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股:900932 陆家B股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判决
? 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审原告、被上诉人
? 涉案金额:本金人民币1,830,600,000元及利息、违约金、律师费、保全费、诉讼费等
?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案已取得二审终审判决,但本次诉讼判决尚待履行,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家嘴国际信托”)与南京世荣置业有限公司、南京世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芜湖世茂新发展置业有限公司、南京世茂新发展置业有限公司、上海世茂建设有限公司因债券交易产生债务纠纷,陆家嘴国际信托于前期已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诉讼以及财产保全。该案件已经上海金融法院受理,受理通知书案号为(2022)沪74民初1067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3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2-050)。
2023年2月3日,陆家嘴国际信托收到上海金融法院出具的一审判决书(2022)沪74民初1067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7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
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7)。之后,原审被告南京世荣置业有限公司、南京世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芜湖世茂新发展置业有限公司、上海世茂建设有限公司不服上海金融法院作出的(2022)沪74民初1067号民事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案号为(2023)沪民终388号。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6月12日在线谈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0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60)。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2023年6月29日,陆家嘴国际信托收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二审判决书(2023)沪民终388号,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306.33元,由上诉人南京世荣置业有限公司、南京世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芜湖世茂新发展置业有限公司、上海世茂建设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案已取得二审终审判决,但本次诉讼判决尚待履行,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及时跟进事项进展并根据规则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