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3]361Z0491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 ||
序号 | 内 容 | 页码 |
1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1-2 |
2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1-15 |
3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1-4 |
4 |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 1-3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3]361Z0491号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佳伟创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捷佳伟创公司为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捷佳伟创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必备的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捷佳伟创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捷佳伟创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捷佳伟创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编制,公允反映了捷佳伟创公司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此页为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3]361Z0491号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李建彬 中国注册会计师: 连益民 | |
中国·北京 | 中国注册会计师: 叶亚萍 | |
2023年6月30日 |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截至2023年3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159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4.1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3,280.00万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8,519.64万元,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04,760.36万元。
上述资金于2018年8月7日全部到位,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8]3-45号”验资报告。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74号)同意,公司于2021年4月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6,480,245股,发行价格为94.4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9,999.99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1,879.95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8,120.04万元。
上述资金于2021年4月8日全部到位,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4月12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361Z003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制定了《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变更、管理与监督以及信息披露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从制度上保证了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资金。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18年8月,本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常州捷佳创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捷佳创”)分别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就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9年11月,本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常州捷佳创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就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0年11月,公司因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担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保荐机构,故终止与原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的保荐协议,国信证券未完成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信建投证券承继。
2020年12月,因变更保荐机构,本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常州捷佳创分别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就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0年12月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注销国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桃源居支行,专户账号:
766670869949),并将此专项账户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转出至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专户账号:8110301012200348195),该账户将变更用于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PECVD设备生产线建设,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上级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签署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告编号:2021-039),同意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分别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与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等。
2021年5月,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常州捷佳创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113,280.00 |
项 目
项 目 | 金额 |
减:承销费及保荐费、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 | 8,519.64 |
减: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 11,254.91 |
减:2018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资金支出 | 7,923.04 |
减:2019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资金支出 | 31,107.04 |
减:2020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资金支出 | 13,302.40 |
减:2021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资金支出 | 9,250.02 |
减:2022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资金支出 | 1,249.97 |
减:2023年1-3月直接投入募投项目资金支出 | |
减:闲置募集资金转出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
减:购买理财产品、定期存款 | |
加:银行存款、理财产品利息收入 | 3,741.19 |
减:手续费用支出 | 1.33 |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12,106.39 |
募集资金余额 | 22,306.47 |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249,999.99 |
减:承销费及保荐费、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 | 1,879.95 |
减: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 3,700.95 |
减:2021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资金支出 | 49,281.98 |
减:2022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资金支出 | 44,815.61 |
减:2023年1-3月直接投入募投项目资金支出 | 6,474.47 |
减:闲置募集资金转出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45,000.00 |
减:购买理财产品、定期存款 | |
加:银行存款、理财产品利息收入 | 6,283.50 |
减:手续费用支出 | 0.90 |
募集资金余额 | 105,129.62 |
截至2023年3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 开户银行 | 账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存款总金额 | 其中: | |
银行存款 |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流 | |||||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内环支行 | 7614708586351 | 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片设备(新型半导体掺杂沉积工艺光伏设备)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桃源居支行 | 7484708710631 | 智能全自动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设备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滨海支行 | 791900788017000002492 | 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桃源居支行 | 7666708699491 | 国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 | 81103010130003481871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 | 8110301012200348195 | 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PECVD设备生产线建设 | 223,064,687.90 | 223,064,687.90 | ||
常州捷佳创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 | 81105010139011537761 | 湿法工艺光伏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 | 81105010119013995863 | 高效新型晶体硅太阳能电池湿法设备及配套智能制造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 | ||||
合计 | 223,064,687.90 | 223,064,687.90 |
说明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内环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桃源居支行分别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的下级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滨海支行分别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下级支行,由于下级支行没有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权限,因此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银行均为上级支行或上级分行。说明2:2021年1月,公司注销国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桃源居支行,专户账号:766670869949),并将此专项账户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转出至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专户账号:8110301012200348195)。该账户变更用于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PECVD设备生产线建设。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束,账户均已于2021年销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账户已于2022年11月注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束,账户已于2022年8月销户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单位名称 | 开户银行 | 账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存款总金额 | 其中: | |
银行存款 |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流 | |||||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 | 632914455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080,696.22 | 1,080,696.22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79190078801700002025 | 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二合一透明导电膜设备(PAR)产业化项目 | 331,969,896.55 | 331,969,896.55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337010100102279253 | 先进半导体装备(半导体清洗设备及炉管类设备)研发项目 | 678,385,262.10 | 678,385,262.10 | ||
常州捷佳创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机场支行 | 44250100004600002981 | 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泛半导体装备产业化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湿法设备及单层载板式非晶半导体薄膜CVD设备产业化项目) | 489,860,391.23 | 39,860,391.23 | 450,000,000.00 |
合计 | 1,501,296,246.10 | 1,051,296,246.10 | 450,000,000.00 |
说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下级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机场支行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的下级支行,由于下级支行没有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权限,因此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银行均为上级支行或上级分行。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公司承诺投资9个项目分别为: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片设备(新型半导体掺杂沉积工艺光伏设备)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智能全自动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设备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国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湿法工艺光伏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高效新型晶体硅太阳能电池湿法设备及配套智能制造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和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PECVD设备生产线建设,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公司承诺投资4个项目分别为: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泛半导体装
备产业化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湿法设备及单层载板式非晶半导体薄膜CVD设备产业化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二合一透明导电膜设备(PAR)产业化项目、先进半导体装备(半导体清洗设备及炉管类设备)研发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前,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18年8月9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计人民币11,254.91万元。2018年8月10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18]3-378号《关于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2018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1,254.91万元置换上述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截至2018年10月10日,公司已以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1,254.9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人民币11,254.91万元。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为顺利推进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前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21年7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4,260.15万元。
2021年8月25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1]361Z0478号)。
2021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
资金人民币4,260.15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截至2021年9月27日,公司已以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4,260.15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4,260.15万元。
(三)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经综合考虑原募投项目“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建设进度、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未来资金需求,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19年9月17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中的10,000.00万元用于新项目“高效新型晶体硅太阳能电池湿法设备及配套智能制造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新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捷佳创,实施地点为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宝塔山路以东旺财路以北。
(2)根据市场变化及公司战略调整的实际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终止“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及“国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共计28,672.9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银行理财产品利息扣除手续费的净额)调整用于新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PECVD设备生产线建设”。2020年10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20年11月12日公司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项目实施主体为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为深圳市坪山区金辉路与锦绣东路交汇处西北角。
(3)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情况,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1年9月14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片设备(新型半导体掺杂沉积工艺光伏设备)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智能全自动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设备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湿法工艺光伏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补充
流动资金”进行结项,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将以上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2,542.89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等,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上述项目最终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2,545.54万元。
(4)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2年5月18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8,784.9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等,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上述项目最终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9,004.31万元。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变更情况。
(四)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详见本报告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五)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不适用
(六) 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1、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9 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行业快速发展,为了满足公司扩大生产的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及子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33,000.00万元;截至2020年3月20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人民币33,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户。
2020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及子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将原拟用于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现已变更用于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PECVD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资金用于暂时补流金额人民币12,000.00万元。资金均用于与本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未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债券等。截至2021年4月16日,公司已将暂时补流金额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及子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将原拟用于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现已变更用于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PECVD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的资金用于暂时补流金额人民币13,000.00万元,公司将原拟用于泛半导体装备产业化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湿法设备及单层载板式非晶半导体薄膜CVD设备产业化项目)的资金用于暂时补流金额人民币50,000.00万元,合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63,000.00万元。资金均用于与本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未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债券等。
截至2022年4月21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将原拟用于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的资金用于暂时补流金额人民币8,784.95万元,公司将原拟用于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现已变更用于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PECVD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的资金用于暂时补流金额人民币20,000.00万元,公司将原拟用于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二合一透明导电膜设备(PAR)产业化项目的资金用于暂时补流金额人民币10,000.00万元,公司将原拟用于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泛半导体装备产业化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湿法设备及单层载板式非晶半导体薄膜CVD设备产业化项目)的资金用于暂时补流金额人民币60,000.00万元,期间合计循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98,784.95万元,但期间单日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均未超过董事会审批额度。资金均用于与本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未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债券等。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的金额为人民币45,000.00万元。
2、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18年8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资金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于2018年9月13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2019 年8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资金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于2019年9月17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此
议案。
2020年8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资金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于2020年9月11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资金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定期存单已全部到期并收回。
(七)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
2019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经公司重新评估募投项目各类设备的技术需求、数量、价格及厂房基建需求,对部分募投项目的建设工程等土建工程及设备购置投入资金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项目类别 |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实际募集资金 | 调整后投入资金情况 | 增减情况 |
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片设备(新型半导体掺杂沉积工艺光伏设备)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 | 建设工程等土建工程 | 4,221.21 | 4,221.21 | 6,329.20 | 2,107.99 |
设备购置 | 2,255.34 | 2,255.34 | 147.35 | -2,107.99 | |
铺底资金 | 2,770.66 | 2,770.66 | 2,770.66 | ||
小计 | 9,247.21 | 9,247.21 | 9,247.21 | ||
智能全自动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设备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 | 建设工程等土建工程 | 4,190.99 | 4,190.99 | 7,112.49 | 2,921.50 |
设备购置 | 3,060.82 | 3,060.82 | 139.32 | -2,921.50 | |
铺底资金 | 2,475.18 | 2,475.18 | 2,475.18 |
小计
小计 | 9,726.99 | 9,726.99 | 9,726.99 | ||
湿法工艺光伏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 | 建设工程等土建工程 | 1,210.13 | 483.94 | 2,666.28 | 2,182.34 |
设备购置 | 3,178.24 | 3,178.24 | 995.90 | -2,182.34 | |
铺底资金 | 1,875.73 | 1,875.73 | 1,875.73 | ||
小计 | 6,264.10 | 5,537.91 | 5,537.91 | ||
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 建设工程等土建工程 | 2,420.11 | 2,420.11 | 7,489.52 | 5,069.41 |
设备购置 | 12,595.41 | 12,595.41 | 7,526.00 | -5,069.41 | |
铺底资金 | |||||
小计 | 15,015.52 | 15,015.52 | 15,015.52 |
本次调整系部分募投项目内部土建工程与设备购置的投入资金之间的调整,未取消原募投项目,实施新项目;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亦不存在对募投项目产能及内容的影响。
(2)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2020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其中:
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建设地址位于深圳市坪山区竹坑片区金牛东路以北,创景北路以西,新建生产厂房13,320平方米,计划建设期为1.5年,根据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公司原有场地规模不能满足项目实施需要,公司计划购置新的工业用地,考虑到场地的寻找、厂房的建设等尚需时间,公司经审慎研究,决定拟将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国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主要取决于市场发展趋势和业务发展等需要,建设内容包括办公场地的租赁与装修、客户体验与培训中心、销售、技术服务人员的扩充及培训以及购置售后服务装置、配备售后服务零件库等。为了降低募集资金的投入风险,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合理运用,根据市场环境及客户开发情况,公司经审慎研究,决定拟将国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建设内容和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此后,根据市场变化及公司战略调整的实际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终止“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及“国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共计28,672.9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银行理财产品利息扣除手续费的净额)调整用于新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PECVD设备生产线建设”,新项目实施主体为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10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20年11月12日公司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PECVD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因新厂房建设进度延迟。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二合一透明导电膜设备(PAR)产业化项目及先进半导体装备(半导体清洗设备及炉管类设备)研发项目因新厂房建设进度延迟。
除上述延期事项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存在其他需披露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系用于公司整体运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及“国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预计不直接产生效益,但“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通过技术研发,可以提高生产效率;“国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已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调整用于新项目。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系用于公司整体运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先进半导体装
备(半导体清洗设备及炉管类设备)研发项目”预计不直接产生效益,但通过技术研发,可以提高生产效率。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说明不适用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中不存在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形。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信息对照情况说明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重大差异。
附件:
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30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3月31日编制单位: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04,760.36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74,087.38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48,120.04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04,273.0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47,457.90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18年:19,177.95
2019年:
31,107.042020年:13,302.40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021年:9,250.02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45.30%2022年:
1,249.97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23年1-3月:
-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1年:52,982.942022年:
44,815.612023年1-3月:6,474.47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
额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
额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
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片设备(新型半导体掺杂沉积工艺光伏设备)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
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片设备(新型半导体掺杂沉积工艺光伏设备)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
9,247.21 9,247.21 8,883.90 9,247.21 9,247.21 8,883.90 -363.31已结项
智能全自动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设备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
智能全自动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设备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
9,726.99 9,726.99 8,079.74 9,726.99 9,726.99 8,079.74 -1,647.25已结项
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
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
33,005.37- -33,005.37- --已终止
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15,015.52 15,015.52 6,763.41 15,015.52 15,015.52 6,763.41 -8,252.11已终止
国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国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4,332.00- -4,332.00- --已终止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27,895.36 27,895.36 28,311.94 27,895.36 27,895.36 28,311.94 416.58已结项
湿法工艺光伏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
湿法工艺光伏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
5,537.91 5,537.91 5,396.91 5,537.91 5,537.91 5,396.91 -141.00已结项
高效新型晶体硅太阳能电池湿法设备及配套智能制造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
高效新型晶体硅太阳能电池湿法设备及配套智能制造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
- 10,000.00 9,676.78 - 10,000.00 9,676.78 -323.22已结项
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PECVD设备生产线建设
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PECVD设备生产线建设
- 28,672.95 6,974.70 - 28,672.95 6,974.70 -21,698.25
24.3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小计
104,760.36 106,095.94 74,087.38 104,760.36 106,095.94 74,087.38 -32,008.56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
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泛半导体装备产业化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湿法设备及单层载板式非晶半导体薄膜CVD设备产业化项目)
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泛半导体装备产业化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湿法设备及单层载板式非晶半导体薄膜CVD设备产业化项目)
99,877.18 99,877.18 51,529.32 99,877.18 99,877.18 51,529.32 -48,347.86
51.59%
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二合一透明导电膜设备(PAR)产业化项目
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二合一透明导电膜设备(PAR)产业化项目
33,438.34 33,438.34 1,711.64 33,438.34 33,438.34 1,711.64 -31,726.70
5.12%
先进半导体装备(半导体清洗设备及炉管类设备)研发项目
先进半导体装备(半导体清洗设备及炉管类设备)研发项目
64,608.67 64,608.67-64,608.67 64,608.67--64,608.67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50,195.85 50,480.40 51,032.06 50,195.85 50,480.40 51,032.06 551.66不适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小计
248,120.04 248,404.59 104,273.02 248,120.04 248,404.59 104,273.02 -144,131.57合计352,880.40 354,500.53 178,360.40 352,880.40 354,500.53 178,360.40 -176,140.13说明1: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19年9月17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中的10,000.00万元用于新项目“高效新型晶体硅太阳能电池湿法设备及配套智能制造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新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捷佳创,实施地点为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宝塔山路以东旺财路以北。
说明2: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0年11月12日召开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及“国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共计28,672.9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银行理财产品利息扣除手续费的净额)调整用于新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PECVD设备生产线建设”。新项目实施主体为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为深圳市坪山区金辉路与锦绣东路交汇处西北角。说明3: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2年5月18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终止“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8,784.9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等,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公司董事会: 公司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
是3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4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5国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 |||||
是9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PECVD设备生产线建设不适用(尚未建设完成)达产后预计实现年平均不含税销售收入125,500万元,年平均利润23,213.21万元不适用(尚未建设完成)不适用不适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1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泛半导体装备产业化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湿法设备及单层载板式非晶半导体薄膜CVD设备产业化项目)不适用(尚未建设完成)达产后能实现年平均营业收入322,400万元,实现年平均净利润53,603.20万元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尚未建设完成)2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二合一透明导电膜设备(PAR)产业化项目不适用(尚未建设完成)达产后能实现年平均营业收入150,000万元,实现年平均净利润34,956.87万元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尚未建设完成) | |||||
先进半导体装备(半导体清洗设备及炉管类设备)研发项目
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说明1:公司为柔性生产,可根据实际订单数量灵活调整雇佣工人的数量和工作时长,不存在固定的产能限制,因此无法计算产能利用率。说明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系用于公司整体运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说明3:“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及“先进半导体装备(半导体清洗设备及炉管类设备)研发项目”预计不直接产生效益,但通过技术研发,可以提高生产效率。说明
:“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及“国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已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投入新项目,故无需统计实现效益情况。公司董事会: 公司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