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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华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2年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30

债券代码:148002.SZ 债券简称:22华录01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2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1号写字楼22层)

2023年6月

重要声明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德证券”)编制本报告涉及的内容及信息来源于发行人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发行人向中德证券提供的资料或说明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德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中德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德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目 录

第一章 受托管理的公司债券概况 ...... 3

第二章 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 5

第三章 发行人2022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 7

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情况 ...... 11

第五章 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履行的核查情况 ...... 12

第六章 发行人偿债能力和意愿分析 ...... 13

第七章 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 14

第八章 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 17

第九章 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 18

第十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 19

第十一章 本期债券及发行人主体信用跟踪评级情况 ...... 20第十二章 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及成效 ...... 21

第十三章 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 22

第一章 受托管理的公司债券概况

1、发行主体: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全称: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新基建)(第一期),简称:“22华录01”(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3、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5亿元。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5.50%。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7、起息日:2022年8月17日。

8、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23年至2027年每年的8月17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3年至2025年每年的8月17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9、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7年8月17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5年8月17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0、增信措施:本期债券由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1、发行时信用级别: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公司的主体信

用等级为AA,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12、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3、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的发行方式。

14、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偿还公司有息债务。

15、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第二章 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报告期内

,中德证券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以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持续跟踪发行人的资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偿债保障措施实施情况等,并督促发行人履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中所约定的义务,积极行使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一、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情况、督促发行人进行信息披露

中德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了受托管理职责,建立了对发行人的定期跟踪机制。报告期内,中德证券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状况,监测发行人是否发生重大事项,按月定期全面核查发行人重大事项发生情况,持续关注发行人各项信息资料。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出现对债券偿付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中德证券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监督了发行人对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所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

二、持续关注本期债券增信措施

本期债券由发行人控股股东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中德证券作为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关注本期债券增信措施,查阅担保人年度财务报告等信息,持续关注担保人的资信情况。

三、监督专项账户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中德证券持续监督并定期检查发行人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和划转情况,监督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中德证券及时向发行人传达法律法规规定、监管政策要求和市场典型案例,提示发行人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合法

如无特别说明,“本报告期”均指2022年度。

合规使用募集资金。发行人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用途与募集说明书约定一致。

四、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中德证券作为受托管理人,本年度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发行人不涉及需要受托管理人出具受托管理临时报告的重大事项。

五、督促并协助发行人按时完成付息/回售流程

报告期内,本期债券暂不涉及付息及回售事项。

第三章 发行人2022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212法定代表人:林拥军注册资本:66,581.43万元设立日期:2001年04月30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802085421K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165号院1号楼1001室联系电话:010-52281160传真:010-52281188办公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165号中国华录大厦B座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颜芳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联系方式:010-52281160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二)发行人主要业务

发行人经营范围包括: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电信业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数据处理;软件服务;智慧城市、智能交通项目咨询、规划、设计;交通智能化工程及产品研发;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交通智能化设备、工业自动化控制设备、自行开发的产品、通讯设备;承接工业控制与自动化系统工程、计

算机通讯工程、智能楼宇及数据中心计算机系统工程;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的设计、维护;产品设计;生产存储设备(限在外埠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2022年度经营情况

2022年度,发行人经营重点由数据湖建设转向数据要素运营的战略调整顺利推进,将释放和激发数据要素运营价值作为业务重点,并取得显著成效。公司通过强化运营管理并加快业务转型,实现净利润3,215.31万元,较去年同期实现扭亏为盈。盈利能力方面,公司综合毛利润率取得显著提升。其中,政企数字化类业务占比增加,毛利率为40.37%,较上年同期提升19.95个百分点,数据运营及服务类毛利率为49.82%,较上年同期提升了6.43个百分点。

现金流方面,公司两金压降取得明显成效。2022年公司经营现金流净额累计为5.98亿元。报告期公司持续加强回款工作,应收账款和存货较年初减少4.23亿元。

(一)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构成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2021年同比增减 (%)
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160,394.33100.00202,010.97100.00-20.60
政企数字化67,252.4041.9376,679.2137.96-12.29
数字经济基础设施67,550.8242.12100,865.2249.93-33.03
数据运营及服务25,591.1115.9524,466.5412.114.60
项目2022年2021年同比增减
金额占营业成本比重(%)金额占营业成本比重(%)(%)
营业成本合计86,940.32100.00124,233.83100.00-30.02
政企数字化40,100.9346.1261,018.0549.12-34.28
数字经济基础设施33,998.1039.1149,364.7639.74-31.13
数据运营及服务12,841.2914.7713,851.0211.15-7.29

(二)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政企数字化67,252.4040,100.9340.37-12.29-34.2819.95
数字经济基础设施67,550.8233,998.1049.67-33.03-31.13-1.39
数据运营及服务25,591.1112,841.2949.824.60-7.296.43

三、发行人2022年度财务情况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增减率(%)
流动资产合计870,976.32887,730.09-1.89
非流动资产合计572,945.48551,340.383.92
资产总计1,443,921.811,439,070.470.34
流动负债合计757,003.82771,654.41-1.90
非流动负债合计244,912.56213,245.3314.85
负债合计1,001,916.37984,899.741.73
所有者权益合计442,005.43454,170.73-2.6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443,921.811,439,070.470.34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增减率(%)
营业总收入160,394.33202,010.97-20.60
营业利润4,306.39-14,796.67129.10
利润总额4,374.94-15,136.15128.90
净利润3,215.31-14,299.92122.4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53.93-16,667.31106.92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增减率(%)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9,831.37-9,987.96699.0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5,775.95-111,168.9658.8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430.6544,052.88-107.79

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和披露情况

经发行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证监会出具注册批复(证监许可[2021]3764号),本次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采取分期发行。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5亿元。根据《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新基建)(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偿还到期有息债务。根据发行人2022年度报告以及相关说明,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全部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使用募集资金。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偿还到期的有息债务,目前已使用完毕。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公司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设立了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和划转。中德证券、发行人以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已签署了《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新基建)(第一期)专项账户资金监管协议》。报告期内,发行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行正常,不存在违规使用情况。

三、核查情况

截至2022年末,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户运作情况与发行人的定期报告披露内容一致。

第五章 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履行的核查情况发行人已按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在债券发行上市及存续期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报告期内,发行人遵循了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完成了各项报告的披露工作。

第六章 发行人偿债能力和意愿分析

一、发行人偿债意愿情况

2022年度,发行人发行的各类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均未出现延迟支付到期利息及本金的情况,发行人偿债意愿正常。

二、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截至2021年末及2022年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1.15和1.15,速动比率分别为

1.08和1.08,发行人短期偿债指标稳定,短期偿债能力良好。截至2021年末及2022年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8.44%和69.39%,资产负债率略微上升,但仍保持在合理区间内。

本期债券的偿债资金将主要来源于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利润和经营活动现金流。2021年及2022年,发行人合并口径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202,010.97万元和160,394.3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6,667.31万元和1,153.93万元,2022年公司通过强化运营管理并加快业务转型,较去年同期实现扭亏为盈。2021年及2022年,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9,987.96万元和59,831.37万元。2022年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大幅上升,现金流情况良好,足以覆盖本期债券利息。同时,发行人在各大银行拥有充足的授信额度,信用良好,而且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发展,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有望稳固发展,并陆续转化为经营性现金流,从而为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提供了进一步的保障。

综上所述,发行人资信情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偿债意愿和较强的偿债能力。

第七章 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一、增信机制及变动情况

本期债券通过保证担保方式增信,由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报告期内,担保人未出现对本期债券增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不存在对偿债能力重大影响的变动。报告期内,担保人基本情况、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内容如下:

(一)担保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

中文简称:华录集团

法定代表人:欧黎

注册资本(万元):183,600.83

实缴资本(万元):183,600.83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黄浦路717号中国华录大厦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视听、通讯设备、计算机软硬件产品的开发应用、技术咨询、销售、技术服务;系统工程的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项目投资及管理;文化信息咨询;经营广告业务;物业管理;房屋出租;机械电子产品开发、生产、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信息系统集成和物联网技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担保人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末/2022年度
流动资产1,361,882.66
非流动资产896,567.62
资产总计2,258,450.28
项目2022年末/2022年度
流动负债697,815.60
非流动负债544,563.02
负债合计1,242,378.62
所有者权益合计1,016,071.66
营业总收入431,200.20
营业利润12,195.31
利润总额11,449.71
净利润6,597.3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70.7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3,750.2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424.3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284.05
资产负债率55.01%
流动比率1.95
速动比率1.83

注: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总计*100%

(三)担保人资信状况

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管理的中央企业,资信状况良好。

二、偿债保障措施

为了充分有效的维护债券持有人利益,发行人为本期债券制定了如下偿债保障措施:

(一)成立专项工作小组

公司将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本期债券本息的兑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偿付,保证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在利息和到期本金偿付日之前的15个工作日内,公司将组成偿付工作小组,负责利息和本金的偿付及与之相关的工作。

(二)切实做到专款专用

发行人已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本期债券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了本期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期债券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三)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

本期债券引入了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债券持有人对发行人的相关情况进行监督,并在债券本息无法按时偿付时,代表债券持有人采取一切必要及可行的措施,保护债券持有人的正当利益。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定期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报送发行人承诺履行情况,并在发行人可能出现债券违约时及时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便于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采取其他必要的措施。

(四)严格的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披露公司信息,使公司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发行人将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相关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

发行人披露重大事项后,已披露的重大事项出现可能对发行人偿债能力产生较大影响的进展或者变化的,应当及时披露进展或者变化情况以及可能产生的影响。发行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的,还应当及时披露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改情况。

三、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发行人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作用,设立专门部门负责债券偿付工作,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发行人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执行了各项偿债保障措施。

第八章 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报告期内,本期债券暂不涉及付息事项。

第九章 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第十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十一章 本期债券及发行人主体信用跟踪评级情况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15日出具了《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23年跟踪评级报告》(联合【2023】4224号),确定维持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维持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第十二章 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

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及成效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与其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中德证券将持续关注发行人相关情况,督促发行人按时完成披露义务并按募集说明书约定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三章 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一、对外担保情况

根据发行人2022年年度报告,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对外担保余额为41,140.40万元,2022年度发行人新增对外担保事项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实际发生日期实际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物担保期是否履行完毕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大连数据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22年04月07日2022年05月12日19,090.40连带责任保证十一年

二、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2022年度,发行人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其他事项

2022年度,发行人未发生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2年度)》之盖章页)

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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