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446号───────────────
关于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所对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审核中心会议讨论形成如下问题,请予落实:
1、请发行人:补充说明本次再融资全部向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华凌国际医疗发行股份的主要考虑;公司股票最新市场价格与本次发行价格的差异较大,说明本次发行定价是否有利于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请保荐机构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请发行人:(1)结合公司各业务板块开展情况、成本费用变化等,具体分析2022年度公司亏损的原因,相关影响因素是
否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持续影响;(2)补充说明2022年度公司存货计提大额减值的具体依据及合理性,并说明其他合同订单是否存在类似需要计提减值的情况;(3)结合上述情况进一步说明公司主营业务前景,相关业务经营是否稳定。
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你公司对上述问题逐项落实并及时提交回复。若回复涉及对募集说明书的修改,请以楷体加粗标明。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二三年七月一日
主题词:主板 再融资 问询函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3年07月0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