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会议于2023年6月29日(星期四)上午9:30时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孔国梁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表决。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参与会议表决的人数及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合规管理办法><总经理工作细则>等14项制度的议案》。
(一)同意公司制定的《合规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两项制度;
(二)同意公司对《总经理工作细则》《投资决策管理制度》《担保管理规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12项制度的修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制度及修订对照表。
该议案获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