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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丽洁: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04

证券代码:832802 证券简称:保丽洁 公告编号:2023-081

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7月3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钱振清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已于2023年6月1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上(http://www.bse.cn/)披露了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通知公告,并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7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6,238,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2968%。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一)

1. 议案内容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钱振清先生、冯亚东女士和蒋敏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在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勤勉义务和职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董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3-074)。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孙秀英女士和钱震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勤勉义务

2.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和职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董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3-074)。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依法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提名陆慧女士和施瑞贤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将与公司第一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九次会议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在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全体成员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3-075)。议案序号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1.1选举钱振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46,238,000100.00%当选
1.2选举冯亚东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46,238,000100.00%当选
1.3选举蒋敏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46,238,000100.00%当选

3.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2.1选举孙秀英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46,238,000100.00%当选
2.2选举钱震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46,238,000100.00%当选

4.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3.1选举陆慧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46,238,000100.00%当选
3.2选举施瑞贤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46,238,000100.00%当选

审议通过《关于一年内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二)币1亿元的票据池票据质押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6,23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融资需要,为提高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公司决定自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票据池票据质押担保业务。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票据池票据(三)质押担保有关的一切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6,23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票据池票据质押担保有关的一切事宜。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议案序号

议案 序号议案 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1.1选举钱振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800,000100.00%当选
1.2选举冯亚东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800,000100.00%当选
1.3选举蒋敏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800,000100.00%当选
2.1选举孙秀英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800,000100.00%当选
2.2选举钱震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800,000100.00%当选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胡涵、张子超

(三)结论性意见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审议的议案、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姓名

姓名职位职位变动生效日期会议名称生效情况
钱振清董事任职2023年7月3日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冯亚东董事任职2023年7月3日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蒋敏明董事任职2023年7月3日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孙秀英独立董事任职2023年7月3日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钱震宇独立董事任职2023年7月3日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陆慧监事任职2023年7月3日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施瑞贤监事任职2023年7月3日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备查文件目录

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7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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