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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敖东: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01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23-038债券代码:127006 债券简称:敖东转债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以书面形式于2023年6月20日发出。

2、会议于2023年6月30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会监事5人,实际到会监事5人,其中监事修刚先生、孙玉菊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4、会议由监事长陈永丰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应予换届。

经公司第一大股东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截至会议召开日,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股票327,080,74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28.21%。)推荐,本届监事会提名陈永丰先生、修刚先生、孙玉菊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

经审议:

(1)《关于选举陈永丰先生为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无。

(2)《关于选举修刚先生为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无。

(3)《关于选举孙玉菊女士为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无。上述子议案须报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2023年6月30日,公司职工大会已选举张明晶女士、李安宁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其任期与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任期一致。详见2023年7月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7月1日

附: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1)陈永丰先生,1967年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高级政工师,中共党员。1984年12月至1989年9月任延边州敦化鹿场纸盒厂员工,1989年9月至1993年1月任延边州敦化鹿场农牧科、财务科员工,1993年1月至1994年5月任延边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员工,1994年5月至1998年5月任延边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长春办事处)员工,1998年5月至2000年10月任延边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10月更名为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文秘,2000年10月至2002年4月任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2002年4月至2005年5月任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主任,2005年5月至2017年7月任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主任,2017年7月至今任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延边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陈永丰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陈永丰先生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协议人之一,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永丰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28,575股,通过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份额对应本公司股份195,000股;最近五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修刚先生,1966年3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正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1991年7月至1996年2月任吉林省敦化林业机械厂企管科员工,1996年2月至1997年6月任吉林省敦化林业机械厂办公室副主任,1997年6月至2001年3月任延边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10月更名为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会民管部长,2001年3月至2002年3月任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2002年3月至2003年1月任吉林敖东延边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2003年1月至2006年3月任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06年2月至今任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7年7月至今任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其间:2008年6月至2015年9月任原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9月至2015年12月任原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修刚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修刚先生为控股股东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修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最近五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孙玉菊女士,1972年10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1992年10月至1999年11月任敦化市华康生物化学制药厂销售会计,1999年11月至2005年3月任敦化市华康动物药厂主管会计,2005年3月至2007年9月任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长,2007年9月至今任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2008年5月至今任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其间:2014年5月至2015年12月任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孙玉菊女士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孙玉菊女士为控股股东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孙玉菊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最近五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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