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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明智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暨减持股份计划数量过半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03

证券代码:301226 证券简称:祥明智能 公告编号:2023-043

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暨减持

股份计划数量过半的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常州祥光股权投资中心(普通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持有公司股7,606,77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6.9915%)的股东常州祥光股权投资中心(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祥光投资”)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总数不超过3,264,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收到祥光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祥光投资于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29日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1,928,2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723%。截至2023年6月29日,祥光投资按减持计划已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超过1%,且自本次减持计划披露以来,祥光投资减持股份数量已过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变动比例超过1%的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常州祥光股权投资中心(普通合伙)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锦绣路2号文化广场3号楼8层
权益变动时间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29日
股票简称祥明智能股票代码301226
变动类型增加□ 减少?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A股-集中竞价812,4200.7467
A股-大宗交易1,115,8001.0256
合计1,928,2201.7723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7,606,7796.99155,678,5595.219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7,606,7796.99155,678,5595.2193
有限售条件股份----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 否□
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祥光投资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总数不超过3,264,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减持期
间为自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 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祥光投资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或相关承诺的情形。目前,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购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 否?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
6.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二、股东祥光投资减持股份计划数量过半的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元/股)减持股数(股)比例(%)

祥光投资

祥光投资集中竞价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29日27.37812,4200.7467
大宗交易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29日20.291,115,8001.0256
合计--1,928,2201.7723

2. 本次减持股份来源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及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3.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7,606,7796.99155,678,5595.219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7,606,7796.99155,678,5595.2193

有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三、其他相关说明

1.祥光投资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祥光投资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祥光投资本次减持公司股份未违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

4.祥光投资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5.截至本公告日,祥光投资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督促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祥光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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