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06 证券简称:骏成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1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7月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本次董事会召开3日前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应发祥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及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遵循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制定本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吸引和留住核心骨干,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关联董事许发军、孙昌玲、吴军、郭汉泉、魏洪宝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拟激励
对象,回避表决。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关联董事许发军、孙昌玲、吴军、郭汉泉、魏洪宝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具体实施,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本激励计划实施完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有关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情形时,按照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派息等情形时,按照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授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相关
事项;
5、授权董事会审查确认本激励计划各归属期内的归属条件是否成就,以及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回购注销事项;
6、授权董事会负责本激励计划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参与资格;
7、授权董事会负责本激励计划的调整,在不违背本激励计划有关规定的前提下,不定期调整本激励计划的配套制度。若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行为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批准的,董事会的该等修改行为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8、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本激励计划所涉的其他事项,但有关规定明确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9、上述授权事项中,除相关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之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关联董事许发军、孙昌玲、吴军、郭汉泉、魏洪宝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定于2023年7月20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