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选董事席位暨修订《公司章程》等制度的公告
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优化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有效性,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7名增至9名,其中非独立董事人数由4名增至6名,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1 | 第七十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 | 第七十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公司有两位或两位以上副董事长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副董事长主持)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 |
2 | 第一百一十五条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名。 | 第一百一十五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若干名。 |
3 | 第一百二十七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第一百二十七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设副董事长若干名。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4 | 第一百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 第一百二十九条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公司有两位或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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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以上副董事长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指定人员办理后续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办理《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手续,最终以工商登记主管部门核准为准。
二、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优化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有效性,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1 | 第二十八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 | 第七十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公司有两位或两位以上副董事长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副董事长主持)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 |
除以上条款修订外,《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优化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有效性,对《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1 | 第七条 会议的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 第七条 会议的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公司有两位或两位以上副董事长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
除以上条款修订外,《董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 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