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99 证券简称:晶晨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3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7月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秀浦路2555号漕河泾康桥商务绿洲E5栋一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28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28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193,653,317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193,653,317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46.5314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46.5314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余莉
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2人,其中John Zhong先生、王成先生及顾炯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其中王林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余莉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财务总监高静薇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190,031,993 | 98.1299 | 3,621,324 | 1.8701 | 0 | 0.0000 |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00 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2.01 | 关于选举John Zhong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86,290,610 | 96.1979 | 是 |
2.02 | 关于选举罗滨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88,803,586 | 97.4956 | 是 |
2.03 | 关于选举余莉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 188,851,000 | 97.5201 | 是 |
事的议案
3.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3.01 | 关于选举吴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188,962,564 | 97.5777 | 是 |
3.02 | 关于选举李翰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168,406,614 | 86.9629 | 是 |
4.00关于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4.01 | 关于选举王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167,704,416 | 86.6003 | 是 |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 | 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 66,788,453 | 94.8567 | 3,621,324 | 5.1433 | 0 | 0.0000 |
2.01 | 关于选举John Zhong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63,047,070 | 89.5430 | ||||
2.02 | 关于选举罗滨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65,560,046 | 93.1121 | ||||
2.03 | 关于选举余莉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 | 65,607,460 | 93.1794 |
独立董事的议案 | |||||||
3.01 | 关于选举吴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65,719,024 | 93.3379 | ||||
3.02 | 关于选举李翰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45,163,074 | 64.1431 | ||||
4.01 | 关于选举王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44,460,876 | 63.1458 |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至议案4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璇、李信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