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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腾新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05

证券代码:001373 证券简称:翔腾新材 公告编号:2023-011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

本次用于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理财类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高风险投资品种。

3、投资金额

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投资品种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理财类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高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选择适当时机并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进行现金管理,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实际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翔腾新材”)于2023年7月3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事项尚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55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1717.1722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28.9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96,777,917.46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之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42,333,640.93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5月26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衡验字(2023)00055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保证专款专用,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根据《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由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进行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预计拟使用募集资金实际拟使用募集资金
1光电薄膜器件生产项目30,068.4730,068.4724,125.36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2,608.0012,608.0012,608.00
3补充流动资金7,500.007,500.007,500.00
合计50,176.4750,176.4744,233.36

三、募集资金闲置情况

在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过程中,根据项目的进展和实际资金需求分期逐步投入募集资金,因此存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将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实际需要,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主体

公司及子公司。

(三)投资金额

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投资种类

本次用于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理财类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高风险投资品种。

(五)投资期限

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六)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子公司与现金管理受托方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八)授权情况

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期限和额度内,行使本次现金管理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九)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五、审议程序

本事项业经过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还需股东大会审议。

六、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投资品种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

的保本型理财类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高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选择适当时机并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进行现金管理,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实际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财务部门具体经办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现金管理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审慎选择投资品种。

2、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已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在投资过程中将严格执行相关制度的流程、审批,规范运作。同时,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审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对现金管理业务进行监督,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通过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减少资金闲置,能够有效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而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八、相关审核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意见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用于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理财类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高风险投资品种。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资金管理期限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查,监事会认为: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在保证资金安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翔腾新材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7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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