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23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7月3日以现场会议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到会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剑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和《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预留授予日为2023年7月3日,以13.656元/股的价格向47名激励对象授予99.81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