的未偿还债券余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他符合条件的提案人作为特别议案提出,仅限受托管理人作为召集人,并由利益相关的债券持有人进行表决。

受托管理人拟召集持有人会议审议特别议案的,应当在会议通知中披露议案内容、参与表决的债券持有人范围、生效条件,并明确说明相关议案不提交全体债券持有人进行表决的理由以及议案通过后是否会对未参与表决的投资者产生不利影响。

特别议案的生效条件以受托管理人在会议通知中明确的条件为准。

见证律师应当在法律意见书中就特别议案的效力发表明确意见。

第二节 简化程序

6.2.1 发生本规则第2.2条约定的有关事项且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受托管理人可以按照本节约定的简化程序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本规则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一)发行人拟变更债券募集资金用途,且变更后不会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的;

(二)发行人因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等回购股份导致减资,且累计减资金额低于本期债券发行时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口径净资产的10%的;

(三)债券受托管理人拟代表债券持有人落实的有关事项预计不会对债券持有人权益保护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

(四)债券募集说明书、本规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文件已明确约定相关不利事项发生时,发行人、受托管理人等主体的义务,但未明确约定具体执行安排或

者相关主体未在约定时间内完全履行相应义务,需要进一步予以明确的;

(五)受托管理人、提案人已经就拟审议议案与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沟通协商,且超过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且有表决权的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如为第4.3.2条约定的一般事项)或者达到全体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如为第4.3.1条约定的重大事项)的债券持有人已经表示同意议案内容的;

(六)全部未偿还债券份额的持有人数量(同一管理人持有的数个账户合并计算)不超过【4】名且均书面同意按照简化程序召集、召开会议的。

6.2.2 发生本规则第6.2.1条第(一)项至(三)项情形的,受托管理人可以公告说明关于发行人或受托管理人拟采取措施的内容、预计对发行人偿债能力及投资者权益保护产生的影响等。债券持有人如有异议的,应于公告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受托管理人。逾期不回复的,视为同意受托管理人公告所涉意见或者建议。

针对债券持有人所提异议事项,受托管理人应当与异议人积极沟通,并视情况决定是否调整相关内容后重新征求债券持有人的意见,或者终止适用简化程序。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未偿还份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于异议期内提议终止适用简化程序的,受托管理人应当立即终止。

异议期届满后,视为本次会议已召开并表决完毕,受托管理人应当按照本规则第4.3.2条第一款的约定确定会议结果,并于次日内披露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及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6.2.3 发生本规则第6.2.1条第(四)项至(六)项情形的,受托管理人应最晚于现场会议召开日前【3】个交易日或者非现场会议召开日前【2】个交易日披露召开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公告,详细说明拟审议议案的决议事项及其执行安排、预计对发行人偿债能力和投资者权益保护产生的影响以及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等事项。债券持有人可以按照会议通知所明确的方式进行表决。

持有人会议的召开、表决、决议生效及落实等事项仍按照本规则第四章、第五章的约定执行。

第七章 附则

7.1 本规则自本期债券发行完毕之日起生效。

7.2 依据本规则约定程序对本规则部分约定进行变更或者补充的,变更或补充

的规则与本规则共同构成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的约定。

7.3 本规则的相关约定如与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存在不一致或冲突的,以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为准;如与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或其他约定存在不一致或冲突的,除相关内容已于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明确约定并披露以外,均以本规则的约定为准。

7.4 对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决议合法有效性以及其他因债券持有人会议产生的纠纷,应当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5 本规则约定的“以上”“以内”包含本数,“超过”不包含本数。

三、受托管理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受托管理人”)接受全体持有人的委托,担任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发行人同意聘任中信建投证券,并接受受托管理人的监督。

发行人与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签订《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凡通过认购、交易、受让、继承、承继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作同意该《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本章仅列示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投资者在作出相关决策时,请查阅《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全文。

(一)受托管理人的聘任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签订

1、受托管理人的名称及基本情况

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欧阳程、李晨毓、柏龙飞、王哲、周嘉胤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鹏程一路广电金融中心大厦35层ABCD房
联系电话:0755-23619652
传真:0755-88604112
邮政编码:518038

2、《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签订情况

发行人与中信建投证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签订了《债券受托管理协

议》。

3、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的利害关系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同时担任本次债券的主承销商,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可能影响其尽职履责的利益冲突情形。

4、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利益冲突的风险防范措施

受托管理人不得为本次债券提供担保,且承诺其与发行人发生的任何交易或者其对发行人采取的任何行为均不会损害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受托管理人在履行受托管理职责时,将通过以下措施管理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情形及进行相关风险防范:

(1)受托管理人作为一家综合类证券经营机构,在其(含其关联实体)通过自营或作为代理人按照法律、法规和规则参与各类投资银行业务活动时,可能存在不同业务之间的利益或职责冲突,进而导致与受托管理人在《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职责产生利益冲突。相关利益冲突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双方之间,一方持有对方或互相地持有对方股权或负有债务。

(2)针对上述可能产生的利益冲突,受托管理人将按照《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引》等监管规定及其内部有关信息隔离的管理要求,通过业务隔离、人员隔离、物理隔离、信息系统隔离以及资金与账户分离等隔离手段,防范发生与《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中信建投证券作为受托管理人履职相冲突的情形、披露已经存在或潜在的利益冲突,并在必要时按照客户利益优先和公平对待客户的原则,适当限制有关业务。

(3)截至《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签署,中信建投证券除同时担任本次债券的主承销商和受托管理人之外,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其尽职履责的利益冲突情形。

(4)当受托管理人按照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以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职责,发行人以及本次债券的债券持有人认可受托管理人在为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服务之目的而行事,并确认受托管理人(含其关联实体)可以同时提供其依照监管要求合法合规开展的其他投资银行业务活动(包括如投资顾问、资产管理、直接投资、研究、证券发行、交易、自营、经纪活动等),并豁免因此等利益冲突而可能产生的责任。

(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内容

本次债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下简称“本协议”)的全文内容如下:

甲方: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旺社区N26区海秀路2021号荣超滨海大厦A座2111法定代表人:周国辉

乙方: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鉴于:

1、甲方拟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不超过30亿元(含30亿元)的公司债券;

2、乙方系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全国性综合类证券公司,具备担任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资格和能力;

3、为保障债券持有人权益,甲方拟聘任乙方担任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乙方愿意接受聘任并接受债券持有人的委托;

4、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已经明确约定,投资者认购和/或持有本期债券将被视为接受本协议,并同意委托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受托管理人。

为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明确发行人和受托管理人的权利义务,就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聘任及委托事宜,签订本协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以及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以下合称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为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明确甲方和乙方的权利义务,就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聘任事宜,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定义及解释

1.1 除非本条或本协议其他条款另有定义,本期债券条款和募集说明书中定

义的词语在本协议中具有相同含义。“本次债券”指甲方依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所发行的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的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本期债券”指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采用分期发行(如有)的本次债券中的每一期;若本次债券不涉及分期发行,“本期债券”指本次债券。

“本期债券条款”指《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本期债券条款。

“承销协议”指甲方和本期债券承销商签署的《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承销协议》及其所有修订和补充。

“募集说明书”指由甲方签署的《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指由甲方、乙方签署的《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人民币”指中国的法定货币。

“生效日”指本协议第15.1条规定的日期,本协议将自该日生效并对本协议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协议”指本协议以及不时补充或修订本协议的补充协议。

“承销商”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

“债券持有人”或“登记持有人”指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协会”指中国证券业协会。

“登记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登记机构。

“兑付代理人”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适用法律规定的任何其他兑付代理人。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指由甲方设立的,独立于甲方其他账户,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接收、存储及划转的专项账户。

“信用风险管理”指甲方、乙方及其他相关机构,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动

态监测、排查、预警本次债券信用风险,及时主动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化解信用风险和处置违约事件,以及投资者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行为。“交易所”“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第二条 受托管理事项

2.1 为维护本期债券全体债券持有人的权益,甲方聘任乙方作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并同意接受乙方的监督。乙方接受全体债券持有人的委托,行使受托管理职责。

2.2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乙方应当勤勉尽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募集说明书、本协议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约)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

乙方依据本协议的约定与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有效决议,履行受托管理职责的法律后果由全体债券持有人承担。个别债券持有人在受托管理人履行相关职责前向受托管理人书面明示自行行使相关权利的,受托管理人的相关履职行为不对其产生约束力。乙方若接受个别债券持有人单独主张权利的,在代为履行其权利主张时,不得与本协议、募集说明书和债券持有人有效决议履行职责的内容发生冲突。法律、法规和规则另有规定,募集说明书、本协议或者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2.3 凡通过认购、交易、受让、继承、承继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乙方担任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且同意本协议中关于甲方、乙方、债券持有人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并受本协议之约束。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甲方享有以下权利:

(一)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二)向债券持有人会议提出更换受托管理人的议案;

(三)对乙方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所从事的行为,甲方有权予以制止;债券持有人对甲方的上述制止行为应当认可;

(四)依据法律、法规和规则、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甲方所享有的其他权利。

3.2 甲方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按期足额支付本期债券的利息和本金。在本期债券任何一笔应付款项到期日前一工作日的北京时间上午十点之前,发行人应向债券受托管理人做出下述确认:发行人已经向其开户行发出在该到期日向兑付代理人支付相关款项的不可撤销的付款指示。

3.3 甲方应当设立专项账户(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不得挪作他用,并应为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制定相应的使用计划及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则的有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约定用于偿还公司债券的,甲方使用募集资金时应当告知乙方。甲方应于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到达专项账户前与乙方及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订立监管协议。

甲方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如甲方拟变更募集资金的用途,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募集说明书、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应程序。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约定用于偿还有息债务的,甲方使用募集资金时应当书面告知乙方。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约定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募投项目的,甲方应当按季度将资金使用计划书面告知乙方。

甲方应当至少提前二十个工作日将本期债券还本付息、赎回、回售、分期偿还等的资金安排以书面形式发送乙方。

3.4 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甲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保证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及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所披露或者报送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信息披露义务人不能保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应当作出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

3.4.1 甲方应当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并指定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和联络人负责信息披露事务及投资者咨询事宜,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应当由甲方的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担任。甲方应当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和联络人的信息,并及时披露其变更情况。受托管理人应当指定专人辅导、督促和检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情况。

3.4.2 信息披露应当通过交易所固定收益品种业务专区或者以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披露。

信息披露义务人报送的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应当符合交易所的要求。备查文件为电子文件、传真件、复印件的,应当确保与原件一致。

3.4.3 债券信息披露文件中涉及审计、法律、资产评估、资信评级等事项的,应当由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和资信评级机构等审查验证,并出具书面意见。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和资信评级机构等应当具备相关监管部门认定的业务资格。

3.4.4 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披露信息前,应当确保将该信息的知悉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不得提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披露、透露或者泄露信息内容,不得提前通过其他方式披露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不正当行为。

甲方在境内和境外市场同时发行债券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其他市场披露的与甲方有关的信息,应当同时在交易所披露。

3.4.5 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存在不确定性、属于临时性商业秘密或者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情形的,及时披露可能会损害信息披露义务人利益或者误导投资者,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可以向交易所申请暂缓披露,并说明暂缓披露的理由和期限:

(一)拟披露的信息未泄露;

(二)有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已书面承诺保密;

(三)债券交易未发生异常波动。

交易所同意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可以暂缓披露相关信息。暂缓披露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二个月。暂缓披露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暂缓披露的原因已经消除或者暂缓披露期限届满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对上市公司暂缓披露事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4.6 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情形,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导致其违反国家有关保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损害信息披露义务人利益的,可以向交易所申请豁免披露。

3.4.7 信息披露义务人可以自愿披露其他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自愿披露应当符合信息披露有关要求,遵守有关监管规定。

3.4.8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如实报告或者回复交易所就相关事项提出的问询,不得以有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或者需要保密等为由不履行报告或者回

复交易所问询的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回复交易所问询,或者未按照本协议规定和交易所要求进行报告,或者交易所认为必要的,交易所可以向市场说明有关情况。

3.4.9 甲方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信主体、专业机构及其相关人员应当及时、如实提供或者披露相关信息,积极配合甲方等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严格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3.4.10 甲方为交易所上市公司的,应当同时遵守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

3.4.11 债券募集说明书、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遭受损失的,甲方应当按照《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甲方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承销机构或者相关专业机构,应当与甲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3.4.12 甲方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甲方监事会应当对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监事应当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甲方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法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或者有异议的,应当在书面确认意见中发表意见并陈述理由,甲方应当披露。甲方不予披露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直接申请披露。

3.5 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发生以下列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或者债券价格的重大事项,甲方应当在两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应当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深交所提交并披露重大事项公告,说明事项起因、状态及其影响等,并提出有效且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同时根据乙方要求持续书面通知事件进展和结果。

前款所称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甲方名称变更、股权结构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

(二)甲方变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信用评级机构;

(三)甲方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三分之二以上监事、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发生变动;

(四)甲方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无法履行职责;

(五)甲方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变更;

(六)甲方发生重大资产抵押、质押、出售、转让、报废、无偿划转以及重大

投资行为或重大资产重组;

(七)甲方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八)甲方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九)甲方股权、经营权涉及被委托管理;

(十)甲方丧失对重要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十一)甲方或其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或者本期债券担保情况发生变更;

(十二)甲方转移债券清偿义务;

(十三)甲方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或者新增借款、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十四)甲方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进行债务重组;

(十五)甲方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或行政监管措施、市场自律组织作出的债券业务相关的处分,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十六)甲方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十七)甲方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八)甲方出现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情况;

(十九)甲方分配股利,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被托管、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二十)甲方涉及需要说明的市场传闻;

(二十一)募集说明书约定或甲方承诺的其他应当披露事项;

(二十二)甲方拟变更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二十三)甲方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二十四)甲方拟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二十五)甲方未按照相关规定与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十六)甲方及其关联方交易甲方发行的公司债券;

(二十七)甲方违反募集说明书承诺且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

(二十八)其他可能影响甲方偿债能力或债券持有人权益的事项。

甲方披露重大事项后,已披露的重大事项出现可能对甲方偿债能力产生较大影响的进展或者变化的,应当及时披露后续进展或者变化情况及其影响。甲方受到重大行政处罚、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者受到纪律处分的,还应当及时披露相关违法

违规行为的整改情况。

甲方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及持股比例超过百分之五的股东转让本期债券的,甲方应当在转让达成后二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情况。

3.6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对重大事件的发生、

进展产生较大影响的,应当及时将其知悉的有关情况书面告知发行人,并配合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行人应按照3.5条约定履行通知和信息披露义务。

3.7 发行人应严格履行《募集说明书》关于本期债券增信措施的相关承诺和义务,确保增信措施得以有效落实,保护持有人权益。

发行人应严格履行《募集说明书》关于本期债券投资者保护条款的相关承诺和义务,并于每半年度披露/向受托管理人提供相关信息,切实保护持有人权益。

3.8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发行人半年报和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新增关联方占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40】%的,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可以在发行人披露半年报或年度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受托管理人提出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书面申请,受托管理人应当根据债券持有人的申请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债券持有人会议可以做出决议,限制发行人继续新增关联方借款的规模,并规定发行人不履行会议决议应当承担的责任。发行人应当无条件履行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上款所述新增关联方占款是指甲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任何形式有偿或无偿占用甲方资金累计新增额度。

3.9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发行人半年报和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新增对外担保金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40】%的,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可以在发行人披露半年报或年度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受托管理人提出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书面申请,受托管理人应当根据债券持有人的申请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债券持有人会议可以做出决议,限制发行人继续新增对外担保的规模,并规定发行人不履行会议决议应当承担的责任。发行人应当无条件履行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3.10 本协议3.9条所称对外担保应扣减甲方提供的反担保额度,即因第三方向甲方或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而需向其提供原担保金额范围内的反担保额度。

3.11 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前,从债券托管机构取得债权登记日转让结束时持有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名册,并在债权登记日之后一个转让

日将该名册提供给乙方,并承担相应费用。除上述情形外,甲方应每年(或根据乙方合理要求的间隔更短的时间)向乙方提供(或促使登记公司提供)更新后的债券持有人名册。

3.12 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议案需要甲方推进落实的,甲方应当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接受债券持有人等相关方的问询,并就会议决议的落实安排发表明确意见。甲方单方面拒绝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不影响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甲方意见不影响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效力。甲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履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项下其应当履行的各项职责和义务并向债券持有人披露相关安排。

3.13 预计不能偿还本期债券时,甲方应当及时告知乙方,按照乙方要求追加偿债保障措施,并履行募集说明书和本协议约定的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与偿债保障措施。

乙方依法申请法定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办理。

财产保全措施所需相应担保的提供方式可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人提供物的担保或现金担保;第三人提供信用担保、物的担保或现金担保;专业担保公司提供信用担保;申请人自身信用。

3.14甲方无法按时偿付本期债券本息时,应当对后续偿债措施作出安排,并及时通知乙方和债券持有人。

后续偿债措施可包括但不限于:部分偿付及其安排、全部偿付措施及其实现期限、由增信机构(如有)或者其他机构代为偿付的安排、重组或者破产的安排。

甲方出现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其他违约事件的,应当及时整改并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要求追加担保,或由乙方依法申请法定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追加担保、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具体方式及费用承担等参照本协议第3.13条执行。

3.15 甲方预计或实际无法偿付本期债券本息时,应当积极筹措偿付资金,与乙方、债券持有人做好沟通协调。乙方或者债券持有人会议要求追加担保的,甲方应当及时签订相关担保合同、担保函,配合办理担保物抵/质押登记,做好与增信机构(如有)增信机构(如有)的沟通,尽一切所能避免债券持有人利益因担保物价

值降低、毁损或灭失等原因而受到损失。

3.16 甲方成立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的,应当协助乙方加入债权人委员会,并及时向乙方告知有关信息。

3.17 甲方应对乙方履行本协议项下职责或授权予以充分、有效、及时的配合和支持,并提供便利和必要的信息、资料和数据。甲方应指定专人负责与本期债券相关的事务,并确保与乙方能够有效沟通。前述人员发生变更的,甲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

3.18 甲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信机构等相关主体应当配合乙方履行其在本协议第四条项下的各项受托管理职责,积极提供受托管理工作所需的资料、信息和相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一)所有为乙方了解甲方及/或增信机构(如有)业务所需而应掌握的重要文件、资料和信息,包括甲方及/或增信机构(如有)及其子公司、分支机构、关联机构或联营机构的资产、负债、盈利能力和前景等信息和资料;

(二)乙方或甲方认为与乙方履行受托管理职责相关的所有协议、文件和记录的副本;

(三)根据本协议第3.11条约定甲方需向乙方提供的资料;

(四)其它与乙方履行受托管理职责相关的一切文件、资料和信息。

甲方须确保其提供的上述文件、资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确保其向乙方提供上述文件、资料和信息不会违反任何保密义务,亦须确保乙方获得和使用上述文件、资料和信息不会违反任何保密义务。

甲方认可乙方有权不经独立验证而依赖上述全部文件、资料和信息。如甲方发现其提供的任何上述文件、资料和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可能产生误导,或者上述文件、资料和信息系通过不正当途径取得,或者提供该等文件、资料和信息或乙方使用该等文件、资料和信息系未经所需的授权或违反了任何法律、责任或在先义务,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

3.19 甲方应指定专人负责与本期债券相关的事务,并确保与乙方能够有效沟通。

本期债券设定保证担保的,甲方应当敦促增信机构(如有)配合乙方了解、调查增信机构(如有)的资信状况,要求增信机构(如有)按照乙方要求及时提供经

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中期报告及征信报告等信息,协助并配合乙方对增信机构(如有)进行现场检查。

3.20 受托管理人变更时,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及新任受托管理人完成乙方工作及档案移交的有关事项,并向新任受托管理人履行本协议项下应当向乙方履行的各项义务。

3.21 甲方应当在交易所为债券提供转让前,披露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结果公告和信用评级报告(如有)。

3.22 甲方应当按照交易所相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约定在债券派息、到期兑付、回售、赎回、利率调整、分期偿还、开始换股、调整换股价格等业务发生前,及时披露相关公告。在债券回售、赎回等业务完成后,应当及时披露业务结果公告。

3.23 甲方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和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二个月内,分别向交易所提交并披露至少记载以下内容的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和本年度中期报告,但债券募集说明书在发行时已经披露相关内容的除外:

(一)发行人概况;

(二)发行人经营与公司治理情况;

(三)上半年财务会计报告或者经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四)已发行未到期债券募集资金相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情况及履行的程序、年末余额、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并说明是否与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募集资金用途发生变更的,应说明已经履行的程序及是否符合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五)已发行且未到期债券其他相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信用跟踪评级情况(如有)、增信措施及其变化情况、债券本息兑付情况、偿债保障措施执行情况及是否存在偿付风险,报告期内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等;

(六)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履行受托管理职责时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情况及相关风险防范、解决机制(如有);

(七)债券募集说明书载明的甲方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八)涉及和可能涉及甲方的重大诉讼事项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债券按期偿付的重大事项;

(九)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3.24 发行集合债的,其中任意甲方均应当按照本协议相关规定履行定期报告披露义务。

3.25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甲方应尽最大合理努力维持债券转让交易。

3.26 甲方应当根据本协议的相关规定向乙方支付本期债券受托管理报酬和乙方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产生的其他额外费用。

乙方因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申请财产保全、实现担保物权、提起诉讼或仲裁、参与债务重组、参与破产清算等受托管理履职行为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3.27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规则的前提下,甲方应当在公布年度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一份年度审计报告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附注的复印件,并根据乙方的合理需要向其提供其他相关材料;甲方应当在公布半年度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一份半年度财务报表的复印件。

3.28 甲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出现怠于履行偿债义务或者通过财产转移、关联交易等方式逃废债务,蓄意损害债券持有人权益的情况。

3.29 甲方承诺在本次债券发行过程中不存在直接或间接认购债券的情况;如存在甲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百分之五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认购或交易、转让本期债券的,甲方将进行披露。

3.30 甲方应当履行本协议、募集说明书及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的投资者保护以及其他义务。如存在违反或可能违反约定的投资者权益保护条款的,甲方应当及时采取救济措施并书面告知乙方。

第四条 乙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4.1 乙方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及本协议的约定制定受托管理业务内部操作规则,明确履行受托管理事务的方式和程序,配备充足的具备履职能力的专业人员,对甲方履行募集说明书及本协议约定义务的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和监督。乙方为履行受托管理职责,有权每半年代表债券持有人查询债券持有人名册及相关登记信息,以及专项账户中募集资金的存储与划转情况。

4.1.1 受托管理人应当向交易所报备其受托管理业务负责人、联络人及其变更情况。

4.1.2 乙方应当建立对甲方的跟踪机制,监督甲方对债券募集说明书所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持续动态监测、排查、预警并及时报告债券信用风险,采取或者督

促甲方等有关机构或人员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化解信用风险和处置违约事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4.2 乙方应当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全面调查和持续关注甲方与增信机构(如有)的资信状况、担保物(如有)价值、权属情况以及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与实施情况,出现可能影响债券持有人权益的重大事项时,乙方应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并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乙方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方式进行核查:

(一)就本协议第3.5条约定的情形,列席甲方和增信机构(如有)的内部有权机构的决策会议,或获取相关会议纪要;

(二)每半年查阅前项所述的会议资料、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

(三)每季度调取甲方、增信机构(如有)银行征信记录;

(四)每半年对甲方和增信机构(如有)进行现场检查;

(五)每半年约见甲方或者增信机构(如有)进行谈话;

(六)每半年对担保物(如有)进行现场检查,关注担保物状况;

(七)每月度查询相关网站系统或进行实地走访,了解甲方及增信机构的诉讼仲裁、处罚处分、诚信信息、媒体报道等内容;

(八)每半年结合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如有),检查投资者保护条款的执行状况。

涉及具体事由的,乙方可以不限于固定频率对甲方与增信机构进行核查。涉及增信机构的,甲方应当给予乙方必要的支持。

4.3 乙方应当对甲方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进行监督。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乙方应当每季度检查甲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与募集说明书约定一致,募集资金按约定使用完毕的除外。

乙方应当至少提前二十个工作日掌握甲方债券还本付息、赎回、回售、分期偿还等的资金安排,督促甲方按时履约,并将债券兑付资金安排等情况报告证券交易场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甲方应积极配合告知乙方相关安排。

4.4 乙方应当每年对甲方进行回访,监督甲方对募集说明书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做好回访记录,对甲方的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的有效性进行全面调查和持续关注,并至少每年向债券持有人披露一次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4.5 出现本协议第3.5条情形且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情形的,在知道

或应当知道该等情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当问询甲方或者增信机构(如有),要求甲方或者增信机构(如有)解释说明,提供相关证据、文件和资料,并向市场公告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发生触发债券持有人会议情形的,乙方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4.6 乙方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本协议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并监督相关各方严格执行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监督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实施。

4.7 甲方为债券设定增信措施的,乙方应当在债券发行前或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时间内取得担保权利证明或者其他相关文件,并在增信措施有效期内妥善保管。

4.8 在债券存续期间勤勉处理债券持有人与甲方之间的谈判或者诉讼等事务。

4.9 预计甲方不能偿还债务时,乙方应要求并督促甲方及时采取追加担保等偿债保障措施,或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担保提供方式依法申请法定机关采取财产保全等措施,同时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当地派出机构及债券登记托管机构等监管机构。

4.10 甲方不能按期兑付债券本息或出现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其他违约事件时,构成本期债券项下的违约,乙方应行使以下职权:

(一)在知晓该行为发生之日的五个工作日内告知全体债券持有人;

(二)在知晓甲方发生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违约情形的,乙方应当督促发行人、增信机构和其他具有偿付义务的机构等落实相应的偿债措施和承诺,并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按照会议决议规定的方式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向甲方提起民事诉讼、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等法律程序;接受全部或部分债券持有人的委托,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提起民事诉讼、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等法律程序,或者代表债券持有人申请处置抵质押物;

(三)在知晓甲方发生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违约情形并预计甲方将不能偿还债务时,乙方应当要求并督促甲方及时采取追加担保等偿债保障措施,并可以依法申请法定机关采取财产保全等措施,乙方要求甲方追加担保的,担保物因形势变化发生价值减损或灭失导致无法覆盖违约债券本息的,乙方可以要求再次追加担保,因追加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或垫付;

因乙方实施追加担保、督促甲方履行偿债保障措施产生的相关费用,应当按照本协议第6.2条的规定由甲方承担;因乙方申请财产保全措施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应

当按照本协议第6.3条的规定由债券持有人承担;

(四)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当地派出机构及债券登记托管机构等监管机构。

4.11 甲方成立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的,乙方有权接受全部或部分债券持有人的委托参加债权人委员会会议,维护本期债券持有人权益。

4.12 负责除本期债券正常到期兑付外被实施终止转让后,本期债券的登记、托管及转让等事宜。

4.13 乙方为履行受托管理职责,有权代表债券持有人查询债券持有人名册及相关登记信息、专项账户中募集资金的储存、划转和兑息、兑付资金归集情况。

4.14 乙方对受托管理相关事务享有知情权,但应当依法保守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等非公开信息,不得利用提前获知的可能对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4.15 乙方应当妥善保管其履行受托管理事务的所有文件档案及电子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受托管理工作底稿、与增信措施有关的权利证明(如有),保管时间不得少于债权债务关系解除后五年。

4.16 除上述各项外,乙方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受托管理人履行的其他职责;

(二)募集说明书约定由受托管理人履行的其他职责。

乙方应当督促甲方履行募集说明书的承诺与投资者权益保护约定。甲方履行募集说明书承诺须要乙方支持或配合的,乙方应当给予必要的支持。募集说明书存在投资者保护条款的,甲方应当履行履约保障机制。

4.17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乙方不得将其受托管理人的职责和义务委托其他第三方代为履行。

乙方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职责或义务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师等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专业服务。

4.18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履行受托管理职责所需的相关材料。甲方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或者拒绝配合受托管理工作的,乙方应当要求其补充、纠正。甲方不予补充、纠正的,乙方应当出具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予以说明。

对于乙方因依赖其合理认为是真实且经适当方签署的任何通知、指示、同意、

证书、书面陈述、声明或者其他文书或文件而采取的任何作为、不作为或遭受的任何损失,乙方应得到保护且不应对此承担责任;乙方依赖甲方根据本协议的规定而通过邮件、传真或其他数据电文系统传输发出的合理指示并据此采取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行为应受保护且不应对此承担责任。但乙方的上述依赖显失合理或不具有善意的除外。

4.19 乙方应妥善安排除债券正常到期兑付外被终止上市后,债券登记、托管及转让等事项。

4.20 除法律、法规和规则禁止外,乙方可以通过其选择的任何媒体宣布或宣传其根据本协议接受委托和/或提供的服务,以上的宣布或宣传可以包括甲方的名称以及甲方名称的图案或文字等内容。

4.21 甲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销机构、增信主体等相关主体应当配合受托管理人履行受托管理职责,积极提供受托管理调查所需的资料、信息和相关情况,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4.22 乙方有权依据本协议的规定获得受托管理报酬。

第五条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5.1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临时报告。

5.2 乙方应在至少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的六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度的《受托管理事务年度报告》。

前款规定的《受托管理事务年度报告》,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乙方履行职责情况;

(二)甲方的经营与财务状况;

(三)甲方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性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情况;

(四)甲方偿债能力分析;

(五)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基本情况及处理结果;

(六)甲方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与有效性及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七)甲方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如有);

(八)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九)发生本协议第3.5条约定情形的,说明基本情况及处理结果;

(十)与甲方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乙方认为需要向债券持有人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乙方采取的应对措施。

因故无法按时披露的,乙方应当提前披露《受托管理事务年度报告》的延期披露公告,说明延期披露的具体原因、预计披露时间以及是否存在影响债券还本付息能力的情况与风险等事项。

债券出现本协议3.5条规定的重大事项、甲方未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义务或者受托管理人与甲方发生债权债务等利害关系时,受托管理人应当督促甲方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并及时披露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说明事项起因、影响以及受托管理人已采取或者拟采取的应对措施等。相关重大事项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还应在受托管理事务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5.3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等情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债券持有人披露《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一)乙方在履行受托管理职责时发生利益冲突;

(二)甲方未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使用募集资金;

(三)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四)乙方发现甲方提供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或者拒绝配合受托管理工作的,且经提醒后仍拒绝补充、纠正的;

(五)发现发行人违反募集说明书承诺的;

(六)发现甲方及其关联方交易其发行的公司债券;

(七)本协议第3.5条约定的情形且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应说明上述情形的具体情况、可能产生的影响、乙方已采取或者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如有)等。

第六条 乙方的报酬及费用

6.1 除本协议约定应由甲方或债券持有人承担的有关费用或支出外,乙方为履行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责任而向甲方收取受托管理报酬。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费含税价=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总额×0.45%,适用增值税税率6%;由乙方从募集资金总额中一次性抵扣。以上受托管理费仅为乙方开展常规工作所收取的报酬,不包含乙方因追加担保、申请财产保全措施、启动诉讼、仲裁及其他司法程序产生的费用和支出。

6.2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乙方为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履行本协议项下责任时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全部合理费用和支出由甲方承担:

(一)因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所产生的会议费(包括场地费等会务杂费)、公告费、差旅费、出具文件、邮寄、电信、召集人为债券持有人会议聘用的律师见证费等合理费用;

(二)乙方为债券持有人利益,为履行受托管理职责而聘请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包括律师、会计师、评级机构、评估机构等)提供专业服务所产生的合理费用。只要乙方认为聘请该等中介机构系为其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合理所需,且该等费用符合市场公平价格,甲方不得拒绝;

(三)因甲方预计不能履行或实际未履行本协议和募集说明书项下的义务而导致乙方额外支出的其他费用。

上述所有费用应在甲方收到乙方出具账单及相关凭证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

6.3 甲方未能履行还本付息义务或乙方预计甲方不能偿还债务时,乙方申请财产保全、提起诉讼或仲裁等司法程序所涉及的相关费用(以下简称“诉讼费用”),按照以下规定支付:

(一)乙方设立诉讼专项账户(以下简称“诉讼专户”),用以接收债券持有人汇入的,因乙方向法定机关申请财产保全、对甲方提起诉讼或仲裁等司法程序所需的诉讼费用;

(二)乙方将向债券持有人及时披露诉讼专户的设立情况及其内资金(如有)的使用情况。债券持有人应当在上述披露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将诉讼费用汇入诉讼专户。因债券持有人原因导致诉讼专户未能及时足额收悉诉讼费用的,乙方免予承担未提起或未及时提起财产保全申请、诉讼或仲裁等司法程序的责任;

(三)尽管乙方并无义务为债券持有人垫付本条规定项下的诉讼费用,但如乙方主动垫付该等诉讼费用的,甲方及债券持有人确认,乙方有权从甲方向债券持有人偿付的利息及/或本金中优先受偿垫付费用。

第七条 债券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7.1 债券持有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到期兑付本期债券本金和利息;

(二)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债券持有人会

议并行使表决权,单独或合并持有百分之十以上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的债券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三)监督甲方涉及债券持有人利益的有关行为,当发生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事项时,有权依据法律、法规和规则及募集说明书的规定,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行使或者授权乙方代其行使债券持有人的相关权利;

(四)监督乙方的受托履责行为,并有权提议更换受托管理人;

(五)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以及募集说明书、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权利。

7.2 债券持有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

(二)乙方依本协议约定所从事的受托管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由本期债券持有人承担。乙方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所从事的行为,未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追认的,不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发生效力,由乙方自行承担其后果及责任;

(三)接受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并受其约束;

(四)不得从事任何有损甲方、乙方及其他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五)如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对甲方启动诉讼、仲裁、申请财产保全或其他法律程序的,债券持有人应当承担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各类保证金、担保费,以及乙方因按债券持有人要求采取的相关行动所需的其他合理费用或支出),不得要求乙方为其先行垫付;

(六)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八条 利益冲突的风险防范机制

8.1 乙方不得为本期债券提供担保,且乙方承诺,其与甲方发生的任何交易或者其对甲方采取的任何行为均不会损害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8.2 乙方在履行受托管理职责时,将通过以下措施管理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情形及进行相关风险防范:

(一)乙方作为一家综合类证券经营机构,在其(含其关联实体)通过自营或作为代理人按照法律、法规和规则参与各类投资银行业务活动时,可能存在不同业务之间的利益或职责冲突,进而导致与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职责产生利益冲突。相关利益冲突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甲乙双方之间,一方持有对方或互相地持有对方

股权或负有债务;

(二)针对上述可能产生的利益冲突,乙方将按照《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引》等监管规定及其内部有关信息隔离的管理要求,通过业务隔离、人员隔离、物理隔离、信息系统隔离以及资金与账户分离等隔离手段,防范发生与本协议项下乙方作为受托管理人履职相冲突的情形、披露已经存在或潜在的利益冲突,并在必要时按照客户利益优先和公平对待客户的原则,适当限制有关业务;

(三)截至本协议签署,乙方除同时担任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和受托管理人之外,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其尽职履责的利益冲突情形;

(四)当乙方按照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以及本协议的约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本协议项下的职责,甲方以及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认可乙方在为履行本协议服务之目的而行事,并确认乙方(含其关联实体)可以同时提供其依照监管要求合法合规开展的其他投资银行业务活动(包括如投资顾问、资产管理、直接投资、研究、证券发行、交易、自营、经纪活动等),并豁免乙方因此等利益冲突而可能产生的责任。

第九条 受托管理人的变更

9.1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履行变更受托管理人的程序:

(一)乙方未能持续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受托管理人职责;

(二)乙方停业、解散、破产或依法被撤销;

(三)乙方提出书面辞职;

(四)乙方不再符合受托管理人资格的其他情形。

在受托管理人应当召集而未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时,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9.2 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决定变更受托管理人或者解聘乙方的,自新任受托管理人与甲方签订受托管理协议之日或双方约定之日,新任受托管理人继承乙方在法律、法规和规则及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本协议终止。新任受托管理人应当及时将变更情况向深交所、协会报告。

9.3 乙方应当在上述变更生效当日或之前与新任受托管理人办理完毕工作移交手续。

9.4 乙方在本协议中的权利和义务,在新任受托管理人与甲方签订受托协议

之日或双方约定之日起终止,但并不免除乙方在本协议生效期间所应当享有的权利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第十条 信用风险管理

10.1 为了加强本次债券存续期信用风险管理,保障本次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甲方、乙方应当按照本协议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切实履行信用风险管理职责,加强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债券信用风险管理工作。

10.2 甲方在债券信用风险管理中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制定本次债券还本付息(含回售、分期偿还、赎回及其他权利行权等,下同)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债券还本付息事项;

(二)提前落实偿债资金,按期还本付息,不得逃废债务;

(三)按照规定和约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影响偿债能力和还本付息的风险事项;

(四)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并化解可能影响偿债能力及还本付息的风险事项,及时处置预计或已经违约的债券风险事件;

(五)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化的,甲方应当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六)配合乙方及其他相关机构开展风险管理工作;

(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或者协议约定的其他职责。

10.3 乙方应当在履职过程中,重点加强本次债券信用风险管理,履行以下风险管理职责:

(一)建立债券信用风险管理制度,设立专门机构或岗位从事信用风险管理相关工作;

(二)对本次债券信用风险进行持续动态开展监测;

(三)发现影响还本付息的风险事项,及时督促甲方披露相关信息,进行风险预警;

(四)按照本协议约定披露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必要时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及时披露影响债券还本付息的风险事项;

(五)督促甲方采取有效措施化解信用风险或处置违约事件;

(六)根据相关规定、约定或债券持有人委托,代表债券持有人维护合法权益;

(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或者协议约定的其他职责。

10.4 乙方出现不再适合继续担任受托管理人情形的,在依法变更受托管理人之前,由中国证监会临时指定的相关机构履行债券风险管理职责。

第十一条 陈述与保证

11.1 甲方保证以下陈述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均属真实和准确:

(一)甲方是一家按照中国法律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二)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已经得到甲方内部必要的授权,并且没有违反适用于甲方的任何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也没有违反甲方的公司章程以及甲方与第三方签订的任何合同或者协议的规定。

11.2 乙方保证以下陈述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均属真实和准确;

(一)乙方是一家按照中国法律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证券公司;

(二)乙方具备担任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资格,且就乙方所知,并不存在任何情形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乙方丧失该资格;

(三)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已经得到乙方内部必要的授权,并且没有违反适用于乙方的任何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也没有违反乙方的公司章程以及乙方与第三方签订的任何合同或者协议的规定。

11.3在业务合作期间,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防止发生各种输送或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甲乙双方在业务往来活动中,应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原则,保证在合同签署、履行过程中不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得向对方工作人员提供礼金、礼品、房产、汽车、有价证券、股权、佣金返还、费用报销或其他财物,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代持等便利;

(二)不得向对方工作人员提供旅游、娱乐健身、工作安排等利益;

(三)不得向对方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贿赂;

(四)不以任何其他手段向对方工作人员提供任何其他不正当利益。

如协议一方违反上述廉洁约定,另一方有权终止业务合作关系,并要求其承担相应责任。

11.4甲方确认,除依法需聘请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级机构等证券

服务机构之外,已如实并将持续向乙方披露本次发行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情况(如有),且确认相关聘请行为合法合规。甲方理解并同意,在乙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甲方就聘请第三方的行为进行核查时,提供必要的协助及配合。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12.1 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双方在签署本协议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主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当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其他方,并提供发生该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主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还必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减轻该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不利影响。

12.2 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下,双方应当立即协商以寻找适当的解决方案,并应当尽一切合理的努力尽量减轻该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损失。如果该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协议的目标无法实现,则本协议提前终止。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3.1 本协议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依据法律、法规和规则及本协议的规定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13.2 双方同意,若因甲方违反本协议任何规定、承诺和保证(包括但不限于本期债券发行、上市的申请文件或募集说明书以及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内披露的其他信息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或因甲方违反与本协议或与本期债券发行、上市相关的任何法律规定或规则,从而导致乙方或任何其他受补偿方遭受损失、责任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他人对乙方或任何其他受补偿方提出权利请求或索赔),甲方应对乙方或其他受补偿方给予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偿付乙方或其他受补偿方就本赔偿进行调查、准备、抗辩所支出的所有费用),以使乙方或其他受补偿方免受损害,但因乙方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重大过失而导致的损失、责任和费用,甲方无需承担。

第十四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4.1 本协议的签订、效力、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应适用中国法律。

14.2 本协议项下所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应当向本期债券的交易所在地深圳地区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并由该法院受理和裁判。

14.3 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按前条约定进行解决时,除争议事项外,

各方有权继续行使本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并应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第十五条 协议的生效、变更及终止

15.1 本协议于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后,自本期债券发行成功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的有效期自其生效之日至本期债券全部还本付息终结之日。

15.2 除非法律、法规和规则另有规定,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均应当由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书面补充协议后生效。本协议于本期债券发行完成后的变更,如涉及债券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应当事先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同意。任何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15.3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协议终止:

(一)本期债券期限届满,甲方按照约定还本付息完毕;

(二)因本期债券发行失败,债券发行行为终止;

(三)本期债券期限届满前,甲方提前还本付息。

本协议终止前,甲方应当对本期债券进行还本付息。甲方还本付息并予以公告后,本协议方能终止。

15.4 如本次债券分期发行,各期债券受托管理人均由乙方担任,如未作特殊说明,本协议适用于本次债券分期发行的每一期债券,甲方、受托管理人、各期债券持有人认可并承认本协议的上述效力。

第十六条 通知

16.1 本协议项下有关甲方与乙方之间的任何通知、要求或者其他通讯联系应为书面形式, 并以预付邮资的邮政快递、专人递送、电子邮件、短信、微信或其他数据电文等方式送达。

本协议双方的通讯联系方式如下:

甲方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号楼

甲方收件人:常晓艳、马杰、林善贤

甲方传真:0755-88393322-3172

乙方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鹏程一路广电金融中心大厦35层债券承销部

乙方收件人:欧阳程、李晨毓、柏龙飞、王哲、周嘉胤乙方传真:0755-23953850

16.2 任何一方的上述通讯地址、收件人和传真号码,如果发生变更,应当在该变更发生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通知另一方。

16.3 通知被视为有效送达日期按如下方法确定:

(一)以专人递交的通知,应当于专人递交之日为有效送达日期;

(二)以邮局挂号或者快递服务发送的通知,应当于收件回执所示日期为有效送达日期;

(三)以传真发出的通知,应当于传真成功发送之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有效送达日期;

(四)以电子邮件、短信、微信等数据电文方式发送的,自数据电文进人对方的系统时,视为该数据电文已有效送达。

16.4 如果收到债券持有人依据本协议约定发给甲方的通知或要求,乙方应在收到通知或要求后两个工作日内按本协议约定的方式将该通知或要求转发给甲方。

第十七条 终止上市后相关事项

17.1 如果本次债券终止上市,甲方将委托受托管理人办理终止上市后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债券的托管、登记等相关服务。

17.2 受托管理人对本次债券终止上市后提供的托管、登记等相关服务不收取报酬。

第十八条 附则

18.1 本协议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协议中的权利或义务。

18.2 本协议中如有一项或多项条款在任何方面根据任何适用法律是不合法、无效或不可执行的,且不影响到本协议整体效力的,则本协议的其他条款仍应完全有效并应被执行;如本协议条款不符合现行或将来法律、法规和规则要求的,各方应当以现行或将来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为准,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18.3 本协议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 “超过”不包括本数。

18.4 本协议正本一式陆份,甲方、乙方各执贰份,其余贰份由乙方保存,供报送有关部门。各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偿债计划

(一)偿债资金来源

本期债券的偿债资金将主要来源于公司日常经营取得的营业收入和现金流入。报告期内,发行人分别营业总收入682.56亿元、702.52亿元、853.98亿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分别为935.08亿元、996.71亿元、1,105.31亿元,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0.98亿元、15.89亿元、6.41亿元,持续的营业收入和经营活动现金流入是发行人偿债资金的重要来源。

(二)偿债应急保障措施

1、流动资产及时变现

发行人的资产主要由流动资产构成,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75.67%。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未受限货币资金合计23.59亿元、未受限应收账款合计128.64亿元、未受限存货合计59.85亿元,合计212.08亿元。发行人应收账款对象信誉较好,过往年度坏账金额较小,应收账款质量较高;同时存货主要为快速消费品,周转较快,变现能力较强;综上,基于发行人良好的业务周转能力,上述资产可为发行人短期债务的偿付提供较强的保障。

2、畅通的外部融资渠道

发行人长期与各金融机构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及子公司在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共获得的授信总额为308.51亿元,未使用额度为

86.41亿元,授信储备较为充足。虽然银行授信不具备强制执行力,但充足的未使用授信额度和良好的外部融资能力能够为本期债券的偿付提供足额的信贷支持,是发行人偿债资金来源的有力补充。

(三)偿债保障措施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发行人为本期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努力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兑付的保障措施。

1、专门部门负责偿付工作

发行人指定财务部牵头负责协调本期债券的偿付工作,并协调公司其他相关部门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偿付,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2、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发行人已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本次债券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期公司债券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有关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具体内容,详见募集说明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机制”之“二、持有人会议规则”。

3、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

发行人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聘请中信建投证券担任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与中信建投证券订立了《受托管理协议》。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依照协议的约定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有关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具体内容,详见募集说明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机制”之“三、受托管理人”。

4、严格持续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按《管理办法》、《受托管理协议》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使公司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第十一节 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及利害关系

一、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旺社区N26区海秀路2021号荣超滨海大厦A座2111

法定代表人:周国辉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号楼

联系电话:0755-88393181

传真:0755-88393322-3172

信息披露经办人员:常晓艳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电话:0755-23619652

传真:0755-88604112

有关经办人员:欧阳程、李晨毓、柏龙飞、王哲、周嘉胤

(三)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号1幢环球金融中心办公楼东楼17-18层

负责人:王玲

联系电话:010-58785682

传真:010-58785599

有关经办人员:林青松、李炜

(四)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负责人:梁春

联系电话:010-58350011

传真:010-58350012

有关经办人员:杨劼,柯敏婵,陈良

(五)信用评级机构: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院3号楼2048-80法定代表人:崔磊联系电话:010-62299800传真:+8610 62299803有关经办人员:高君子、薛梅

(六)增信机构: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城东社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3510-23单元法定代表人:樊庆峰联系电话:0755-84357360有关经办人员:李尧

(七)登记、托管、结算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5楼

负责人:张国平

联系电话:0755-21899999

传真:0755-21899000

(八)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电话:0755-23619652

传真:0755-88604112

有关经办人员:欧阳程、李晨毓、柏龙飞、王哲、周嘉胤

(九)本期债券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

总经理:沙雁

联系电话:0755-82083333

传真:0755-82083947

(十)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住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劳动社区西乡大道宝源华丰总部经济大厦1、2、3号

负责人:高运隆联系电话:13662241582有关经办人员:彭国亮邮政编码:518000

二、发行人与本期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截至2022年末,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发行人股票(怡亚通,002183)1,293,275股。

除以上情况外,发行人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第十二节 发行人、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声明

发行人声明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

周国辉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签名:

周国辉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签名:

陈伟民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签名:

姚 飞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签名:

李 程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签名:

邓建新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签名:

邱大梁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签名:

毕晓婷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监事签名:

张少忠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监事签名:

林善贤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监事签名:

张洪绪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张冬杰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莫京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欧阳程 李晨毓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刘乃生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律师声明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经本所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内容

(一)怡亚通2020年、2021年、2022年度审计报告;

(二)主承销商出具的核查意见;

(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四)本次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五)本次债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点及查询网站

在本期债券发行期内,投资者可至本公司及主承销商处查阅募集说明书及上述备查文件,或访问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查阅募集说明书。

(一)发行人: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号楼

联系电话:0755-88393181

传真:0755-88393322-3172

联系人:常晓艳

(二)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鹏程一路广电金融中心大厦35层

联系电话:0755-23619652

传真:0755-88604112

联系人:欧阳程、李晨毓、柏龙飞、王哲、周嘉胤

三、查阅时间

本期债券发行期间每日的9:00-11:3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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