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中止审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项公司本次重组申请文件中经审计的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截止日为2022年12月31日,由于申请文件中所引用的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即将过有效期,相关财务数据更新工作尚在准备过程中。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中止审核本次重组事项。董事会对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对上述事项回避了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任一 | 黄峰 | 彭正昌 |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