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60次审议会议
结果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3年第60次审议会议于2023年6月29日召开,现将会议审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结果
(一)江苏天元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二)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三)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二、上市委会议现场问询的主要问题
(一)江苏天元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代表结合市场前景、行业竞争格局、报告期主营业务收入及存货波动、2022年净资产收益率下滑等情况,说明公司是否具有行业代表性,经营业绩是否稳定。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结合公司历史上存在个人卡收取废料销售款及支付相关费用、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披露、收入会计政策执行等不规范情形,说明整改是否到位,内控制度是否健全且执行有效。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二)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代表结合“75T中温中压高效煤粉锅炉项目”决策程序、建设进度、竣工验收、投入使用时点等,说明该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置换的必要性,该项目相关建设、使用情况等是否充分披露。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重组前后生物科技产能利用率、吉林丰正资产及经营情况等,说明未将吉林丰正纳入发行人体系内的原因及合理性;(2)说明吉林丰正注销后,相关资产业务人员的处置情况,是否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调节发行人收入利润或成本费用的情形,相关信息披露是否完整、准确。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三)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股东会、董事会召集、议案提交、
表决等,说明报告期内博实股份参与发行人公司治理和获取财务性投资收益的情况,邓喜军在发行人处担任董事期间履职情况;
(2)说明发行人各实际控制人向发行人出资的资金来源,是否存在股权代持情形;(3)结合《一致行动协议》中“为避免争议,决策方在此明确,若决策方在一致行动上出现不一致情形,占少数表决权的一方须提供支持其行动的决策方内部表决书面记录,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的内容,说明出现不一致情形的解决机制及《一致行动协议》有关约定是否能够有效消除不一致情形对公司治理的影响。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结合合同约定期限、收款条件、初估成本、项目实际进展、已投入成本、预收款项、完工前预计需投入物料及人工成本、交易对手方实际履约能力等,说明存货中的在产品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结合生产设备、工艺特点、产线条件、生产及经营管理模式等,说明人工成本、期间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合理性,是否存在未披露的关联交易,是否存在关联方替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的情况。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4.请发行人代表结合下游聚烯烃市场发展前景、现有市场容量及产能、在手订单、在产品余额等,说明募投项目规划的合理性与可行性。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三、需进一步落实事项
(一)江苏天元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无。
(二)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无。
(三)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无。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