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禾信仪器:关于终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04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决定终止经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事项,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9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10月10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于2023年1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相关议案,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3,000.00 万元(含)。

2023年2月6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科审(再融资)〔2023〕17号),并于2023年2月16日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3〕27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公司已于2023年3月18日披露了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内容。

2023年5月27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3〕127号)(以下简称“《落实函》”)。2023年6月20日,公司披露了落实函的回复内容。

二、终止本次发行的原因

自申请本次发行以来,公司与中介机构积极有序推进相关工作,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内外部融资环境变化及战略发展规划等,经审慎论证分析,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发行并向上交所撤回申请文件。

三、公司终止本次发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7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经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本次发行并向上交所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的有关授权,本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7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监事会认为: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是公司综合考虑实际情况并与中介机构审慎研究及充分讨论后作出的决定。公司已就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终止

本次发行并撤回申请文件,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及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四、终止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本次发行是综合考虑当前融资环境的变化等多方面因素作出的审慎决策。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终止本次发行并撤回相关申请文件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及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申请撤回本次发行申请文件尚需取得上交所的同意,公司将在收到上交所的终止审核通知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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