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6月30日(星期五)上午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汇德大厦1号楼42层多媒体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27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述卫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6月1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发来的《关于对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3〕第364号)(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年报问询函》指出公司2022年年度现金流量表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数据异常,经公司自查发现在编制2022年年度现金流量表时,公司误将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列报在了偿还借款支付的现金。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前期差错事项进行更正并对2022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相关定期报告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