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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港湾: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04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6月30日以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6月25日以书面等形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董事长徐士龙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已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因参加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兰瑞学先生、刘剑先生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激励对象王懿倩女士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出于审慎性考虑,为避免可能触及的短线交易行为,公司董事会决定暂缓授予兰瑞学先生限制性股票65.00万股、暂缓授予刘剑先生限制性股票65.00万股、暂缓授予王懿倩女士限制性股票30.00万股。

截止本次会议做出决议之日,激励对象兰瑞学先生、刘剑先生和王懿倩女士已符合本次激励计划中的全部授予条件。因此,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3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向本次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兰瑞学先生授予限制性股票65.00万股、向刘剑先生授予限制性股票65.00万股、向王懿倩女士授予限制性股票30.00万股,授予价格为15.73元/股,授予日为2023年6月30日。

本次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权益数量及授予价格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兰瑞学先生、刘剑先生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暂缓授予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 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同意确定2023年6月30日为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3名激励对象授予7.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26.19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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