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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丽洁: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04

证券代码:832802 证券简称:保丽洁 公告编号:2023-083

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7月3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7月3日以电话及口头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全体董事共同推举董事钱振清先生主持会议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人员及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和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会秘书应当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将书面会议通知,通过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全体董事和监事以及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非直接送达的,还应当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并做相应记录。情况紧急,经全体董事同意,可以另行确定董事会通知的时间及通知方式,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因2023年7月3日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出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及时选举董事长、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进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换届选举,故决定在第四届董事会成立后,通过电话及口头方式通知立即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上述事项。会议召集人钱振清先生在本次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5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上首先对会议通知的情况进行了说明。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已经完成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拟选举钱振清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3-08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已经完成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拟选举钱振清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3-086)。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已经完成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董事长提名,拟聘任钱振清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聘任人员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也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相关任职资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3-086)。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孙秀英、钱震宇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已经完成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董事长提名,拟聘任宋李兵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聘任人员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也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相关任职资格。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孙秀英、钱震宇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已经完成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董事长提名,拟聘任宋李兵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聘任人员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也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相关任职资格。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已经完成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总经理提名,拟聘任冯贤先生和宋李兵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聘任人员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也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相关任职资格。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孙秀英、钱震宇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已经完成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总经理提名,拟聘任宋李兵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聘任人员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也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相关任职资格。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孙秀英、钱震宇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已经完成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总经理提名,拟聘任宋李兵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聘任人员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也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相关任职资格。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已完成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换届选举。其中:

(1)、选举孙秀英、钱震宇、钱振清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孙秀英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选举钱震宇、孙秀英、蒋敏明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钱震宇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3)、选举钱振清、蒋敏明、钱震宇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钱振清为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3.回避表决情况:

止。

(4)、选举钱震宇、孙秀英、冯亚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钱震宇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1、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7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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