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 000550 | 证券简称: | 江铃汽车 | 公告编号: | 2023-023 |
200550 | 江铃B |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通知情况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铃汽车”或“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6月27日以专人邮件形式向全体董事、监事、执行委员会成员及相关人员发出了此次董事会相关议案。
二、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
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3年6月27日至6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董事会出席会议情况
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到9人。
四、会议决议
与会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董事会批准公司控股子公司江铃福特汽车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和福特汽车(中国)有限公司之间的《关于全新一代F150猛禽服务合同》。
由于福特汽车公司(“福特”)持有本公司32%的股权,为本公司的第二大股东,福特汽车(中国)有限公司是福特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在对本议案的表决中,关联董事吴胜波先生、Ryan Anderson先生和熊春英女士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均同意此议案。
本议案详情请参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发表的独立意见请参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香港商报》上的《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特此公告。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