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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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7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21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伟杰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议,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已达成2022年业绩考核目标,2名激励对象2022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评价结果均为A(优秀),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公司拟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上述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3票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表决结果:3票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以及《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已达成2022年业绩考核目标,共计66名激励对象2022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评价结果达到C(合格)及以上,满足归属条件。以上激励对象中共有22人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未达到A(优秀),因此本次不能归属的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董事会作废。监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激励对象名单并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依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符合归属条件的66名激励对象持有的857,281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办理归属及相关归属股份登记手续。
表决结果:3票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公司《20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公司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合计159,960股不得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