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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碳素: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04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核査意见

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碳素”、“发行人”、“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已于2023年7月3日实施完毕。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源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为具体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操作的获授权主承销商(以下简称“获授权主承销商”)。开源证券就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情况核查说明如下:

一、本次超额配售情况

根据《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机制,开源证券已按本次发行价格12.60元/股于2023年6月15日(T日)向网上投资者超额配售

480.00万股,占初始发行股份数量的15%。超额配售股票全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

二、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

东方碳素于2023年6月3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自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含第30个自然日,即自2023年6月30日至2023年7月29日),获授权主承销商有权使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购买发行人股票,且申报买入价格不得超过本次发行的发行价,购买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股份数量限额(480.00万股)。

截至2023年7月3日日终,获授权主承销商已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的部分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买入公司股票480.00万股,与本次初始发行时超额配售

股数相同,因此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未行使,未涉及新增发行股票的情形。本次购买股票支付总金额为48,502,257.43元,最高价格为10.70元/股,最低价格为9.40元/股,加权平均价格为10.10元/股。

三、超额配售股票和资金交付情况

超额配售股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战略投资者与发行人及开源证券已共同签署《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战略配售协议》,明确了递延交付条款。本次战略投资者同意延期交付股份的安排如下:

序号投资者名称实际获配数量(万股)延期交付数量(万股)非延期交付数量(万股)限售期安排
1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0.0065.005.006个月
2平顶山石龙壹号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200.00200.0006个月
3济宁辰星碳素有限公司80.0080.0006个月
4湖南中曙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0020.0006个月
5嘉兴懿鑫磊垚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5.0025.0006个月
6上海战圣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40.0040.0006个月
7宁波繁星汇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0.0050.0006个月
合计485.00480.005.00-

开源证券应于获授权主承销商从二级市场累计购回股票数量达到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数量限额的3个交易日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提交股份过户登记申请,上述延期交付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2023年6月30日)起开始计算。

四、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后发行人股份变动情况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具体为:

超额配售选择权股份来源(增发及/或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
超额配售选择权专门账户:0899245495
一、增发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增发股份总量(股)0
二、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拟变更类别的股份总量(股):4,800,000

五、 对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的意见

2022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2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等与本次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并同意授权董事会办理与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有关的具体事宜。

2023年5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具体方案的议案》,将发行底价从14元/股下调至4.80元/股。本次发行底价调整属于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6月,发行人与开源证券签署了《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与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主承销协议》,明确授予开源证券行使本次公开发行中向投资者超额配售股票的权利。

经获授权主承销商开源证券核查:发行人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对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的授权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符合《发行公告》等文件中披露的有关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要求;公开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25%,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核査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程昌森 顾旭晨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7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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