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3-057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本次担保对象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菲光”或“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为78.19%,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6日、2023年5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及公司提供担保,预计总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55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1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办理担保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的法律文件。
前述额度范围内的担保情形包括: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用于申请银行授信、贷款、开具保函、开立信用证、履约担保、银行承兑汇票、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8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求,近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欧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欧菲”)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兴舜科技有限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签订了《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变更协议》,原苏州欧菲为公司在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的贷款提供的不动产抵押担保变更为以其定期存单提供质押担保。存单金额为苏州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权证号为苏(2016)苏州市不动产权第7036024号、相国用(2012)第0700240号、相国用(2013)第0700028号的不动产权转让价款扣除交易过户中发生的全部税费后的实得净价,存单质押按照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要求分批次办理。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261824992;
3、法定代表人:蔡荣军;
4、成立日期:2001年3月12日;
5、注册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凤归路3号2栋一层至五层;
6、注册资本:325,781.749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许可经营项目是:开发、生产经营光电器件、光学零件及系统设备,光网络、光通讯零部件及系统设备,电子专用设备仪器,并提供相关的系统集成、技术开发和技术咨询服务;新型电子元器件、光电子元器件、新型显示器件及其关键件的研发、销售和技术服务。(以上项目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8、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前十大股东信息: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1 | 深圳市欧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333,953,812 | 10.25%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2 | 裕高(中国)有限公司 | 284,251,960 | 8.73% |
3 | 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92,926,045 | 5.92% |
4 | 南昌市国金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 162,772,028 | 5.00% |
5 | 合肥合屏投资有限公司 | 160,771,704 | 4.93% |
6 | 共青城安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9,131,832 | 2.12% |
7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54,969,663 | 1.69% |
8 | 广东恒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42,775,700 | 1.31% |
9 | 广东恒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东恒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32,154,340 | 0.99% |
10 | 赣江新区创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32,154,340 | 0.99% |
10、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23年3月31日 (未经审计) | 2022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1,712,152.85 | 1,823,187.48 |
负债总额 | 1,355,030.34 | 1,425,532.35 |
其中:银行贷款 | 536,551.22 | 673,953.46 |
流动负债 | 1,122,560.22 | 1,222,160.28 |
净资产 | 288,754.41 | 323,700.36 |
2023年第一季度 (未经审计) | 2022年度 (经审计) | |
营业收入 | 269,602.49 | 1,482,719.03 |
利润总额 | -43,038.22 | -559,593.13 |
净利润 | -35,806.86 | -518,239.80 |
四、担保的主要情况及变更协议的主要条款
1、借款人: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人:深圳市欧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3、抵押人(出质人):苏州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
4、抵押人:深圳兴舜科技有限公司
5、贷款人(抵押权人、质权人):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
6、2021年12月24日,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了协议编号为
4430202101100003118借款合同,并同步签订相关担保合同。现经借款人、贷款人、抵押人协商一致对借款合同进行如下变更,订立本协议。
7、变更内容:借款合同第二十一条“担保”的约定
变更前:
“本合同采取以下担保方式:
(二)由抵押人苏州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以其依法拥有的可以抵押的权证号为苏(2016)苏州市不动产权第7036024号的不动产权提供抵押担保;”
变更后:
“(四)由出质人苏州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以其依法持有的定期存单提供质押担保,存单金额为苏州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权证号为苏(2016)苏州市不动产权第7036024号、相国用(2012)第0700240号、相国用(2013)第0700028号的不动产权转让实得净价(扣除转让交易过户中发生的全部税费,具体以税务机构认定的实际金额为准)。存单质押将分为三个批次办理:1、出质人应在向贷款人领取(2016)苏州市不动产权第7036024号不动产权的不动产抵押登记证明及不动产权证书前,在贷款人处办理完成首笔金额为1亿元(大写:人民币壹亿元整)的存单质押;2、出质人应在2023年7月15日前,在贷款人处办理完成第二笔金额为6,000万元(大写:人民币陆仟万元整)的存单质押;3、出质人应在收到上述不动产权全部转让价款后三个工作日内或从贷款人处领取不动产权登记证明、不动产权证书后两个月内的较早者,办理完成剩余存单质押,质押金额以出质人转让上述不动产权获得的转让实得净价为准。”
8、担保金额、期限:借款人向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借款人民币10.00亿元,贷款期限5年,即从2021年12月24日起,至2026年12月23日止,并签订了借款合同。目前实际借款余额为7.64亿元。
9、担保范围:借款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全部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补偿金、违约金、赔偿金、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质权人实现债权和质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用、保全费、执行费、仲裁费、公证费、评估费、律师费、拍卖费、送达费、保全保险费、翻译费、公
告费及其他费用根据法律法规、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裁决应由贷款人承担的除外)等以及借款人根据主合同约定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和费用。
五、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事项
1、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担保为零。
2、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的所有担保仅限于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之间、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截至目前,公司担保情况列示如下(包括本次担保相应的金额):
类型 | 金额(亿元人民币) | 占截至2022年12月31日净资产比例 |
经董事会批准的担保总额度 | 55.00 | 169.91% |
担保总余额 | 38.47 | 118.84% |
其中,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和担保诉讼。
六、备查文件
《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变更协议》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