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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亚股份: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30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股东卢志锋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卢志锋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持有本公司股份75,000股(占剔除回购股份后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184%)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卢志锋计划在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8,750股(占剔除回购股份后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046%)。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职务持股数量(股)占剔除回购股份后 公司总股本比例
卢志锋财务总监75,0000.018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份来源、数量、方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持期间、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股权激励授予限制性股票。

(3)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8,750股(占剔除回购股份后公司总股本比例0.0046%)。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和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卢志锋作为参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做出承诺如下:

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卢志锋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卢志锋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四、备查文件

卢志锋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6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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