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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特生物: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除限售暨上市流通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01

证券代码:688026 证券简称:洁特生物 公告编号:2023-043转债代码:118010 转债简称:洁特转债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除限售

暨上市流通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200,6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4%。

?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7月11日。

?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77人。

?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除限售安排如下:

A、第一类激励对象

归属批次限售批次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25%

B、第二类激励对象

归属批次限售批次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50%

C、第三类激励对象

归属批次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的限制性股票10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公司于2022年7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于2022年7月11日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的股份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7月1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结果暨股本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除限售,涉及股东数量为77名,股份数量为200,658股,限售期为自归属日(即2022年7月11日)起12个月,将于2023年7月11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本公告日,公司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总股本增加60股,增加后总股本变更为140,363,220股。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无特别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解除限售安排

根据激励对象岗位职能的不同,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分为三类,其限售的具体安排如下:

A、第一类激励对象

归属批次限售批次解除限售时间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归属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归属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25%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自归属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归属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25%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自归属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归属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25%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自归属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归属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25%

B、第二类激励对象

归属批次限售批次解除限售时间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归属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归属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5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自归属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归属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50%

C、第三类激励对象

归属批次解除限售时间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的限制性股票自归属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归属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100%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限售规定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六、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关于限售股解除限售安排,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200,6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4%。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7月11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号股东名称持有限售股数量(股)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剩余限售股数量(股)
1袁建华78,1200.0557%19,53058,590
2Yuan Ye James25,2000.0180%6,30018,900
3Dannie Yuan21,0000.0150%5,25015,750
4方想元6,7200.0048%1,6805,040
5何静10,7020.0076%2,6758,027
6李慧伦6,7200.0048%1,6805,040
7吴志义14,0240.0100%3,50610,518
8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第一类激励对象)16,8000.0120%4,20012,600
9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第二类激励对象)56,0740.0399%28,03728,037
10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第三类激励对象)127,8000.0910%127,8000
合计363,1600.2587%200,658162,502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类别本次变动前本次增减数量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数量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363,1600.26%-200,658162,5020.12%
无限售条件股份140,000,06099.74%200,658140,200,71899.88%
总计140,363,220100.00%0140,363,220100.00%

特此公告。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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