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无监事不能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20日分别以专人、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3年6月29日采取书面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典富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核情况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的决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由于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对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经调整后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1.34元/股。此次调整符合激励计划以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决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获授条件。
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公司以2023年6月29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477名激励对象授予2,200万份股票期权。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的决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由于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经调整后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45.40元/股。此次调整符合激励计划以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决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