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3年5月26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34,899,2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距离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1.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34,899,2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
0.4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
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7月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7月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7月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7月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卫清东路1988号
联系人:陈杰、陈一瑶
电话:021-57243692
传真:021-57243692
七、备查文件
1.公司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