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万达电影: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01
股票代码:002739股票简称:万达电影公告编号:2023-033号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6月30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3号万达文华酒店7层

3、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霖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75人,代表股份892,887,46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0.970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871,519,23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9.989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4人,代表股份21,368,23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9805%。

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72人,代表股份22,446,31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29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8人,代表股份1,078,07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495%。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64人,代表股份21,368,23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9805%。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3、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刘娟律师和曾祥娜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88,520,8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110%;反对4,339,6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860%;弃权2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079,7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5466%;反对4,339,6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3336%;弃权2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98%。

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88,547,2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139%;反对4,314,2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832%;弃权2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106,1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6642%;反对4,314,2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2204%;弃权2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54%。

该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88,631,5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234%;反对4,228,9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736%;弃权2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190,4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0397%;反对4,228,9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8404%;弃权2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98%。

该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88,631,5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234%;反对4,216,0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722%;弃权3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190,4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0397%;反对4,216,0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7829%;弃权3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73%。

该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88,605,1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204%;反对4,256,3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767%;弃权2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164,0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9221%;反对4,256,3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9625%;弃权2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54%。

该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88,792,8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414%;反对4,067,7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556%;弃权2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351,68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7581%;反对4,067,72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1220%;弃权2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98%。

该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88,313,2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877%;反对4,548,3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094%;弃权2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7,872,08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6215%;反对4,548,32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2631%;弃权2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54%。

该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88,482,4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067%;反对4,379,0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904%;弃权2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9%。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041,3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3755%;反对4,379,0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5091%;弃权2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54%。

该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775,1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8.0756%;反对3,974,4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6805%;弃权46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439%。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008,9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2311%;反对3,974,4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7.7066%;弃权46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623%。

该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956,2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8.5623%;反对4,216,4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3308%;弃权3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70%。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190,0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0380%;反对4,216,4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7847%;弃权3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73%。

该议案获得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87,455,6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917%;反对5,404,7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053%;弃权2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7,014,5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5.8010%;反对5,404,7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0787%;弃权2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03%。

该议案获得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86,711,1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083%;反对5,356,4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999%;弃权819,82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1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6,270,04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4843%;反对5,356,4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8634%;弃权819,82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524%。

该议案获得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88,683,9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292%;反对4,132,1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628%;弃权7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242,8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2732%;反对4,132,1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4092%;弃权7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176%。

该议案获得通过。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88,793,8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415%;反对4,066,4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554%;弃权2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352,7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7628%;反对4,066,4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1165%;弃权2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07%。

该议案获得通过。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87,807,3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311%;反对5,054,1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660%;弃权2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7,366,24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3679%;反对5,054,16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5167%;弃权2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54%。

该议案获得通过。

16、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87,721,0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214%;反对4,333,0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853%;弃权833,35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3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7,279,9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9833%;反对4,333,0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3040%;弃权833,35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127%。

该议案获得通过。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88,807,0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430%;反对3,556,5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983%;弃权52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87%。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365,9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8216%;反对3,556,5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8448%;弃权52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336%。

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2、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姓名:刘娟律师和曾祥娜律师

3、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6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