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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缆: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及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01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及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董事会秘书乐君杰先生的辞职报告。由于工作调整需要,乐君杰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仍为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副总裁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乐君杰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乐君杰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乐君杰先生担任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推动公司规范治理、信息披露、资本运作和战略规划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乐君杰先生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会议聘任江雪微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

满止。(简历见附件)江雪微女士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董事会秘书的任职条件,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在本次董事会召开之前,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将江雪微女士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结果无异议。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聘任董事会秘书提名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了解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等情况,具备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其有《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和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聘任江雪微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宁波中山东路1800号国华金融中心49-50F邮政编码:315100公司邮箱:orient@orientcable.com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三年七月一日

附件:

江雪微,女,1979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共党员,中级工程师、会计师、经济师。历任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助理、外贸部副经理、营销管理中心副主任、总经办主任等职务。宁波东方集团工会委员会副主席,中国共产党宁波市北仑区第九次代表大会代表。2014年5月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现任公司证券法务部主任、证券事务代表、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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