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
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3元/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不高于人民币30,000万元。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6月13日、2023年6月1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33)。
一、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原因
2023年5月17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3年6月1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当日的总股本1,566,163,0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37元(含税),拟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841,029,549.2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27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
证券代码:300450 证券简称:先导智能 公告编号:2023-040根据公司披露的《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派发红利、送红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结果
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自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2023年6月27日)起,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53元/股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52.463元/股。
具体的价格调整计算如下: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53元/股-0.537元/股)/(1+0)=52.463元/股。
上述调整后,按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30,000万元及回购股份价格上限52.463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5,718,315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3651%;按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20,000万元及回购股份价格上限52.463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3,812,211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434%,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三、其他事项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