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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方制药: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01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经全体监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要求,以口头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3年6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汪琴女士主持。

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和数量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和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和数量进行调整。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议结果:通过

2、《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董事会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

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2)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综上,监事会认为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3年6月30日为预留授予日,授予价格为9.84元/股,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2名激励对象授予46.80万股限制性股票。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7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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