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于2023年6月25日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3年6月30日在天玛智控顺义创新产业基地五层1506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主席罗劼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审议和表决,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则及制度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并将本次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和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同时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则及制度规定。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事项。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运营管理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
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则及制度规定。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