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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川药业: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04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

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相关资料于2023年6月28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和监事。

(三)本次会议于2023年7月3日在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办公大楼十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姚宏先生、卢超军先生、杨玉海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曹龙祥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内在价值的基本判断,在综合考虑

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盈利能力的情况下,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建立完善的长效激励机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助力公司健康长远发展,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3元/股(含)。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7月4日

报备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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