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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大基因:关于参与认购常州市华大松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份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30

证券代码:300676 证券简称:华大基因 公告编号:2023-047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认购常州市华大松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份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充分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专业资源及其投资管理优势,持续深化公司在专业领域的投资布局,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发展、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19,500万元(以下元均指人民币元)参与认购常州市华大松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目标基金)基金份额。公司于 2023 年 6月 28 日与目标基金其他投资方就本次投资事项签署了《常州市华大松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目标基金主要投资于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计划募资规模为人民币 4亿元,最终以实际募集金额为准。

(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参与认购目标基金份额事项属于公司总经理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参与认购投资基金份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共同投资方的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管理人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深圳市松禾成长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D8RU65K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3月18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厉伟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股权投资、投资管理(均不含限制项目);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项目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登记备案情况

深圳市松禾成长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P1060511

2、股权结构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1深圳市松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5,75057.50%
2深圳市松禾产业资本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25042.50%
合计10,000100.00%

(二)有限合伙人

1、常州市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1)基本工商信息

公司名称常州市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00MA1WX1LK8U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18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8年7月18日
注册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锦绣路2号文化广场4号楼10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常州市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基础设施投资、投资管理(企业不得从事金融、类金融业务,依法需取得许可和备案的除外);资产受托管理、股权管理、投资及投资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序号合伙人名称合伙人类型认缴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1常州市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000.06%
2常州龙城科创发展基金(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79,90099.94%
合计180,000100.00%

2、常州市金坛区产业创新发展私募基金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常州市金坛区产业创新发展私募基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3MA7G6DUP8D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2年1月7日
注册地址常州市金坛区金坛大道333号
法人代表胡婧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江苏金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3、厦门市松禾绩优五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工商信息

公司名称厦门市松禾绩优五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5QXRX6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1,001万元
成立日期2020年4月28日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前埔中路323号莲前集团大厦22层2-A501单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松禾成长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

(2)股权结构

序号合伙人名称合伙人类型认缴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1深圳市松禾成长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0.0999%
2深圳市松禾创业投资有限公有限合伙人1,00099.9001%
合计1,001100.0000%

(三)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目标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和有限合伙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目标基金的普通事务合伙人深圳市松禾成长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同时为目标基金有限合伙人厦门市松禾绩优五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除此之外,目标基金其他投资人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且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三、目标基金的基本情况

(一)目标基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常州市华大松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3MACPDYB999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松禾成长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曾晓玉 )
成立日期2023年6月28日
出资额40,000万元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西城街道金坛大道333号金坛金沙科技金融中心B幢九楼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目标基金合伙人构成及出资结构

序号合伙人名称合伙人类型认缴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1深圳市松禾成长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5001.25%
2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9,50048.75%
3常州市金坛区产业创新发展私募基金有限有限合伙人10,00025.00%
公司
4厦门市松禾绩优五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5,00012.50%
5常州市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5,00012.50%
合计40,000100.00%

(三)目标基金的后续安排

1、 基金规模:40,000万元(最终以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准)

2、 基金管理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松禾成长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出资方式: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出资

4、 出资进度:按照投资进度逐步出资,各有限合伙人的认缴出资应按照普通合伙人发出的缴付出资通知的要求分期缴付。

5、 合伙期限:合伙企业合伙期限为八年,自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算。根据合伙企业运营需要,经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合伙期限可以延长,每次延长1年,延长不超过2次。

6、 管理模式:投资决策委员会作为合伙企业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负责审议决定投资项目的投资审批、退出审批、合伙企业投资方向确定和调整等一切重大事项。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负责召集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

7、 退出机制:合伙企业主要通过 IPO、协议转让、资本市场重组、分红等多种方式退出。

8、 会计核算方式:以合伙企业为会计核算主体,按照国家相关会计制度和相应的应用指南的规定,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核算,单独编制财务报告。

9、 主要投资领域: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

10、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目标基金常州市华大松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目标基金份额认购,未在目标基金中任职。

四、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签署了《常州市华大松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 目的和经营范围

根据合伙协议约定从事与投资目标有关的股权投资活动,为合伙人获取投资回报。合伙企业重点投资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基于趋势判断和长期行业洞见,聚焦商业模式优秀、有宽阔护城河和成长确定性的赛道和企业,分享企业成长红利。

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为: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 合伙期限

合伙企业合伙期限为八年,自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算。其中投资期为5年,自合伙企业首期实缴出资到位之日起算。退出期为3年。根据合伙企业的运营需要,经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合伙期限可以延长,每次延长1年,延长不超过2次。

(三) 出资方式及出资进度

各合伙人对本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按其认缴金额以现金形式分三期到位,各合伙人首期出资比例为本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40%,其余各期出资比例分别为认缴出资总额的30%、30%。出资期限为收到缴款通知书后15日。

(四) 管理费

“管理费”系指合伙企业在其投资、退出期内按本协议的规定向执行事务合伙人支付的管理报酬。本合伙企业应向执行事务合伙人支付的管理费合计金额为:

(1)投资期内的每一会计年度,管理费为本合伙企业实缴出资总额的【2】%/年(百分之二每年);

(2)退出期内的每一会计年度,管理费为本合伙企业已完成投资但尚未收回的投资项目之投资成本总额的【2】%/年(百分之二每年)。

(3)合伙企业进入延长期、清算期,执行事务合伙人不收取管理费。

(五) 收入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1、在合伙期限内,本合伙企业就任一投资项目取得项目投资的现金收入,

在扣除项目实际支出费用及预计费用后,经合伙人会议一致同意分配后,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在2个月内组织分配。全体合伙人之间的可分配收入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分配:

a.首先,按合伙人实缴出资额比例向各合伙人分配,直至各合伙人累计获得的分配总额达到其累计实缴出资额;

b.其次,如经过上述本金分配后仍有可分配收益的,则继续向所有合伙人分配,直至各合伙人获得的分配收益总额达到以其累计实缴出资额为基数按【8】%(百分之八)的年化收益率(单利)计算的金额;

c.最后,经过上述a、b两轮分配后仍有可分配的收益,为超额收益。超额收益20%(百分之二十)分配给普通合伙人,80%(百分之八十)在有限合伙人中按其相对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3、亏损分担

本合伙企业清算出现亏损时,应首先由基金管理人或普通合伙人在基金中的出资承担,不足部分再由有限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产业基金承担金额以其出资额为上限。

(六) 投资决策

1、投资决策程序

为了提高投资决策的专业化程度,提高投资业务的操作质量,执行事务合伙人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作为其执行合伙事务的内部决策机构,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协议获得对本合伙企业相关投资和退出决策的决策权。投资决策委员会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七(7)名委员组成,其中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其关联方委派三(3)人,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委派三(3)人,常州市金坛区产业创新发展私募基金有限公司委派一(1)人,经本基金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后确定。所有投资项目需要投资决策委员会五票(含)以上通过方可进行投资。

2、投资委员会的决议职权范围

a.选择确定投资项目、退出项目,对投资方案、退出方案进行表决;

b.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外聘专家或投资顾问;

c.制订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方案;

d.决定合伙企业资金的划转。

3、举债和担保

执行事务合伙人不能以本合伙企业(包括本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名义对外举债、对外担保。合伙人不得将其持有的财产份额进行质押。

(七)争议解决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如各方在争议发生后60(六十)日内协商未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伙企业注册地常州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除各方发生争议的事项外,各方仍应当本着善意的原则按照本协议的规定继续履行各自义务。

五、其他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本次投资标的常州市华大松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产份额的认购,未在该投资基金中任职,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2、本次投资基金事项不会导致同业竞争,公司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六、本次投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1、投资目的

公司本次参与认购的目标基金投资方向主要围绕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相关领域,有利于公司在基因科技领域及其上下游等战略新兴产业的业务布局,同时依托外部基金合伙人的专业团队优势、项目资源优势和平台优势,拓展更多产业链上下游的投资渠道,有助于公司的产业布局和外延式发展。公司作为基金投资人,可通过获取合理的投资回报增强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股东利益。

2、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根据公司目前的账面资金实际情况,本次投资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对公司当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后,公司为投资基金的有限合伙人,委派代表参与基金投资委员会表决,在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上不享有一票否决权,对基金后续投资不拥有控制权。因此,本次交易完成后,该基金不会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3、存在的风险

截至目前,目标基金尚未设立完成,该基金成立后尚需完成私募基金备案手续,存在备案未通过或募集资金不足的风险。

目标基金设立以后可能存在未能寻求到合适投资标的的风险;同时存在因宏观经济、行业政策法规、行业周期、投资标的运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导致投资后标的企业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可能存在无法及时有效退出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实施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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