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71 证券简称:ST高升 公告编号:2023-27号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议案被否决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6月30日(星期五)下午15:00
(二)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6月3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9:15-15:00之间的任意时间。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8号IFC大厦A座20层2002室
(四)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召集人: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六)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岱先生
(七)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列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1人,代表股份数量207,708,2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08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90,560,3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73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17,147,8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53%。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7人,代表股份2,961,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24%。
(二)其他人员出席、列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05,401,16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893%;反对955,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00%;弃权1,35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08%。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05,401,16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893%;反对955,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00%;弃权1,35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08%。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05,401,16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893%;反对955,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00%;弃权1,35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08%。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05,401,16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893%;反对955,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00%;弃权1,35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08%。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五)《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05,196,26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906%;反对1,160,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86%;弃权1,35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0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49,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1724%;反对1,160,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9.1821%;弃权1,35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6455%。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六)《关于袁佳宁2019年度业绩承诺补偿义务由天津百若克医药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代为履行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152,16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68%;反对5,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关联股东天津百若克医药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袁佳宁已回避表决。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955,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75%;反对5,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除审议以上议案外,本次股东大会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四、律师见证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李科峰、田浩森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