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6月19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6月29日在福州市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8名,实际出席监事8名,其中孙铮监事委托朱青监事代为出席会议并对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何旭东监事、Paul M. Theil监事以电话接入方式出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长陈信健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关于调整监事会下设委员会成员组成的议案;调整后各委员会成员组成如下:
(一)监事会监督委员会,由何旭东、Paul M.Theil、孙铮等3名成员组成。外部监事Paul M.Theil担任主任委员。
(二)监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余祖盛、张国明、朱青等3名成员组成。外部监事朱青担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权益类投资业务专项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