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7月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马宏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参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5)。
特此公告。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