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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力特: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04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3年7月3日(星期一)下午2:30

2.召开地点: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钢电路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田少平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5人,代表股份3,775,40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239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

份223,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73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9人,代表股份3,551,80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66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9人,代表股份3,551,80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66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9人,代表股份3,551,80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660%。

2.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除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外,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宁夏综义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了会议。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前述出席人员具有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主体资格。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贷款融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29,4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0.8354%;反对4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052%;弃权300,5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5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95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05,80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2584%;反对4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810%;弃权300,5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50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605%。该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国能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宁夏综义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秋玲、任月明

3.结论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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