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6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6月25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寅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长陈寅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资格审核,同意聘任徐友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