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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溢科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01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周五)14:30开始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16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1栋A座20层大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罗瑞发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57,680,9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1888%。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数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57,677,2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1867%。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其代表以记名投票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进行了表决。

2、网络投票情况:

在本次网络投票期间,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3,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1%。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3,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1%。

(三)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钟婷律师、覃国飚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罗瑞发先生、刘咏平先生、蔡福春先生、关志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公司不设职工代表董事,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1.01 选举罗瑞发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获得选举票数57,680,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获得选举票数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743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罗瑞发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刘咏平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获得选举票数57,680,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获得选举票数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743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刘咏平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蔡福春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获得选举票数57,680,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获得选举票数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743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蔡福春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关志超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获得选举票数57,680,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获得选举票数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743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关志超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陈君柱先生、向吉英先生、司贤利先生为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不设职工代表董事,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2.01 选举陈君柱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获得选举票数57,680,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获得选举票数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743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陈君柱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向吉英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获得选举票数57,680,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获得选举票数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743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向吉英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司贤利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获得选举票数57,680,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获得选举票数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743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司贤利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本议案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周海荣先生、倪传宝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杜水荣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中职工代

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3.01 选举周海荣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

获得选举票数57,680,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获得选举票数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743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周海荣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倪传宝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

获得选举票数57,680,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获得选举票数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743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倪传宝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57,680,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3,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57,680,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3,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57,680,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3,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57,680,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3,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表决情况:

同意57,680,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3,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57,680,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3,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监事选举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57,680,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3,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57,680,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3,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57,680,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3,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57,680,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3,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4、审议通过了《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表决情况:

同意57,680,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3,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钟婷律师、覃国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出席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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