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达成所涉考核、审议均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实施程序合法、合规,决议真实有效。本次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解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解锁条件达成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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