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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
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有关问题的回复
众环综字[2023]1700006号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发给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椰岛”或“公司”)的《关于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3】0570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的内容,我所现就函件中需要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的部分回复如下:
一、年报显示,公司酒类业务实现营业收入3.09亿元,同比下降8.24%,实现毛利率34.06%,相较上期减少12.07个百分点,公司称主要原因是酒类品系变化导致。公司饮料业务实现营业收入5,479.19万元,同比下降17.40%,实现毛利率6.24%,与上年基本持平。同时,根据2021年年报问询函回复,公司自2021年起调整酒类、饮料业务的销售模式,以低毛利率、高销售量来开拓市场,具有商业合理性。请公司补充披露::
问题(一):本期酒类和饮料业务营业收入、酒类毛利率下滑的具体原因,是否与行业趋势保持一致。
公司回复:
酒类收入、饮料收入及酒类毛利率下滑的情况如下:
、酒类收入:
2022年度酒类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3.09亿元,同比上年
3.37亿元,同比下降
8.24%,酒类收入按品规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品系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增减变动 | ||||||
2022年收入 | 收入占比% | 毛利率% | 2021年收入 | 收入占比% | 毛利率% | 收入增减额 | 收入增减率 | 毛利率增减率 | |
鹿龟酒系列 | 3,238.40 | 10.48 | 57.51 | 6,928.30 | 20.57 | 36.90 | -3,689.90 | -53.26 | 20.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