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20日以传真、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7月4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陆小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转让部分土地使用权及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企业管理,资产有效配置,降低生产经营管理成本,公司拟将持有的位于宁波市北仑区新碶北海路16-1号土地使用权(宗地面积为6,823.00平方米)及厂房和门卫房等2项房屋建筑物(合计建筑面积9,251.24平方米)及钢棚、厂房装修、保温房等7项构筑物及厂房配置的变配电系统1项机器设备转让给关联方宁波精晨机械有限公司,转让总价格为人民币3,200万元(含增值税)。
具体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关联监事陆小明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 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