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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引入特定投资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2-06-30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引入特定投资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
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 对外投资概述
     1. 崇阳三特隽水河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崇阳公司”)
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2010 年 1 月 21 日设立,现注册资本 5,000 万
元。2010 年 1 月 7 日,董事会决议同意设立崇阳公司投资隽水河温
泉旅游区一期项目,投资规模 13,500 万元。截至 2012 年 5 月 31 日,
崇阳公司已实际投入资金约 8,642 万元。
     鉴于项目投资进展及未来投资安排,公司拟对崇阳公司增资
4,091 万元,使其注册资本从 5,000 万元增加到 9,091 万元。
     2. 公司拟引入特定投资人湖北楚安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
安公司”)认购崇阳公司本次增加的注册资本 4,091 万元。认购价格
以崇阳公司净资产评估值增值 31.42%为参考依据,公司与楚安公司
协议约定按 1:1.31 的比例溢价。即楚安公司出资 5,359.21 万元,认
购崇阳公司 4,091 万元注册资本,1,268.21 万元资本溢价计入崇阳
公司资本公积。崇阳公司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出资 5,000 万元,占
注册资本的 55%,楚安公司出资 4,091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5%。
     3. 为了吸引特定投资人认购崇阳公司股权,公司给予特定投资
人一次股权退出选择权。即:楚安公司自本次增资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之日起 36 个月后,有权书面要求本公司以当时崇阳公司净资产评估
值为参考,协议定价回购其所持崇阳公司 45%的股权。回购价格对楚
安公司初始出资 5,359.21 万元的年均增值幅度不小于 12%。
    4. 2012 年 6 月 28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同
意《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引入特定投资人的议案》。
    本次增资规模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
    5.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介绍
    楚安公司设立日期:1997 年 2 月 3 日;
    住所:武汉市武昌区付家坡一路 33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洁;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经营范围:批零兼营五金交电、通讯器材、电子产品、化工原料
及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汽车(不含九座及以下品牌乘用车)摩
托车及配件、机电产品、铁矿石、钢材、建材、纺织品、服装;电子
技术服务。
    楚安公司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其产权及控制关系和实际控制人
情况为:
             黄静             易晓东
                    54.5%          45.5%
                武汉佳运投资有限公司               马洁
                             94%                          6%
                            湖北楚安经贸有限公司
三、 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 增资方式:楚安公司以现金出资,资金来源于自筹。
     2.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崇阳公司本次增资前的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占出资总额比例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000                100%
                   合计                      5,000                100%
                            崇阳公司本次增资后的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占出资总额比例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000                55%
湖北楚安经贸有限公司                         4,091                45%
                   合计                      9,091                100%
                      崇阳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总资产            总负债             净资产
2011 年 12 月 31 日         6,553.77           1,071.15          5,021.72
 2012 年 5 月 31 日         8,830.98           3,350.65          5,019.44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11 年度                 0                -7.20             -7.20
  2012 年 1—5 月              0                -2.28             -2.28
四、 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与楚安公司签订了《关于崇阳三特隽水河旅游开发有限公
司之增资协议书》,主要条款为:
     1. 崇阳公司注册资本由 5,000 万元增至 9,091 万元,新增注册
资本 4,091 万元由楚安公司认缴,本公司放弃优先认缴权利;
     2. 楚安公司以 1:1.31 的比例溢价认购崇阳公司注册资本,即以
5,359.21 万元认购注册资本 4,091 万元,溢价 1,268.21 万元计入崇
阳公司资本公积;
     3. 本投资协议生效、崇阳公司相应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同
意后,楚安公司在 5 个工作日内,以现金 5,359.21 万元支付股权认
购款,一次性汇入崇阳公司指定账户;
     4. 楚安公司本次增资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 36 个月后,有权
书面要求本公司以当时崇阳公司净资产评估值为参考,协议定价回购
其所持崇阳公司 45%的股权。回购价格对楚安公司初始出资 5,359.21
万元的年均增值幅度不小于 12%。
    5. 楚安公司同意,本次增资完成后,崇阳公司将结清与本公司
的往来款项;
    6. 本次增资前,本公司为崇阳公司银行借款 4,000 万元提供了
保证担保。本次增资完成后,楚安公司同意与本公司按出资比例共同
为崇阳公司担保,或由崇阳公司直接向银行提供担保,解除本公司的
保证担保;
    7. 增资完成后,崇阳公司将依据《公司法》,修订公司章程,确
定董事会和管理人员的安排;
    8. 违约责任:1)本协议签署后,任何一方(违约方)未能按本
协议的规定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或部分义务,或作出的声明、
保证及承诺是不真实、不准确的,则被视为违约,赔偿因其违约而给
守约方造成的损失。2)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协议的规定而应承担的违
约责任不因本次增资的完成或本协议的解除而解除,本协议被解除
后,不影响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及赔偿损失的权利,支付违
约金不影响守约方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继续履行本协议或解除本协
议的权利。
    9. 本协议自签约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章之日起
生效。
五、 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 本次增资额度在 2010 年 1 月 7 日董事会批准的投资规模内,
其投资目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详见 2010 年 1 月 9 日登载于《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的《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投资湖北崇阳隽水河温泉旅游区一期项目的公告》。
    2. 本次增资引入特定投资人,是为了解决公司投资资金困难,
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引入特定投资人的风险,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双方共同投资会影响相应控股子公司的投资理念和管理方式。因
公司保持控股地位,这种风险可控;二是特定投资人在约定期限届满,
选择要求公司回购其持有的 45%的股权,公司需满足其要求。因投资
额度有限,公司具备回购能力,这种风险亦可控。
    3. 本次增资引入特定投资人对公司没有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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