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众会字(2023)第08050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作为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合合信息”)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申报会计师,根据贵所上证科审(审核)[2022]121号《关于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的要求,对涉及本次发行的特定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在此基础上,出具了《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以下简称“本问询函回复”)。
本问询函回复中所称“报告期”指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本问询函回复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因四舍五入造成的。
现对问询函回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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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目 录 ...... 2
4.关于C端业务 ........................................................................................................................ 3
6.关于收入 ................................................................................................................................ 7
7.关于信息系统核查 ............................................................................................................ 107
8.关于股份支付 .................................................................................................................... 152
9.关于其他 ............................................................................................................................ 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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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于C端业务
4.2关于APP产品
根据首轮问询回复:(1)发行人扫描全能王的非注册用户也可进行付费;(2)扫描全能王和名片全能王分免费版与付费版,主要差别是付费版需要先支付费用才能下载,付费版无广告;扫描全能王、名片全能王在华为应用市场只有免费版,扫描全能王在APP Store只有免费版,名片全能王在Google play市场只有付费版;(4)2019年及2020年扫描全能王的月VIP平均续费率持续下降,主要原因系发行人主推年费VIP,以及部分临时需求的价格敏感客户不再续费;(5)2019年、2020年以及2021年1-9月年扫描全能王的年VIP续费率持续下降,主要原因为发行人推广年VIP订阅第一年价格优惠方案,部分价格敏感的用户在首期VIP到期后选择不再续订。请发行人说明:(1)名片全能王、启信宝的用户是否必须注册才能付费获取会员服务,如是,该模式与扫描全能王非注册可付费的模式存在不同的原因;(2)对于扫描全能王产品,非注册用户和注册用户分别在免费使用和购买会员上是否存在差异,非注册用户的付费行为是否存在刷单情形及依据;(3)付费版APP是否一经下载即可永久使用,一个付费版APP是否可以登录不同账号使用;报告期内付费版、免费版的扫描全能王和名片全能王的下载数量,付费版产品的收入金额及收入确认政策;(4)免费版与付费版在不同应用市场存在差异的原因,下载免费版APP并购买会员是否可以无广告,不同版本设置情况对扫描全能王和名片全能王在不同应用市场的客户拓展、收入增长、以及对应的广告业务的影响;(5)发行人扫描全能王产品收入增长主要依靠增量客户还是续费客户,未来客户续费率是否存在进一步下降的可能,发行人的应对措施,并结合实际情况完善相关风险提示。请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3)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就发行人相关产品是否涉嫌违反反垄断法及反不正当竞争法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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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请发行人说明:(1)名片全能王、启信宝的用户是否必须注册才能付费获取会员服务,如是,该模式与扫描全能王非注册可付费的模式存在不同的原因;
(2)对于扫描全能王产品,非注册用户和注册用户分别在免费使用和购买会员上是否存在差异,非注册用户的付费行为是否存在刷单情形及依据;(3)付费版APP是否一经下载即可永久使用,一个付费版APP是否可以登录不同账号使用;报告期内付费版、免费版的扫描全能王和名片全能王的下载数量,付费版产品的收入金额及收入确认政策;(4)免费版与付费版在不同应用市场存在差异的原因,下载免费版APP并购买会员是否可以无广告,不同版本设置情况对扫描全能王和名片全能王在不同应用市场的客户拓展、收入增长、以及对应的广告业务的影响;(5)发行人扫描全能王产品收入增长主要依靠增量客户还是续费客户,未来客户续费率是否存在进一步下降的可能,发行人的应对措施,并结合实际情况完善相关风险提示。
(三)付费版APP是否一经下载即可永久使用,一个付费版APP是否可以登录不同账号使用;报告期内付费版、免费版的扫描全能王和名片全能王的下载数量,付费版产品的收入金额及收入确认政策
1、付费版APP是否一经下载即可永久使用
上述付费版APP一经下载即可永久使用。
2、一个付费版APP是否可以登录不同账号使用
一个付费版APP与用户付费下载时使用的应用市场账号一一绑定,用户使用同一个应用市场账号可以再次免费下载,若更换不同的应用市场账号,需重新付费下载使用。对于同一应用市场账号下载的付费版APP,用户可以登录不同的注册账号使用。对于同一个免费版APP,用户也可登录不同的注册账户使用,可切换不同注册账户使用的特点与付费版和免费版无关,此特点在境内外其他类型的APP中较为常见。
3、报告期内付费版、免费版的扫描全能王和名片全能王的下载数量
报告期内付费版、免费版的扫描全能王均在App Store、Google Play和华为应用市场上架,各应用市场付费版、免费版的扫描全能王的首次下载量如下表所示,其中付费版占比极低(付费版/付费版与免费版合计数不超过0.2%):
扫描全能王各期的首次下载 (万次) | App Store | Google Play | 华为应用市场 | |||
免费版 | 付费版 | 免费版 | 付费版 | 免费版 | 付费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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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3,078.32 | 20.13 | 10,726.42 | 0.35 | 1,571.80 | 6.41 |
2021年 | 2,995.27 | 15.31 | 9,513.26 | 0.23 | 1,725.73 | 2.52 |
2022年 | 2,978.39 | 8.79 | 8,608.28 | 0.15 | 2,277.15 | 1.71 |
报告期内付费版名片全能王仅在Google Play应用市场上架,未在App Store和华为应用市场上架,各应用市场付费版、免费版名片全能王的首次下载量如下表所示,其中付费版占比极低(付费版/付费版与免费版合计数约2%):
名片全能王各期的首次下载 (万次) | App Store | Google Play | 华为应用市场 | |||
免费版 | 付费版 | 免费版 | 付费版 | 免费版 | 付费版 | |
2020年 | 105.85 | - | 102.63 | 5.85 | 36.15 | - |
2021年 | 94.51 | - | 75.63 | 4.49 | 21.66 | - |
2022年 | 84.41 | - | 61.92 | 3.58 | 12.80 | - |
4、付费版产品的收入金额及收入确认政策
报告期内,付费版产品的收入确认政策为于用户完成购买后一次性确认收入。
报告期内,扫描全能王在境内外应用市场均开设了付费版,付费版需要先支付
0.99美元(境外App Store用户)或1.99美元(境外Google Play用户)或1元人民币(境内用户)才能下载。如下表所示,报告期各期扫描全能王付费版在用户下载付费环节产生的收入占比极低,未超过当期扫描全能王产品收入的0.2%:
单位:万元
扫描全能王 APP产品收入结构 |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VIP会员付费 | 63,024.42 | 48,949.07 | 32,159.41 |
付费版下载时的付费 | 27.75 | 32.04 | 50.80 |
除此之外的其他付费(点券等单次付费产品) | 235.69 | 344.63 | 1,133 |
合计 | 63,287.86 | 49,325.74 | 33,343.21 |
报告期内付费版名片全能王仅在Google Play应用市场上架,未在App Store和华为应用市场上架,付费版需要先支付0.99美元才能下载。如下表所示,报告期各期名片全能王付费版在用户下载付费环节产生的收入占比极低,未超过当期名片全能王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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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收入的0.2%:
单位:万元
名片全能王APP产品收入结构 |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VIP会员付费 | 2,029.12 | 1,873.28 | 1,655.10 |
付费版下载时的付费 | 1.40 | 2.18 | 2.96 |
除此之外的其他付费 | 50.43 | 7.59 | 9.74 |
合计 | 2,080.95 | 1,883.05 | 1,667.80 |
三、请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3)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核查程序
申报会计师针对上述事项(3)进行了如下核查:
1、访谈公司APP产品人员关于付费版APP的运营模式,了解付费版APP和免费版APP的功能差异;
2、登录第三方平台,同时重新下载第三方平台报告期内的账单资料,并向业务人员询问了解账单中与付费版APP相关的商品名称字段信息,根据商品名称字段信息重新统计在第三方平台账单中付费版APP的报告期内交易额;
3、借助IT审计,由IT审计提取公司业务后台付费版APP交易数据,并与第三方平台账单数据进行比较;
4、了解付费版APP的收费模式并分析用户付费后享有的权利义务,对照新收入准则确定付费版APP的收入确认政策。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报告期内付费版产品的收入确认政策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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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于收入
6.1关于C端收入真实性
根据申报材料:(1)对C端用户真实性的核查采用电话核查和APP推送核查的方式进行,两种核查方式的反馈比例较低,以扫描全能王为例,境内外电话核查及APP推送的反馈比例分别为27.92%、1.34%和0.05%,已反馈用户均为真实用户;
(2)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采用信息系统核查的方式对发行人是否存在自充值或刷单情形进行了核查;(3)保荐机构对发行人C端收入执行了驱动因素分析、IT审计、用户真实性核查等程序,经核查,发行人C端收入真实、准确、完整。
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说明:(1)已反馈用户和未反馈用户的具体情况,是否存在注册时间异常、用户行为异常等情形,对未反馈用户执行了何种替代性程序(如有),说明核查比例、核查证据及核查结论;(2)结合对发行人及其实控人、控股股东、董监高、关键岗位人员资金流水的核查情况,说明是否存在最终资金流向用于发行人自充值或刷单的情形;(3)对C端收入真实、准确、完整的核查情况、及核查证据是否充分,请保荐机构内核部门说明前述问题的核查情况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说明:(1)已反馈用户和未反馈用户的具体情况,是否存在注册时间异常、用户行为异常等情形,对未反馈用户执行了何种替代性程序(如有),说明核查比例、核查证据及核查结论;(2)结合对发行人及其实控人、控股股东、董监高、关键岗位人员资金流水的核查情况,说明是否存在最终资金流向用于发行人自充值或刷单的情形;(3)对C端收入真实、准确、完整的核查情况、及核查证据是否充分,请保荐机构内核部门说明前述问题的核查情况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已反馈用户和未反馈用户的具体情况,是否存在注册时间异常、用户行为异常等情形,对未反馈用户执行了何种替代性程序(如有),说明核查比例、核查证据及核查结论
1、已反馈用户和未反馈用户的具体情况
抽样用户真实性核查的整体逻辑:基于发行人所有的C端用户,利用随机抽样的原则确定需要核查的总体用户数量,并针对性采取电话核查和APP推送核查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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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将总体用户数量的1%样本划分为电话核查样本,剩余99%的样本作为APP推送核查样本,具体划分标准为:区分不同产品——同一产品区分是否付费——相同付费模式区分不同市场——同一市场区分不同金额或数量,每一层级均随机抽取该层级总体用户数量的1%(向下取整)的用户作为电话核查样本,99%作为APP推送核查样本。由于电话核查和APP推送核查仅有部分用户反馈,存在一定比例的用户未反馈,针对电话核查及APP推送核查的所有用户(包含已反馈用户和未反馈用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将其按用户ID去重后,对于扫描全能王、名片全能王和启信宝分别从注册时间、注册IP集中度、交易金额分布、第三方支付账号与用户ID关系、AppStore和Google Play支付方式订单分析、启动次数、启动时间分布及用户反馈异常等方面进行了核查。
C端用户核查样本的确定原则为:区分不同产品——同一产品区分是否付费——相同付费模式区分不同市场——同一市场区分不同金额或数量,再按照上述原则对用户进行分层抽样,抽样数量结合每款APP的收入总额确定。报告期各期,分别基于前述原则对用户进行抽样,因此核查样本数为各期抽样用户数量之和,核查用户总数达到约51万个(在新增一期核查的情况下,由于2022年7-12月的抽样用户于2020年-2021年可能会存在付费等用户行为,因此导致2020年-2021年的数据发生变化)。报告期内,保荐机构进行了多次C端用户核查,各核查方案内容对应的核查数量为报告期内历次核查的数量之和。不同产品抽样情况如下:
单位:个
产品 | 用户类型 | 版本 | 核查方案内容 | 核查数量 |
扫描全能王 | 付费用户 | 境内Android版 | 对报告期内各期订单金额排名前10,000名的用户,全部进行抽查,每期抽查数量10,000个; | 67,749 |
对报告期内各期订单金额排名第10,001-100,000的用户,进行随机抽查,随机抽查比例20%,每期抽查数量18,000个; | 117,804 | |||
对报告期内各期订单金额排名第100,001以后的用户,进行随机抽查,每期抽查数量10,000个; | 60,718 | |||
对单月内购买了2次及以上月费VIP会员的用户及单年内购买了2次及以上年费VIP会员的用户进行抽查,每种情况每期抽查1,000个; | 9,080 | |||
对于报告期内,境内Android版、Appstore版、境外Google Play版的平台中,购买 VIP产品且在30天内无活跃行为的用户,随机抽取14,000个。 | 36,782 | |||
App Store | 报告期内,每个月随机抽取500个,500个中月费和年费会员数量按照月付费和年付费金额的比例确 | 13,9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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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 | 用户类型 | 版本 | 核查方案内容 | 核查数量 |
定; | ||||
对于报告期内,境内Android版、Appstore版、境外Google Play版的平台中,购买 VIP产品且在30天内无活跃行为的用户,随机抽取14,000个。 | 41,488 | |||
Google Play | 报告期内,每个月随机抽取500个,500个中月费和年费会员数量按照月付费和年付费金额的比例确定; | 10,800 | ||
对于报告期内,境内Android版、Appstore版、境外Google Play版的平台中,购买 VIP产品且在30天内无活跃行为的用户,随机抽取14,000个。 | 5,393 | |||
未付费用户 | - | 对注册用户数在TOP1-10的IP,抽查数量为每个IP抽5个; | 322 | |
对注册用户数在TOP11-50的IP,抽查数量为每个IP抽1个; | 270 | |||
对注册用户数TOP51到单个IP注册用户数至少20个IP的,按照随机抽20个IP, 每个IP抽2个用户; | 258 | |||
对应注册用户数10-20个的IP,抽取10个IP,每个抽2个用户; | 133 | |||
对应注册用户数10个以内的IP,抽取10个IP的全部UID。 | 117 | |||
小计 | 364,869 | |||
名片全能王 | 付费用户 | 境内Android版 | 对报告期内各期订单金额排名前5,000名的用户,全部进行抽查,每期抽查数 量5,000个; | 34,926 |
对报告期内各期订单金额排名第5,000-50,000的用户,进行随机抽查,每期抽查比例20%,抽查数量9,000个; | 41,811 | |||
对报告期内各期订单金额排名第50,000以后的用户,进行随机抽查,抽查数量5,000个; | 10 | |||
对单月内购买了2次及以上月费VIP会员的用户及单年内购买了2次及以上年费VIP会员的用户进行抽查,每种情况各抽查1,000个; | 1,188 | |||
对报告期内各期购买VIP产品且在30天内无活跃行为的用户,全部抽取。 | 14,927 | |||
App Store | 报告期内,每个月随机抽取200个,200个中月费和年费会员数量按照月付费和年付费金额的比例确定; | 7,153 | ||
对购买VIP产品且在30天内无活跃行为的用户,全部抽取。 | 9,908 | |||
Google Play | 报告期内,每个月随机抽取200个,200个中月费和年费会员数量按照月付费和年付费金额的比例确定; | 6,859 | ||
对购买VIP产品且在30天内无活跃行为的用户,全部抽取。 | 2,213 | |||
未付费用户 | - | 对注册用户数在TOP1-10的IP,抽查数量为每个IP抽5个; | 322 | |
对注册用户数在TOP11-50的IP,抽查数量为每个IP抽1个; | 2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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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 | 用户类型 | 版本 | 核查方案内容 | 核查数量 |
对注册用户数TOP51到单个IP注册用户数至少20个IP的,按照随机抽20个IP, 每个IP抽2个用户; | 249 | |||
对应注册用户数10-20个的IP,抽取10个IP,每个抽 2个用户; | 127 | |||
对应注册用户数10个以内的IP,抽取10个IP的全部UID。 | 87 | |||
小计 | 120,032 | |||
启信宝 | 付费用户 | 境内Android版 | 对报告期内各期订单金额排名前50名的用户,全部进行抽查,每期的抽查数量50个; | 367 |
对报告期内各期订单金额排名第51-500的用户,进行随机抽查,抽查比例20%,每期的抽查数量90个; | 682 | |||
对报告期内各期订单金额排名501以后的用户,进行随机抽查,每期的抽查数量20个; | 142 | |||
对单月内购买了2次及以上月费VIP会员的用户及单年内购买了2次及以上年费VIP会员的用户进行抽查,每种情况各抽查10个; | 203 | |||
对购买VIP产品且在30天内无活跃行为的用户,全部抽取。 | 18,458 | |||
未付费用户 | - | 对注册用户数在TOP1-10的IP,抽查数量为每个IP抽5个; | 350 | |
对注册用户数在TOP11-50的IP,抽查数量为每个IP抽1个; | 280 | |||
对注册用户数TOP51到单个IP注册用户数至少20个IP的,按照随机抽20个IP, 每个IP抽2个用户; | 280 | |||
对应注册用户数10-20个的IP,抽取10个IP,每个抽 2个用户; | 140 | |||
对应注册用户数10个以内的IP,抽取10个IP的全部UID。 | 96 | |||
小计 | 20,998 | |||
“找到” | 付费用户 | 境内Android版 | 对订单金额排名前10名的客户,全部进行核查,核查数量10个; | 10 |
对订单金额排名10名以外的客户,进行随机抽查,核查数量10个; | 10 | |||
对单月内购买了2次及以上月费VIP会员的用户及单年内购买了2次及以上年费VIP会员的用户进行抽查,每种情况各抽查5个; | 10 | |||
对购买VIP产品且在VIP有效期内无活跃行为的用户,抽查5个。 | 5 | |||
未付费用户 | - | 对注册用户数在TOP1-10的IP,抽查数量为每个IP抽5个; | 50 | |
对注册用户数在TOP11-50的IP,抽查数量为每个IP抽1个; | 40 | |||
TOP 51 IP到用户数100个的按照随机抽20个IP,每个IP抽2个用户;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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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 | 用户类型 | 版本 | 核查方案内容 | 核查数量 |
用户数10-20抽10个IP,每个抽2个用户; | 20 | |||
用户数10以内,抽10个IP的全部UID。 | 20 | |||
小计 | 205 | |||
合计 | 506,104 |
(1)电话核查
对于电话核查,由中介机构拨打电话或中介机构监督发行人客服拨打电话并全程录音,对用户是否购买会员、购买日期及时长、APP功能了解程度等多个方面进行提问。遇到个别用户电话无法接通、无人接听的,对第一次拨打未接听的,3-5天后再进行拨打,若仍未接听,不再重复拨打。针对不同产品的不同用户,如境内外用户,付费与免费用户,中介机构分别设置了问卷内容,各产品问卷内容基本一致,且电话核查问卷内容与APP推送核查问卷内容保持一致,以扫描全能王高级用户访谈问卷为例,问卷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 问卷具体内容 |
1 | 请问您是本人参与该项调查、并填写该问卷吗? |
2 | 请问您是本人注册并使用扫描全能王账户吗? |
3 | 请问您是扫描全能王的高级用户吗? |
4 | 请问您是本人购买(非代替他人购买)扫描全能王高级账户吗? |
5 | 请问您首次购买扫描全能王高级账户的时间是? |
6 | 请问您首次购买扫描全能王高级账户时支付的金额是? |
7 | 您是否曾经短时间内多次购买(比如1个月内购买2次及以上的月会员,或者1年内购买2次及以上的年会员)扫描全能王的高级账户? |
8 | 您短期内多次购买的原因是什么? |
9 | 请问您是直接在扫描全能王APP上付款吗? |
10 | 请问您的付款方式是? |
11 | 请问您是否曾支付费用给扫描全能王指定的第三方机构?(比如客服联系您,要求您向某个银行账号付款) |
12 | 请问您最近使用扫描全能王的频率是? |
13 | 请问您通常在什么场合使用扫描全能王? |
14 | 请问扫描全能王如何为您提供客服支持(如功能答疑、订单取消退款)? |
15 | 售后服务有额外收费的情况吗? |
16 | 您是否购买过扫描全能王的其他付费服务? |
17 | 您购买过扫描全能王的哪些其他付费服务? |
18 | 请问购买原因是? |
19 | 请问您是否与扫描全能王存在:持股关系、与董事、监事、高管亲属的关联关系? |
20 | 请问您与扫描全能王是否存在除购买产品以外的业务资金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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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请问您是否与扫描全能王发生过法律层面纠纷或严重争议呢? |
22 | 请问您对扫描全能王的哪个功能最满意? |
23 | 请问您对扫描全能王的整体评价如何? |
24 | 请问您未来是否会继续使用扫描全能王呢? |
25 | 请问您是否有其他补充事项? |
报告期内,申报会计师对发行人的主要C端产品用户进行了电话核查,境内外累计已反馈用户为798个,未反馈用户为4,168个,反馈比例为16.07%。其中,扫描全能王、名片全能王、启信宝的境内外累计反馈比例分别为18.09%、12.48%和
10.16%,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个、%
产品 | 境内 | 境外 | 合计 | ||||||
已反馈 | 未反馈 | 反馈比例 | 已反馈 | 未反馈 | 反馈比例 | 已反馈 | 未反馈 | 反馈比例 | |
扫描全能王 | 612 | 2,552 | 19.34 | 1 | 223 | 0.45 | 613 | 2,775 | 18.09 |
名片全能王 | 133 | 825 | 13.88 | - | 108 | - | 133 | 933 | 12.48 |
启信宝 | 52 | 460 | 10.16 | - | - | - | 52 | 460 | 10.16 |
合计 | 797 | 3,837 | 17.20 | 1 | 331 | 0.30 | 798 | 4,168 | 16.07 |
针对电话核查的手段,经检索公开案例,案例公司的业务情况与发行人类似,均以C端业务为主。其中,蜂助手主要向C端用户销售数字化虚拟商品综合运营服务的通用流量、视频会员及其他虚拟商品;戎美股份主要向C端用户销售上衣、外套、裤类等,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 简称 | 主要C端产品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
C端收入 | 占比 | C端收入 | 占比 | C端收入 | 占比 | ||
蜂助手 (301382.SZ) | 通用流量、视频会员、其他虚拟商品 | 60,953.99 | 69.38 | 42,403.39 | 59.31 | 22,467.00 | 44.54 |
戎美股份 (301088.SZ) | 上衣、外套、裤类、裙类、皮草 | 88,195.33 | 92.95 | 80,122.97 | 91.85 | 78,558.79 | 92.27 |
平均值 | 74,574.66 | 81.17 | 61,263.18 | 75.58 | 50,512.90 | 68.41 | |
发行人 | 扫描全能王、名片全能王、启信宝 | 73,004.09 | 73.86 | 58,524.22 | 72.63 | 42,349.50 | 7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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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案例公司招股说明书,问询函回复、年度报告
对于核查比例及反馈比例,案例公司的平均核查比例为0.23%,反馈比例为
20.16%,申报会计师对发行人电话核查比例为0.0005%,主要系发行人的用户数量远高于案例公司,反馈比例为16.07%,略低于案例公司平均水平,远高于蜂助手,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简称 | 核查人数①(个) | 反馈人数②(个) | 总用户数③ (万人) | 核查比例 ①/③ | 反馈比例②/① |
蜂助手 (301382.SZ) | 4,910 | 191 | 2,601 | 0.02% | 3.89% |
戎美股份 (301088.SZ) | 6,675 | 2,431 | 150 | 0.44% | 36.42% |
平均值 | 5,793 | 1,311 | 1,376 | 0.23% | 20.16% |
发行人 | 4,966 | 798 | 107,556.83 | 0.0005% | 16.07% |
数据来源:案例公司招股说明书,问询函回复
(2)APP推送核查
对于APP推送核查,中介机构通过第三方专业问卷调查平台“问卷星”制作了中、英文版调查问卷(境外用户也可打开问卷星链接),问卷内容与电话核查保持一致。在按照分层抽样中每层样本的99%选定用户后,通过扫描全能王(境内、境外版)、名片全能王(境内、境外版)、启信宝APP进行内部消息推送。用户打开消息框,点击链接跳转至问卷星平台填写。报告期内,申报会计师对发行人的C端产品用户进行APP推送核查,累计已反馈用户为707个,未反馈用户为500,226个,反馈比例为0.14%。其中,扫描全能王、名片全能王和启信宝的累计反馈比例分别为0.15%、0.14%和0.02%,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个、%
产品 | 已反馈 | 未反馈 | 反馈比例 |
扫描全能王 | 532 | 360,949 | 0.15 |
名片全能王 | 171 | 118,795 | 0.14 |
启信宝 | 4 | 20,482 | 0.02 |
合计 | 707 | 500,226 | 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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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APP推送的核查手段,暂无可比的市场案例,发行人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人
核查人数① | 反馈人数② | 总用户数③ | 核查比例①/③ | 反馈比例②/① |
50.09 | 0.07 | 107,556.83 | 0.05% | 0.14% |
经核查,发行人C端核查用户已反馈用户均为真实用户,不存在虚假用户。针对所有已核查用户(包含已反馈用户和未反馈用户),为确保核查效果的真实、准确、完整,申报会计师执行了其他补充核查程序,包括注册时间、用户行为等方面核查。
2、电话核查及APP推送核查的用户是否存在注册时间异常、用户行为异常等情形针对电话核查及APP推送核查的所有用户(包含已反馈用户和未反馈用户),申报会计师将其按用户ID去重后,对于扫描全能王、名片全能王和启信宝分别从注册时间、注册IP集中度、交易金额分布、第三方支付账号与用户ID关系、App Store和Google Play支付方式订单分析、启动次数、启动时间分布及用户反馈异常等方面进行了核查。经核查,发行人不存在注册时间异常、用户行为异常的情形,具体核查内容如下:
(1)注册时间核查
扫描全能王和名片全能王属于全球范围使用的商务办公应用,多在工作时间被使用,公司系统后台记录的用户注册时间为服务器时间(北京时间),与境外存在时差,因此分别对境内和境外的各时间段的注册用户数量进行分析。
1)扫描全能王和名片全能王
从境内来看,已核查的扫描全能王和名片全能王境内用户注册时间段基本一致,其注册高峰时段为09:00-11:59以及14:00-16:59,低谷时段为01:00-06:59,与日常商业活动的活跃时间段一致,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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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已核查的境外用户,扫描全能王和名片全能王境外用户注册时间段基本一致,但由于各国时差因素,注册时间高峰与低谷时段无明显特征,如下图所示:
对于已核查的境外用户,由于扫描全能王和名片全能王均在美国的注册用户数量最多,通过进一步核查扫描全能王和名片全能王美国的注册用户,美国的注册高峰时段为当地时间的11:00-16:59,低谷时段为当地01:00-06:59,均与当地日常商业活动的活跃时间段保持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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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横轴已将北京时间转换为美国当地时间(太平洋时间)
2)启信宝对于启信宝用户,从已核查用户注册时间段来看,其注册高峰时段为10:00-11:59及14:00-16:59,低谷时段为01:00-07:59,与日常商业活动的活跃时间段一致,如下图所示:
(2)注册IP集中度核查
报告期内,扫描全能王已核查用户注册IP集中度(单一IP地址内的注册用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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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分别为1.13个、1.13个和1.13个,名片全能王已核查用户注册IP集中度分别为
1.09个、1.09个和1.09个,启信宝已核查用户注册IP集中度分别为1.05个、1.06个和
1.06个。扫描全能王、名片全能王和启信宝单一IP内已核查注册用户数均为1个左右,不存在用户注册IP集中的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人、万个
C端 产品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
注册 用户数 | IP数 | 集中度(个) | 注册 用户数 | IP数 | 集中度(个) | 注册 用户数 | IP数 | 集中度(个) | |
扫描全能王 | 33.08 | 29.29 | 1.13 | 30.96 | 27.42 | 1.13 | 24.11 | 21.38 | 1.13 |
名片全能王 | 6.16 | 5.67 | 1.09 | 5.70 | 5.24 | 1.09 | 5.06 | 4.66 | 1.09 |
启信宝 | 2.04 | 1.92 | 1.06 | 1.86 | 1.76 | 1.06 | 1.55 | 1.48 | 1.05 |
注1:集中度=注册用户数(万人)/IP数(万个),已剔除注册IP为空的情况。其中,注册用户数为已核查用户截至报告期各期注册的去重后数量,IP数为已核查用户截至报告期各期注册的去重后IP数量;注2:首轮问询回复中,用户真实性核查中的各期付费用户数和非付费用户数之和,与本处各期注册用户数存在差异,主要原因为:首轮问询回复中,报告期各期,付费用户数为当期支付的用户数,非付费用户数为当期注册的用户数;此处注册IP集中度分析涉及的注册用户数,为截至报告期各期末的累计注册用户数。
尽管整体已核查用户的注册IP集中度较低,为确认是否存在单一IP注册用户数较高的情况,对已核查用户的前100大IP注册进行核查。报告期内,扫描全能王、名片全能王和启信宝的前100大注册IP集中度分别在17个,14个和6个以内,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个
C端 产品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
TOP100IP注册用户数 | 集中度 | TOP100IP注册用户数 | 集中度 | TOP100IP注册用户数 | 集中度 | |
扫描全能王 | 1,665 | 16.65 | 1,583 | 15.83 | 1,453 | 14.53 |
名片全能王 | 1,364 | 13.64 | 1,333 | 13.33 | 1,281 | 12.81 |
启信宝 | 505 | 5.05 | 453 | 4.53 | 345 | 3.45 |
其中,扫描全能王TOP100 IP注册集中度较高主要系:①注册用户数前100大IP中大多数是各地移动数据上网的公共出口,该等公共出口主要指用户使用的移动基站,或者是移动的公共WIFI(如ChinaNet),报告期各期,该情况已核查用户占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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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大IP总用户数的比重分别为79.08%、70.63%和63.90%;②用户访问公众号并使用其功能时,会自动跳转到小程序,若未进行过注册,则默认注册的IP为公众号IP。由于公众号渠道请求发起方为微信服务器,因此获取的IP为腾讯云IP,从而导致用户的IP出现集中的情况,报告期各期,该情况已核查用户占前100大IP总用户数比重分别为0.00%、7.58%和10.33%;③报告期各期存在较多用户属于同一公司,因使用公司WIFI导致IP地址相同,报告期各期,该情况已核查用户占前100大IP比重分别为13.56%、11.81%和11.95%。剔除上述影响后,报告期各期,扫描全能王TOP100 IP注册集中度分别为1.07个、1.58个和 2.30 个,不存在显著异常情形。
名片全能王TOP100 IP注册集中度较高主要系:①注册用户数前100大IP中大多数是各地移动数据上网的公共出口,报告期各期,该情况已核查用户占前100大IP总用户数比重分别为63.54%、59.94%和59.38%;②报告期各期存在大量集中注册在杭州阿里服务器的用户,经确认为公司春节发红包活动自动注册的用户。员工可以给自己名片夹中的名片发送打车红包券,名片夹对应的手机或邮箱会收到活动短信,未注册用户点击短信,手机红包便会进行注册和发放权益,因公司业务服务器为阿里服务器,所以获取的IP为杭州阿里服务器。报告期各期,该情况已核查用户占前100大IP总用户数比重分别为24.82%、23.86%和23.31%;③报告期各期存在较多用户属于同一公司,因使用公司WIFI导致IP地址相同,报告期各期,该情况已核查用户占前100大IP总用户数比重分别为5.85%、5.63%和 5.50%。剔除上述影响后,报告期各期,名片全能王TOP100 IP注册集中度分别为0.74个、1.41个和1.61个,不存在显著异常情形。
启信宝TOP100 IP注册集中度较高主要系:①注册用户数前100大IP中大多数是各地移动数据上网的公共出口,报告期各期,该情况已核查用户占前100大IP总用户数比重分别为59.71%、39.29%和29.90%;②报告期各期存在较多用户属于同一公司,因使用公司WIFI导致IP地址相同,报告期各期,该情况已核查用户占前100大IP总用户数比重分别为18.84%、24.72%和24.36%。剔除上述影响后,报告期各期,启信宝TOP100 IP注册集中度分别为0.74个、1.63个和2.31个,不存在显著异常情形。
从交易金额来看,已核查的扫描全能王各期注册用户数前100大的IP交易金额占已核查交易总金额比重分别为0.63%、0.46%和0.42%,占比较低且不断下降。已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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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名片全能王各期注册用户数前100大的IP交易金额占已核查交易总金额比重分别为
1.95%、1.77%和1.73%,占比较低且不断下降。已核查的启信宝各期注册用户数前100大的IP交易金额占已核查交易总金额比重分别为1.46%、1.28%和1.10%,占比较低且整体呈下降趋势。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C端 产品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
Top100 IP交易金额 | 已核查交易总金额 | 占比 | Top100 IP交易金额 | 已核查交易总金额 | 占比 | Top100 IP交易金额 | 已核查交易总金额 | 占比 | |
扫描全能王 | 20.47 | 4,872.23 | 0.42 | 23.24 | 5,022.96 | 0.46 | 20.13 | 3,213.06 | 0.63 |
名片全能王 | 23.95 | 1,387.67 | 1.73 | 25.13 | 1,419.44 | 1.77 | 22.12 | 1,136.47 | 1.95 |
启信宝 | 5.61 | 510.38 | 1.10 | 7.15 | 557.36 | 1.28 | 4.74 | 323.42 | 1.46 |
综上,已核查的C端用户样本的注册IP集中度和TOP100IP金额集中度无明显异常,具备真实性。
(3)交易金额分布核查
报告期内,针对扫描全能王、名片全能王和启信宝已核查用户的交易金额分布情况进行了核查。
以扫描全能王为例,报告期内,已核查的扫描全能王用户境内交易地区主要分布在华东地区、华南地区、华北地区和西南地区,各期交易金额合计分别为2,085.36 万元、3,084.61 万元和 3,015.50 万元,占同期境内外交易总金额比重分别为64.90%、
61.41%和61.89%;境外交易地区主要分布在北美洲和亚洲,各期交易金额合计分别为
292.69万元、543.09万元和486.72万元,占同期境内外交易总金额比重分别为
9.11%、10.81%和9.99%,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地区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境内(不含港澳台) | ||||||
华东地区 | 1,210.82 | 24.85 | 1,214.49 | 24.18 | 807.50 | 25.13 |
华南地区 | 662.37 | 13.59 | 686.56 | 13.67 | 459.26 | 1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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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华北地区 | 606.52 | 12.45 | 633.10 | 12.60 | 440.78 | 13.72 |
西南地区 | 535.79 | 11.00 | 550.46 | 10.96 | 377.82 | 11.76 |
华中地区 | 371.78 | 7.63 | 392.71 | 7.82 | 257.85 | 8.03 |
西北地区 | 320.04 | 6.57 | 327.22 | 6.51 | 219.39 | 6.83 |
东北地区 | 157.82 | 3.24 | 161.00 | 3.21 | 105.57 | 3.29 |
其他 | 252.84 | 5.19 | 221.78 | 4.42 | 76.27 | 2.37 |
小计 | 4,117.98 | 84.52 | 4,187.32 | 83.36 | 2,744.44 | 85.42 |
境外(含港澳台) | ||||||
北美洲 | 318.46 | 6.54 | 362.02 | 7.21 | 185.87 | 5.78 |
亚洲 | 168.26 | 3.45 | 181.07 | 3.60 | 106.82 | 3.32 |
欧洲 | 106.99 | 2.20 | 119.48 | 2.38 | 71.83 | 2.24 |
南美洲 | 85.63 | 1.76 | 91.80 | 1.83 | 55.69 | 1.73 |
大洋洲 | 26.24 | 0.54 | 30.51 | 0.61 | 16.08 | 0.50 |
港澳台 | 26.75 | 0.55 | 28.47 | 0.57 | 18.76 | 0.58 |
非洲 | 21.58 | 0.44 | 22.04 | 0.44 | 13.39 | 0.42 |
其他 | 0.35 | 0.01 | 0.25 | 0.00 | 0.19 | 0.01 |
小计 | 754.24 | 15.48 | 835.64 | 16.64 | 468.62 | 14.58 |
合计 | 4,872.23 | 100.00 | 5,022.96 | 100.00 | 3,213.06 | 100.00 |
注:境内外地区按交易IP所在地区归集;公司使用用户交易时的IP地址与从第三方购买的IP库匹配地区,未匹配到的地区列入“其他”。
从交易季度分布来看,已核查的扫描全能王境内外用户在第四季度交易金额占比较高,主要系:受国内双十一、双十二和国外圣诞节、黑色星期五等节日影响,用户在第四季度付费意愿较高,且报告期内的付费用户数及平均付费金额整体处于上升趋势,因而分季度来看,第四季度交易金额占比较高。2020-2022年度,已核查的扫描全能王用户境内外第四季度交易金额合计分别为1,355.78万元、1,506.19万元和 1,438.93万元,占同期交易总金额比重分别为42.20%、29.99%和29.53%,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季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第一季度 | 1,122.67 | 23.04 | 1,328.54 | 26.45 | 601.30 | 18.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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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第二季度 | 1,149.19 | 23.59 | 1,118.38 | 22.27 | 599.34 | 18.65 |
第三季度 | 1,161.43 | 23.84 | 1,069.84 | 21.30 | 656.65 | 20.44 |
第四季度 | 1,438.93 | 29.53 | 1,506.19 | 29.99 | 1,355.78 | 42.20 |
合计 | 4,872.23 | 100.00 | 5,022.96 | 100.00 | 3,213.06 | 100.00 |
从交易时间段分布来看,已核查的扫描全能王用户在境内支付的高峰时段为8:00-11:59以及14:00-15:59,低谷时段为22:00-次日05:59。2021年度和2022年度,已核查的扫描全能王用户在境内9:00-10:00支付较为集中,主要系:2021年第四季度,公司上线了首期试用产品,在7天试用后,公司后台进行集中扣费,扣费时间为9点开始,因此导致2021年度和2022年度的9-10点交易金额较为集中。除此之外,已核查的扫描全能王用户在境内支付时间段与日常商业活动的活跃时间段一致,无明显异常。
从境外来看,因公司系统后台记录的交易时间为服务器时间(北京时间),且各国时差不同,因而用户在境外交易时间无明显时段分布。但从国家来看,已核查的扫描全能王境外用户主要在美国交易,报告期各期交易金额分别为153.26万元、301.09万元和267.36万元,占各期境外交易总金额比重分别为32.77%、36.13%和35.95%。已核查的扫描全能王用户在美国支付的高峰时段为当地12:00-15:59,低谷时段为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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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0-07:59,与当地日常商业活动的活跃时间段一致,无明显异常。
注:横轴已将北京时间转换为美国当地时间(太平洋时间)
(4)第三方支付账号与用户ID关系核查
对于App Store和Google Play,App Store交易账单是每月按销售商品名称和国家/地区汇总的总数量及金额,无单笔订单明细信息,即无支付账号信息;Google Play账单有单笔订单明细信息,但账单中订单号与公司的业务后台订单号存在格式的差别、账单中无支付账号信息。因此,App Store和Google Play订单中的用户无法与账单进行逐一匹配。对于App Store和Google Play以外的支付渠道,微信和支付宝可以将其记录的商户订单号与公司订单系统记录的商户订单号进行一一匹配,银联可以将其记录的订单号与公司订单系统记录的订单号进行一一匹配,百度钱包可以将其记录的第三方订单号与公司订单系统记录的第三方订单号进行一一匹配,从而匹配支付账号信息,且上述第三方支付账号主要用于境内支付。基于此,申报会计师主要对App Store和Google Play以外的支付渠道的第三方支付账号与用户ID关系核查。以已核查的扫描全能王用户为例,申报会计师汇总了报告期内的支付金额并进行了分层处理(100元以下,100-300元,300-500元,500-1,000元,1,000元以上),具体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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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年份 | 金额分层 | 支付账号数量(个) | 支付总金额(万元) | 支付 总金额占比 | 平均每账号金额(元) |
2020年度 | 100元以下 | 34,482 | 143.34 | 5.73% | 41.57 |
100-300元 | 103,617 | 2,125.61 | 84.94% | 205.14 | |
300-500元 | 6,960 | 219.31 | 8.76% | 315.10 | |
500-1,000元 | 157 | 8.91 | 0.36% | 567.76 | |
1,000元及以上 | 34 | 5.41 | 0.22% | 1,591.58 | |
合计 | 145,250 | 2,502.59 | 100.00% | 172.30 | |
2021年度 | 100元以下 | 59,013 | 371.64 | 9.97% | 62.98 |
100-300元 | 126,824 | 2,869.01 | 76.98% | 226.22 | |
300-500元 | 14,396 | 457.13 | 12.27% | 317.54 | |
500-1,000元 | 311 | 17.78 | 0.48% | 571.76 | |
1,000元及以上 | 47 | 11.50 | 0.31% | 2,445.92 | |
合计 | 200,591 | 3,727.06 | 100.00% | 185.80 | |
2022年度 | 100元以下 | 51,766 | 434.16 | 12.22% | 83.87 |
100-300元 | 101,919 | 2,507.48 | 70.60% | 246.03 | |
300-500元 | 18,750 | 584.44 | 16.45% | 311.70 | |
500-1,000元 | 319 | 18.41 | 0.52% | 577.11 | |
1,000元及以上 | 37 | 7.33 | 0.21% | 1,981.80 | |
合计 | 172,791 | 3,551.81 | 100.00% | 205.56 |
注:金额分层指按支付账号对用户ID归集的总金额进行分层,支付总金额为各支付账号在当年累计支付金额。
由上表可知,付费金额较大的支付账号占比极低,其中500-1,000元的支付账号购买的主要是一次性购买多个年费会员(258元),1,000元及以上的支付账号购买的主要是一次性购买多个团队版VIP(1,200元)或者消耗类产品(点券、传真页数等以消耗数量计价的产品),平均支付金额与扫描全能王的商品价格基本相符。2021年度,1,000元及以上所在层级的平均每账号支付金额为2,445.92 元,较2020年度增幅较大,主要系订单金额最高的支付账号为用户购买账号后对外转售(以下简称“转售账号”),导致整体平均值偏高,剔除该账户影响后该层级平均值为2,037.74 元,相比剔除前的平均值,与2020年的差异显著缩小。目前公司通过新增技术手段对转售账号行为进行监测,当单支付账号购买次数超过设定的监测值,如单日支付满5单/单周满10单/单年满30单等,则进行熔断提醒,当触发二次熔断时会对账号进行永久封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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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各层级的支付金额及占比无明显异常。
同时,通过统计已核查的扫描全能王用户报告期各期使用1个支付账号为2个及以上用户ID进行支付的账号数量,具体结果如下:
单位:个
年份 | 2个 | 3个 | 大于3个 | 合计支付金额 (万元) | 占总金额比例 |
2022年度 | 1,130 | 52 | 8 | 38.87 | 1.09% |
2021年度 | 739* | 29 | 17 | 30.24 | 0.81% |
2020年度 | 366 | 8 | 7 | 13.77 | 0.55% |
注:以表格中(*)数据为例,说明2021年度有739个支付账号分别各自为2个不同的用户ID进行了支付。
根据上表,1个支付账号为2个用户ID付费的情况较多,且报告期各期1个支付账号为2个及以上用户ID进行支付的金额占总金额比重分别为0.55%、0.81%和
1.09%,占比较低。
对于1个支付账号为2个用户ID付费的情况,主要由于扫描全能王未注册状态也可以进行VIP的购买,非注册用户购买时订单的用户ID记录是设备编码,若用户后续进行了注册,则会生成一个8-10位数字的用户ID,此时设备上的权益会全部继承至注册用户上,用户再次购买VIP时,订单的用户ID则记录其8-10位数字的用户ID,因此会形成一个支付账号为2个用户ID支付的情况。若用户在未注册的情况下,更换设备并进行了购买,同样也会形成一个支付账号为2个用户ID支付的情形。
对于1个支付账号为3个及以上用户ID付费的情况,主要系客户存在的代付需求。部分客户在已经存在为自己的1个或2个ID付费的情况下,同时用自身账户为第三方(如家人、朋友等)购买扫描全能王VIP,这样形成了1个支付账户为3个或以上用户ID付费的情况。
此外,通过在发行人系统后台提取以上全部用户的行为记录,该等用户均有使用记录。
综上,发行人第三方支付账号与用户ID关系不存在异常。
(5)App Store和Google Play支付方式订单核查
8-2-2-25
针对支付方式为App Store和Google Play的订单(启信宝不含支付方式为AppStore和Google Play的订单),申报会计师从订单金额、用户高额购买和付费用户IP集中度三大维度进行了核查,以扫描全能王已核查用户为例,具体情况如下:
1)订单金额核查
①扫描全能王已核查用户App Store订单
A.平均日订单金额及数量分析
App Store账单是由Apple公司按照其结算的账单期限汇总按月提供,账单期限是35天、28天、28天滚动,因此订单数量和金额存在波动。按照每月的账单天数对扫描全能王已核查用户的订单数据进行分拆计算,从而得出报告期内每月的平均日订单金额及数量,计算结果如下图所示:
由上图可知,报告期内,扫描全能王已核查用户的订单数量在春节期间会有所下降,主要系用户办公需求降低。2021年1月、2022年7月和2022年10月,扫描全能王已核查用户的订单数量及金额较高,主要系抽样随机性影响,已核查用户在上述期间购买产品较多。对于扫描全能王全量付费用户,上述期间的App Store平均日订单金额及数量不存在显著偏高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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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情形以外,扫描全能王已核查用户报告期各月的App Store平均日订单金额及数量趋势变化合理,无明显异常。B.每日订单数量分析报告期内,扫描全能王已核查用户的App Store支付方式的每日订单数量统计及分析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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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个
统计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总订单量 | 104,492 | 117,888 | 82,214 |
日均订单量 | 286 | 323 | 225 |
中位数 | 283 | 320 | 220 |
最大值 | 725 | 623 | 347 |
3月1日 | 3月1日 | 12月17日 | |
最小值 | 150 | 185 | 128 |
12月31日 | 3月31日 | 1月31日 |
报告期各期,扫描全能王已核查用户的日订单数量最高值分别为347个、623个和725个, 2021年度及2022年度均发生在3月1日,主要系扫描全能王当年1月29-31日订阅的订单无法在2月份(只有28天)进行续费,订单于3月1日进行续费。除此之外,报告期内,扫描全能王已核查用户的App Store每日订单数量合理,无明显异常。
C.订单类型金额分布分析
报告期内,扫描全能王已核查用户App Store支付方式的订单类型金额分布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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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 Store支付方式的订单主要为续费订单,2020年度,扫描全能王已核查用户以按月续费的订单为主,主要系抽取已核查用户样本时的月费和年费会员数量按照月费和年费金额的比例确定。自2019年起,公司引导用户按年付费,并在年费商品上制定了较多运营策略,因此按年续费的订单呈现上升趋势。2021年1月,按年续费订单金额较高,主要系抽样随机性影响,已核查用户在2021年1月购买年费产品的较多。除上述情形外,扫描全能王已核查用户App Store订单类型金额分布的整体趋势变化合理。D.订单金额地域分布分析报告期内,通过获取发行人系统后台记录的App Store支付方式的订单对应IP地址,匹配扫描全能王已核查用户订单所在地区的金额分布,App Store境内订单金额的地域分布占比如下表所示:
年份 地区 |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华东地区 | 36.82% | 35.58% | 34.02% |
华北地区 | 16.43% | 16.91% | 19.17% |
华南地区 | 17.61% | 18.10% | 18.16% |
西南地区 | 10.82% | 10.85% | 11.29% |
华中地区 | 8.44% | 8.52% | 7.86% |
西北地区 | 5.78% | 5.89% | 5.48% |
东北地区 | 4.09% | 4.16% | 4.02% |
合计 | 100.00% | 100.00% | 100.00% |
扫描全能王已核查用户各年度App Store境内订单金额的地域分布与境内支付方式订单金额的地域分布趋势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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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图可知,扫描全能王已核查用户各年度App Store境内订单金额的地域分布与境内支付方式订单金额的地域分布较为相似,各年度占比变化较小,比例分布合理。报告期内,扫描全能王已核查用户App Store的境外订单金额地域分布占比如下表所示:
年份 地区 |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北美洲 | 49.61% | 52.10% | 52.90% |
大洋洲 | 3.44% | 3.83% | 3.57% |
非洲 | 1.90% | 1.51% | 0.97% |
南美洲 | 11.19% | 10.23% | 10.69% |
欧洲 | 14.12% | 13.61% | 13.81% |
亚洲 | 19.74% | 18.72% | 18.06% |
合计 | 100.00% | 100.00% | 100.00% |
扫描全能王已核查用户各年度App Store境外订单金额的地域分布与境外新增注册用户地域分布趋势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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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扫描全能王已核查用户的App Store境外订单金额地域分布与境外新增注册用户地域分布占比有偏差,主要系境外新增注册用户量最大的印度地区付费率较低所致,同时北美洲的付费率较高,整体比例分布较为合理。
②扫描全能王已核查用户Google Play订单
A. 订单金额及数量分析
对于扫描全能王已核查用户的Google Play版本,由于仅境外能够使用,各国存在时差,因此无法进行工作日与非工作日的趋势分析。按月汇总的Google Play的订单数量和金额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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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扫描全能王已核查用户Google Play订单存在少量波动,其中,2021年底开始持续下降,主要系根据产品运营调整,2021年12月、2022年7-8月以及2022年11月分别在Google Play部分发展中国家及地区下架了部分付费功能,由于发展中国家及地区的产品定价较低,因此整体订单金额影响较小,订单数量下降较为明显。
总体而言,报告期内扫描全能王已核查用户的Google Play订单金额及数量趋势变化合理。
B.每日订单数量分析
报告期内,扫描全能王已核查用户的Google Play每日订单数量的统计及分析结果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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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个
统计维度 |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总订单量 | 55,878 | 69,603 | 63,396 |
日均订单量 | 153 | 191 | 173 |
中位数 | 155 | 195 | 176 |
最大值 | 292 | 312 | 288 |
3月1日 | 2月28日 | 6月9日 | |
最小值 | 32 | 36 | 34 |
3月31日 | 3月30日 | 4月2日 |
2022年的日订单数量最高值为292个,发生在3月1日,主要系抽样随机性影响,全量用户日订单数量最高值发生在2月28日,相差仅一天。2021年的日订单数量最高值为312个,发生在2月28日,主要系当年1月28日-1月31日购买的订单于2月28日集中生成续费订单,与App Store存在差异。与此类似,其他年份2月底的订单数量也处于较高的水平。
2020年订单数量最高值为288个,发生在6月9日,主要系:2020年上半年居家办公等原因使得对扫描等需求的提升。
综上,报告期内,扫描全能王已核查用户的每日Google Play订单数量合理,无明显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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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订单类型金额分布分析报告期内,扫描全能王已核查用户的Google Play订单类型如下图所示:
扫描全能王已核查用户的Google Play订单以按月续费订单为主,主要系抽取已核查用户样本时的月费和年费会员数量按照月费和年费金额的比例确定。此外,按年续费订单的占比逐渐增加,主要系2019年开始,扫描全能王通过首期优惠(首年订购价给予一定折扣,第二年及之后恢复原价)等拉新策略,促进更多的新用户转化为付费用户,金额及趋势变动合理。
D.订单金额地域分布分析
由于Google Play渠道仅支持境外用户进行购买,通过获取发行人系统后台记录的扫描全能王已核查用户的Google Play订单对应IP地址,并对Google Play订单金额地域分布进行对比,结果如下表所示:
年份 地区 |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北美洲 | 37.20% | 36.61% | 35.81% |
大洋洲 | 2.44% | 2.37% | 2.47% |
非洲 | 2.87% | 2.60% | 2.58% |
南美洲 | 14.57% | 15.32% | 15.34% |
欧洲 | 14.97% | 15.61% | 16.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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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地区 |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亚洲 | 27.94% | 27.48% | 27.10% |
合计 | 100.00% | 100.00% | 100.00% |
报告期内,扫描全能王已核查用户的Google Play订单金额地域分布与上文分析的App Store境外订单的地域的分布情况相似,无明显异常。
2)用户高额购买核查
报告期内,汇总扫描全能王已核查用户App Store和Google Play支付方式订单各期付费金额前2,000名的用户所购买产品的金额以及其占App Store和Google Play支付方式订单总金额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金额排名 |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1-10 | 2.28 | 0.19% | 2.34 | 0.20% | 2.29 | 0.33% |
11-100 | 9.45 | 0.79% | 10.22 | 0.86% | 7.51 | 1.10% |
101-500 | 29.66 | 2.47% | 27.52 | 2.30% | 22.23 | 3.25% |
501-1,000 | 28.24 | 2.35% | 26.81 | 2.24% | 21.50 | 3.14% |
1,001-2,000 | 49.70 | 4.14% | 46.46 | 3.89% | 37.64 | 5.50% |
>2,000 | 1,082.13 | 90.07% | 1,081.84 | 90.52% | 593.18 | 86.68% |
合计金额 | 1,201.47 | 100.00% | 1,195.18 | 100.00% | 684.34 | 100.00% |
报告期内,扫描全能王已核查的App Store和Google Play 付费用户数量分别为27,837 个、 48,406 个和 43,035个,由于付费用户数量和总订单金额的增加,付费金额前2,000名的用户的金额占比整体呈下降趋势。
报告期内,购买金额前10的用户主要为购买VIP会员搭配消耗类产品(点券、传真)。
综上,扫描全能王已核查用户App Store和Google Play支付方式订单各期付费金额前2,000名的用户所购买产品的金额及内容无明显异常。
3)付费用户IP集中度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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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汇总扫描全能王已核查用户各年度App Store和Google Play支付方式的付费用户数量最多的前100个IP,匹配已核查的所有App Store和Google Play支付方式的订单,付费用户数量和订单金额的占比均较低,相关结果如下表所示:
年份 |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前100IP付费用户数量(个) | 229 | 260 | 237 |
前100IP付费用户数量占总已核查的App Store和Google Play付费用户数量的比例 | 0.53% | 0.54% | 0.85% |
前100IP订单金额(元) | 56,406.05 | 64,491.44 | 49,318.35 |
前100IP付费用户订单金额占总已核查的App Store和Google Play付费用户订单金额的比例 | 0.47% | 0.54% | 0.72% |
由上表可知,扫描全能王已核查用户各年度App Store和Google Play支付方式的Top100IP付费用户在用户数量集中度及金额集中度方面均较低,无明显异常。
(6)启动次数与启动时间核查
1)扫描全能王
报告期内,扫描全能王已核查用户月均启动次数总体稳定在2次左右。
注:月均启动次数为当月每日每用户平均启动次数的算术平均值
2020年初,扫描全能王已核查用户月均启动次数整体呈现上升趋势,主要系:
2019年底,外部环境影响下,线上远程办公成为主要工作模式,扫描全能王的文档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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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管理、远程分享、协作、传真等功能适应在线办公需求,用户量及使用频率均较2020年以前有所上升。报告期各期,扫描全能王已核查用户在2月平均启动次数较低,主要系春节影响,用户办公需求降低。除上述情形外,报告期内,扫描全能王已核查用户月均启动次数变动趋势合理。从用户使用时间段来看,报告期内,发行人系统后台仅记录了用户启动扫描全能王的总次数、首次启动时间及最后一次启动时间。以首次启动时间为例,已核查用户首次启动扫描全能王的高峰时段为09:00-11:59以及14:00-16:59,低谷时段为01:00-06:59,与日常商业活动的活跃时间段一致,无明显异常。
2)名片全能王报告期内,名片全能王已核查用户月均启动次数稳定在2.5次左右。其中,2022年平均启动次数偏高,主要系发行人于2021年12月27日发布了名片全能王的Android 7.88.2版本,该版本下用户可由部分其他路径(如分享、OpenApi、Web跳转等)直接指定打开名片全能王的特定页面,而非从手机桌面点击图标进入,从而会跳过初始化环节,因此发行人在名片全能王主页额外进行了一次初始化操作,以防止上述情况导致的初始化失败,从而导致平均启动次数偏高。剔除上述原因影响后,名片全能王2022年平均启动次数不存在显著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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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月均启动次数为当月每日每用户平均启动次数的算术平均值
此外,除报告期各期2月平均启动次数较低系春节影响导致用户办公需求降低外,报告期内,名片全能王已核查用户月均启动次数变动趋势合理。从用户使用时间段来看,报告期内,发行人系统后台仅记录了用户启动名片全能王的总次数、首次启动时间及最后一次启动时间。以首次启动时间为例,已核查用户首次启动名片全能王的高峰时段为9:00-11:59以及14:00-16:59,低谷时段为01:00-06:59,名片全能王已核查用户在晚间也存在一定程度商业活动,同时也受到抽取样本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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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名片全能王全量的境内用户和境外用户的启动次数时间分布情况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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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图可知,名片全能王用户在夜间仍有一定程度的商业活动,但与名片全能王已核查用户启动次数的时间分布存在一定差异,主要系抽取样本的影响。经核查抽取样本的其他用户行为,不存在明显异常。
(7)用户反馈异常核查
针对电话核查,对已拨通并配合回答(包括部分配合)的用户,核查到的异常情况及实施的进一步核查程序如下:
异常情况 | 进一步核查结果 |
3个2020年度购买的扫描全能王用户对“首次购买时间是什么时候?”回复“是2021年” | 2个用户拒接,无法核查;1个用户接通后拒绝回答。 已通过公司后台系统获取3个用户的订单进行验证,首次购买时间为2020年。 |
2个扫描全能王用户对“是您本人购买的扫描全能王年度/月度VIP会员吗?”回答“不是” | 第二次拨打时用户拒接,无法核查。 已通过公司后台系统获取2个用户的订单截图进行验证,2个用户均为付费用户,并进一步核查其启动时间及启动次数,核查结果无异常。 |
1个扫描全能王用户对“请问您是否在扫描全能王存在例如持股、董事、监事、高管亲属的关联关系?是否存在除购买产品以外的业务资金交易?”回答“亲属” | 第二次拨打时用户反馈不存在亲属关系,系首次拨打时用户对问题理解有误。 已通过公司后台系统获取该用户的行为数据,且报告期内交易总金额不足100元,核查结果无异常。 |
3个名片全能王用户以及2个扫描全能王用户对“若有开具发票,名片全能王开票信息是否符合您的要求?”回 | 已通过公司后台系统获取5个用户的行为数据,且报告期内交易总金额为3,06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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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常情况 | 进一步核查结果 |
答“否” | 元,核查结果无异常。 |
针对APP推送核查,对已收回的所有问卷,申报会计师针对其中的异常情况实施了进一步的核查程序,包括在发行人系统后台查询用户购买信息、用户行为数据,匹配用户电话并由中介机构拨打以进一步确认用户填写问卷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等。经核查,结果无异常。
3、对未反馈用户执行了何种替代性程序(如有)
针对电话核查和APP推送核查中的未反馈用户,申报会计师从发行人系统后台获取了未反馈用户的订单日期时间、订单金额、启动日期时间、启动次数、注册IP、交易IP等信息,并执行了多维度数据分析程序,具体包括:对该部分用户进行注册时间、注册IP集中度、交易金额分布、第三方支付账号与用户ID关系、App Store和Google Play支付方式的订单分析、启动次数与启动时间、用户反馈异常等核查程序,具体核查内容请参见本题“一、(一)、2、电话核查及APP推送核查的用户是否存在注册时间异常、用户行为异常等情形”。
通过执行前述核查手段,该部分C端用户真实,有具体的用户使用记录和活跃行为,用户行为特征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明显异常情形。
4、说明核查比例、核查证据及核查结论
(1)核查比例及核查证据
针对C端用户真实性,申报会计师执行的核查程序如下:
1)按电话核查、APP推送核查对已核查用户分别统计反馈情况。其中,境内电话核查累计已反馈用户797个,累计反馈比例为17.20%;境外电话核查累计已反馈用户1个,累计反馈比例为0.30%;APP推送核查累计已反馈用户707个,累计反馈比例为
0.14%;
2)分产品获取报告期内已核查C端用户的行为数据,包括注册IP、注册地区、注册日期时间、启动次数及启动日期时间等,并进行多维度的数据分析;
3)分产品获取报告期内已核查C端用户的交易明细表,并匹配App Store和Google Play以外的支付渠道的支付账号,从而进行交易金额分布地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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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访谈扫描全能王、名片全能王业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及大数据平台的主要负责人,了解已核查用户行为异常的原因,并获取相应支撑依据;
5)在IT审计团队的支持下,获取发行人各C端产品已核查用户的原始行为数据,以保证数据来源的真实性,并对数据准确性进行校验;
6)对已核查用户(包括电话核查和APP推送核查)的异常情况实施进一步的核查程序,包括在发行人系统后台查询并分析用户购买信息及行为数据,匹配用户电话并由中介机构拨打以进一步确认用户回答内容及填写问卷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核查结论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通过采取电话核查、APP推送和其他补充核查程序,并对少量回复存在异常的用户采取补充核查程序,确认发行人C端核查用户已反馈用户均为真实用户,不存在虚假用户,已反馈用户和未反馈用户不存在注册时间异常、用户行为异常等情形。
2)对已反馈用户和未反馈用户执行的替代性程序主要为IT审计核查程序,经核查,该部分C端用户真实,用户行为特征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明显异常情形。
(二)结合对发行人及其实控人、控股股东、董监高、关键岗位人员资金流水的核查情况,说明是否存在最终资金流向用于发行人自充值或刷单的情形
1、核查程序
(1)法人资金流水核查情况:
1)核查范围
针对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及持股平台的资金流水,核查了报告期内合并范围内所有公司/有限合伙企业存在的银行账户(包括外币账户、已注销账户、保证金账户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所有的银行账户,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 账户所属主体 | 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
1 | 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2 | 苏州贝尔塔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3 | 上海临冠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4 | 上海生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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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账户所属主体 | 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
5 | 上海找贝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6 | 上海盈五蓄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7 | 上海荃英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8 | CC INTELLIGENCE CORPORATION | 子公司 |
9 | 上海信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 | INTSIG PTE. LTD. | 子公司 |
11 | 上海又冠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2 | CAMSOFT INFORMATION CO., LTD. | 子公司 |
13 | LABL INFORMATION PTE. LTD. | 子公司 |
14 | 上海狮吼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实际控制人持股90% |
15 | 上海垚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实际控制人曾任普通合伙人 |
16 | 上海机不可熙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上海狮吼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
17 | 上海目一然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上海狮吼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
18 | 端临(上海)科技发展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上海狮吼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
19 | 上海融梨然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上海狮吼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 | 上海顶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上海狮吼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
21 | 上海卉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上海狮吼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
2)核查程序
①确认银行账户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A.中介机构陪同发行人到各银行现场打印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所有状态为正常的银行账户的对账单、企业信用报告、已开立银行账户清单,确保资金流水核查相关资料的真实性;B.将陪同拉取的各主体银行对账单与《已开立银行账户清单》进行比对,同时将银行对账单上显示的对手方账户,与发行人账户清单信息进行交叉比对,不存在未列入清单的发行人账户;C.对报告期内所有银行账户进行函证(包括报告期内注销的账户),核实获取各支行主体银行账户的完整性;D.登录企业的第三方平台(如支付宝、财付通、App Store、 Google Play等)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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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登记情况,检查对接的银行账号信息,查看是否有超出公司提供的银行账号清单中的账号情况,确保境内外账户已提供完备;
E .获取了公司的《银行账户完整性承诺函》,发行人对已经提供的银行对账单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保证责任。
②对资金流水进行充分核查
A.针对发行人母公司单笔金额50万元以上的流水进行逐步核查,报告期各期核查金额占比不低于90%(若低于90%,增加单笔金额50万以下的核查样本);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依据具体情况流水核查标准为1万元至30万元不等,核查金额占比均不低于85%;在针对具体科目执行核查时,若涉及与自然人、关联方等存疑往来时,会进行全面核查。中介机构针对发行人各经营主体报告期内的银行账户核查范围完备,按重要性水平所抽取的发行人报告期内银行流水对各个金额区间、各种交易类型覆盖范围全面,且数量上亦达到一定规模,核查范围具有代表性、全面性;
B.对满足上述标准的银行流水进行逐笔核查,核对内容如下:
a、核查银行对账单和明细账的借贷方金额、摘要、交易对手方是否一致;
b、核查银行对账单摘要信息与交易对手方信息的是否有异常;
c、核查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情况,了解交易背景,获取相关证据,并判断上述是否构成资金拆借及关联交易,是否存在异常资金往来;
d、核查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存在重大异常,是否与发行人经营活动、资产购置、对外投资等不匹配;
e、核查发行人是否存在大额或频繁取现的情形,是否存在金额、日期相近的异常大额资金进出的情形;
f、核查主要客户、供应商及其股东或董监高与公司是否存在异常资金往来。
经核查,发行人不存在银行账户不受发行人控制或未在财务核算中全面反映的情况。报告期内法人主要的资金流水问题为:大额采购款退回、通过供应商发放高管薪酬(具体情况详见科创板上市申报会计师专项核查报告 “(三)关于财务类相关问题”之“3-15资金流水核查”),该等问题已在首次申报前整改完毕。除此以外,发行人流水核查不存在其他重大异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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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及持股平台的资金流水不存在最终资金流向用于发行人自充值或刷单的情形。
(2)对自然人(实控人、控股股东、董监高、关键岗位人员)资金流水的核查情况:
1)核查范围
中介机构结合公司的业务开展情况和岗位重要性水平,核查了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不含外部董事和独立董事)、关键管理人员等22个自然人在报告期内的银行账户(包括报告期内销户的账户),并对上述人员的微信和支付宝流水进行核查,核查标准为5万元以上流水。具体范围如下: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1 | 镇立新 | 董事长、总经理 |
2 | 龙腾 | 董事、副总经理 |
3 | 陈青山 | 董事、副总经理 |
4 | 汤松榕 | 董事、战略发展负责人 |
5 | 罗希平 | 监事会主席 |
6 | 刘雅琴 | 监事、总经理助理 |
7 | 沈东辉 | 监事、数据事业部副总经理 |
8 | 陈飒 | 曾任副总经理 |
9 | 刘忱 | 董事、董事会秘书 |
10 | 叶家杰 | 财务总监 |
11 | 黄小娟 | 采购总监 |
12 | 李明 | B端业务销售负责人 |
13 | 张海燕 | B端销售副总裁 |
14 | 曹超阳 | 产品副总裁 |
15 | 王忠选 | 产品副总裁 |
16 | 洪光 | 产品副总裁 |
17 | 陈林茂 | 运维工程师 |
18 | 周华丽 | 资金总监 |
19 | 顾巳瑜 | 出纳 |
20 | 黄玉青 | 出纳 |
21 | 高凤娟 | 出纳 |
22 | 刘彦 | 出纳(已离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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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核查程序
①确认银行账户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A.与前述资金流水核查对象沟通访谈,了解其银行账户情况;B.检查前述人员在支付宝及云闪付中查验范围内的银行绑卡开卡情况并进行录屏截图。查验的境内银行有24家,分别为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平安银行、广发银行、上海银行、华夏银行、浙商银行、恒丰银行、渤海银行、北京银行、宁波银行、杭州银行、上海农商银行(若工作地点在上海)、苏州银行(若工作地点在苏州),如被核查人员具有境外从业或者学习等背景,补充查验6家境外银行:汇丰银行、渣打银行、东亚银行、花旗银行、恒生银行、星展银行;C.获取并核查前述人员的个人征信报告,核查对前述人员的信用卡账户开通情况及贷款情况;D.结合被核查人员提供的账户清单、支付宝及云闪付登记的开户情况以及个人征信报告中涉及到的信用卡信息,对有开卡记录的银行,中介机构均陪同被核查人员前往查验银行的柜台或银行的自助系统查询个人账户、获取报告期内的完整流水信息,进一步确认银行账户的完整性。对于核验范围内的银行若无法在支付宝及云闪付查看绑卡开卡,则直接由中介机构陪同被核查人员至该银行柜台核验账户情况,并获取不存在开卡情况的相关资料;E.交叉检查已提供的银行账户流水,通过交易对手方信息核验是否存在未提供的银行账户,并获取被核查人员出具的“关于个人银行卡完整性的承诺函”,对已经提供的银行对账单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保证责任;
②对资金流水进行充分核查
以5万元为测试线,核查范围为所有单笔金额5万元及以上的样本、以及虽低于5万元但异常的资金收支、相近时间相同交易对象连续多笔收支合计达到5万元及以上的资金流水。具体核查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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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针对核查范围内的流水,与被核查人员进行访谈,了解资金来源及支出用途,并获取相关证明文件,以确保交易真实性:(1)对于购买及赎回理财产品类流水,确认银行交易记录信息,并抽取大额理财获取其购买详细信息截图、理财协议;(2)对于工资奖金类流水,抽取部分与公司薪资发放记录、交易对手名称等进行交叉核对进一步确认;(3)对于买卖房产、购入车辆等大额生活类支出,获取购房合同、发票等;(4)对于股权转让及认购类流水,了解具体交易背景,与发行人历史沿革信息交叉印证,查询公开信息与股权转让或认购信息交叉印证,并获取相关股权交易协议;
(5)与亲属及朋友间贷款/借款、转账类流水,确认亲属、朋友关系真实性,了解交易背景、分析其合理性,并获取借条或沟通记录;(6)取现存现类流水,了解具体资金来源或去向并分析其合理性;(7)对于消费类流水,获取购物清单或发票、实物照片、沟通记录;
B.对存疑的个人流水,向相关人员了解清楚交易对手方身份及交易原因,增加与交易对手方的访谈,并回收经交易对手确认的访谈问卷及相关资料;
C.将所有单笔金额5万元以上或相近时间累计连续多笔相同流入或流出达到5万的资金流水的交易对手,与发行人客户、供应商基本信息进行比对,确认是否与客户、供应商及其关联方存在异常资金往来等;将交易对手方与发行人员工花名册、关联方名单进行比对,确认是否与发行人员工、其他关联方存在异常资金往来等;通过比对核查确认不存在资金代垫情况、商业贿赂及虚增收入的情况;
D.查验个人卡的具体流水及明细情况,与公司工资奖金发放审批表及薪酬明细表核对相关数据是否一致;
E.获取被核查人员出具的承诺函,承诺“不存在以个人银行账户为公司实现收支账外结算,操纵公司的财务业绩或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亦不存在替公司承担成本费用、虚增收入、调节利润或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法向公司客户、供应商输送经济利益等异常情形。若违反上述承诺,将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赔偿义务”;
经核查,资金流水核查人员的个人资金流水主要为理财收支、股权转让相关的收入及对应的税金支出、支付的股权投资款项、对外借款、房贷及贷款利息、收到的工资、日常个人支出等。其中,对于理财收支、股权转让相关的收入及对应的税金支出、支付的股权投资款项、对外借款、房贷及贷款利息等此类大额支出,均获取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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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协议、说明,并根据协议进行重新计算,与流水中的收支金额进行匹配等;对于被核验人员收到的工资,检查交易对手方是否为发行人,并与发行人工资表进行比对核对一致性;对于个人的大额日常个人支出,均查看交易对手方的合理性,同时获取购物清单或发票、收据、说明等,并抽查购买的实物情况等。经核查,报告期内自然人主要的资金流水问题为:陈飒银行流水问题(包括陈飒的大额现金支出、张海燕代陈飒胞妹陈翌取现、陈飒与陈翌的大额往来款、陈飒与廖晓琳的大额往来款)、为员工提供借款(具体情况详见科创板上市申报会计师专项核查报告“(三)关于财务类相关问题”之“3-8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形”和“3-15资金流水核查”),该等问题已在首次申报前整改完毕。除此以外,自然人资金流水核查不存在与客户、供应商及其关联方存在资金往来,替发行人代垫成本费用、虚增收入等异常情况。
综上,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监高、关键岗位人员资金流水不存在最终资金流向用于发行人自充值或刷单的情形。
2、核查结论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销售主管、采购主管、出纳等关键岗位人员个人账户资金流水无异常情形,不存在资金流向用于发行人自充值或刷单的情形。
(三)对C端收入真实、准确、完整的核查情况、及核查证据是否充分,请保荐机构内核部门说明前述问题的核查情况并发表明确意见
1、对C端收入真实、准确、完整的核查情况、及核查证据是否充分
报告期内,公司的C端收入的构成与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 类型 | 产品 分类 |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
C端 | 扫描全能王 | 63,287.86 | 86.69% | 49,325.74 | 84.28% | 33,343.21 | 79.83% |
名片全能王 | 2,080.95 | 2.85% | 1,883.05 | 3.22% | 1,667.80 | 3.99% | |
启信宝 | 7,635.28 | 10.46% | 7,315.43 | 12.50% | 6,758.80 | 1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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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73,004.09 | 100.00% | 58,524.22 | 100.00% | 41,769.81 | 100.00% |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公司的三款APP的营业收入均实现了有效增长,其中C端收入主要来源于扫描全能王。针对C端收入真实、准确、完整的问题,申报会计师执行了的核查程序主要包括:
核查程序 | 核查逻辑 | 核查结论 |
C端收入增长的驱动因素分析 | 分析C端收入增长的驱动因素,既包括移动互联网整体行业分析,说明C端收入增长与行业发展趋势相符,也包括基于各APP的具体情况,分析其细分行业的红利、功能的关键优化与技术创新、先发优势与龙头地位、以及营销投入对C端收入增长的驱动力。 | 各C端APP在报告期内收入保持快速增长具有商业合理性。 |
用户真实性核查 | 结合各C端APP的收入和用户情况,对其用户进行分层抽样,确保抽取样本能够满足全面性和有效性,并对抽取的样本执行电话核查、APP推送核查以及针对注册时间、用户行为等维度的IT程序核查。 | 该部分C端用户真实,用户行为特征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明显异常情形。 |
IT审计核查 | 针对报告期内的所有C端用户执行IT审计程序,包括:信息系统一般控制、信息系统应用控制、业务数据真实性核查,确保核查程序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 公司的信息系统一般控制及应用控制有效,业务数据真实性核查无明显异常。 |
资金流水核查 | 针对发行人及其实控人、控股股东、董监高、关键岗位人员资金流水进行核查,确保核查范围的完整性,核查标准的有效性,并对存在异常的银行流水采取进一步的补充核查程序。 | 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销售主管、采购主管、出纳等关键岗位人员个人账户资金流水无异常情形,不存在资金流向用于发行人自充值或刷单的情形。 |
其他财务核查维度 | 核查公司C端的具体业务情况和会计处理方式,自主获取并核查公司C端业务收入的入账依据,获取第三方平台的结算协议、开发者协议等,核查其具体的结算方式,对公司的业务系统和财务系统执行穿行测试程序。 | 公司收入确认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收入确认依据真实、准确、完整,业务系统和财务系统控制有效,符合公司业务实质。 |
以下针对上述核查程序进行说明:
(1)C端收入增长的驱动因素分析
1)C端收入增长的驱动因素分析
①移动互联网整体行业分析
A 用户付费意愿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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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至今,用户对各类APP的付费转化率逐年提升,用户对可为其带来价值的APP会员付费产品接受度快速提升,尤其是在2016-2017年,娱乐类APP对用户在付费方面的教育培养也推动了办公工具类型APP付费意愿的提升。
B 付费方式的多元化、便捷性大大提升
随着网购的兴起推动了移动支付软件的崛起,App Store于2016年开始接入支付宝,2017年开始接入微信支付,大大提升了用户付费的便捷度。
②公司APP收入增长驱动力及商业合理性分析
A 扫描全能王
单位:万元
区域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
收入 | 占营业收入 比例 | 收入 | 占营业收入 比例 | 收入 | 占营业收入 比例 | ||
境内 (不含港澳台) | 华东地区 | 10,256.02 | 10.38% | 7,523.21 | 9.34% | 5,544.44 | 9.59% |
华北地区 | 5,195.50 | 5.26% | 3,866.36 | 4.80% | 3,007.51 | 5.20% | |
华南地区 | 5,435.72 | 5.50% | 3,993.67 | 4.96% | 2,920.42 | 5.05% | |
西南地区 | 4,318.68 | 4.37% | 3,127.76 | 3.88% | 2,406.20 | 4.16% | |
华中地区 | 3,374.79 | 3.41% | 2,319.99 | 2.88% | 1,745.79 | 3.02% | |
西北地区 | 2,700.86 | 2.73% | 1,888.36 | 2.34% | 1,416.66 | 2.45% | |
东北地区 | 1,487.54 | 1.50% | 1,026.42 | 1.27% | 766.02 | 1.32% | |
其他 | 2,252.33 | 2.28% | 1,992.85 | 2.47% | 729.36 | 1.26% | |
境外及港澳台地区 | 北美洲 | 13,500.44 | 13.66% | 11,399.00 | 14.15% | 7,595.91 | 13.14% |
亚洲(不含中国大陆及港澳台地区) | 5,853.96 | 5.92% | 5,099.77 | 6.33% | 3,350.53 | 5.79% | |
欧洲 | 3,741.18 | 3.78% | 3,250.37 | 4.03% | 1,858.91 | 3.21% | |
南美洲 | 2,933.95 | 2.97% | 2,031.99 | 2.52% | 945.55 | 1.64% | |
大洋洲 | 866.50 | 0.88% | 744.78 | 0.92% | 452.58 | 0.78% | |
港澳台地区 | 846.19 | 0.86% | 696.59 | 0.86% | 420.74 | 0.73% | |
非洲 | 524.20 | 0.53% | 364.64 | 0.45% | 182.59 | 0.32% | |
合计 | 63,287.86 | 64.03% | 49,325.74 | 61.21% | 33,343.21 | 57.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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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描全能王APP的境内收入主要来源于华东、华北及华南地区,境外收入主要来源于北美洲、亚洲(不含中国大陆及港澳台)及欧洲。从增长来源来看,境内外各区域收入金额均有不同幅度的增长。驱动因素Ⅰ:细分行业红利境内外互联网、智能手机的高速发展,使全球消费者习惯于利用智能终端进行数据处理。同时,互联网时代下信息爆炸式增长,且通常个人数据资产都较为珍贵,如合同、名片、手写文件等,使得消费者对个人数字化资产管理意识和需求不断增强,不仅财会、行政、销售等商务场景需要文档资产管理APP实现高效的移动办公,教师、学生、家庭等不同生活场景也对证件、试卷、手写文件等不同文档资产具有电子化管理的需求,用户群体与使用场景的拓宽将驱动C端APP市场持续增长。驱动因素Ⅱ:功能的关键优化与技术创新报告期内,扫描全能王实现了重大功能逐步上线:
扫描全能王的重大功能上线时间 | 境内版 | 境外版 |
VIP付费功能上线 | 2017 | 2014 |
接入支付宝的VIP会员自动续费 | 2017 | / |
接入微信支付的VIP会员自动续费 | 2018 | / |
身份证双面扫描功能上线 | 2017 | 2017 |
图片转Word功能上线 | 2019 | 2019 |
支持将PDF转为Word, Excel, PPT;增加自动拍照功能(自动找到纸张边缘切边) | 2020 | 2020 |
自动检测摩尔纹,针对拍屏幕、拍ppt类场景,自动去除屏幕纹理,提升图片的清晰度和干净度 | 2021 | 2021 |
推出智能识别文档类型功能,可自动识别表格、证件等文档分类;推出曲面自动拉平功能,智能处理曲面图像 | 2022 | 2022 |
扫描全能王在2010年上线,前期为积累用户规模、逐步提高用户体验,所以主打免费版,但同时提供付费下载版(一次性付费后可下载安装),早期以单次付费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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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主,之后境外版于2014年上线VIP会员付费模式,境内版于2017年上线VIP会员付费模式。扫描全能王在2017年接入支付宝自动续费,在2018年接入微信支付自动续费,大大提升了境内用户对VIP会员付费的便利性,推动了付费转化率的提升。另外,在报告期内,随着智能文字识别技术的突破,扫描全能王逐步上线了“身份证双面扫描”、“图片转word”等创新付费功能,也推动了付费转化率的提升。报告期内,扫描全能王新增付费转化率分别为0.58%、0.68%和0.75%,随着互联网用户付费习惯的养成,新增付费用户数量和付费转化率均处于上升趋势,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新增付费用户数(万个) | 114.56 | 107.38 | 99.69 |
新增设备数(万个) | 15,294.69 | 15,746.99 | 17,075.92 |
新增付费转化率 | 0.75% | 0.68% | 0.58% |
注1:新增付费转化率=新增付费用户数/新增设备数,因扫描全能王的付费用户存在非注册用户,故付费用户比例的分母取新增设备数。
驱动因素Ⅲ:先发优势及龙头地位
扫描全能王在全球的用户群体广泛,在文字识别APP领域暂无强有力的竞争对手。根据App Annie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扫描全能王免费版曾在App Store上105个国家和地区(含中国)的效率类免费应用下载量排行榜位列第一。
扫描全能王的用户群体不仅包括付费能力强的商务人士,也包括大量的教师、学生、家庭等非商务用户。根据公司2020年6月投放的4,869份用户问卷调研显示:学生占比24%,教育/培训/教练/科研场景的用户占比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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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描全能王增长主要依靠用户自然增长,主要是由于扫描全能王用户粘性强,用户持续积累了大量文档资产,迁移成本高,用户形成自然裂变。综上所述,扫描全能王在报告期的增长逻辑主要是由于:公司2010年即率先推出扫描全能王产品,2010-2017年间在主要应用市场形成用户口碑,积累用户基数,随着产品付费功能的关键优化,以及2017年以来用户对个人文档数字化管理的意识增强,用户对扫描全能王产品的付费意愿逐步提升,加之智能手机以及移动支付技术的不断成熟,扫描全能王业务进入快速成长期,推动扫描全能王的收入及用户规模在报告期保持高速增长。
B 名片全能王
驱动因素Ⅰ:细分行业红利
名片全能王在行业方面的驱动因素基本与扫描全能王相同。
驱动因素Ⅱ:功能的关键优化与运营策略调整
名片全能王在2009年末上线,前期为积累用户规模、保证用户体验,所以主打免费版。在2017年以前,公司未大规模推行名片全能王的VIP付费会员,仅有单次付费产品,重点是用户积累、提升用户活跃、培育用户粘性,为后续付费转化打下基础。2017年3月名片全能王在境内推出付费版,2018年3月在境外推出付费版,主要增加了月VIP、年VIP及多种组合的付费产品。
名片全能王的重大功能上线时间 | 境内版 | 境外版 |
VIP付费功能上线 | 2017年3月 | 2018年3月 |
微信小程序上线 | 2017年5月 | - |
名片批量导入 | 2018年9月 | 2018年9月 |
报告期内,由于部分用户使用微信等社交软件替代交换纸质名片,名片全能王的月活出现小幅下降,应对此挑战,公司利用快速崛起的微信小程序渠道,开发便于用户在微信小程序使用的功能,借助微信小程序便于分享、传播的优势,利用小程序打通APP用户与微信名片全能王用户的连通。
驱动因素Ⅲ:先发优势及龙头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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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片全能王在合合信息整体战略布局中的定位是商务人群网络的建立。市场地位方面,名片全能王在商务名片管理APP的细分领域内暂无强有力的竞争对手。根据AppAnnie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名片全能王曾在App Store上43个国家和地区(含中国)的商务类免费应用下载量排行榜位列第一。
名片全能王用户主要为付费能力相对较强的商务人群,公司对2022年活跃用户的用户画像分析如下:
报告期内,尽管名片全能王的月活出现小幅下降,但由于名片全能王用户会在APP上形成名片数据资产的积累、用户粘性仍较强,因此在报告期各期营销推广费较低的情况下,付费维度的用户指标仍保持提升。
2020-2021年ARPPU值的上升主要由于名片全能王年费订单数量占比逐年上升:
期间 | 月费订单占比 | 1年VIP订单占比 | 3年VIP订单占比 | 其他订单占比 | 总计 |
2020年 | 73.54% | 23.58% | 2.20% | 0.69% | 100.00% |
2021年 | 64.94% | 31.39% | 3.15% | 0.51% | 100.00% |
2022年 | 57.99% | 38.52% | 2.75% | 0.74%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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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名片全能王ARPPU值较2021年度出现下降的原因主要为部分城市在2022年上半年出现居家办公减少商业社交活动的情况,高客单价的3年VIP订单占比小幅下滑导致ARPPU值小幅下降。
综上所述,名片全能王在报告期内收入增长主要是由于:智能文字识别APP市场由于用户对APP付费意愿的突破、个人文档数字化管理的意识增强等因素进入快速成长期,名片全能王基于多年积累的用户基数及用户口碑,借助口碑传播的网络效应,以及公司做出付费功能的关键优化、布局小程序的运营策略调整。
综上,名片全能王在报告期的收入保持稳定增长具有商业合理性。
C 启信宝
启信宝报告期增长的原因除了前述移动办公软件行业用户付费意愿、付费便捷度的提升之外,还有以下两个重要原因:
驱动因素Ⅰ:细分行业红利
第一,企业商业信息查询APP市场所受到的有利政策驱动,社会整体信用意识的提升:
近几年我国政府愈加重视第三方征信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作用,发布多项支持政策:2018年2月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发出《关于充分发挥信用服务机构作用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8]190号);2021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明确将建立健全信用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纳入国家规划。另一方面,政府数据的公开化、透明化趋势也为第三方征信服务企业提供了更完善的数据来源。2015年,国务院发布《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明确提出“推动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整体要求,将“形成公共数据资源合理适度开放共享的法规制度和政策体系”作为中长期目标;2023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提出“推动公共数据汇聚利用,建设公共卫生、科技、教育等重要领域国家数据资源库”,强调“释放商业数据价值潜能”。
第二,用户场景的拓宽:
随着社会整体信用意识的提升,个人用户在商业谈判、产品营销、求职、投资、采购等多种场景均对查询企业商业资料与信用数据具有需求,商业数据查询APP的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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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体逐渐扩大,覆盖行业包括金融、律师、媒体、工业、零售等,预计商业数据查询APP市场将持续增长。商业大数据C端APP市场集中度较高,启信宝具备先发优势,并形成品牌效应,在行业红利的带动下高速发展。
驱动因素Ⅱ:功能的关键优化公司不断丰富启信宝数据库,2017年,商业大数据量突破400亿条,汇集境内超过1亿家企业等组织机构;2019年,商业大数据量已突破700亿条,汇集境内2.1亿家企业等组织机构;2020年,商业大数据量已突破1,000亿条,汇集境内2.3亿家企业等组织机构;同时公司不断优化启信宝的产品功能,推出满足VIP用户需求的各类创新付费功能、并不断完善数据源。
驱动因素Ⅲ:营销投入报告期内公司不断优化调整启信宝投放推广策略,推广费用整体呈现下降趋势:
启信宝 |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推广营销费用(万元) | |||
短信营销 | 521.19 | 487.91 | 550.07 |
流量推广 | 1,471.91 | 4,956.58 | 5,476.52 |
硬广 | - | - | 474.53 |
其他 | 211.33 | 940.28 | 594.36 |
合计 | 2,204.43 | 6,384.77 | 7,095.48 |
公司的推广运营策略是主推年费VIP(一年366元会员费),提升年费付费的占比及续费率,尤其是在2019年第四季度加大“780元购买三年VIP会员”优惠活动的推广力度,不仅推动了ARPPU的提升,也将核心用户长期锁定。
期间 | 1年VIP | 2年VIP | 3年VIP | SVIP会员 | 其他类型订单 | 总计 |
2020年 | 66.06% | 3.58% | 14.35% | 0.00% | 16.01% | 100.00% |
2021年 | 65.03% | 3.84% | 17.11% | 0.01% | 14.01% | 100.00% |
2022年 | 61.07% | 3.74% | 15.86% | 2.58% | 16.76%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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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启信宝在报告期内收入增长主要是由于商业大数据C端APP行业的红利、功能的关键优化、灵活的营销策略推动共同导致。综上,启信宝在报告期内的收入保持增长具有商业合理性。
(2)用户真实性核查
针对C端用户真实性核查,请参见本题之“一、(一)已反馈用户和未反馈用户的具体情况,是否存在注册时间异常、用户行为异常等情形,对未反馈用户执行了何种替代性程序(如有),说明核查比例、核查证据及核查结论”。
(3)IT审计核查
针对C端用户和收入的真实性核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分别聘请了众华IT审计和安永IT审计(以下简称“IT审计团队”),对相关的信息系统整体控制环境、关键信息技术一般控制和信息技术应用控制进行评价,并针对业务数据真实性进行核查。此外,申报会计师与IT审计团队共同确定的信息技术一般控制、信息技术应用控制和用户行为相关的核查标准和核查维度,IT审计团队从公司系统中获取了与IT审计相关的核查底稿,申报会计师与IT审计团队共同落实相关核查程序,并进行多维度数据分析,对分析结果存在的问题进行有效解决,具体情况如下:
核查维度 | 核查情况/结果 | |
信息系统一般控制 | 系统开发变更管理 | 系统开发及重大变更、日常变更、环境隔离、数据修改均有效运行,无重大缺陷。 |
系统安全和访问控制管理 | 一般系统安全设置、用户账号及权限管理、用户操作日志管理、密码策略设置均满足安全管理要求。 | |
系统运维管理 | 服务器安全管理策略可有效保护系统、备份与恢复能准确、完整地恢复数据。 | |
信息系统应用控制 | 用户注册流程 | 系统控制有效。 |
普通用户商品购买流程 | 控制为有效的,在iOS版本订单中由于网络波动、App Store宽限期设置、系统代码不够完善等客观因素存在少量用户已付款成功但系统未记录到订单的情况,其中发行人通过技术手段已找回部分掉单。发行人各年针对掉单情况不断进行硬件和软件上的优化,掉单率逐年下降,且部署了订单监控程序,已尽可能减少掉单。 | |
测试用户商品购买流程 | 测试用户购买流程控制有效。 | |
用户商品退款流程 | 退款流程控制有效。 | |
业务数据真实性核查 | 用户量核查 | 区分不同APP,进行用户增量趋势分析、用户注册时间段分析、注册用户IP地址集中度分析、用户行为数据分析、IT运维成本的匹配分析,确定发行人新增注册用户变动趋势合理,月活用户数与启动次数等变动趋势合理,发行人系统数据与第三方平台记录数据差异较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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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维度 | 核查情况/结果 | |
订单数据一致性核查 | 区分不同APP,进行境内支付方式订单核查(扫描全能王/名片全能王/启信宝)、APP Store支付方式订单核查(扫描全能王/名片全能王)、Google Play支付方式订单核查(扫描全能王/名片全能王),确认发行人系统记录的支付订单与第三方在线支付账单基本一致。 | |
第三方支付账号与用户ID关系核查 | 区分不同APP,分析各年度境内支付金额分层合理性、单一账号同时为多个user_id支付的情况以及内部人员支付订单金额情况,确认平均支付金额与产品定价相符,不存在异常情形。 | |
付费用户及订单数据分析 | 从C端产品各类型付费订单数量、用户的地域分布、购买金额、付费用户的活跃情况、未活跃用户数量等多维度对付费用户及订单量的合理性进行分析。 | |
扫描全能王点券消耗数据核对 | 扫描全能王点券的消耗分为使用消耗和过期消耗,经核查,不存在干涉点券到期时间导致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况,无虚增点券订单以增加收入的情形 | |
广告业务核查 | 针对第三方平台广告投放业务,获取了第三方平台及发行人大数据平台记录统计的展示量、点击量数据,执行对比后进一步对差异数量、差异比例、平均单价进行合理性分析。 针对自有平台广告投放业务,从广告平台的后台数据库中批量提取报告期内的广告排期,广告排期的展示时长合理。 针对信息引流业务,获取了广告主提供的日期和结算金额,核对并确认结算金额与发行人的收入金额相符。 |
针对信息系统一般控制、信息系统应用控制和业务数据真实性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1)信息系统一般控制
①核查程序
A.系统开发及变更
通过分别检查报告期内发生过开发及重大变更的信息系统,确认范围内各系统的需求文档经过了开发部门负责人、业务部门负责人以及运维部门负责人的共同评审,开发完成后,经过了UAT测试、安全测试及上线审批。
其次,检查各系统开发环境、测试环境及生产环境的网段及域名。对于系统日常变更,按照抽样原则,对系统日常变更流程中的各控制环节情况进行抽样测试。
此外,检查堡垒机权限,确认核查范围内各系统的开发、测试、发布人员均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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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有效的职责分离,检查系统开发与变更流程的内部控制设计与执行情况。
B.系统安全和访问控制检查服务器的防火墙配置策略、日志开启情况及数据库日志开启情况,确认防火墙配置有效,日志均按规定开启。按照抽样原则对核查范围内各系统及堡垒机的账号新增、修改的授权情况、账号设置过程中的职责分工情况进行抽样测试。获取VPN以及核查范围内各系统的用户清单,并与人力资源部门提供的花名册进行比对,检查是否存在离职人员账号未禁用的情况。
检查核查范围内各系统管理员的权限设置情况,堡垒机的管理员账号由运维部门负责人持有,所有服务器操作系统及数据库的管理员账号均由运维部人员持有,核查范围内各系统管理员权限均由各系统负责人持有,其他员工无系统管理员权限。
检查核查范围内各系统的操作日志开启及审阅情况,确认均开启了用户操作日志功能,完整记录了操作人、操作时间、具体操作行为等信息。经检查,各系统均会至少每季度对操作日志进行审阅,并对异常操作进行追踪,以保证系统运行的安全和稳定。
C.系统运维
发行人制定了《IT系统信息安全管理规定》,通过获取并检查该制度内容,确认制度内容符合内部控制的要求。
通过与运维部门负责人的访谈,发行人各信息系统部署在世纪互联纪蕴路数据中心、上海电信宝信数据中心以及无锡XDC国际数据中心、亚马逊云和阿里云上,其中,上海电信宝信数据中心以及无锡XDC国际数据中心是优刻得提供的混合云托管服务。世纪互联纪蕴路数据中心、上海电信宝信数据中心以及无锡XDC国际数据中心物理环境安全由托管机房服务商负责维护,并定期提供服务报告。若员工需进入机房,需由固定的运维部门人员提前向托管服务商提出申请并提供访问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托管服务商会对机房的访问进行全程陪同。云机房由各云服务商提供物理环境安全保障;云主机通过各云服务平台的管理控制台对安全访问策略进行配置。
各系统均采用热备份数据中心。主数据中心承担生产业务,此时备数据中心对主数据中心进行实时备份,备数据中心可以自动接管主数据中心的业务,从而使业务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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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断。每台数据库服务器每日定时进行本地备份,并保存1个月。每台服务器于每周进行异地备份,并保存1个月,保证系统运行的安全和稳定。
②核查结论
经核查,确认发行人业务系统的关键内部控制具有可靠性,无明显异常。2)信息系统应用控制通过执行信息系统应用控制核查,核查发行人的各信息系统是否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记录各项经营活动,具体核查程序与核查结论如下:
①核查程序
A.用户注册流程报告期内发行人各C端产品的用户注册流程如下:
扫描全能王和名片全能王均可以支持用户手机号和邮箱进行注册,无论手机号还是邮箱注册都需要输入系统发送出来的验证码,同1个手机号或邮箱都只能注册1个账号;还可以使用微信号进行关联注册,注册时也必须绑定手机号,若绑定的手机号已被注册,则需要将微信号与已注册的账号进行关联。
启信宝个人版可以使用手机号和邮箱进行注册,不论手机号还是邮箱注册都需要输入系统发送出来的验证码,同1个手机号或邮箱都只能注册1个账号;同时可使用微信号和QQ号进行关联注册,注册时必须绑定手机号码,若绑定的手机号已被注册,则微信号与已注册账号进行关联。
找到在进行用户注册时,用户必须使用手机号进行注册或者使用名片全能王账号进行授权登录,在找到APP和网页上模拟真实用户行为进行了测试,确认只有注册用户才能进行正常使用,且注册时必须使用手机号码验证或授权名片全能王账号。
B.普通用户商品购买流程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C端产品的普通用户商品购买流程如下:
扫描全能王和名片全能王的注册用户在APP端、官方网站或小程序中选择所需要购买的商品,生成订单并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将其所购买的商品权益记录到用户账号中;非注册用户进行了购买操作后,所购买的信息记录在设备ID名下,当同一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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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登录了账号后,原设备ID名下的权益会自动转移至账号名下;同一个用户在购买并订阅了连续按月续费或其他连续续费类型的VIP商品后,在订阅有效期内不能再次进行订阅操作;后台系统记录的订单金额是由第三方支付平台返回的锁定结果,无法进行人为修改。
启信宝个人版的注册用户在APP端、官方网站和小程序中选择所需要购买的商品,生成订单并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将其所购买的商品权益记录到用户账号中。后台系统记录的订单金额是由第三方支付平台返回的锁定结果,无法人为修改。C.测试用户商品购买流程报告期内发行人各C端产品的测试用户商品购买流程如下:
发行人在进行产品开发时,通常会由开发或测试人员在测试环境或正式环境进行付款测试以确保付款通道的有效性。根据各C端产品付款渠道的不同,分别有不同的付款测试机制,具体核查程序如下:
境内安卓渠道的扫描全能王和名片全能王以及找到全部版本的付款测试在正式环境中进行,通常将用于测试的用户ID加入特殊群组,则该订单提交后待支付金额自动变更为0.01元等极小金额,测试人员直接进行支付;若测试的用户ID未加入特殊群组,则与普通用户商品购买流程一致,购买后走退款流程将支付金额退回。
Google Play和App Store渠道的扫描全能王和名片全能王的付款测试均在沙箱环境中进行,沙箱环境的订单不产生实际金额,平台方提供的账单中亦不会进行结算。
启信宝个人版的付款测试在测试环境中进行,测试环境的支付账号与正式环境一致,测试订单金额通常为0.01元等极小金额,若需要在正式环境测试,则与普通用户商品购买流程一致,后续走退款流程将支付金额退回。
D.用户商品退款流程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用户商品退款流程如下:
境内安卓渠道的扫描全能王和名片全能王以及找到的订单退款由用户联系新人客服进行,客服人员在OA系统上提出申请后,在客服平台上对订单进行操作,同时财务人员根据OA审批情况,在支付平台上将款项原路退回给客户。客服人员在客服平台上对订单点击“退款”后,系统后台将对应订单的状态修改为“退款”,同时将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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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的VIP到期时间进行修改,以上修改过程由系统自动实现。App Store渠道的扫描全能王和名片全能王的订单退款由用户联系App Store的客服进行,App Store核实支付情况后将款项退回给用户,在每月账单中提供当月退款订单数量,发行人系统后台会将订单标记为退款并更新该用户的VIP到期时间。
Google Play渠道的扫描全能王和名片全能王的订单退款由用户联系发行人客服进行,客服人员在OA系统提出申请后,在客服平台上对订单进行处理,处理后客服人员向Google Play后台发起退款。启信宝个人版的订单退款由用户联系发行人客服进行,客服人员在OA系统上提出申请后,在客服平台上对订单进行处理,同时财务人员根据OA审批情况,通过各支付平台将款项原路退回至客户。客服人员在客服平台上对订单点击“退款”后,系统后台将对应订单的状态修改为“退款”,同时将用户的VIP到期时间进行修改,以上修改过程均为系统自动实现。
②核查结论
经核查,确认发行人业务系统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记录发行人的经营活动,无明显异常。
3)业务数据真实性核查
通过开展业务数据真实性核查,针对报告期内发行人各项业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进行核查,以下将以扫描全能王为例进行说明,具体核查程序与核查结论如下:
① 用户量核查
从发行人的生产环境中导出与用户量相关的业务数据,针对发行人产品注册用户增量趋势、用户注册的时间段、用户注册IP集中度、用户启动次数等开展合理性分析,并进一步对发行人C端收入的真实性进行验证,具体核查程序如下:
A. 核查程序
a. 获取报告期内发行人各C端产品的新增设备数量及设备型号、新增注册用户数量及地域分布、新增注册用户注册时段等数据,进行增量趋势分析;
i 新增设备数量及设备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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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使用APP客户端时,会向公司系统返回用户的设备型号信息,通过设备型号对应的品牌,汇总报告期内扫描全能王新增设备品牌集中度,具体如下表所示:
报告期内,扫描全能王新增设备品牌的占有率中,苹果与三星的占有率最高,均为20%以上,国产品牌如小米、华为、VIVO、OPPO的占比逐年提升。报告期内各年度前6大品牌合计用户占比均高于70%,且占比逐年提升,至2022年末已达到
86.25%,扫描全能王用户的手机品牌分布与全球手机品牌的市场占有率情况基本相符。
ii 新增注册用户数量分布
基于报告期内扫描全能王每日的APP境内、APP境外注册用户数,并对其总量、日均量、最大值、最小值进行分析,扫描全能王APP境内每日新增注册用户数的分析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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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 | 统计维度 |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APP境内新增注册用户数 | 总量(万个) | 2,526.93 | 2,714.02 | 2,599.64 |
日均量(个) | 69,231 | 74,357 | 71,028 | |
最大值(个) | 127,650 (3月23日) | 131,965 (1月20日) | 153,872 (6月17日) | |
最小值(个) | 10,144 | 11,766 | 7,151 |
针对APP境内新增注册用户,其在春节、国庆所在月份呈现增速偏低的趋势,而在7月和8月受暑假假期影响,增速也有所放缓。2020年,因线上办公趋势带来了扫描全能王用户需求的增加,导致2020年上半年新增注册用户数量有所提升,而在2020年6月发行人进行了618促销活动,并带来了较大的新用户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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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境外注册用户的分析结果如下:
数据 | 统计维度 |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APP境外新增注册用户数 | 总量(万个) | 1,161.85 | 2,165.89 | 5,393.99 |
日均量(个) | 31,832 | 59,339 | 147,377 | |
最大值(个) | 77,149 (9月10日) | 104,392 (2月9日) | 370,556 (5月19日) | |
最小值(个) | 13,776 | 21,942 | 34,629 |
针对APP境外新增注册用户,在2020年2月后由于外部环境变化,导致线上远程办公成为重要工作模式,扫描全能王的文档在线管理、远程分享、协作、传真等功能适应在线办公需求,用户量出现了大幅度增加。发行人从2020年5月起向Tiktok、Facebook等境外渠道投入了大量推广费用,也使得用户量出现明显增加。2020年6月,印度政府以保护国家安全为由宣布封杀59款中国应用程序,导致扫描全能王产品在印度主流应用市场被迫下架,因此2020年7月后APP境外新增注册用户数下降较多。
iii 新增注册用户地域分布
报告期内,因少量用户系统无法获取到IP地址,或因系统IP库未能识别导致无法对应到地区导致存在未知区域,报告期内总体未知区域占总新增用户数比例在4%以下。通过对报告期内扫描全能王注册用户地域分布进行统计,具体分析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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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描全能王境内注册用户:
年份 地区 |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华东地区 | 24.83% | 25.87% | 27.74% |
华南地区 | 12.92% | 14.46% | 14.79% |
华北地区 | 14.33% | 13.72% | 14.44% |
华中地区 | 12.99% | 12.82% | 13.30% |
西南地区 | 9.46% | 10.67% | 11.02% |
西北地区 | 8.89% | 9.65% | 8.51% |
东北地区 | 5.78% | 5.30% | 6.09% |
港澳台地区 | 0.54% | 0.84% | 1.43% |
未知 | 10.26% | 6.67% | 2.68% |
总计 | 100.00% | 100.00% | 100.00% |
注:未知地区的用户数量占比逐年上升,主要系企业系统中的地区库表未更新,导致系统通过IP来划分用户时,未能划分地区。
由上表可知,境内注册用户主要分布在华东、华南、华北和华中地区,报告期内占比相对稳定。
扫描全能王境外注册用户:
年份 地区 |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亚洲 | 53.79% | 49.74% | 54.25% |
南美洲 | 14.74% | 18.54% | 19.33% |
北美洲 | 11.47% | 14.19% | 12.15% |
欧洲 | 9.10% | 9.19% | 8.51% |
非洲 | 8.59% | 7.06% | 5.13% |
大洋洲 | 0.75% | 0.75% | 0.55% |
未知 | 1.56% | 0.52% | 0.08% |
总计 | 100.00% | 100.00% | 100.00% |
2020年6月,印度政府以保护国家安全为由宣布封杀59款中国应用程序,导致扫描全能王产品在印度主流应用市场被迫下架,因此2020年7月后印度的新增注册用户量下降较多,导致亚洲地区的占比明显下降,其他地区占比均有所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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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描全能王于2018年在境内推出微信小程序注册,报告期内微信小程序注册用户按照国内地区的分布占比如下表所示:
年份 地区 |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华东地区 | 24.96% | 25.32% | 25.94% |
华南地区 | 13.73% | 15.02% | 17.59% |
华北地区 | 14.94% | 14.19% | 15.05% |
华中地区 | 12.97% | 12.30% | 12.80% |
西南地区 | 9.26% | 10.37% | 10.68% |
西北地区 | 9.02% | 9.62% | 9.48% |
东北地区 | 5.54% | 4.97% | 5.54% |
港澳台地区 | 0.15% | 0.16% | 0.19% |
未知 | 9.44% | 8.05% | 2.73% |
总计 | 100.00% | 100.00% | 100.00% |
注:未知地区的用户数量占比逐年上升,主要系企业系统中的地区库表未更新,导致系统通过IP来划分用户时,未能划分地区。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扫描全能王微信小程序新增注册用户也主要分布在华东、华南、华北和华中地区,地域分布无异常。
iv 新增注册用户注册时段分布
报告期内扫描全能王境内APP注册用户与微信小程序注册用户分析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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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描全能王APP境内新增注册用户与小程序新增注册用户的高峰时段为9:00-12:59以及14:00-16:59,低谷时段为23:00-次日07:59,与日常商业活动的活跃时间段一致,无明显异常。
APP境外注册用户由于各国时差因素,注册时段分布无明显的高峰与低谷时段,如下图所示:
b. 获取报告期内各C端产品的注册用户数量对应的IP地址数据,统计其中对应注册用户数量最多的前100个IP地址,并对上述IP地址对应的新增注册用户数量及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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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金额的集中度开展分析;
i TOP100 IP注册用户的数量及地域分布报告期内,扫描全能王TOP100 IP对应的用户数量及地域分布如下表所示:
单位:个
年份 地址 |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
IP数量 | 用户ID 数量 | IP数量 | 用户ID 数量 | IP数量 | 用户ID数量 | |
华南地区 | 6 | 418,238 | 6 | 1,018,804 | 11 | 812,268 |
华北地区 | 11 | 22,318 | 36 | 78,687 | 41 | 62,765 |
西北地区 | 60 | 100,980 | 20 | 41,653 | 17 | 28,270 |
西南地区 | - | - | 22 | 34,799 | - | - |
华东地区 | - | - | 3 | 14,128 | 7 | 12,024 |
未知 | - | - | 1 | 5,970 | - | - |
本地 | 12 | 262,814 | 11 | 83,313 | - | - |
华中地区 | 5 | 8,992 | - | - | 4 | 7,584 |
东北地区 | 3 | 6,067 | 1 | 2,498 | 2 | 5,678 |
境外 | 3 | 10,873 | - | - | 18 | 25,269 |
前100大IP总计 | 100 | 830,282 | 100 | 1,279,852 | 100 | 953,858 |
占总数的比例 | - | 0.88% | - | 1.17% | - | 0.89% |
注:未知地址IP为小程序错误导致的异常数据,目前该错误已经被修复
报告期内,前100大IP的用户ID数量有所波动,主要系:用户访问扫描全能王公众号并使用其功能时,会自动跳转到小程序,若未进行过注册,则默认注册的IP为公众号IP。由于公众号渠道请求发起方为微信服务器,因此获取的IP为腾讯云IP,从而导致用户的IP出现集中的情况。该情况下,报告期内TOP100 IP中,由公众号引流的小程序用户分别为812,268个、1,018,804个和418,238个,是导致TOP100 IP所对应的用户占总用户数比例波动的主要原因。
本地IP出现的原因: 2020年无本地IP,2021年有11个本地IP,2022年有12个本地IP,本地IP对应注册用户数量如下表所示:
年份 | IP | 用户数量(个) |
2021年 | IP1 | 1,8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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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IP | 用户数量(个) |
IP2 | 1,894 | |
IP3-IP11 | 79,573 | |
2022年 | IP12-23 | 262,814 |
2021年共11个不同的合作方本地IP:①IP1、IP2主要系云服务商在2021年8月至9月期间存在服务异常,导致记录了网关层的机器IP;②IP3-IP11主要系由合作方进行联合营销活动赠送VIP会员返回的合作方服务器IP地址(截至报告期末该营销活动已下线)。
2022年共12个不同的合作方本地IP:主要系由合作方进行联合营销活动赠送VIP会员返回的合作方服务器IP地址。
除上述情况外,不存在其他本地IP的情形。
ii TOP100 IP注册用户对应的订单金额
报告期内,扫描全能王各年度注册用户TOP100 IP下的用户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联支付渠道的对应的订单金额及在总金额中占比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订单年份 | 微信 | 支付宝 | 银联 | 合计金额 | 占总金额比例 |
2020年 | 97,826.50 | 23,116.00 | - | 120,942.50 | 0.02% |
2021年 | 46,214.20 | 14,786.00 | - | 61,000.20 | 0.01% |
2022年 | 19,879.00 | 150,750.00 | - | 170,629.00 | 0.01% |
App Store、Google Play平台的订单由于平台自身规则的原因,无法记录每个订单的具体金额,因此通过测算(根据第三方账单同类产品当月的总金额/总数量得出平均单价,用平均单价乘产品数量得出订单金额)TOP100 IP付费用户中App Store、Google Play的对应订单金额,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个,元
订单年份 | App Store数量 | Google Play数量 | 合计数量 | 测算金额 | 占总金额比例 |
2020年 | 2,643 | 686 | 3,329 | 302,314 | 0.05% |
2021年 | 839 | - | 839 | 119,977 | 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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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 1,951 | 389 | 2,340 | 549,353 | 0.05% |
报告期各期,扫描全能王注册用户TOP100 IP的用户数量在当年总注册用户数量占比均在1.5%以下,同时TOP100 IP用户付费金额占当年总订单付费金额比例在
0.1%以下,占比较低,因此TOP100 IP用户对扫描全能王注册用户数量及订单金额影响较小,无明显异常。
c. 获取报告期内各C端产品用户的月活数量、月均启动次数、日均使用时长、启动时间分布等用户行为数据并对其合理性开展分析;
i 用户的月活数量
报告期内,发行人后台系统记录的月活跃用户数与第三方数据平台App Annie记录的月活跃用户数对比如下:
由上图可知,两者总体趋保持一致,无明显异常。
ii 月平均启动次数
报告期内,扫描全能王APP月活用户的月均启动次数(总启动次数/APP月活用户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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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初,扫描全能王月均启动次数整体呈现上升趋势,主要系:2019年底,外部环境影响下,线上远程办公成为主要工作模式,扫描全能王的文档在线管理、远程分享、协作、传真等功能适应在线办公需求,用户量及使用频率均较2020年以前有所上升。
2022年末,扫描全能王月均启动次数较高,主要系:2022年末外部环境变化,国内居家办公增多导致需求量有所增加,新老用户使用量有所提高。
报告期各期,扫描全能王在2月平均启动次数较低,主要系春节影响,用户办公需求降低。
除上述情形外,报告期内,扫描全能王月平均启动次数变动趋势合理。
iii 日均使用时长
报告期内,扫描全能王用户日均使用时长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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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图可知,扫描全能王各时段用户平均使用时长无明显异常。iv 启动时间分布报告期内,扫描全能王境内用户和境外用户的启动时间分布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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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图可知,境内用户的启动时间与日常商业活动时间相符,境外启动时间由于各国时差原因,未呈现明显特征,两者均无明显异常。d.获取发行人在报告期内的各类IT运维成本,并将其与发行人业务规模进行匹配度分析。具体内容请参见首轮问询函回复“8、关于采购和供应商”之“一、(一)、
1、服务器服务”。
B. 核查结论
经核查,通过对发行人各C端产品的注册用户增量趋势、用户注册的时间段和用户注册IP集中度以及IT运维成本匹配度进行分析,发行人C端产品在报告期内的新增用户数量变动趋势合理,无明显异常。
② 订单数据一致性核查
A. 核查程序
目前发行人系统后台根据App Store、Google Play和其他方式(微信、支付宝、银联、百度)对订单表进行区分。同时,发行人的扫描全能王、名片全能王支持的第三方在线支付方式包含了:微信、支付宝、银联支付、App Store支付、Google Play支付;而启信宝支持的第三方在线支付方式有:微信、支付宝、百度;找到支持的第三方在线支付方式有:微信、支付宝。不同支付方式能够取得的支付账单信息各不同。同时,针对不同支付渠道采用不同的核对方法来验证业务后台系统订单与第三方账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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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一致性,并统计相关的差异金额以及差异发生原因,从而对发行人C端收入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开展核查。具体内容请参见首轮问询回复“10.关于信息系统核查”之“一、(三)、2、关于当业务系统与第三方账单数据出现不一致时如何录入财务系统及是否进行调整”。B. 核查结论经核查,通过将发行人系统记录的支付订单与第三方在线支付账单进行匹配,发行人业务系统记录的支付订单与第三方在线支付账单基本一致,无明显异常。
③ 第三方支付账号与用户ID关系核查
A. 核查程序获取发行人各C端产品在报告期内的境内支付订单与第三方支付账单数据,首先分析订单数据的合理性并进行金额分层,再从第三方支付账单中获取各第三方支付账号,并与支付订单中的用户ID开展关系核查,以验证发行人C端收入的真实性与准确性,具体核查程序如下:
a. 汇总报告期内各产品用户支付金额,核查其支付最高金额是否合理,并对用户支付金额进行分层,并检查合理性;
b. 统计报告期内各年度使用1个支付账号为2个及以上用户ID进行支付的账号数量并判断其合理性;
具体内容请参见首轮问询回复“10、关于信息系统核查”之“二、(三)、2、用户收入异常”。
B. 核查结论
经核查,通过对发行人在报告期内的订单金额进行分层与合理性分析,并进行第三方支付账号与用户ID关系的核查,同时为多个用户ID进行支付的第三方支付账号数量较少,且对应的订单金额也较低,无明显异常。
④付费用户及订单数据分析
A. 核查程序
获取报告期内发行人C端产品的付费订单数量、用户的地域分布、购买金额、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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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户的活跃情况等多维度数据,对发行人付费用户及订单量的合理性进行分析,具体核查程序如下:
a. 获取发行人C端产品的各类型付费订单数量、付费订单金额、消费频次、支付用户数数据,计算出发行人C端产品在报告期间内的每付费用户付费金额(ARPPU),分析其变动趋势是否合理,具体内容请参见首轮问询回复“10、关于信息系统核查”之“二、(三)、2、用户收入异常”;
b. 按照境内外不同的支付渠道,对发行人C端产品的每日订单数量、订单类型等指标进行计算。同时,对订单数据按日进行汇总,分别计算日平均订单量与订单金额,分析其变动趋势是否合理;
i. 订单金额及数量分析
报告期内,扫描全能王境内支付方式的订单总数和金额的增长趋势基本一致,如下图所示:
每年1-2月期间,扫描全能王受春节因素影响,订单金额和订单数量有所下滑。2022年11-12月订单数量升高主要系:支付宝渠道上架了首年129元/次年258元的包年产品,由于支付宝对周期扣款的额度限制为每个用户的单笔扣款不超过 100 元,所以该产品扣款时会分成两笔64.5元的订单,除此以外,不存在其他明显异常情形。
ii. 每日订单数量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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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扫描全能王产品的境内支付方式每日订单数量情况如下图所示:
2020年4月15-17日期间发生了扣费不成功的情况,公司于4月18日进行了批量补扣费,因此造成后续每月18日也是订单高峰期,公司已将造成以上掉单问题的扣费逻辑修复完善。iii. 订单类型金额分布分析报告期内,发行人的扫描全能王产品的境内支付方式订单类型如下图所示:
扫描全能王的境内支付方式订单以续费订单为主,自2019年起,公司引导用户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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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付费,并在年费商品上制定了较多运营策略,因此按年续费的订单呈现上升趋势,整体趋势变化合理。
c. 将发行人C端产品的各支付渠道的支付订单按照用户注册IP地址进行匹配,计算得出支付订单金额的地区分布数据,分析其合理性;报告期内,扫描全能王境内支付方式的订单金额地域分布如下表所示:
年份 地区 |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国内 | 99.09% | 98.83% | 98.78% |
华东地区 | 25.70% | 26.48% | 26.52% |
华南地区 | 14.34% | 15.27% | 14.93% |
华北地区 | 13.36% | 13.79% | 14.84% |
西南地区 | 13.67% | 13.38% | 14.04% |
华中地区 | 9.84% | 9.51% | 9.89% |
西北地区 | 9.35% | 8.56% | 8.81% |
东北地区 | 4.05% | 4.00% | 4.11% |
港澳台地区 | 0.14% | 0.18% | 0.20% |
未知 | 8.64% | 7.68% | 5.44% |
国外 | 0.91% | 1.17% | 1.22% |
注:未知地区主要是注册用户购买的订单,2021年4月以前的非注册用户由于无法匹配IP地址,从而无法进行地区匹配(自2021年4月1日至报告期末,由于公司对记录扫描全能王付费非注册用户行为数据的方式进行优化,使得非注册用户行为数据与订单数据能够一一匹配)。
报告期内,所有区域的非注册用户购买的订单金额比例分别为3.79%、12.53%、
8.92%。2021年增加了国内付费投放,针对付费投放带来的用户,公司会在用户使用扫描全能王产品时前置付费提醒功能,因此用户在非注册状态下付费的概率更高,导致2021年非注册用户购买的订单金额比例大幅提高。报告期内,扫描全能王的境内支付方式订单的地区分布占比与境内注册用户的地区分布占比基本相同。
App Store、Google Play支付方式的具体核查内容请参见本轮问询回复“7、关于信息系统核查”之“一、(二)、2、说明针对境外订单关于用户收入潜在异常的核查情况,对发行人不存在异常的自充值或刷单情形的核查依据是否充分”。
d. 获取发行人C端产品各支付渠道的付费订单,汇总购买金额前2,000名的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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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购买产品的金额及占比,分析其合理性;
报告期各期,扫描全能王境内支付方式中,购买金额前2,000名的用户所购买产品的金额以及其占境内支付方式订单总金额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金额排名 |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1-10 | 12.70 | 0.04% | 8.37 | 0.04% | 2.48 | 0.02% |
11-100 | 7.93 | 0.03% | 9.40 | 0.05% | 7.32 | 0.05% |
101-500 | 18.94 | 0.06% | 20.06 | 0.10% | 18.95 | 0.13% |
501-1,000 | 19.57 | 0.07% | 21.24 | 0.10% | 21.32 | 0.15% |
1001-2,000 | 36.17 | 0.12% | 38.72 | 0.19% | 38.70 | 0.27% |
其他 | 29,662.63 | 99.68% | 20,630.24 | 99.53% | 14,432.66 | 99.39% |
合计金额 | 29,757.93 | 100.00% | 20,728.04 | 100.00% | 14,521.43 | 100.00% |
报告期内,由于付费用户数量和总订单金额不断增加,境内支付方式付费金额前2,000名的用户的金额占比分别为0.61%、0.47%、0.32%,占比较低。
报告期内,单用户付费最高金额分别为4,400元、21,285元和74,052元, 2020年购买金额前10的用户大多是购买了团队VIP会员和点券产品,2021年金额前10用户较多购买VIP会员及点券产品,2022年金额前10用户较多购买VIP会员及团队VIP会员,其中2021年、2022年单用户付费最高金额较大主要系该账号为转售账号的行为,目前公司通过新增技术手段对转售账号行为进行监测,当单支付账号购买次数超过设定的监测值,如单日支付满5单/单周满10单/单年满30单等,则进行熔断提醒,当触发二次熔断时会对账号进行永久封禁。除此以外,报告期内用户付费最高金额无明显异常。
综上,扫描全能王境内支付方式订单各期购买金额前2,000名的用户所购买产品的金额及内容无明显异常。
App Store、Google Play支付方式的具体核查内容请参见“7、关于信息系统核查”之“一、(二)、2、说明针对境外订单关于用户收入潜在异常的核查情况,对发行人不存在异常的自充值或刷单情形的核查依据是否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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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获取报告期内发行人C端产品的付费订单及IP地址,分别统计各年度的付费用户数量最多的前100个IP用户付费频次,分析其合理性。
报告期内,扫描全能王付费用户的IP地址取自其首次活跃记录的IP,或注册时的IP地址(自2021年12月13日起至报告期末订单均记录下单IP地址,故使用下单IP地址),部分付费用户为非注册用户,无法匹配其IP地址,自2021年4月1日至报告期末,由于公司对记录扫描全能王付费非注册用户行为数据的方式进行优化,使得非注册用户行为数据与订单数据能够一一匹配,因此使用非注册用户的活跃IP地址,另外有少量注册用户因系统埋点统计原因未能记录到IP地址,报告期内各年份付费用户IP地址记录情况具体如下:
年份 | 注册用户数量占比 | 非注册用户数占比 | |
有IP | 无IP | ||
2020年 | 83.93% | 0.19% | 15.88% |
2021年 | 75.17% | 0.59% | 24.23% |
2022年 | 78.65% | 1.32% | 20.03% |
报告期内,汇总扫描全能王各年度的付费用户数量最多的前100个IP,匹配其对应所有的订单。由于App Store和Google Play订单未记录订单金额,因此计算各年度付费用户数量前100IP的用户数量占总用户数量比例,及订单数量占总订单数量比例如下表所示:
年份 |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前100IP用户数量(个) | 8,597 | 8,374 | 13,728 |
前100IP用户数量占比 | 0.17% | 0.19% | 0.38% |
前100IP订单数量(个) | 15,010 | 24,589 | 31,601 |
前100IP订单数量占比 | 0.14% | 0.23% | 0.33% |
扫描全能王付费用户数量前100IP中每个IP的用户付费频次,均在1-5次之间,用户付费频次无明显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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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结合报告期内发行人C端产品的付费订单及活跃数据,分别统计各C端产品未活跃用户的数量及累计比例,分析其合理性,具体内容请参见首轮问询回复“10.关于信息系统核查”之“一、(五)、2、关于付费用户中是否存在僵尸用户或使用频率极低的用户及合理性”。B. 核查结论经核查,通过执行付费用户及付费订单数据分析,相关指标的数量及变动趋势合理,无明显异常。
⑤ 扫描全能王点券消耗数据核对
A. 核查程序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点券充值的C端产品仅包含扫描全能王,扫描全能王点券的消耗分为使用消耗和过期消耗,点券商品在初始上线时未设置有效期,自2018年2月起发行人对点券设置了两年的有效期,过期时间设置为购买月份两年后的当月最后一天或次月的第一天,例如2018年3月购买的所有点券,大多在2020年3月31日过期,少量在2020年4月1日过期。业务后台分别记录了点券的购买、点券的消耗以及余额信息,但消耗与购买情况没有直接关联。通过余额表进行二次关联并进行核查,计算得出报告期内扫描全能王点券的使用消耗数量及过期消耗数量,并结合收入数据分析其合理性,进一步验证发行人C端收入的准确性与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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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扫描全能王点券的消耗数量汇总如下图所示:
点券有效期为两年,2020年1月至报告期末,没有明显点券过期的情况,不存在通过干涉点券有效期,导致点券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况。同时针对点券未使用的情况,提取了2020年1月1日起购买了点券至过期都未使用的用户订单,合计点券数量为13,303,850个,点券标准单价为0.01元,因此这部分用户购买总金额约为133,038.50元,金额较低,且99.36%用户有活跃记录,公司没有虚增点券订单以增加收入的情形。
B. 核查结论
经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的扫描全能王点券购买数量、使用数量及余额数量合理,无明显异常。
⑥ 广告业务核查
A. 核查程序
发行人所拥有的APP作为广告投放的媒体,可投放的方式通常为第三方广告平台对接、自有平台投放,以及信息引流。第三方广告平台对接是APP以API或SDK的形式外接第三方广告平台,如Google、Facebook、今日头条等,第三方平台有自己独立的广告系统,发行人在其广告系统上开立账号,查询广告效果及结算数据。自有平台由发行人内部开发,直接与APP对接,广告投放排期由运营人员在平台上进行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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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信息引流是发行人在自有APP界面中上架外部链接,由广告主直接记录效果信息并提供结算单结算。具体核查程序如下:
a. 针对第三方平台广告投放业务,获取第三方平台的展示量、点击量数据,以及发行人大数据平台记录统计的展示量、点击量数据,执行对比后进一步对差异数量、差异比例、平均单价进行合理性分析;
b. 针对自有平台广告投放业务,从大数据平台中批量提取报告期内的广告排期,确认广告排期的展示时长合理;
c. 针对信息引流业务,获取由广告主提供的日期和结算金额,确认结算金额与发行人的收入确认金额相符。
②核查结论
经核查,发行人自有平台广告业务经营数据完整准确,第三方平台及引流业务经营数据与公司自行记录的数据能够匹配。不同的客户及结算方式的单价具有合理性。自有平台广告投放素材及点击量合理,投放真实。
(4)资金流水核查
对发行人及其实控人、控股股东、董监高、关键岗位人员资金流水进行核查,查看是否存在最终资金流向用于发行人自充值或刷单的情形。详细核查程序请见本题之“一、(二)结合对发行人及其实控人、控股股东、董监高、关键岗位人员资金流水的核查情况,说明是否存在最终资金流向用于发行人自充值或刷单的情形”。
(5)其他财务核查
1)核查公司C端的具体业务情况和会计处理方式,确认C端业务在不同收费模式下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收入准则,C端业务不同计费模式下收入的具体确认方法:
计费模式 | 产品类型 | 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
预收年费 | VIP会员1年、VIP会员2年、VIP会员3年、VIP会员连续包年、钻石VIP会员1年、钻石VIP会员3年等产品 | 根据用户购买的会员服务期间分期确认收入 |
预收月费 | VIP会员1个月、VIP会员7天、VIP会员连续包月等产品 | 用户购买月一次性确认收入 |
单次收费 | CS传真、名片精准识别、企业信用报告、境外企业报告、企业数据导出等产品 | 用户完成购买后一次性确认收入 |
预充值 | CS点券(消耗点券可以取得获取云空间,文字识别,翻译,贺卡,证件模式,身份 | 用户实际消耗预充值金额时确认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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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费模式 | 产品类型 | 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
证验真等服务) |
2)核查公司C端业务收入的入账依据,C端入账依据主要为订单中心的业务账单及第三方平台账单:订单中心每月月初提供上月的业务账单给财务部,财务部将业务账单及第三方平台账单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将业务账单导入Oracle Fusion收入分摊系统中,由Oracle Fusion自动摊销确认收入;
①通过财务部获取C端业务的第三方平台收款账号,在IT审计团队的支持下从大数据后台使用代码方式获取业务后台的第三方平台的账号信息,并将二者进行核对,检查账号是否完整;
②登录第三方平台,并检查在第三方平台登录的账号信息登记情况,包括检查该账号下登记的公司信息是否为发行人或发行人子公司、账户管理人信息是否为公司员工、对接的银行账号信息是否属于发行人公司账户等,同时重新下载获取报告期内账单资料,并了解账单主要字段与内部业务系统中记录的订单的对应匹配关系。获取的账单资料如下:
第三方 平台 | 获取的账单资料 | 交易账单主要字段 |
支付宝 | 交易账单(包括账务明细、业务明细)、资产证明 | 业务流水号、商户订单号、订单时间、交易类型、商品名称、订单金额、手续费 |
微信 | 交易账单、资金账单、日终余额证明 | 微信订单号、商户订单号、交易时间、交易类型、商品名称、用户标识、订单金额、手续费 |
银联 | 交易账单 | 交易流水号、订单号、交易时间、交易状态、支付账号(前6位+后4位) |
App Store | 交易账单、financial_report | Start Date(本期账单开始日期)、End Date(本期账单结束日期)、Vendor Identifier(商品类型)、Country Of Sale(销售国家/地区)、Quantity(商品数量)、Partner Share(本币单价)、Customer Currency(本币币种)、Extended Partner Share(本币金额)、Exchange Rate(本币转化原币汇率)、Proceeds(原币金额)、Withholding Tax(预扣税) |
Google Play | 交易账单 | Description(交易流水号)、Transaction Date(交易日期)、Transaction Type(交易类型)、Product id、(产品名称)、Sku Id(内购商品名称)、Buyer Country(销售国家/地区)、Buyer Currency(本币币种)、Amount (Buyer Currency)(付款金额(本币))、Currency Conversion Rate(本币转化原币金额)、Amount (Merchant Currency)(付款金额(原币)) |
百度 | 交易账单 | 平台订单号、第三方订单号、订单创建时间、订单状态、支付金额、用户手机号(前3+后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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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 平台 | 获取的账单资料 | 交易账单主要字段 |
华为 | 结算单、对账邮件 | 华为订单号、商户请求号、订单时间、商品名、业务类型、支付金额 |
③通过获取App Store、Google Play、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平台的账单及第三方平台转入公司账户的银行流水,核查回款是否真实发生,核查比例达到100%;
④获取App Store、Google Play、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平台的结算协议、开发者协议等,核查其具体的结算方式,具体如下:
支付渠道 | 权利义务约定 | 公司结算方式 |
支付宝 | 公司委托支付宝将公司银行卡内的资金充值到公司的支付宝账户,或委托支付宝代为收取第三方向公司支付的款项。然后根据公司的指令,将该等款项的全部或部分实际入账到公司的银行账户或支付宝账户(含提现)。 | 所收取的会员服务款项实时进入公司支付宝账户,由公司财务自主选择提现时间及提现金额,在公司提现至公司银行账户时支付宝平台会收取一定比例的提现手续费,提现一般为实时到账。 |
微信 |
用户购买公司的商品或服务后,财付通在一定周期内将交易资金记账至公司的微信支付商户号,并根据协议约定和公司的设置,提现至公司的银行账户。
所收取的会员服务款实时进入公司的微信账户,由公司财务自主选择“T+1”或“T+7”模式自动提现,或选择手动提现到银行账户,在公司提现至公司银行账户时微信平台会收取一定比例的提现手续费。 | ||
App Store | 在从任意最终用户收取的金额作为根据App Store协议交付给该最终用户的相应许可申请的价格,App Store应扣除其有关该许可申请的全部佣金,以及App Store根据签订协议第3.2和3.4条收取的任何税款,并应向公司汇款,或发出对公司有利的抵免,这些价格的剩余部分,包括以下内容:汇款支付(i)仅通过电汇方式支付;(ii)遵守月最低汇款限额;(iii)要求您在应用商店连接网站提供某些汇款相关信息;(iv)根据上述要求,将不迟于App Store从最终用户收到相应金额的月期结束后45天完成。 | 由App Store从最终用户收到相应金额的月期结束后45天内扣除服务费及税费后打款到公司银行账户。 |
Google Play | 公司委托Google Play作为公司的代理或市场服务提供商,负责在 Google Play 中提供公司的产品。在向协议约定的国家/地区销售或提供的产品的记录中,Google Play将作为公司(作为委托?)的代理方被设定为商家。在向除此之外的所有其他?户销售或提供的产品的记录中,公司是将被设定为商家。公司设置的产品价格将决定公司能收到的付款?额。服务费将按售价收取。 | 由Google Play扣除服务费及税费后在次月打款至公司银行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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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支付宝、微信平台:公司所收取的会员款项实时到账,公司可以自主选择提现时间,支付宝可以选择即时提现、微信可以选择T+1提现,提现周期短、时间快。
对于App Store及Google Play应用市场:公司与该等第三方收款平台在收款及结算方面存在一定的账期,通过该等平台所收取的会员款项先进入App Store及GooglePlay应用市场的账户,在账期结束后,App Store及Google Play 根据账单及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打款至公司银行账户,该模式为平台的常规结算模式。
3)对公司的业务系统和财务系统执行穿行测试程序:①验证用户注册环节,确认后台系统准确记录用户注册信息,且用户注册时验证手机号或邮箱的唯一性;②验证用户购买环节,确认后台系统准确记录用户的订单信息,并为用户赋予其购买的对应权益;③验证测试用户购买环节,确认测试用户能够与普通用户购买进行区分;④验证用户退款环节,确认退款信息能够准确记录并自动修改用户权益。
经核查,公司收入确认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收入确认依据真实、准确、完整,业务系统和财务系统控制有效,符合公司业务实质。
2、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核查结论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C端收入真实、准确、完整,核查证据充分。
6.2关于收入变动及可持续性
根据首轮问询回复:(1)智能文字识别B端基础技术服务2018-2020年收入持续下降原因系市场竞争激烈,竞争对手进行低价竞争;标准化服务(名片全能王企业版)收入小幅下降原因系主要产品市场日本受疫情影响经济面临较大下行压力;(2)商业大数据C端APP市场存在一定的同质化竞争,报告期内启信宝付费用户比例以及新增付费转化率持续下降主要系与主要竞争对手相比发行人营销推广投入较低;报告期内启信宝收入分别为2,307.58万元、4,896.54万元、6,758.80万元、5,500.72万元,投向该产品的广告宣传费分别为930.29万元、5,925.35万元、7,095.48万元和5,243.18万元;(3)智能文字识别及商业大数据B端软件授权-期间授权、升级和更新及技术支持服务的收入确认依据为合同约定、交付邮件、业务后台记录的客户实际使用消耗表、结算单,存在B端业务收入确认依据为交付邮件的情形。
请发行人说明:(1)报告期内智能文字识别B端基础技术服务的客户数量、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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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单价、平均单客户销售额的变动情况及原因;区分不同市场说明标准化服务的收入分布、销售数量及产品单价,并结合上述情况以及新老客户收入占比、在手订单情况等说明前述两类服务未来收入的变动趋势,是否会持续下降,并视情况完善相关风险揭示;(2)结合报告期各期对启信宝的营销投入及其收入、相关业务指标的变动情况说明营销推广效果,该业务未来发展规划及收入变动趋势,并视情况完善相关风险揭示;(3)结合不同业务类型及相应合同约定说明智能文字识别及商业大数据B端软件授权-期间授权、升级和更新及技术支持服务的收入确认方法和收入确认依据;以交付邮件作为收入确认依据的原因及合理性,上述收入确认方法和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及行业惯例。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请发行人说明:(1)报告期内智能文字识别B端基础技术服务的客户数量、销售单价、平均单客户销售额的变动情况及原因;区分不同市场说明标准化服务的收入分布、销售数量及产品单价,并结合上述情况以及新老客户收入占比、在手订单情况等说明前述两类服务未来收入的变动趋势,是否会持续下降,并视情况完善相关风险揭示;(2)结合报告期各期对启信宝的营销投入及其收入、相关业务指标的变动情况说明营销推广效果,该业务未来发展规划及收入变动趋势,并视情况完善相关风险揭示;(3)结合不同业务类型及相应合同约定说明智能文字识别及商业大数据B端软件授权-期间授权、升级和更新及技术支持服务的收入确认方法和收入确认依据;以交付邮件作为收入确认依据的原因及合理性,上述收入确认方法和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及行业惯例。
(一)报告期内智能文字识别B端基础技术服务的客户数量、销售单价、平均单客户销售额的变动情况及原因;区分不同市场说明标准化服务的收入分布、销售数量及产品单价,并结合上述情况以及新老客户收入占比、在手订单情况等说明前述两类服务未来收入的变动趋势,是否会持续下降,并视情况完善相关风险揭示
1、报告期内智能文字识别B端基础技术服务的客户数量、销售单价、平均单客户销售额的变动情况及原因,结合上述情况以及新老客户收入占比、在手订单情况等说明智能文字识别B端基础技术服务未来收入的变动趋势,是否会持续下降,并视情况完善相关风险揭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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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智能文字识别B端基础技术服务客户数量、销售单价及平均单客户销售额分析公司智能文字识别基础技术服务包含超过100种证照识别模块,包括不同国家的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结婚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主要通过授权许可软件,以部署移动端SDK或公有云API方式交付给客户。移动端SDK的销售定价主要采取协议定价的方式,公司会参考指导价格清单,根据产品的成本投入情况、后续预计维保成本,考虑客户体量和所在国家/地区的经济水平,参考友商定价,双方经过协商或商务谈判最终确定产品价格,并签订合同;公有云API交付的技术模块的销售定价主要为客户预充值后按照API调用次数收费,不同识别模块的单次调用价格有所不同。报告期内,发行人的指导价格清单和定价机制基本保持稳定,销售单价由客户采购的软件授权内容和调用API次数决定,导致针对不同客户的销售价格不具有绝对可比性。
报告期内智能文字识别B端基础技术服务客户数量及平均单客户销售额的变动分析如下表: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销售收入(万元) | 4,343.86 | 4,146.36 | 3,013.02 |
客户数量(个) | 707 | 645 | 575 |
平均单客户销售额(万元/个) | 6.14 | 6.43 | 5.24 |
注:客户的口径为已合并同一控制下企业后的口径
2020年-2022年,智能文字识别B端基础技术服务的销售收入呈上升趋势,主要是受客户数量不断增长拉动,平均单客户销售额有所下降主要是由于,2021年开始,公司通过线上平台进一步优化基础技术服务的整体销售与客户购买流程,基于超过100种证照识别技术模块的优势,利用在线平台加大对长尾客户的开发力度,客单价低于1万元的客户数量从2021年的292家上升到2022年的329家。
(2)新老客户收入占比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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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客户 | 2,765.48 | 63.66% | 2,507.74 | 60.48% | 1,558.16 | 51.71% |
新客户 | 1,578.38 | 36.34% | 1,638.62 | 39.52% | 1,454.86 | 48.29% |
合计 | 4,343.86 | 100.00% | 4,146.36 | 100.00% | 3,013.02 | 100.00% |
注:当期首次购买公司基础技术服务产生收入即为当期的新客户,该部分客户再次购买时被认定为老客户。
报告期内,公司智能文字识别B端基础技术服务的新客户、老客户收入占比,总体呈现老客户占比上升、新客户占比下降的趋势,老客户收入占公司智能文字识别基础技术服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1.71%、60.48%和63.66%,呈上升趋势的主要原因为该市场开发新客户的竞争较为激烈。未来公司将加大新客户开发力度,并积极服务和挖掘老客户的新需求。
(3)未来收入变动趋势
截至2022年底,发行人智能文字识别基础技术服务在手订单金额共计5,148.91万元(合同签署日在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之间的订单)。
综上,智能文字识别B端基础技术服务业务未来仍将保持可持续的发展:1)报告期内客户数量规模保持稳定,且呈现上升趋势,未来仍将保持对新客户的开发力度,客户数量的增加将对该部分收入增长做出贡献;2)公司老客户整体收入稳中有升,形成公司该部分收入的基本盘;3)从在手订单角度,截至2022年底公司的在手订单金额已反映公司较强的订单获取能力。
发行人已在招股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之“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之“(一)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中补充智能文字识别B端基础技术服务业务面临的竞争:
(一)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3)公司报告期内智能文字识别B端基础技术服务业务分别实现收入3,013.02万元、4,146.36万元、4,343.86万元,占相应期间公司营业收入总额比例分别为5.21%、
5.15%、4.39%,主要是因为此领域产品偏向同质化,竞争较为激烈所致;百度、腾讯、阿里等综合型AI厂商均在其云平台提供智能文字识别标准化服务,加剧了公司智能文字识别B端业务所面临的行业竞争,未来存在收入下降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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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区分不同市场说明标准化服务的收入分布、销售数量及产品单价,结合上述情况以及新老客户收入占比、在手订单情况等说明智能文字识别B端标准化服务未来收入的变动趋势,是否会持续下降,并视情况完善相关风险揭示
(1)境内外收入分布、销售数量及产品单价分析
公司智能文字识别B端标准化服务为名片全能王企业版SaaS软件服务,是提供面向企业的名片识别、客户名片管理、CRM客户关系管理等基于公有云的服务,目前主要销售至日本,境内收入占比较小。报告期内,日本地区的销售收入占该业务总体销售收入的82.70%、77.64%和69.02%。
单位:万元
智能文字识别 B端标准化服务销售收入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境内 | 64.43 | 69.57 | 75.59 |
境外 | 564.50 | 614.89 | 703.16 |
境内外合计 | 628.93 | 684.46 | 778.75 |
报告期内,名片全能王企业版在日本地区的销售收入主要凭借日本当地的经销商的销售资源进行推广,日本地区主要经销商对应的名片全能王企业版产品的收入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经销商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Kingsoft Japan, Inc. | 418.82 | 523.60 | 641.24 |
智能文字识别B端标准化服务日本地区总收入 | 434.08 | 531.40 | 644.02 |
注:2021年和2022年,除Kingsoft外,公司通过Stripe跨境收款平台和Vector应用平台进行小部分名片全能王企业版产品结算。
名片全能王企业版在境内外根据不同用户的多样化需求,推出基础版、高级版两类产品,按照企业客户购买的使用者ID(下称“UID”)数量计价。报告期内,日本及境内地区名片全能王企业版产品的UID销售数量及平均销售单价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 2022年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
日本 | UID数量(个) | 258,966 | 309,156 | 329,780 |
平均销售单价 | 16.76 | 17.19 | 19.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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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个) | ||||
销售收入(万元) | 434.08 | 531.40 | 644.02 | |
境内 | UID数量(个) | 10,076 | 16,043 | 17,030 |
平均销售单价 (元/个) | 63.95 | 43.37 | 44.39 | |
销售收入(万元) | 64.43 | 69.57 | 75.59 |
注:日本地区平均销售单价低于境内主要是由于日本销售模式为买断经销模式,销售单价为销售至经销商的单价,非终端售价;境内销售单价为销售至终端的单价。
报告期内,智能文字识别B端标准化服务境外收入呈下降趋势,主要系:1)日本经济面临较大下行压力。名片全能王企业版产品在日本市场推广受阻;2)发行人未在日本地区额外投入较多资源增加推广,日本地区整体销售收入增速有所下降;3)同时采购定价较低的基础版产品的客户增多,导致平均销售单价也有小幅下滑。
报告期内,智能文字识别B端标准化服务境内收入有所下滑,主要系:1)微信等社交软件迅速崛起,部分名片全能王企业版客户的员工使用社交软件交换联系方式来替代交换纸质名片,导致名片全能王的UID数量及客户数量出现小幅下降;2)外部环境变化影响导致国内线下商务活动场景受阻,交换名片频率降低,整体行业需求受到负面影响。但其各期绝对金额低于100万元,占公司总收入比重低于1%,非公司重点业务,因此对公司业绩影响有限。
(2)新老客户收入占比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
老客户 | 605.29 | 96.24% | 654.19 | 95.58% | 714.58 | 91.76% |
新客户 | 23.64 | 3.76% | 30.27 | 4.42% | 64.17 | 8.24% |
合计 | 628.93 | 100.00% | 684.46 | 100.00% | 778.75 | 100.00% |
注:当期首次购买公司智能文字识别B端标准化服务产生收入即为当期的新客户,该部分客户再次购买时被认定为老客户。经销销售以经销商口径统计,未穿透至终端销售客户。
报告期内,公司智能文字识别B端标准化服务的老客户收入分别为714.58万元、
654.19万元和605.29万元,占公司标准化产品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1.76%、95.58%和
96.24%,老客户贡献了发行人标准化产品主要收入,主要原因为,如前所述,日本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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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商收入占智能文字识别B端标准化产品总体收入的80%左右,而报告期内KingsoftJapan,Inc.一直作为公司的经销商,其收入占标准化产品收入的比重分别为82.34%、
76.50%和66.59%。未来公司将加大新客户开发力度,并积极服务和挖掘老客户的新需求。
(3)未来收入变动趋势
截至2022年12月底,发行人智能文字识别标准化服务在手订单金额共计581.47万元(合同签署日在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之间的订单)。综上,智能文字识别B端标准化服务具有一定的可持续性:1)日本市场具有重视纸质名片管理的文化背景,市场需求相对稳定,公司通过经销商拓展了日本地区的标杆客户,服务质量已得到客户认可,报告期内日本市场产品销售数量有所波动,预计该部分收入未来将持续保持稳定;2)从新老客户角度,公司老客户整体收入保持稳定且有波动上升趋势,形成公司该部分收入稳定的基本盘;3)从在手订单角度,截至2022年12月公司的在手订单金额已反映公司稳定的订单获取能力。报告期内,智能文字识别B端标准化服务业务分别实现收入778.75万元、684.46万元和628.93万元,占相应期间公司营业收入总额比例分别为1.35%、0.85%和
0.64%,由于报告期收入无明显波动,且占公司总收入比例未超过2%,因此无需补充风险提示。
(二)结合报告期各期对启信宝的营销投入及其收入、相关业务指标的变动情况说明营销推广效果,该业务未来发展规划及收入变动趋势,并视情况完善相关风险揭示
1、结合报告期各期对启信宝的营销投入及其收入、相关业务指标的变动情况说明营销推广效果
报告期各期启信宝广告宣传费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启信宝APP广告宣传费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流量推广 | 1,471.91 | 4,956.58 | 5,476.52 |
短信营销 | 521.19 | 487.91 | 550.07 |
硬广 | - | - | 474.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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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211.33 | 940.28 | 594.36 |
合计 | 2,204.43 | 6,384.77 | 7,095.48 |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启信宝主要以流量推广为主,短信营销主要目的为促进原有用户的活跃度,硬广主要为提升启信宝品牌知名度。
2022年度 金额 (万元) | 2021年度 金额 (万元) | 2020年度 金额 (万元) | 2022年度同比增速 | 2021年度同比增速 | 2020年度同比增速 | |
启信宝APP 广告宣传费 | 2,204.43 | 6,384.77 | 7,095.48 | -65.47% | -10.02% | 19.75% |
启信宝APP收入(权责发生制口径) | 7,635.28 | 7,315.43 | 6,758.80 | 4.37% | 8.24% | 38.03% |
启信宝APP订单金额(业务收款口径) | 8,048.13 | 8,965.02 | 9,359.88 | -10.23% | -4.22% | 21.93% |
从上表启信宝APP广告宣传费与收入、订单金额的各期匹配性上可以看出启信宝营销推广效果的变化:从2020年开始,广告投放的结算模式从激活APP改为了注册成功,使得广告投放更加有效,收入增速及订单金额增速高于广告宣传费增速。
2020-2021年,启信宝的广告宣传费虽与收入金额的规模较为接近,但2020年、2021年启信宝的订单金额基本是广告宣传费金额的1.3-1.4倍,这主要是启信宝的运营策略是主推年费VIP(一年366元、二年596元、三年780元会员费),并提升2年VIP、3年VIP的付费订单占比,将核心用户长期锁定,2022年,公司优化了产品投放策略,故2022年订单金额提升至广告宣传费金额的3.7倍;另外,2021年公司推出新产品SVIP会员(包含1年/2年/3年的选项),主要面向律师、风控、金融从业者等对企业工商信息查询、司法解析、关联关系分析、风险监控等功能具有高频使用需求的人群,增值功能较VIP会员更为丰富,定价也更高,SVIP会员的订单金额在2022年出现较大的增长,2022年SVIP会员的金额占比提升至8.16%。报告期内,启信宝APP产品各类型产品订单金额占比如下表所示:
期间 | 1年VIP | 2年VIP | 3年VIP | SVIP会员 | 其他类型订单 | 总计 |
2020年 | 62.68% | 5.55% | 29.81% | 0.00% | 1.96% | 100.00% |
2021年 | 57.81% | 5.57% | 32.95% | 0.01% | 3.65% | 100.00% |
2022年 | 52.76% | 5.31% | 29.50% | 8.16% | 4.28%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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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到启信宝所处的竞争环境以及启信宝C端与B端业务的协同性,其保持一定的营销投入水平具有必要性与合理性:
(1)首先,商业大数据C端APP市场存在较好的发展机遇,值得启信宝进行较多资源的投入。一方面,近几年我国政府愈加重视第三方征信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作用,发布多项支持政策推动社会整体信用意识的提升,促进商业大数据C端APP市场快速发展,政府数据的公开化、透明化趋势也为商业大数据C端APP提供了更完善的数据来源。另一方面,用户场景的拓宽驱动用户规模扩张,艾媒咨询数据显示,2020年中国商业查询用户规模达到4.79亿人,2022年有望增至5.89亿人。根据灼识咨询研究,中国商业信息查询C端市场的用户规模正不断扩大,付费率正逐步提升,预估未来长期内的可触达市场(Total addressable market)接近80亿元。
(2)商业大数据C端APP市场存在一定的同质化竞争情况,行业内企业参与者的主体数据来源均采取工商司法等公开披露的企业信息,虽然在特色数据库、产品付费功能、APP技术路线方面存在差异化的细节,但从用户感知角度来说,相似度较高,用户切换成本相对较低,因此行业内企业的首要目标是获取大量的新用户、扩大用户基数,需要通过加大品牌宣推的方式提高用户影响力、品牌认知度。
(3)主要竞争对手天眼查与企查查近几年在广告宣传方面投入了较大力度的资源,竞争激烈。天眼查聘请了演员吴刚作为代言人,企查查聘请了演员林志颖作为代言人。根据公开信息检索,天眼查在2017年至2019年期间在全国各地投入近2亿元资金通过地铁广告、微信推送、影视植入等线上、线下方式大范围宣传和推广天眼查。与之相比,启信宝未聘请演员作为代言人,主要采取流量推广的方式进行宣传推广,与竞品相比公司的营销推广水平较低。
(4)2020年8月百度上线了自有的企业查询平台“爱企查”,面向C端用户提供企业信息免费查询服务,后于2022年5月上线付费会员。在“百度搜索”中搜索某家企业的全称,爱企查的导流链接一般位于搜索结果的前列,基于百度在网页版搜索引擎的流量优势,爱企查用户的发展速度较快。另外爱企查也在地铁站等位置投放了线下广告。
(5)启信宝APP用户是公司商业大数据业务口碑的重要传播者,启信宝APP的忠诚用户可能是商业大数据B端客户的关键决策者,其在使用启信宝APP时可通过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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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且流畅的用户体验对公司的技术能力、服务质量产生良好的印象,例如公司在启信宝企业版SaaS软件客户开发的过程中会遇到公司启信宝APP的忠实用户,而启信宝APP与企业版在底层技术、功能设计方面具有一定相似之处,因此B端客户可以迅速理解启信宝企业版的技术优势和服务价值。因此启信宝APP的营销投入可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公司商业大数据业务的知名度,有利于商业大数据B端业务的发展。
综上所述,考虑到启信宝所处的竞争环境以及启信宝C端与B端业务的协同性,启信宝维持一定的营销投入水平具有必要性与合理性。
2、启信宝业务未来发展规划
启信宝未来将采取差异化竞争策略:
(1)商业大数据行业对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可靠性极为重视,因此启信宝将数据合规作为经营发展的重要底线,从行业内权威性较高的数据供应商进行数据采购,将合规与可信度打造为企业品牌力的重要构成。启信宝已与人民数据、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凭安征信等业内权威机构达成长期深度合作,并引入针对不同垂直场景的特色数据,建设数据生态体系。2022年初,公司入选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云计算与大数据研究所牵头发起的“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领航计划”参与单位之一,致力于推动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工作不断发展,提升各行各业的个人信息保护水平。2023年3月,上海生腾成为首批中国信通院授予的“数据安全管理能力认证(DSMC)”企业。启信宝已建立了包括数据质量标准、数据治理流程标准、数据资产管理标准、数据业务服务标准在内的数据治理标准体系,并落实到启信宝日常数据治理流程中,未来启信宝目标持续建设合规且高价值的数据资产,搭建行业内领先的数据治理体系;
(2)开发针对特定垂直场景的差异化增值功能,使得启信宝成为辅助不同行业用户通过数据分析提高运营效率的生产力工具。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拟投入的项目“商业大数据C端产品及B端服务研发升级项目”中,计划在启信宝APP针对金融、政府、供应链、法律、媒体等垂直场景推出场景化的功能与界面,添加更丰富的功能模块。例如,银行客户经理是启信宝的高付费人群,但目前银行客户经理仍有很多未被满足痛点,比如数据分析报告的自动化生成、数据商机挖掘(根据投资、股东、担保、产业和交易等关系数据进行商机挖掘)等,启信宝计划通过开发差异化的功能,帮助银行客户经理挖掘高价值、易触达的企业客户,并提高尽职调查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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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启信宝B端与C端业务之间协同,基于B端第一线接触不同行业的客户,反哺C端垂直行业场景的深度开发,为用户打造更有价值的产品体验。
3、启信宝未来收入变动趋势
从行业角度启信宝面临诸多利好因素,同时启信宝在数据合规、技术与产品创新等方面进行了差异化竞争壁垒的打造,但如前文分析,行业内存在一定同质化的竞争、且竞品在营销推广方面持续大力度投入,启信宝的市场占有率与竞争对手存在一定差距(根据灼识咨询,2022年中国商业信息查询C端市场中市场占有率前三名分别为企查查、天眼查、启信宝三家,三家合计的市场占有率超过85%,其中启信宝的市场占有率约为7%),因此启信宝C端收入未来存在波动的可能性。
(1)首先,行业角度的多重利好因素预计中短期内不会发生不利变化
1)多重有利政策驱动商业大数据C端APP市场快速发展
近几年我国政府愈加重视第三方征信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作用,发布多项支持政策推动社会整体信用意识的提升,促进商业大数据C端APP市场快速发展:
2017年10月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引入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协同参与多领域及特定领域行业信用建设和信用监管工作的函》;2018年2月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发出《关于充分发挥信用服务机构作用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8]190号)。另一方面,政府数据的公开化、透明化趋势也为第三方征信服务企业提供了更完善的数据来源。2020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正式公布,将“数据”列入五大生产要素范围中,并提出从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提升社会数据资源价值、加强数据资源整合和安全保护三方面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2023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数字中国
建设整体布局规划》提出“推动公共数据汇聚利用,建设公共卫生、科技、教育等重要领域国家数据资源库”,强调“释放商业数据价值潜能”。
2)用户场景的拓宽驱动用户规模扩张
随着社会整体信用意识的提升,个人用户在商业谈判、产品营销、求职、投资、采购等多种场景均对查询企业商业资料与信用数据具有需求,商业大数据C端APP的用户群体逐渐扩大,覆盖行业包括金融、律师、媒体、工业、零售等。艾媒咨询数据显示,除了判断企业合作风险、投资参考等商业化用途有较多使用外,求职、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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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等出于个人需求而使用的场景也逐渐占据更加重要的地位,2020年中国商业查询用户规模达到4.79亿人,2022年有望增至5.89亿人。根据灼识咨询研究,中国商业信息查询C端市场的用户规模正不断扩大,付费率正逐步提升,预估未来长期内的可触达市场(Total addressable market)接近80亿元。
3)政策严格监管数据合规性,提高行业进入门槛国家颁布了多项政策严格监管数据合规性,提高了商业大数据C端APP市场的进入门槛。2021年6月1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是我国关于数据安全领域的首部基础性法律,为各行业数据安全提供监管依据。2021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生效。2023年2月22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了《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办法》,规定了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的适用范围、订立条件和备案要求,明确了标准合同范本,为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提供了具体指引。随着主管部门持续健全我国数据合规方面的法律法规,细化数据安全方面的合规要求,健全个人信息保护工作体制机制,规范了行业发展,提高了行业进入门槛,有利于头部规范企业。
(2)相比于竞品将主要资源投入到外部广告宣传,启信宝更注重产品自身的竞争力的提升,采取差异化的竞争策略如前所述,启信宝未来将采取多种差异化的竞争策略。
(3)报告期内启信宝C端收入保持小幅稳定增长
从历史数据角度,启信宝C端收入从2020年的6,758.80万元提升到2022年7,635.28万元。尽管在竞对持续大力度进行广告投放的竞争环境下,启信宝C端业务依然保持了稳定的收入贡献。
综上分析,启信宝C端业务面临行业方面的诸多利好因素,而且其在数据合规、技术与产品创新等方面进行了差异化竞争壁垒的打造,但行业内存在一定同质化的竞争、且竞品在营销推广方面持续大力度投入,因此启信宝C端收入未来存在波动的可能性。
与主要竞争对手企查查、天眼查的业务以C端为重心不同,公司商业大数据业务在B端与C端同时形成了规模化收入。2020年-2022年,商业大数据B端业务收入自5,028.77万元快速增长至9,759.56万元,年复合增长率为39.31%,高于商业大数据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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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业务的同期增长率6.29%,同时2022年商业大数据B端业务收入绝对值已是C端业务收入的1.3倍。考虑到C端市场存在同质化竞争,而公司在B端业务已建立了“多源异构的超大规模动态知识图谱构建技术”、“超大规模知识图谱推理与挖掘技术”等差异化技术壁垒,在服务上海市经信委、上海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常州大数据中心、中核集团、民生银行等政府和企业类大客户方面已建立先发优势,因此从业务战略角度,未来公司在商业大数据领域的投入资源将在短期内向B端有所侧重。
4、完善相关风险揭示
发行人已在招股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之“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之“(一)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中补充启信宝APP业务面临的竞争:
(一)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
在商业大数据业务方面,启信宝所处的C端APP市场存在一定的同质化竞争,报告期内启信宝付费用户比例以及新增付费转化率持续下降主要系与主要竞争对手相比发行人营销推广投入较低,报告期内启信宝的广告宣传费分别为7,095.48万元、6,384.77万元和2,204.43万元。主要竞争对手天眼查、企查查近几年通过聘请代言人、线下广告等方式在广告宣传方面投入了较大力度的资源。2020年百度上线了自有的企业查询平台“爱企查”,主要面向C端用户提供企业信息免费查询服务,并于2022年5月上线付费会员,结合线下硬广等其他广告营销方式,凭借其互联网搜索平台的用户流量优势,进一步加剧了行业竞争。启信宝相比主要竞争对手的竞争劣势是:未聘请代言人,上线至今市场营销投入有限,在早期用户积累、后续用户流量获取方面存在劣势,市场占有率与行业前两名存在一定差距,考虑到市场的同质化竞争将短期内持续存在,未来启信宝APP存在品牌知名度下降、用户流失或转移至其他竞品、收入下降、短期内无法盈利的风险。
…
综上所述,考虑到启信宝所处的竞争环境以及启信宝C端与B端业务的协同性,启信宝维持一定的营销投入水平具有必要性与合理性;启信宝C端业务面临行业方面的诸多利好因素,而且其在数据合规、技术与产品创新等方面进行了差异化竞争壁垒的打造,但行业内存在一定同质化的竞争、且竞品在营销推广方面持续大力度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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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启信宝C端收入未来存在波动的可能性;发行人已就启信宝APP业务面临的竞争完善了相关风险提示。
(三)结合不同业务类型及相应合同约定说明智能文字识别及商业大数据B端软件授权-期间授权、升级和更新及技术支持服务的收入确认方法和收入确认依据;以交付邮件作为收入确认依据的原因及合理性,上述收入确认方法和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及行业惯例
1、报告期内,智能文字识别及商业大数据B端软件授权-期间授权、升级和更新及技术支持服务的收入确认方法和收入确认依据的具体情况:
智能文字识别及商业大数据B端软件授权-期间授权的业务模式为:以接入公司标准API接口方式提供服务,或公司提供账号并对客户进行授权后以SaaS模式来提供服务;
升级和更新及技术支持服务的业务模式为:①服务期间的软件升级主要以提供更新SDK、私有云授权软件安装包来实现软件升级;②更新服务主要涉及商业大数据业务,主要系用FISync数据同步客户端软件完成数据更新服务;③技术支持服务主要系在服务期间对客户使用软件时产生的问题进行远程或现场支持。
智能文字识别及商业大数据B端软件授权-期间授权、升级和更新及技术支持服务,该类业务下的特点为: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满足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的条件,故收入确认方式均为时段法。
以下针对不同业务类型及相应合同约定来说明收入确认方式及收入确认依据情况:
业务大类 | 二级分类 | 业务计费方式 | 主要合同条款 | 收入确认方法与时点 | 收入确认依据 |
智能文字识别 | B端基础技术服务 | 软件授权-期间授权 | 方式1:自发行人正式提交授权许可软件的正式版之日起一年。 方式2:合同约定授权的产品功能类别,如票据、证照、银行卡等,产品单价,预充值金额,许可期限;客户充值余额不足或使用完毕的,可直接充值,无须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客户在10个工作日内未续充费用的,许可软件权限自动终止。 方式3:合同约定授权的产品类别,合作期限,费用结算标准和对 | 方式1:按照合同约定,在服务期间内分期确认收入 方式2:按照当月客户实际使用量和约定单价进行结算并确认收入 方式3:按照当月/当季客户实际使用量 | 方式1:合同有约定验收条款时:验收报告;合同无验收条款:交付邮件 方式2:业务后台记录的客户实际使用消耗记录表 方式3:结算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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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大类 | 二级分类 | 业务计费方式 | 主要合同条款 | 收入确认方法与时点 | 收入确认依据 |
账,如月度或季度,发行人向客户提供上个月/季度对账单,在双方确认数据无误后,客户按照结算单确认的金额支付服务费用。 | 和约定单价进行结算,按双方确认无误的结算单并确认收入 | ||||
升级和更新及技术支持服务 | 发行人提供自正式授权文件交付之日起12个月的免费技术支持,主要包括:软件升级、远程技术支持、远程咨询等。自正式授权之日的第二个授权年度(第13个月)起,发行人向客户按一定金额收取该年度的授权维护费。 | 按照合同约定,在服务期间内分期确认收入 | 按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条款 | ||
B端标准化服务 | 软件授权-期间授权 | 方式1:按照季度或月度结算,双方按季度或月度结算的数据进行对账,在双方确认数据无误后,客户按照结算单确认的金额支付服务费用。 方式2:合同约定开通CCB账户的个数,使用期限和提供服务的起始日期。 方式3:自发行人正式提交授权许可软件的正式版之日起一年;本合同项下授权许可软件的授权许可费,按授权年度为计量单位。 | 方式1:按照当月/当季客户实际使用量和约定单价进行结算,按双方确认无误的结算单并确认收入 方式2、方式3:按照合同约定,在服务期间内分期确认收入 | 方式1:结算单 方式2:后台开通记录 方式3:合同有约定验收条款时:验收报告;合同无验收条款:交付邮件 | |
B端场景化解决方案 | 升级和更新及技术支持服务 | 发行人提供自正式授权文件交付之日起12个月的免费技术支持,主要包括:软件升级、远程技术支持、远程咨询等。自正式授权之日的第二个授权年度(第13个月)起,发行人向客户按一定金额收取该年度的授权维护费。 | 按照合同约定,在服务期间内分期确认收入 | 按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条款 | |
商业大数据 | B端基础数据服务 | 软件授权-期间授权 | 方式1:发行人及客户双方同意并确认,软件使用许可有效期限为1年,自发行人为客户开通接口之日起算。 方式2:合同约定授权的产品类别,合作期限,费用结算标准和对账,如月度或季度,发行人向客户提供上个月/季度对账单,在双方确认数据无误后,客户按照结算单确认的金额支付服务费用。 | 方式1:在服务期间内分期确认收入 方式2:按照当月/当季客户实际使用量和约定单价进行结算,按双方确认无误的结算单并确认收入 | 方式1:后台开通记录 方式2:结算单 |
B端标准化服务 | 软件授权-期间授权 | 本软件有效使用许可期限为1年,自发行人为客户正式开通本软件之日起算。 | 按照合同约定,在服务期间内分期确认收入 | 后台开通记录 | |
B端场景 | 升级和更 | 自验收合格后,发行人对该项目提 | 按照合同约 | 合同对服务期限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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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大类 | 二级分类 | 业务计费方式 | 主要合同条款 | 收入确认方法与时点 | 收入确认依据 |
化解决方案 | 新及技术支持服务 | 供1年的免费维护服务,主要包括:数据更新、软件升级、远程技术支持、远程咨询等。自验收之日的第二个年度(第13个月)起,发行人向客户按一定金额收取该年度的授权维护费。 | 定,在服务期间内分期确认收入 | 约定条款 |
注:上表中的“合同约定方式”为公司通用合同约定方式。
2、公司以交付邮件作为收入确认依据的原因及合理性
(1)使用交付邮件作为收入确认依据的业务情况
公司产品服务的交付形态有2种:(1)提供SDK、私有云等授权软件安装包或搭载FISync的数据库或数据包;(2)提供经授权的账号密码信息或经授权的API接口地址信息。无论何种形态 ,公司均以邮件形式交付对应的授权信息。该类业务模式下无需当面交付实体产品,不同产品服务实施交付方式如下:
业务 大类 | 二级分类 | 业务内容 | 主要盈利模式 | 产品服务具体实施交付方式 |
智能文字识别 | B端基础技术服务 | 证照、银行卡、名片等智能文字识别的基础技术服务 | ①软件永久一次性授权费+升级更新及技术支持服务费; ②按期间收取软件使用费 | ①提供SDK、私有云安装包完成软件的一次性授权 服务期间的软件升级:以提供更新SDK和私有云安装包完成软件升级; ②接入公司标准API接口方式调取服务; |
B端标准化服务 | 名片全能王企业版SaaS软件服务 | 按期间收取软件使用费 | 提供账号并对账号进行授权; | |
B端场景化解决方案 | 智能文字识别AI机器人 智能文字识别AI训练平台 | 软件一次性授权费+升级更新及技术支持服务费 | 提供SDK、私有云安装包或标准接口方式调取服务;服务期间的软件升级:以提供更新SDK和私有云安装包完成软件升级; | |
商业 大数据 | B端基础数据服务 | 数据包服务 数据API服务 | ①数据包:一次性收费 ②数据API:按期间内的调用次数或调用量收费 | ①数据包服务为数据通过Excel、csv、sql等格式一次性交付方式提供; ②接入公司标准API接口方式来调取服务; |
B端标准化服务 | 启信宝企业版SaaS软件服务 | 按期间收取软件使用费 | 提供账号并对账号进行授权 | |
B端场景化解决方案 | 企业知识图谱解决方案 启信宝商业全景数 | ①企业知识图谱解决方案:软件永久一次性授权费+升级更新及技术支持服务费 | ①提供知识图谱服务安装包;服务期间的软件升级:以提供更新安装包完成软件升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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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 大类 | 二级分类 | 业务内容 | 主要盈利模式 | 产品服务具体实施交付方式 |
据库服务 | ②数据库:一次性数据库落地费用+数据更新服务费 | ②数据库在首次交付数据落地之后,用FISync客户端完成数据更新服务。 |
不同交付方式及不同验收条款下的验收依据
产品形态 | 合同条款 | 验收依据 |
提供SDK、私有云等授权软件安装包或搭载FISync的数据库或数据包 | 需验收:发行人确保提供的产品满足客户需求,并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产品的部署上线、验收。验收标准以双方签字并盖章的验收报告为准。 | 验收报告 |
无需验收:发行人发出交付邮件或开通权限后约定工作日内客户没有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验收通过。 | 交付邮件 | |
提供经授权的账号密码信息或经授权的API接口地址信息 | 需验收:发行人完成全部数据调试、安装并经客户确认合格后约定工作日内,客户以书面方式进行验收,验收通过的,客户向发行人签收验收通过确认单。 | 验收报告/结算单 |
无需验收:发行人发出交付邮件或开通权限后约定工作日内客户没有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验收通过。 | 交付邮件/后台开通记录/业务后台记录的客户实际使用消耗记录表/合同约定 |
如上表所示,无论何种产品的交付形态,若合同约定验收条款,则以验收报告或结算单作为收入的确认依据;若合同未约定验收条款,则以交付邮件等资料作为收入的确认依据。
(2)测试版本客户调试通过后,再发送正式版本并确认交付邮件,后续维保期间从正式授权文件交付之日起计算
公司产品交付验收过程,一般公司先提供测试版本给到客户,待客户进行联调联试并测试通过后,公司再发送正式版本的软件授权码给到客户并确认交付邮件,具体过程如下:
1)公司在发送正式授权版本之前,一般会先发送测试版本给到客户,并协助客户进行联调联试和试运行,及时解决试运行过程中的相关问题,直至客户认可并达到可上线运行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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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同中关于维保期间一般会有如下条款约定:“授权维护费:许可方提供自正式授权文件交付之日起的最长不超过X个月的技术支持……”。通过该条款可以看出,客户认可正式授权文件交付日即为相关产品控制权的转移时点。
(3)使用交付邮件作为收入确认依据的相关案例
公司 | 产品类型 | 产品交付方式 | 收入确认依据 |
虹软科技 (688088.SH) | 软件授权许可使用业务 | 在虹软科技工程师团队将算法技术与客户设备完成调试开发工作后,公司将向客户发送算法软件包,客户收到后进行算法验证测试程序。算法软件通过测试程序后,客户进行智能设备生产工作,并最终完成批量出货 | 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外部及内部证据等支持性资料,主要包括:与客户的工作记录单或往来邮件、公司员工因公出差报销单据、软件递交邮件、授权许可使用费确认单或报告、银行资金回款、发票等原始凭证 |
概伦电子(688206.SH) | 软件授权业务 | 销售人员将订单信息录入CRM,申请后续期间License,同时关联对应的商机项目。订单信息经审核后,销售运营人员将申请通过邮件发送至License服务器,系统生成License文件,并上传CRM | 验收单、邮件验收、供应商系统记录、验收报告 |
慧辰股份 (688500.SH) | 数据分析、解决方案 | 公司数据分析和解决方案类产品的交付和呈现方式的载体主要有电子分析软件、分析报告、电子分析软件与分析报告结合和交付设备的方式 | 公司客户验收及确认的基本形式是客户的验收文件,具体表现为书面确认及电子邮件确认 |
(4)电子邮件具有相关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报告期内,对于部分客户,发行人通过公司邮箱向客户交付产品以及发送验收申请,客户进行验收后通过带有客户公司名称尾缀的电子邮箱发送正式电子邮件回复确认产品或服务已交付,若客户无企业邮箱而使用无公司名称尾缀的电子邮箱时,则由客户补充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验证身份信息。根据前述规定,电子邮件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书面形式之一,客户通过电子邮件进行验收、确认与出具经客户盖章的验收单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均代表客户对于相关验收事项的真实意思表示,两者不存在法律效力方面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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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公司使用交付邮件作为收入确认依据,系根据公司交付产品的形态与实施交付验收流程决定的,与公司的业务实质及交付实施流程相吻合。公司通过邮件发送向客户交付正式版本的授权信息时实质上已满足合同约定及客户要求,相关服务的控制权已实现转移,同时结合同行业案例及邮件的法律效应,交付邮件作为收入确认依据,符合收入确认控制权转移的规定,具有合理性。
3、上述收入确认方法和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及行业惯例
(1)结合《企业会计准则》说明收入确认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第十一条规定:“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一)客户在企业履约的同时取得并消耗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二)客户能够控制企业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三)企业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该企业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公司在向客户提供智能文字识别及商业大数据B端服务以及升级更新、技术支持服务的同时,客户取得并消耗了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公司应按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分摊确认收入。
根据新收入准则第三十三条“对于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企业应当评估该质量保证是否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的服务”。企业提供额外服务的,应当作为单项履约义务,按照新收入准则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客户能够单独选择购买升级更新及技术支持服务,且升级更新及技术支持服务向客户提供了在保证所销售软件既定标准之外的额外服务,故升级更新及技术支持服务根据合同约定在服务期内分期确认收入。
(2)同行业比较
发行人与可比公司收入确认方法及依据基本保持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 | 软件产品授权业务 | |
永久授权业务 | ||
期间授权业务 | 升级和更新及技术支持服务 | |
发行人 | 软件授权——期间授权:按照合同约定,在服务期间内分期确认收入或按照当月客户实际使用量和约定单价进行结算并依据合同约定、交付邮件、业务后台记录的客户实际使用消耗量、结算单 | 根据合同约定,在服务期间内分期确认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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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 软件产品授权业务 | |
永久授权业务 | ||
期间授权业务 | 升级和更新及技术支持服务 | |
确认收入。 | ||
金山办公 (688111.SH) | ①代理商经销模式下,按照合同约定或客户需求向代理商或最终客户发出软件介质、软件授权书和软件序列号后,经客户/代理商验收或客户在验收期未提出异议的,于验收时或验收期满时确认收入。 | 软件使用许可权交付并经验收后提供一定期限的售后服务和保障服务,按照提供该项服务的部门在未来服务期间的预计人员薪酬和服务器折旧等作为提供服务的预计成本,加上合理毛利后,确定为公司未来提供该项服务的收入,在未来服务期间内递延确认。 |
②直销模式下,向客户发出软件介质、软件授权书和软件序列号后,经客户验收或客户在验收期未提出异议的,于验收时或验收期满时确认收入。 | ||
福昕软件 (688095.SH) | ①授权费固定的,依据合同约定在交付软件授权(发送软件序列号、软件包)或验收后,确认收入。 | 随永久授权产品销售并单独定价,公司对购买该项服务的客户提供一定期限的升级保障及优先技术支持服务。公司在合同约定的服务所属期间内,采用直线法分期确认收入。 |
②授权费以客户的产品设备数量或产品销售收入为基数按一定比例收取的,根据销售报告或财务数据后,确认收入。 |
二、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问题,申报会计师主要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智能文字识别B端基础技术服务的销售明细,统计并复核客户数量、平均单客户销售额,查阅业务合同,了解该产品的定价机制,并获取公司书面说明,分析该部分客户数量、平均单客户销售额的变动原因;
2、获取智能文字识别B端标准化服务的销售明细,统计并复核收入分布、销售数量,获取公司书面说明,了解该产品的定价机制。同时,统计并复核客户数量、销售单价及平均单客户销售额的变动情况,分析其变动原因;
3、获取智能文字识别B端基础技术服务和标准化服务的新老客户明细及在手订单情况,获取公司书面说明,分析该部分业务的开拓情况及未来发展趋势;
4、获取报告期内启信宝的广告宣传费、收入、订单金额明细并进行合理性分析;
5、查阅商业大数据的相关行业研究报告,公开查询启信宝可比APP官网及新闻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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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获取公司关于启信宝营销投入的合理性及必要性、营销推广效果、未来发展规划及收入变动趋势的说明;
7、核查公司针对不同产品服务的具体交付实施流程、交付的产品形态、交付方式以及和客户沟通的情况;
8、查阅了发行人不同业务类型的销售合同,了解销售合同相关条款设置情况如验收条款、交付条款等,确认现有会计处理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9、抽查发行人交付的文件记录,并检查收入确认依据如验收报告、交付邮件、确认邮件等资料;
10、查阅发行人与客户的交付邮件,确认交付实施过程,包括前期测试版本的测试过程、沟通记录,正式版本的授权码信息提供等交付记录。结合法律规定和其他以交付邮件作为收入确认依据的案例分析,确认邮件形式的法律效力,判断以交付邮件作为收入确认依据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11、查询同行业信息及《企业会计准则》,梳理发行人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并与可比公司及《企业会计准则》进行比对,确认发行人的收入确认政策与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12、检查交流邮件的邮箱尾缀,核实是否均为客户通过企业邮箱发送,回函人均系与公司日常业务沟通邮件的相关工作人员;若客户无企业邮箱而使用无公司名称尾缀的电子邮箱时,则检查客户补充提供的相应身份证明验证身份信息;
13、抽查以交付邮件作为收入确认依据的合同后续执行情况如维保服务提供情况、沟通记录;
14、对报告期内的收入进行书面函证确认,针对交付邮件确认收入的形式,询证函写明为“合同标的终验时间”,并取得客户的回函确认。2020年 、2021年及2022年,相关营业收入发函比例分别为78.87%、60.14%、60.28%,回函比例分别为
67.56% 、42.15%和35.56%。发函及回函比例均较高,说明客户认可正式授权文件交付之日即为“合同标的终验时间”。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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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行人智能文字识别B端基础技术服务的客户数量、平均单客户销售额的变动具备一定合理性,定价机制基本保持稳定,业务具有一定的可持续性,发行人已补充完善相关风险揭示。
2、发行人智能文字识别B端标准化服务的客户数量、销售单价、平均单客户销售额的变动具备一定合理性,业务具有一定的可持续性,但由于报告期收入无明显波动,且占公司总收入比例未超过5%,因此未补充风险提示。
3、考虑到启信宝所处的竞争环境以及启信宝C端与B端业务的协同性,启信宝维持一定的营销投入水平具有必要性与合理性。启信宝C端业务面临行业方面的诸多利好因素,而且其在数据合规、技术与产品创新等方面进行了差异化竞争壁垒的打造,但行业内存在一定同质化的竞争、且竞品在营销推广方面持续大力度投入,因此启信宝C端收入未来存在波动的可能性,发行人已完善了相关风险揭示。
4、根据发行人不同业务类型及相应合同约定,智能文字识别及商业大数据B端软件授权-期间授权、升级和更新及技术支持服务的收入确认方法准确,收入确认依据充分;发行人以交付邮件作为收入确认依据的符合公司的业务特点,与其他可比公司不存在差异,具有商业合理性;智能文字识别及商业大数据B端软件授权-期间授权、升级和更新及技术支持服务的收入确认方法和收入确认依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及行业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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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关于信息系统核查
根据首轮问询回复:针对发行人是否存在自充值、刷单等收入潜在异常情形,IT审计团队对发行人C端产品存在同一个支付账号大量购买、同一个支付账号为多个不同的用户ID购买等情形进行核查,核查对象主要为各产品境内支付的订单,以扫描全能王为例,报告期内各年度单支付账号付费最高金额分别为3,297.8元、4,040.54元、6,880元、47,892元,使用1个支付账号为2个及以上用户ID进行支付的订单金额占比分别为2.83%、2.56%、1.71%和1.84%;将C端产品的年度境内支付订单按用户注册或活跃IP地址进行匹配,统计境内支付方式订单的地区分布占比与境内注册用户的地区分布占比之间的差异程度。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说明:(1)其他C端产品订单金额分层情况及同一支付账号为多个用户ID购买情况,对各C端产品大额支付账号、为多个用户ID充值所对应支付账号的核查情况,是否存在充值后长期未使用的用户及核查情况;(2)未对境外支付订单执行上述核查程序的原因,说明针对境外订单关于用户收入潜在异常的核查情况,对发行人不存在异常的自充值或刷单情形的核查依据是否充分。
一、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说明:(1)其他C端产品订单金额分层情况及同一支付账号为多个用户ID购买情况,对各C端产品大额支付账号、为多个用户ID充值所对应支付账号的核查情况,是否存在充值后长期未使用的用户及核查情况;
(2)未对境外支付订单执行上述核查程序的原因,说明针对境外订单关于用户收入潜在异常的核查情况,对发行人不存在异常的自充值或刷单情形的核查依据是否充分。
(一)其他C端产品订单金额分层情况及同一支付账号为多个用户ID购买情况,对各C端产品大额支付账号、为多个用户ID充值所对应支付账号的核查情况,是否存在充值后长期未使用的用户及核查情况;
1、其他C端产品订单金额分层情况及同一支付账号为多个用户ID购买情况
(1)名片全能王
报告期内,订单金额分层(100元以下,100-300元,300-500元,500-1,000元,1,000元以上)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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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年份 | 金额分层 | 支付账号 数量(个) | 支付总金额(元) | 支付总金额占比 | 平均每账号金额(元) |
2020年 | 100元以下 | 13,129 | 828,458.68 | 11.02% | 63 |
100-300元 | 9,123 | 1,662,810 | 22.13% | 182 | |
300-500元 | 7,219 | 2,545,349 | 33.87% | 353 | |
500-1,000元 | 2,903 | 2,313,862 | 30.79% | 797 | |
1,000元以上 | 122 | 164,691 | 2.19% | 1,350 | |
2021年 | 100元以下 | 13,172 | 891,653 | 9.05% | 68 |
100-300元 | 14,798 | 2,635,581 | 26.74% | 178 | |
300-500元 | 5,914 | 2,110,778 | 21.42% | 357 | |
500-1,000元 | 5,212 | 4,139,867 | 42.01% | 794 | |
1,000元以上 | 45 | 77,585 | 0.79% | 1,724 | |
2022年 | 100元以下 | 6,618 | 442,125 | 5.56% | 67 |
100-300元 | 11,726 | 2,410,087 | 30.33% | 206 | |
300-500元 | 4,156 | 1,522,201 | 19.16% | 366 | |
500-1,000元 | 4,459 | 3,367,118 | 42.37% | 755 | |
1,000元以上 | 118 | 204,824 | 2.58% | 1,736 |
报告期内,300-500元的支付金额占比逐年降低,主要系2020年开始主要推三年期VIP会员(798元)。 500元以上支付账号金额占比增加,主要系为提升用户粘性,公司加大了对多年度会员的推广力度,其中500-1,000元支付账号主要为购买三年期VIP会员(798元),1,000元以上支付账号购买的主要为一次性购买多个三年期VIP会员(798元)或较大数量的企业数字名片(9.6元/张/年),报告期内,各年度单支付账号付费最高金额分别为1,848元、9,600元、8,640元,2021年和2022年单支付账号付费最高金额较2020年显著提高,主要系用户使用单个支付账号购买大量的企业数字名片,属于企业集中采购的情形,拉高了2021年和2022年1,000元及以上所在层级的平均值,剔除该账户影响后2021年及2022年该层级平均值分别为1,545元和1,469元,与名片全能王的商品价格无明显差异。报告期内,使用1个支付账号为2个及以上用户ID进行支付的账号数量的具体情况如下:
用户ID数量年份 | 2个 | 3个 | 4个以上 | 合计支付金额(元) | 占总金额比例 |
2020年 | 189 | 6 | - | 87,158 | 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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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 109 | 4 | 1 | 70,229 | 0.71% |
2022年 | 106 | 6 | - | 53,935 | 0.68% |
报告期内,1个支付账号为2个用户ID进行支付的情况主要系同一个用户注册2个名片全能王账号的情况。2020年,1个支付账号为2个用户ID支付的账号数量有所增加主要系名片全能王开始支持非注册用户购买会员。1个支付账号为多个用户ID进行支付的金额较少,各期占总金额比例均不超过1.5%。
(2)启信宝个人版
报告期内,订单金额分层(100元以下,100-300元,300-500元,500-1,000元,1,000元以上)的具体情况如下:
交易年份 | 金额分层 | 支付账号 数量(个) | 支付总金额(元) | 支付总金额 占比 | 平均每账号金额(元) |
2020年 | 100元以下 | 19,641 | 391,868 | 0.42% | 20 |
100-300元 | 1,062 | 146,611 | 0.16% | 138 | |
300-500元 | 160,213 | 56,917,818 | 60.81% | 355 | |
500-1,000元 | 45,176 | 33,242,342 | 35.52% | 736 | |
1,000元以上 | 1,680 | 2,896,588 | 3.09% | 1,724 | |
2021年 | 100元以下 | 16,696 | 548,817 | 0.61% | 33 |
100-300元 | 1,568 | 268,876 | 0.30% | 171 | |
300-500元 | 140,465 | 49,826,149 | 55.61% | 355 | |
500-1,000元 | 47,664 | 35,232,398 | 39.33% | 739 | |
1,000元以上 | 1,972 | 3,716,519 | 4.15% | 1,885 | |
2022年 | 100元以下 | 15,506 | 533,161 | 0.66% | 34 |
100-300元 | 3,162 | 789,239 | 0.98% | 250 | |
300-500元 | 113,100 | 40,256,583 | 50.02% | 356 | |
500-1,000元 | 39,745 | 29,302,861 | 36.41% | 737 | |
1,000元以上 | 5,552 | 9,599,444 | 11.93% | 1,729 |
报告期内, 500元以上支付账号金额占比增加,主要系为提升用户粘性,公司加大了对年度和多年度会员的推广力度,其中500-1,000元支付账号主要为一次性购买多笔VIP会员一年(366元)、三年期VIP会员(780元)及企业会员(按照添加人数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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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278元/人),1,000元以上支付账号购买的主要为一次性购买多个钻石会员三年期(1,688元)、多笔三年期VIP会员(780元)、企业会员(按照添加人数收费,278元/人)以及各类消耗类产品(如股权穿透报告699元、商标服务1,880元等),平均支付金额与启信宝的商品价格无明显差异。对于单支付账号付费最高金额,报告期内各年度分别为20,785元、18,300元、40,170元,主要系客户以其所在的公司名义统一购买多个启信宝个人版会员或购买企业会员(按照添加人数收费,278元/人)产品。
报告期内,使用1个支付账号为2个及以上用户ID进行支付的账号数量的具体情况如下:
用户ID数量年份 | 2个 | 3个 | 4个 | 5个 | 大于5个 | 合计支付金额(元) | 占总金额 比例 |
2020年 | 1,710 | 67 | 11 | 6 | 5 | 1,621,587 | 1.73% |
2021年 | 855 | 52 | 23 | 6 | 24 | 985,469 | 1.10% |
2022年 | 1,254 | 55 | 11 | 5 | 3 | 1,250,443 | 1.55% |
报告期内,存在1个支付账号为多个用户ID进行支付的账号的情形,但金额占比非常低,主要系客户以公司名义统一购买多个启信宝个人版会员,供客户内部员工使用,具备合理性。
2、对各C端产品大额支付账号、为多个用户ID充值所对应支付账号的核查情况
针对报告期内各C端产品大额支付账号(单个支付账号各年度累计支付金额500元及以上)、为多个用户ID充值所对应支付账号(同时为2个及以上用户ID进行充值),通过获取以上各C端产品的支付账号对应的注册用户ID并按年度去重处理,各年度对应注册用户ID数量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个
产品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扫描全能王 | 62,950 | 42,262 | 21,754 |
名片全能王 | 3,971 | 5,489 | 2,829 |
启信宝个人版 | 46,047 | 53,111 | 48,386 |
以下分别从注册时间、注册IP集中度、交易金额分布、启动次数及启动时间四个方面进行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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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注册时间核查
扫描全能王和名片全能王属于全球范围使用的商务办公应用,主要在工作时间使用,公司系统后台记录的注册时间为服务器时间(北京时间),与境外存在时差,因此分别对境内和境外的每小时注册用户进行分析。
1)扫描全能王和名片全能王
①境内
从境内来看,扫描全能王和名片全能王境内用户注册时间段基本一致,其高峰时段为9:00-11:59 以及14:00-16:59,低谷时段为1:00-6:59 ,与日常商业活动的活跃时间段一致,如下图所示:
②境外
从境外来看,扫描全能王和名片全能王境外用户注册时间段基本一致,由于核查样本中的境外用户数量较少,且存在各国时差因素,注册时间无显著特征,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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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启信宝启信宝个人版仅境内注册用户,从注册时间段来看,其高峰时段为10:00-11:59及14:00-16:59,低谷时段为1:00- 7:59 ,与日常商业活动的活跃时间段一致,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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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注册IP集中度核查
报告期内,扫描全能王注册IP集中度分别为1.06个、1.04个和1.05个,名片全能王注册IP集中度分别为1.05个、1.02个和1.05个,启信宝个人版注册IP集中度分别为1.10个、1.09个和1.08个。扫描全能王、名片全能王和启信宝个人版单一IP对应的注册用户数均为1个左右,不存在用户注册IP集中的情况,具体分析结果如下:
单位:万人、万个
C端产品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
注册用户数 | IP数 | 集中度 | 注册用户数 | IP数 | 集中度 | 注册用户数 | IP数 | 集中度 | |
扫描全能王 | 6.3 | 6.01 | 1.05 | 4.22 | 4.06 | 1.04 | 2.18 | 2.06 | 1.06 |
名片全能王 | 0.4 | 0.38 | 1.05 | 0.55 | 0.54 | 1.02 | 0.28 | 0.27 | 1.05 |
启信宝个 人版 | 4.6 | 4.25 | 1.08 | 5.31 | 4.85 | 1.09 | 4.84 | 4.40 | 1.10 |
注:集中度=注册用户数(万人)/IP数(万个),已剔除注册IP为空的情况。
由于核查用户总数较少,因此分析维度为前10大IP的集中度:从已核查用户的前10大IP注册集中度来看,扫描全能王、名片全能王和启信宝的注册IP集中度均不高于14个,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个
C端产品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
Top10IP注册用户数 | 集中度 | Top10IP注册用户数 | 集中度 | Top10IP注册用户数 | 集中度 | |
扫描全能王 | 63 | 6.3 | 62 | 6.2 | 54 | 5.4 |
名片全能王 | 70 | 7 | 100 | 10.0 | 51 | 5.1 |
启信宝 | 113 | 11.3 | 135 | 13.5 | 86 | 8.6 |
从交易金额来看,扫描全能王各期注册用户数前10大的IP交易金额占交易总金额比重分别为0.24%、0.10%和0.10%,占比较低。名片全能王各期注册用户数前10大的IP交易金额占交易总金额比重分别为1.41%、1.84%和1.48%,占比较低。启信宝个人版各期注册用户数前10大的IP交易金额占交易总金额比重分别为0.02%、0.15%和0.23%,占比较低。
具体分析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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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C端 产品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
Top10交易 金额 | 交易 总金额 | 占比 | Top10 交易 金额 | 交易 总金额 | 占比 | Top10 交易 金额 | 交易 总金额 | 占比 | |
扫描全能王 | 0.81 | 791.89 | 0.10 | 0.53 | 517.32 | 0.10 | 0.32 | 134.49 | 0.24 |
名片全能王 | 5.31 | 359.93 | 1.48 | 7.79 | 422.73 | 1.84 | 2.28 | 161.17 | 1.41 |
启信宝个人版 | 7.57 | 3,308.65 | 0.23 | 6.12 | 4,023.99 | 0.15 | 0.29 | 1,939.19 | 0.02 |
由上表可知,扫描全能王、名片全能王和启信宝的已核查用户在注册IP的用户数量集中度及Top10的金额集中度方面均较低,C端用户具备真实性。
(3)交易金额分布核查
1)扫描全能王
报告期内扫描全能王核查样本中境内用户的交易地区主要集中在华东地区、华南地区、华北地区与西南地区,各期交易金额合计分别99.57万元、366.66万元和
524.87万元,占报告期境内外交易总金额比重分别为74.03%、70.88%和66.28%。由于核查样本中的境外用户数量较少,境外各交易地区对应的交易金额占比较低。具体分析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地区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境内(不含港澳台) | ||||||
华东地区 | 212.70 | 26.86 | 144.89 | 28.01 | 37.29 | 27.72 |
华南地区 | 116.30 | 14.69 | 80.09 | 15.48 | 22.38 | 16.64 |
华北地区 | 101.90 | 12.87 | 71.31 | 13.78 | 20.01 | 14.88 |
西南地区 | 93.97 | 11.87 | 70.37 | 13.60 | 19.89 | 14.79 |
华中地区 | 66.93 | 8.45 | 41.75 | 8.07 | 10.37 | 7.71 |
西北地区 | 72.03 | 9.10 | 48.85 | 9.44 | 12.53 | 9.32 |
东北地区 | 28.01 | 3.54 | 20.25 | 3.91 | 5.88 | 4.37 |
其他 | 86.13 | 10.88 | 29.54 | 5.71 | 2.48 | 1.84 |
小计 | 777.97 | 98.24 | 507.05 | 98.02 | 130.83 | 97.28 |
8-2-2-115
地区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境外(含港澳台) | ||||||
北美洲 | 0.72 | 0.09 | 1.36 | 0.26 | 0.71 | 0.53 |
亚洲 | 2.03 | 0.26 | 2.86 | 0.55 | 1.04 | 0.77 |
欧洲 | 0.74 | 0.09 | 1.43 | 0.28 | 0.64 | 0.48 |
南美洲 | 0.12 | 0.02 | 0.13 | 0.03 | 0.04 | 0.03 |
大洋洲 | 0.35 | 0.04 | 0.79 | 0.15 | 0.40 | 0.30 |
港澳台 | 0.63 | 0.08 | 1.03 | 0.20 | 0.50 | 0.37 |
非洲 | 0.85 | 0.11 | 1.12 | 0.22 | 0.30 | 0.22 |
其他 | 8.46 | 1.07 | 1.54 | 0.30 | 0.03 | 0.03 |
小计 | 13.92 | 1.76 | 10.26 | 1.98 | 3.66 | 2.72 |
合计 | 791.89 | 100.00 | 517.32 | 100.00 | 134.49 | 100.00 |
注:境内外地区按交易IP所在地区归集;公司使用用户交易时的IP地址与从第三方购买的IP库匹配地区,未匹配到的地区列入“其他”。
扫描全能王境内支付金额时段分布如下图所示,从具体时间段来看,已核查的扫描全能王境内用户交易金额的高峰时段为8:00-11:59以及14:00-15:59,低谷时段为22:00-次日05:59,与日常商业活动的活跃时间段一致,无明显异常。
8-2-2-116
扫描全能王境外支付金额时段分布如下图所示,由于公司系统后台记录的交易时间为服务器时间(北京时间),且各国时差不同,因而用户在境外交易时间无明显时段分布。
2)名片全能王
报告期内名片全能王核查样本中境内用户的交易地区主要集中在华东地区、华南地区、华北地区与西南地区,各期交易金额合计分别为144.36万元、364.09万元和
331.14万元,占报告期交易总金额比重分别为89.57%、86.13%和92.00%。由于核查样本中的境外用户数量较少,境外各交易地区对应的交易金额占比较低。具体分析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地区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境内(不含港澳台) | ||||||
华东地区 | 189.38 | 52.61 | 175.18 | 41.44 | 68.30 | 42.37 |
华南地区 | 94.16 | 26.16 | 128.74 | 30.46 | 50.51 | 31.34 |
华北地区 | 32.02 | 8.90 | 42.59 | 10.08 | 18.29 | 11.35 |
西南地区 | 15.59 | 4.33 | 17.58 | 4.16 | 7.26 | 4.50 |
华中地区 | 14.02 | 3.89 | 15.65 | 3.70 | 5.46 | 3.39 |
8-2-2-117
地区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西北地区 | 3.70 | 1.03 | 4.65 | 1.10 | 2.12 | 1.31 |
东北地区 | 3.72 | 1.03 | 4.22 | 1.00 | 1.90 | 1.18 |
其他 | 2.37 | 0.66 | 29.89 | 7.07 | 4.86 | 3.02 |
小计 | 354.95 | 98.62 | 418.51 | 99.00 | 158.70 | 98.47 |
境外(含港澳台) | ||||||
北美洲 | 0.72 | 0.20 | - | - | - | - |
亚洲 | 1.35 | 0.37 | 1.42 | 0.34 | 0.45 | 0.28 |
欧洲 | 0.63 | 0.17 | 0.50 | 0.12 | 0.04 | 0.02 |
南美洲 | - | - | - | - | - | - |
大洋洲 | 0.08 | 0.02 | 0.08 | 0.02 | - | - |
港澳台 | 1.73 | 0.48 | 1.71 | 0.41 | 1.75 | 1.08 |
非洲 | - | - | 0.08 | 0.02 | - | - |
其他 | 0.48 | 0.13 | 0.43 | 0.10 | 0.24 | 0.15 |
小计 | 4.98 | 1.38 | 4.22 | 1.00 | 2.47 | 1.53 |
合计 | 359.93 | 100.00 | 422.73 | 100.00 | 161.17 | 100.00 |
注:境内外地区按交易IP所在地区归集;公司使用用户交易时的IP地址与从第三方购买的IP库匹配地区,未匹配到的地区列入“其他”。
名片全能王境内支付金额时段分布如下图所示,从具体时间段来看,已核查的名片全能王境内用户交易金额的高峰时段为8:00-11:59以及14:00-15:59,低谷时段为22:00-次日05:59,其中付费集中在21:00-22:00点是由于支付宝、微信平台会在21:00-22:00进行自动续费,与日常商业活动的活跃时间段一致,无明显异常。
8-2-2-118
名片全能王境外支付金额时段分布如下图所示,由于公司系统后台记录的交易时间为服务器时间(北京时间),且各国时差不同,因而用户在境外交易时间无明显时段分布。2021年主要集中在11:00-11:59,该时间段内共涉及6个不同的用户ID且下单IP各不相同,购买内容主要为3年期VIP会员(798元),受抽取样本的影响导致当时段收入相对较高,不存在明显异常。
3)启信宝个人版
8-2-2-119
报告期内启信宝个人版核查样本中用户的交易地区主要集中在华东地区、华南地区、华北地区与西南地区,各期交易金额合计分别为1,622.65万元、3,311.90万元和2,813.32万元,占报告期交易总金额比重分别为83.68%、82.30%和85.03%。具体分析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地区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境内(不含港澳台) | ||||||
华东地区 | 1,488.21 | 44.98 | 1,720.84 | 42.76 | 839.80 | 43.31 |
华南地区 | 595.61 | 18.00 | 712.76 | 17.71 | 341.29 | 17.60 |
华北地区 | 398.62 | 12.05 | 502.03 | 12.48 | 257.94 | 13.30 |
西南地区 | 330.88 | 10.00 | 376.27 | 9.35 | 183.62 | 9.47 |
华中地区 | 269.32 | 8.14 | 291.13 | 7.23 | 149.20 | 7.69 |
西北地区 | 132.04 | 3.99 | 146.72 | 3.65 | 75.16 | 3.88 |
东北地区 | 91.73 | 2.77 | 108.95 | 2.71 | 60.82 | 3.14 |
其他 | 2.25 | 0.07 | 165.29 | 4.11 | 31.37 | 1.62 |
小计 | 3,308.65 | 100.00 | 4,023.99 | 100.00 | 1,939.19 | 100.00 |
注:境内外地区按交易IP所在地区归集;公司使用用户交易时的IP地址与从第三方购买的IP库匹配地区,未匹配到的地区列入“其他”。
启信宝个人版支付金额时段分布如下图所示,从具体时间段来看,已核查的扫描全能王境内用户交易金额的高峰时段为8:00-11:59以及14:00-15:59,低谷时段为22:00-次日05:59,与日常商业活动的活跃时间段一致,无明显异常。
8-2-2-120
(4)启动次数及启动时间核查
1)扫描全能王报告期内,核查样本中的月均启动次数总体稳定于1.5次-2.5次。2020年起,扫描全能王的月均启动次数整体呈现上升趋势,主要系:2019年底,外部环境影响下,线上远程办公成为主要工作模式,扫描全能王的文档在线管理、远程分享、协作、传真等功能适应在线办公需求,用户量及使用频率均较2020年以前有所上升。报告期各期,扫描全能王核查样本在2月平均启动次数较低 ,主要系春节影响,用户办公需求降低。
除上述情形外,报告期内,扫描全能王核查样本月均启动次数变动趋势合理。
8-2-2-121
注:月均启动次数为当月每日每用户平均启动次数的算术平均值
从用户使用时间段来看,报告期内,发行人系统后台仅记录了用户启动扫描全能王的总次数、首次启动时间及最后一次启动时间。以首次启动时间为例,核查样本首次启动扫描全能王的高峰时段为09:00-11:59以及14:00-16:59,低谷时段为01:00-06:59,与日常商业活动的活跃时间段一致,无明显异常。
8-2-2-122
2)名片全能王报告期内,名片全能王核查样本月均启动次数稳定在2次-2.5次。其中,2022年平均启动次数偏高,主要系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发布了名片全能王的Android
7.88.2版本,该版本下用户可由部分其他路径(如分享、OpenApi、Web跳转等)直接指定打开名片全能王的特定页面,而非从手机桌面点击图标进入,从而会跳过初始化环节,因此公司在名片全能王主页额外进行了一次初始化操作,以防止上述情况导致的初始化失败,从而导致平均启动次数偏高。剔除上述原因影响后,名片全能王2022年平均启动次数不存在显著异常。
注:月均启动次数为当月每日每用户平均启动次数的算术平均值
8-2-2-123
此外,除报告期各期2月平均启动次数较低系春节影响导致用户办公需求降低外,报告期内,名片全能王核查样本月均启动次数变动趋势合理。
从用户使用时间段来看,报告期内,发行人系统后台仅记录了用户启动名片全能王的总次数、首次启动时间及最后一次启动时间。以首次启动时间为例,核查样本首次启动名片全能王的高峰时段为9:00-11:59以及14:00-16:59,低谷时段为01:00-06:59,名片全能王用户在晚间也存在一定程度商业活动,同时也受到抽取样本的影响。
报告期内,名片全能王全量的境内用户和境外用户的启动次数时间分布情况如下图所示:
8-2-2-124
由上图可知,名片全能王用户在夜间仍有一定程度的商业活动,但与名片全能王核查用户启动次数的时间分布存在一定差异,主要系抽取样本的影响。经核查抽取样本的其他用户行为,不存在明显异常。
3、是否存在充值后长期未使用的用户及核查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少量的充值后长期未使用的用户,充值后长期未使用的用户指自用户首次获取付费功能之后,截至报告期末未再产生活跃行为的用户。具体情况及分析如下:
8-2-2-125
(1)扫描全能王
扫描全能王报告期内充值后长期未使用的用户总计为32,602人,占报告期的累计付费用户总数的比例为0.33%;充值后长期未使用的用户的消费总金额占该期间内所有用户累计付费总金额的比例为0.43%,该类用户数量及金额占比均较低。充值后长期未使用出现的原因主要包括:用户通过微信小程序购买会员及模版产品,主要依赖微信后台提供的活跃数据,扫描全能王小程序上线后并没有接入埋点,该部分用户被记为充值后长期未使用的用户,占报告期内累计付费用户总数的比例为
0.03%。
扣除微信小程序的影响因素后,其余充值后长期未使用的用户占比为0.30%,金额占比为0.43%。报告期内,除小程序外各年度充值后长期未使用的用户占比分别为
0.37%、0.17%、0.17%,占比较非常低。
(2)名片全能王
名片全能王报告期内充值后长期未使用的用户总计为339人,占报告期的累计付费用户总数的比例为0.21%;充值后长期未使用的用户的消费总金额占该期间内所有用户累计付费总金额的比例为0.16%,该类用户数量及金额占比均较低。
从充值后长期未使用的用户构成来看,主要为购买了VIP-按年续费和VIP-按月续费产品的用户,分别占对应产品总付费用户数量的0.24%和0.20%,占比较低。
(3)启信宝个人版
启信宝个人版报告期内充值后长期未使用的用户总计为315人,占报告期的累计付费用户总数的比例为0.07%;充值后长期未使用的用户的消费总金额占该期间内所有用户累计付费总金额的比例为0.03%,该类用户数量及金额占比均较低。
从充值后长期未使用的用户构成来看,主要为购买了企业信用报告服务-专业版和VIP会员1年产品的用户,分别占对应产品总付费用户数量为0.07%和0.03%,占比极小。
综上所述,发行人扫描全能王、名片全能王及启信宝三个产品报告期内整体充值后长期未使用的用户占总付费用户数量比例为0.33%、0.21%、0.07%,金额占比为
0.43%、0.16%、0.03%,数量和金额占比均非常小,符合产品的实际商业情况。
8-2-2-126
4、核查程序
针对前述事项,申报会计师主要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区分不同APP,分析各年度境内支付金额分层合理性。通过将支付订单数据中的第三方支付账号与用户ID进行关联匹配,检查是否存在同一个支付账号大量购买,检查使用同一个支付账号为多个不同的用户ID购买的合理性;
(2)区分不同产品类型,获取相应的付费用户的数量和金额信息,检查自获取付费功能后是否存在活跃行为,并统计分析存在充值后长期未使用的用户的产品类型;
(3)基于公司的业务开展情况,结合产品的实际发展情况,分析存在充值后长期未使用的原因。
5、核查结论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名片全能王和启信宝订单金额分层及同一支付账号为多个用户ID购买情况无异常。
(2)对扫描全能王、名片全能王和启信宝大额支付账号、为多个用户ID充值所对应支付账号的核查情况无异常。
(3)扫描全能王、名片全能王和启信宝存在少量充值后长期未使用的用户,但相关数量及金额的占比均非常低,符合产品的实际商业情况,无明显异常。
(二)未对境外支付订单执行上述核查程序的原因,说明针对境外订单关于用户收入潜在异常的核查情况,对发行人不存在异常的自充值或刷单情形的核查依据是否充分。
1、未对境外支付订单执行上述核查程序的原因
报告期各C端APP在境内外支付订单的不同支付渠道情况如下表所示:
C端APP | 支付渠道 | 用户所在地区 | 支付渠道提供的第三方账单是否包含支付账号 |
扫描全能王 | App Store | 境内外 | 无 |
Google Play | 境外 | 无 | |
支付宝 | 境内 | 有 | |
微信 | 境内 | 有 |
8-2-2-127
C端APP | 支付渠道 | 用户所在地区 | 支付渠道提供的第三方账单是否包含支付账号 |
银联 | 境内 | 有 | |
名片全能王 | App Store | 境内外 | 无 |
Google Play | 境外 | 无 | |
支付宝 | 境内 | 有 | |
微信 | 境内 | 有 | |
银联 | 境内 | 有 | |
启信宝个人版 | 支付宝 | 境内 | 有 |
微信 | 境内 | 有 | |
百度钱包 | 境内 | 有 |
不同支付渠道的第三方账单与发行人内部业务系统中记录的订单的对应匹配关系如下表所示:
支付渠道 | 第三方账单主要要素 | 支付渠道第三方账单与发行人内部业务系统中记录的订单的对应关系 |
支付宝 | 业务流水号 | 以第三方账单作出发点,与业务系统记录的订单进行匹配。通过第三方账单平台记录的商户订单号与公司订单系统记录的商户订单号进行一一匹配,将订单起止时间、服务开通时间、充值耗用情况、对方账户、用户标识、用户注册情况、用户IP地址匹配至账单。 |
商户订单号 | ||
订单时间 | ||
交易类型 | ||
商品名称 | ||
对方账户 (前4位+后2位) | ||
订单金额 | ||
手续费 | ||
微信 | 微信订单号 | |
商户订单号 | ||
交易时间 | ||
交易类型 | ||
商品名称 | ||
用户标识 | ||
订单金额 | ||
手续费 | ||
银联 | 交易流水号 | 以银联账单作出发点,与业务系统记录的订单进行匹配。通过银联账单平台记录的订单号与公司订单系统记 |
订单号 |
8-2-2-128
支付渠道 | 第三方账单主要要素 | 支付渠道第三方账单与发行人内部业务系统中记录的订单的对应关系 |
交易时间 | 录的订单号进行一一匹配,将订单起止时间、服务开通时间、充值耗用情况、支付账号、用户注册情况、用户IP地址匹配至账单。 | |
交易状态 | ||
支付账号 (前6位+后4位) | ||
百度钱包 | 平台订单号 | 以百度账单作出发点,与业务系统记录的订单进行匹配。通过百度账单平台记录的第三方订单号与公司订单系统记录的第三方订单号进行一一匹配,将订单起止时间、服务开通时间、充值耗用情况、用户手机号、用户注册情况、用户IP地址匹配至账单。 |
第三方订单号 | ||
订单创建时间 | ||
订单状态 | ||
支付金额 | ||
用户手机号(前3+后4) | ||
App Store | Start Date (本期账单开始日期) | App Store交易账单是每月按销售商品名称和国家/地区汇总的总数量及金额,无单笔订单明细信息,且对账月份不是自然月,账单的起止时间与公司后台服务器时间存在时差。用户通过 App Store支付的费用由苹果公司收取,且不同地区终端用户支付的币种不同, 最终结算以苹果公司的账单为准,因此系统后台没有记录订单金额和币种信息。由于App Store 账单没有任何订单明细信息,因此无法将后台订单与账单进行一对一的匹配。 |
End Date (本期账单结束日期) | ||
Vendor Identifier (商品类型) | ||
Country Of Sale (销售国家/地区) | ||
Quantity (商品数量) | ||
Partner Share (本币单价) | ||
Customer Currency (本币币种) | ||
Extended Partner Share (本币金额) | ||
Exchange Rate(本币转化原币汇率) | ||
Proceeds(原币金额) | ||
Withholding Tax(预扣税) | ||
Google Play | Description(交易流水号) | 用户通过Google Play支付的费用由Google Play收取,由于不同地区终端用户支付的币种不同,最终结算以Google Play的账单为准,因此系统后台没有记录订单金额和币种信息。Google Play账单有单笔订单明细信息,但由于账单中订单号与公司的业务后台订单号存在格式的差别、账单中无支付账号信息、账单的起止时间与公司后台服务器时间存在时差、不同地区终端用户支付的币种不同等原因,所以无法与公司业务系统记录的订单进行一一匹配。 |
Transaction Date (交易日期) | ||
Transaction Type (交易类型) | ||
Product id (产品名称) | ||
Sku Id(内购商品名称) | ||
Buyer Country (销售国家/地区) | ||
Buyer Currency (本币币种) | ||
Amount (Buyer Currency)(付款金额(本币)) |
8-2-2-129
支付渠道 | 第三方账单主要要素 | 支付渠道第三方账单与发行人内部业务系统中记录的订单的对应关系 |
Currency Conversion Rate(本币转化原币金额) | ||
Amount (Merchant Currency) (付款金额(原币)) |
如上表所示,由于App Store、Google Play平台的第三方账单无法与订单进行一一匹配,而App Store、Google Play支付的第三方账单中未包含用户支付账号信息,因此App Store、Google Play支付方式的用户无法进行支付账号与用户ID的关系核查,因此未对App Store、Google Play支付订单执行与其他境内订单完全一致的核查程序。
2、说明针对境外订单关于用户收入潜在异常的核查情况,对发行人不存在异常的自充值或刷单情形的核查依据是否充分
(1)App Store和Google Play的刷单成本较高,且收款金额按会员期限分期确认收入
App Store和Google Play主要采用订阅制,且存在15-30%的手续费,因此如果通过这两个平台刷单,需要大量的账户及大额手续费,且收款金额按会员期限分期确认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App Store和Google Play的订阅机制
App Store和Google Play的订阅机制是:1个Apple/Google账号在一个APP内只会对1个订阅计划进行扣费,且当支付账户中存在该产品的订阅计划时不允许重复订阅,即同一个Apple/Google账号不能同时替多个不同用户ID的用户进行购买,如需切换用户,必须在Apple/Google平台解除订阅,解除后平台不会再进行扣款。
由于App Store和Google Play支付方式的订单平台规则限制,无法记录每个订单的具体金额,因此测算公式为:
订单金额=(App Store与Google Play账单同类产品当月的总金额/总数量)*订单数量(下同)
在扫描全能王的App Store和Google Play支付订单中,共有三种类型会员,分别为:①非会员:即消耗类产品,如点券、传真等;②非订阅类会员:即单次购买会
8-2-2-130
员,如VIP-1年、VIP-1个月等;③订阅类会员:即连续续费会员,如VIP按年续费、VIP按月续费等。其中订阅类会员的金额占比均在97%以上。扫描全能王App Store及Google Play各类型订单金额占比如下:
年份 | 非会员 | 非订阅类会员 | 订阅类会员 | 总计 |
2020年 | 0.92% | 0.60% | 98.49% | 100.00% |
2021年 | 0.47% | 0.40% | 99.12% | 100.00% |
2022年 | 0.31% | 0.57% | 99.12% | 100.00% |
名片全能王App Store及Google Play的支付订单中,共有三种类型会员,分别为:①非会员:即消耗类产品,如精准识别、数据导出等;②非订阅类会员:即单次购买会员,如VIP-1年、VIP-1个月等;③订阅类会员:即连续续费会员,如VIP按年续费、VIP按月续费等。其中订阅类会员的金额占比均在89%以上。各类型订单金额占比如下:
年份 | 非会员 | 非订阅类会员 | 订阅类会员 | 总计 |
2020年 | 0.36% | 10.50% | 89.15% | 100.00% |
2021年 | 0.24% | 4.93% | 94.83% | 100.00% |
2022年 | 0.35% | 5.29% | 94.37% | 100.00% |
2)App Store和Google Play的手续费逐年增加
对于App Store及Google Play应用市场,有关协议约定和定价方案如下表所示:
第三方平台 | 协议约定 | 定价方案 |
App Store开发者协议 | 对于向最终用户销售许可应用程序,Apple有权获得相当于每位最终用户应付所有价格30%的佣金;对于累积超过一年付费订阅服务的客户进行的自动续订订阅购买,无论有任何保留宽限期或续订延长期,Apple 均有权获得等于每个最终用户为每次后续续订支付的所有价格的15%。 | 公司参考同类产品的定价情况,结合产品的市场定位和功能需求,设定标准定价。对国内市场,公司产品价格有适当下调。 |
Google Play开发者协议及google.com的规定 | 通过Google Play销售的应用及应用内商品Google有权收取订单金额30%的服务费; 对于12个付费月后即自动订阅满一年后留住的订阅者购买的订阅产品,服务费费率为15%。 | 公司参考同类产品的定价情况,结合产品的市场定位和功能需求,设定标准定价。 |
通过App Store和Google Play进行虚增订单,不仅需要大量的第三方平台支付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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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并且App Store和Google Play存在15%-30%的手续费。报告期内,来自于AppStore和Google Play的手续费金额按照年平均汇率折合人民币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第三方平台手续费 |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App Store(注) | 13,107.28 | 12,031.18 | 8,682.24 |
Google Play | 1,777.52 | 2,725.52 | 2,480.53 |
合计 | 14,884.80 | 14,756.70 | 11,162.77 |
注:上表App Store 的手续费中包含着交易税费,由于App Store未提供不同国家适用税率,无法将手续费和交易税费区分。
报告期内,手续费随着业务量的增加,处于不断增长的趋势,因此,虚增订单的成本非常高,通过该等平台刷单的概率较低。
3)App Store和Google Play的C端客户的预收款金额持续增长
对于发行人而言,由于C端客户充值的会员费需要按照会员期限摊销确认收入,当年确认收入的金额不变的情况下,年度和多年度会员的占比越高,支付的手续费也相应更高。对于未确认收入的收款金额,计入公司的预收账款,对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无影响。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App Store和Google Play预收会员费余额分别为9,259.66万元、14,628.94万元和17,200.05万元,金额持续呈快速增长趋势。在会员类型中,启信宝以年度和多年度会员为主,扫描全能王和名片全能王的各产品的年费和多年会员的占比持续增加,具体如下表所示:
产品类型 | 年度及多年度会员占比 | ||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
扫描全能王 | 79.57% | 75.61% | 63.25% |
名片全能王 | 89.17% | 85.13% | 78.49% |
因此,通过虚增App Store和Google Play的C端客户充值款的成本会不断增加,通过该等平台刷单的概率较低。
(2)核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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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App Store和Google Play渠道进行支付的扫描全能王及名片全能王订单,对发行人可能存在的自充值及刷单情况执行了以下方面的核查:
①App Store和Google Play的支付方式订单分析,包括对平均日订单金额及数量、每日订单数量、订单类型金额分布和订单金额地域分布分析,确实支付订单的各项维度不存在明显异常;
②App Store和Google Play的支付方式订单的用户高额购买分析,确认高额购买的用户为真实用户,不存在刷单的情况;
③App Store和Google Play的支付方式的付费用户IP集中度分析,确认前100大IP的支付用户数量和订单金额的占比均较低。
具体分析如下:
1)App Store和Google Play支付方式订单分析
①扫描全能王App Store订单
A.平均日订单金额及数量分析
App Store账单是由Apple公司按照其结算的账单期限汇总按月提供,账单期限是35天、28天、28天滚动,因此订单数量和金额存在波动。按照每月的账单天数对订单数据进行分拆计算,从而得出报告期内每月的平均日订单金额及数量,计算结果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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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图可知,扫描全能王订单金额在每年春节期间,订单金额会有所下降。2020年3月、4月的订单金额增幅比较大,主要系2020年居家办公等原因使得对扫描等需求上升,订单金额明显增加。2020年6月订单金额增幅较大,主要系发行人开展了618活动促销。2022年11月开始,国内App Store支付渠道上架了半年98元产品,付费订单数量增多,导致平均日订单数量增幅较大,除此以外,报告期各月的扫描全能王App Store平均日订单金额及数量趋势变化合理,无明显异常。
B.每日订单数量分析
报告期内,扫描全能王产品的App Store支付方式的每日订单数量统计及分析结果如下:
单位:个
统计维度 |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总订单量 | 4,283,046 | 4,209,898 | 3,873,194 |
日均订单量 | 11,734 | 11,534 | 10,582 |
中位数 | 11,721 | 11,511 | 13,556 |
最大值 | 23,020 | 22,458 | 14,142 |
(3月1日) | (3月1日) | (5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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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维度 |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最小值 | 7,146 | 7,999 | 5,594 |
(7月31日) | (10月31日) | (1月1日) |
2020年的日订单数量最高值为14,142个,发生在5月27日,主要系2020年上半年居家办公等原因使得对扫描等需求的提升。
2021年、2022年的日订单数量最高值为22,458个、23,020个,发生在3月1日,主要系当年1月29-31日订阅的订单无法在2月份(只有28天)进行续费,订单于3月1日进行续费。与此类似,其他年份的3月1日的订单数量也都在较高的水平。
综上,报告期内,扫描全能王产品的App Store每日订单数量合理,无明显异常。
C.订单类型金额分布分析
报告期内,扫描全能王产品App Store支付方式的订单类型金额分布如下图所示:
App Store支付方式的订单主要为续费订单,自2019年起,公司引导用户按年付费,并在年费商品上制定了较多运营策略,因此按年续费的订单呈现上升趋势。2022年11-12月其他续费的订单金额占比较高主要系:2022年11月开始,国内App Store支付渠道上架了半年98元的产品,付费订单数量增多,整体趋势变化合理。
D.订单金额地域分布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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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通过获取发行人系统后台记录的App Store支付方式的订单对应IP地址,匹配订单所在地区的金额分布,App Store境内订单金额的地域分布占比如下表所示:
年份 地区 |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华东地区 | 37.15% | 35.47% | 34.16% |
华北地区 | 16.08% | 16.53% | 18.19% |
华南地区 | 17.07% | 18.18% | 18.00% |
西南地区 | 10.63% | 11.06% | 11.34% |
华中地区 | 8.98% | 8.76% | 8.41% |
西北地区 | 5.69% | 5.77% | 5.80% |
东北地区 | 4.40% | 4.24% | 4.09% |
各年度App Store境内订单金额的地域分布与境内支付方式订单金额的地域分布趋势如下图所示:
由上图可知,各年度App Store境内订单金额的地域分布与境内支付方式订单金额的地域分布较为相似,各年度占比变化较小,比例分布合理。
报告期内,App Store的境外订单金额地域分布占比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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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地区 |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北美洲 | 46.75% | 49.93% | 52.93% |
大洋洲 | 2.87% | 3.40% | 3.60% |
非洲 | 2.05% | 1.77% | 1.00% |
南美洲 | 14.76% | 11.75% | 10.17% |
欧洲 | 13.38% | 13.91% | 12.82% |
亚洲 | 20.20% | 19.25% | 19.49% |
各年度App Store境外订单金额的地域分布与境外新增注册用户地域分布趋势如下图所示:
报告期内,App Store境外订单金额地域分布与扫描全能王产品的境外新增注册用户地域分布有偏差,主要系境外新增注册用户量最大的印度地区付费率较低所致,同时北美洲的付费率较高,整体比例分布较为合理。
②扫描全能王Google Play订单
A. 订单金额及数量分析
对于扫描全能王产品的Google Play版本,由于仅境外能够使用,各国存在时差,因此无法进行工作日与非工作日的趋势分析。按月汇总的Google Play的订单数量和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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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如下图所示:
报告期内,扫描全能王Google Play订单存在少量波动, 具体包括:①2020年6月,按年续费订单增加,在订单数量无明显变化的情况下,订单总金额有所增长。②根据产品运营调整,2021年12月、2022年7-8月以及2022年11月分别在GooglePlay部分发展中国家及地区下架了部分付费功能,由于发展中国家及地区的产品定价较低,因此整体订单金额影响较小,订单数量下降较为明显。总体而言,报告期内扫描全能王产品的Google Play的订单的金额及数量趋势变化合理。B.每日订单数量分析报告期内,扫描全能王产品的Google Play每日订单数量的统计及分析结果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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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个
统计维度 |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总订单量 | 1,551,649 | 1,846,807 | 1,978,543 |
日均订单量 | 4,251 | 5,060 | 5,406 |
中位数 | 4,242 | 5,074 | 5,864 |
最大值 | 8,693 | 9,227 | 7,118 |
(2月28日) | (2月28日) | (4月4日) | |
最小值 | 2,172 | 2,298 | 1,710 |
(3月30日) | (3月30日) | (4月2日) |
2020年订单数量最高值为7,118个,发生在4月4日,主要系:2020年上半年居家办公等原因使得对扫描等需求的提升。
2021年、2022年日订单数量最高值为9,227个、8,693个,发生在2月28日,主要系当年1月28日-1月31日购买的订单于2月28日集中生成续费订单,与App Store存在差异。与此类似,2020年的2月28日的订单数量也都在较高的水平。
综上,报告期内,扫描全能王产品的每日Google Play订单数量合理,无明显异常。
C.订单类型金额分布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扫描全能王产品的Google Play订单类型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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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描全能王的Google Play订单以续费订单为主,且按年续费订单的占比逐渐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扫描全能王通过首期优惠(首年订购价给予一定折扣,第二年及之后恢复原价)等拉新策略,促进更多的新用户转化为付费用户,金额及趋势变动合理。
D.订单金额地域分布分析
由于Google Play渠道仅支持境外用户进行购买,通过获取发行人系统后台记录的Google Play订单对应IP地址,并对Google Play订单金额地域分布进行对比,结果如下表所示:
年份 地区 |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北美洲 | 37.05% | 36.23% | 35.32% |
亚洲 | 28.20% | 28.82% | 29.18% |
南美洲 | 15.12% | 15.85% | 16.30% |
欧洲 | 14.44% | 14.06% | 14.17% |
非洲 | 3.03% | 2.85% | 2.96% |
大洋洲 | 2.15% | 2.19% | 2.07% |
报告期内,扫描全能王产品的Google Play订单金额地域分布与上文分析的AppStore境外订单的地域的分布情况相似,无明显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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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名片全能王App Store订单
A.平均日订单金额及数量分析App Store账单是由Apple公司按照其结算的账单期限汇总按月提供,账单期限是35天、28天、28天滚动,因此订单数量和金额存在波动。按照每月的账单天数对订单数据进行分拆计算,从而得出报告期内每月的平均日订单金额及数量,计算结果如下图所示:
名片全能王在2018年4月上线App Store的境外会员,随着名片全能王迅速发展,名片全能王整体平均日订单金额及数量快速上升。受2020年境外外部环境变化影响,2020年8月起公司的订单金额和数量出现下降,通过采取加大多年VIP会员推广力度等运营策略,经营业绩基本保持平稳。综上,报告期内名片全能王App Store平均日订单金额及数量趋势变化均合理,符合公司的经营策略和市场环境,无明显异常。
B.每日订单数量分析
报告期内,名片全能王产品的App Store支付方式的每日订单数量统计及分析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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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个
统计维度 |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总订单量 | 95,145 | 103,767 | 130,085 |
日均订单量 | 261 | 284 | 355 |
中位数 | 261 | 284 | 399 |
最大值 | 525 | 576 | 732 |
(3月1日) | (3月1日) | (2月24日) | |
最小值 | 143 | 157 | 73 |
(12月31日) | (1月1日) | (11月18日) |
2020年,日订单数量最高值为732个,发生在2月24日,主要系前日订单扣费异常,系统于24日进行批量补扣费所致。2021年、2022年,日订单数量最高值为576个、525个,发生在3月1日,主要系1月28日-1月31日购买的订单于3月1日集中生成续费订单。
综上,报告期内,名片全能王产品的App Store每日订单数量合理,无明显异常。C.订单类型金额分布分析
报告期内,名片全能王产品App Store支付方式的订单类型金额分布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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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 Store支付方式的订单主要为续费订单,自2019年起,公司在年费商品上制定了较多运营策略,因此按年续费的订单呈现上升趋势。2020年发行人针对单价较高的“3年VIP”商品进行了数次“买3年送1年”的促销活动,购买“3年VIP”(归类为VIP-其他)的订单有所增加,整体趋势变化合理。D.订单金额地域分布分析报告期内,名片全能王产品的App Store境内订单金额的地域分布如下表所示:
年份 地区 |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华东地区 | 49.33% | 47.54% | 46.78% |
华南地区 | 28.38% | 29.06% | 28.70% |
华北地区 | 13.06% | 12.99% | 13.49% |
西南地区 | 4.17% | 4.45% | 4.41% |
华中地区 | 2.99% | 3.59% | 4.04% |
东北地区 | 1.23% | 1.39% | 1.30% |
西北地区 | 0.84% | 0.98% | 1.29% |
各年度App Store境内订单金额的地域分布与境内支付方式订单金额的地域分布趋势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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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图可知,各年度App Store境内订单的分布情况与境内支付方式的分布较为相似,地域分布比例变化较小,趋势合理。
报告期内,App Store的境外订单金额地域分布结果如下表所示:
年份 地区 |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北美洲 | 43.98% | 46.49% | 47.73% |
亚洲 | 37.72% | 34.99% | 32.51% |
欧洲 | 12.78% | 12.62% | 13.38% |
大洋洲 | 2.20% | 2.44% | 2.55% |
南美洲 | 1.57% | 1.79% | 2.21% |
非洲 | 1.76% | 1.67% | 1.63% |
各年度App Store境外订单金额的地域分布与境外新增注册用户地域分布趋势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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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 Store境外订单的分布情况与境外新增注册用户的分布存在一定差异,主要系新增注册用户量最大的亚洲地区付费率较低所致,同时美国(北美洲)的付费率较高,因此订单金额占比与境外新增注册用户占比有偏差。
④名片全能王Google Play订单
A. 订单数量及金额分析
对于名片全能王产品的Google Play版本,由于仅境外能够使用,各国存在时差,因此无法进行工作日与非工作日的趋势分析。按月汇总的Google Play的订单数量和金额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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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发行人上线了VIP-按年续费的折扣活动,订单量出现上升,但外部环境变化导致订单量明显回落。为缓解外部环境变化影响,公司于2020年5月起上线了VIP-3年的商品,提升用户粘性。
综上,报告期内名片全能王产品的Google Play的订单数量和金额趋势变化均合理,无明显异常。
B.每日订单数量分析
报告期内,名片全能王产品的Google Play版本的每日订单数量统计及分析结果如下:
单位:个
统计维度 |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总订单量 | 16,070 | 15,372 | 16,417 |
日均订单量 | 44 | 42 | 45 |
中位数 | 43 | 41 | 42 |
最大值 | 73 | 89 | 118 |
(3月28日) | (2月28日) | (2月29日) | |
最小值 | 19 | 16 | 0 |
(12月30日) | (6月29日) | (12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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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名片全能王Google Play版本的订单量总体较少。2020年与2021年,日订单数量最高值为118个和89个,分别发生在2月29日和2月28日,主要系1月28日-1月31日购买的订单集中生成续费订单。
2022年,日订单数量变化无异常。综上,报告期内,名片全能王产品的每日Google Play订单数量合理,无明显异常。
C.订单类型金额分布分析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名片全能王产品的Google Play订单类型如下图所示:
名片全能王的Google Play订单以续费订单为主,且按年续费订单的占比逐渐增加,主要系2018年4月上线的Google Play年订阅会员及月订阅会员商品,新产品的推广促进更多年费及月费订阅会员的提升。2019年,公司在年费商品上制定了较多运营策略,促使按年续费的订单呈现上升趋势。2020年发行人针对单价较高的“3年VIP”商品进行了数次“买3年送1年”的促销活动,购买“3年VIP”(归类为VIP-其他)的订单有所增加,金额及趋势变动合理。
D.订单金额地域分布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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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Google Play渠道仅支持境外用户进行购买,通过获取发行人系统后台记录的Google Play订单对应IP地址,并对Google Play订单金额地域分布进行计算,结果如下表所示:
年份 地区 |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亚洲 | 50.13% | 48.90% | 45.68% |
北美洲 | 30.46% | 31.22% | 32.92% |
欧洲 | 14.17% | 13.84% | 14.62% |
大洋洲 | 1.62% | 1.97% | 2.22% |
南美洲 | 1.48% | 1.60% | 2.29% |
非洲 | 2.13% | 2.46% | 2.26% |
报告期内,名片全能王产品的Google Play订单金额地域分布与上文分析的AppStore境外订单的地域的分布情况相似,无明显异常。
2)App Store和Google Play支付方式订单的用户高额购买分析
①扫描全能王
报告期内,汇总扫描全能王App Store和Google Play支付方式订单各期购买金额前2,000名的用户所购买产品的金额以及其占App Store和Google Play支付方式订单总金额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金额排名 |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1-10 | 4.72 | 0.01% | 3.07 | 0.01% | 3.94 | 0.01% |
11-100 | 21.68 | 0.03% | 21.67 | 0.04% | 22.28 | 0.06% |
101-500 | 87.90 | 0.13% | 85.67 | 0.16% | 87.03 | 0.22% |
501-1,000 | 102.88 | 0.15% | 92.43 | 0.18% | 103.30 | 0.26% |
1,001-2,000 | 192.85 | 0.29% | 133.05 | 0.25% | 130.32 | 0.32% |
>2,000 | 66,930.38 | 99.39% | 52,204.48 | 99.36% | 39,778.15 | 99.14% |
合计金额 | 67,340.41 | 100.00% | 52,540.36 | 100.00% | 40,125.02 | 100.00% |
2020年、2021年和2022年,App Store和Google Play付费用户数量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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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4,483个、2,386,050 个和2,610,855个,付费金额前2,000名的用户的金额占比较低。
报告期内,购买金额前10的用户主要为购买VIP会员搭配消耗类产品(点券、传真)。
综上,扫描全能王App Store和Google Play支付方式订单各期购买金额前2,000名的用户所购买产品的金额及内容无明显异常。
②名片全能王
报告期内,汇总名片全能王App Store和Google Play支付方式订单各期购买金额前2,000名的用户所购买产品的金额,以及其占App Store和Google Play支付方式订单总金额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金额排名 |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1-10 | 1.59 | 0.08% | 2.02 | 0.12% | 1.72 | 0.10% |
11-100 | 8.51 | 0.45% | 8.53 | 0.49% | 10.14 | 0.60% |
101-500 | 30.98 | 1.64% | 32.10 | 1.86% | 35.00 | 2.07% |
501-1,000 | 35.56 | 1.89% | 37.31 | 2.16% | 42.10 | 2.49% |
1001-2,000 | 65.87 | 3.49% | 64.35 | 3.73% | 74.27 | 4.39% |
>2,000 | 1,743.58 | 92.44% | 1,581.40 | 91.64% | 1,527.81 | 90.35% |
合计金额 | 1,886.09 | 100.00% | 1,725.71 | 100.00% | 1,691.04 | 100.00% |
报告期内,App Store和Google Play付费用户数量分别为58,123个、55,911个和61,539个,付费金额前2,000名的用户的金额占比逐年降低,其中2020年付费金额前2,000的用户金额占比较高,是因为2020年发行人针对单价较高的“3年VIP”商品进行了数次“买3年送1年”的促销活动,购买“3年VIP”的用户数有所增加。2020年和2021年,购买金额前10位的用户主要系重复购买VIP-3年及搭配精准识别。2022年,购买金额前10位的用户主要系购买VIP年费或搭配海外企业搜索。
综上,名片全能王App Store和Google Play支付方式订单各期购买金额前2,000名的用户所购买产品的金额及内容无明显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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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App Store和Google Play支付方式的付费用户IP集中度分析
①扫描全能王
报告期内,汇总扫描全能王各年度App Store和Google Play支付方式的付费用户数量最多的前100个IP,匹配其对应所有App Store和Google Play支付方式的订单,支付用户数量和订单金额的占比均较低,相关结果如下表所示:
年份 |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前100IP用户数量(个) | 3,302 | 3,817 | 5,610 |
前100IP用户数量占总App Store和Google Play支付用户数量的比例 | 0.13% | 0.16% | 0.27% |
前100IP订单金额(元) | 782,762.22 | 798,245.40 | 1,053,632.36 |
前100IP用户订单金额占总App Store和Google Play支付用户订单金额的比例 | 0.12% | 0.15% | 0.26% |
扫描全能王App Store和Google Play支付方式的付费用户数量前100IP中每个IP的用户付费频次,均在1-7次之间,用户付费频次无明显异常,具体如下:
②名片全能王
报告期内,汇总名片全能王各年度App Store和Google Play支付方式的付费用户数量最多的前100个IP,匹配其对应所有App Store和Google Play支付方式的订单,
8-2-2-150
支付用户数量和订单金额的占比均较低,相关结果如下表所示:
年份 |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前100IP用户数量(个) | 282 | 254 | 302 |
前100IP用户数量占总App Store和Google Play支付用户数量的比例 | 0.46% | 0.45% | 0.52% |
前100IP订单金额(元) | 83,059 | 78,930 | 83,711 |
前100IP用户订单金额占总App Store和Google Play支付用户订单金额的比例 | 0.44% | 0.46% | 0.50% |
名片全能王App Store和Google Play支付方式的付费用户数量前100IP中每个IP的用户付费频次,其中2021年的IP33和2022年的IP24、IP78用户付费频次达到12次,为月VIP续费会员,其余均在1-9次之间,用户付费频次无明显异常,具体如下:
4)其他核查程序
通过从发行人的生产环境中导出与用户量相关的业务数据,并针对发行人产品注册用户增量趋势、用户注册的时间段、用户注册IP集中度、用户启动次数、用户搜索次数等开展合理性分析,并进一步对发行人境外订单的真实性进行辅助验证,具体核查程序如下:
①获取报告期内发行人各C端产品的新增设备数量及设备型号、新增注册用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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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及地域分布、新增注册用户注册时段等数据,进行增量趋势分析;
②获取报告期内各C端产品的注册用户数量对应的IP地址数据,统计其中对应注册用户数量最多的前100个IP地址,并对上述IP地址对应的新增注册用户数量及订单金额的集中度开展分析;
③获取报告期内各C端产品用户的月活数量、月均启动次数、日均使用时长、启动时间分布等数据并对其合理性开展分析;
④获取发行人在报告期内的各类IT运维成本,并将其与用户数量的增量趋势进行匹配度分析;
⑤针对该部分用户采取电话核查、APP推送核查等用户真实性核查手段;
经核查,通过对发行人各C端产品的注册用户增量趋势、用户注册的时间段和用户注册IP集中度以及IT运维成本匹配度进行分析,发行人C端产品在报告期内的新增用户数量变动趋势合理,无明显异常。
(3)核查结论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未对App Store、Google Play支付方式的用户执行与其他境内支付渠道一致的核查程序的原因为App Store、Google Play平台的第三方账单无法与订单进行一一匹配。
2)通过对App Store、Google Play的订单执行订单分析、用户高额购买分析、付费用户IP集中度分析及其他补充核查程序,用户收入潜在异常的核查无明显异常,发行人不存在异常的自充值或刷单情形,核查依据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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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关于股份支付
根据首轮问询回复:发行人2019年度股份支付费用为16,600.21万元,其中无等待期的股份支付费用为14,941.58万元,持股平台《合伙协议》条款中双方未约定服务期限、业绩条件,同时离职员工的股份退出方式均与《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以首次公开募股成功为可行权条件》约定的情形存在显著差异,未构成实质上的等待期。请发行人说明:结合员工持股平台关于员工离职和退伙的具体退出机制,包括退出情形、退出价格等协议约定,说明上述股份支付是否存在实质上的等待期,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是否充分,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请发行人说明:结合员工持股平台关于员工离职和退伙的具体退出机制,包括退出情形、退出价格等协议约定,说明上述股份支付是否存在实质上的等待期,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是否充分,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017及2018年,公司实行股权激励,陆续与员工签订期权协议,协议签署之后分四期授予期权,四期分别为:协议签署之日(T年)、T+1年、T+2年、T+3年,每期授予25%,同时约定自协议签署之日起四年后,被授予方可依据《上海合合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期权协议书》的约定向公司申请行权。期权授予时,基于期权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等待期内分期确认股份支付费用(如T年的股份支付费用分四年摊销,T+1年的股份支付费用分三年摊销,以此类推),并计入经常性损益。
2019年7月10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决议通过如下事项:(1)取消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期权,该部分期权划归预留期权部分;(2)结合激励对象的绩效考评情况,将此前已获授予期权的沈东辉等11名激励对象的期权份额调增,并对刘雅琴等44名员工一次性授予期权,将授予周平的期权份额调减;(3)同意各激励对象行权,股权价格为每份期权2.2元人民币,行权方式为激励对象受让陈飒所持持股平台财产份额。同时2019年7月期权计划完成后,陈飒作为预留期权持有人其对应的期权数量为3,436,500份。根据2019年12月董事会决议:陈飒所持有的股权/财产份额归属镇立新所有,公司将预留期权在2019年12月一次性授予镇立新并确认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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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支付费用。2019年12月,各持股平台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完毕。
1、授予日的确定:
根据财政部2021年5月发布的《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授予日的确定》,案例中相关描述为“甲公司股权激励方案虽于20X1年10月15日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但该日并未确定拟授予股份的激励对象及授予股份数量,不满足授予日定义中‘获得批准’的要求,即‘企业与职工就股份支付的协议条款或条件已达成一致’。”其不满足授予日的定义,此时不进行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发行人2017至2018年陆续召开董事会对员工实施股权激励,并与员工签订期权协议或发放期权证,协议或期权证书中明确约定自协议签署之日(证书)起分四期授予期权,四期分别为:协议签署之日(T年)、T+1年、T+2年、T+3年,每期授予25%。企业与员工自协议签署之日已就股权激励的相关约定和条款(包括协议中对于授予日的具体约定)达成了一致,发行人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确定授予日分别为T日(协议签署日)、T+1年、T+2年、T+3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前述财政部关于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的相关规定。同时,随着公司整体估值的不断上升,授予日期权的公允价值也逐步上升,相应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金额逐步增加。因此基于协议条款的明确约定以及会计处理谨慎性的原则,公司确定股份支付的授予日分别为T日(协议签署日)、T+1年、T+2年、T+3年。
2、2019年股份支付费用计入经常性损益的期权
根据董事会决议同意各激励对象行权,发行人2017年度及2018年度已授予的尚未行权的期权均缩短等待期提前行权属于股份支付条件条款的有利修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相关规定,尚未行权的期权股份支付成本不再在等待期内分摊,应一次性计入2019年度当期经常性损益总计1,658.63万元。该部分提前行权的期权在行权前均附有服务期条款,2019年董事会决议允许员工提前行权,并不属于取消期权计划导致的加速行权,因此,该部分期权对应的股份支付费用计入了经常性损益,也更加符合谨慎性原则。
经公开信息查询,存在将加速行权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计入经常性损益的案例,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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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 相关描述 | 是否计入经常性损益 |
纳芯微 (688052.SH) | 2019年12月公司加速结算了被激励对象名下尚处于等待期的部分期权,相应确认了加速行权部分对应的股份支付费用。 | 是 |
孚能科技(688567.SH) | 子公司美国孚能将其原先授予员工的美国孚能权益工具进行加速行权处理,在美国孚能层面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 | 是 |
恒玄科技(688608.SH) | 2020年通过《关于2018年期权加速行权的议案》,同意2018年期权激励计划项下的激励对象对其在期权计划项下已被授予的但尚未满足行权条件的期权进行加速并转为限制性股票。由此导致2020年1-6月增加股份支付费用126.68万元 | 是 |
3、2019年股份支付费用计入非经常性损益的期权
对于2019年董事会决议新增授予的立即可行权的期权,以及在2017及2018年已签署协议但尚未授予的期权均提前授予并立即行权,两部分期权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一次性计入确认股份支付费用14,941.58万元,并计入非经常性损益。
(一)持股平台合伙人实际退出情形与原合伙协议约定不一致,但公司已通过《新补充协议》进一步明确离职员工对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具有选择回购、保留等权利,员工即使离职也可从股权激励计划中获益。
1、员工持股平台原合伙协议及补充协议关于员工离职和退伙的具体约定
报告期内,员工持股平台原合伙协议及补充协议关于员工离职和退伙的具体退出机制有2种约定方式:
(1)方式1:
根据上海目一然、上海融梨然、上海顶螺的《合伙协议》及原《合伙协议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原补充协议”),公司关于员工离职和退伙的具体退出机制,包括退出情形、退出价格等协议约定具体如下:
退出情形 | 退出价格 |
发生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的退伙:如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或因其他原因丧失合伙人资格等 (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 合伙协议中未明确约定,按《合伙企业法》规定执行: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 |
惩罚性离职: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对该有限合伙人所持有的本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进行相应调整∶如违反 | 实缴出资扣除其应向本合伙企业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后以现金形式返还给被除名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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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出情形 | 退出价格 | |
国家法律法规、合合信息《公司章程》或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的规定、因犯罪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损害合合信息利益或声誉等行为; | 人,不足以支付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以本合伙企业名义要求其支付 | |
一般性离职:无论基于何种原因从公司离职,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履行期内,有限合伙人提出终止或提前解除与合合信息订立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期满,公司提出以不低于原合同条件续签而该有限合伙人未同意;非因惩罚性离职所列示的原因导致公司主动提前终止或提前解除与该有限合伙人订立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 上市申报前转让或退伙 | 该有限合伙人取得本合伙企业全部财产份额的价格原值加上投资期间以8%的年利率(单利)计算出收益的总额。 实际执行中,员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是否执行此方案。 |
上市成功后禁售期内的退伙 | 不予以立即执行,直至禁售期或锁定期届满后按其取得本合伙企业全部财产份额的价格原值加上投资期间以8%的年利率(单利)计算出收益的总额。 | |
上市成功且禁售期满后的退伙 | 离职退出条款未与上市时间相挂钩,相关退伙条款与上市前一致:该有限合伙人取得本合伙企业全部财产份额的价格原值加上投资期间以8%的年利率(单利)计算出收益的总额。 |
根据合伙协议和原补充协议约定,转让或者处置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应该经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意(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或其委派的人员执行合伙事务,普通合伙人有权随时更换其委派的执行合伙事务代表)。因此公司股票上市后,需经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意,持股平台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在公开市场进行交易,由此产生的持股平台可分配利润,再由持股平台向全体合伙人进行分配,具体分配金额按照各合伙人实缴出资额确定。
2022年3月25日,经激励对象协商一致并经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对有限合伙人利益实现之方式进行了调整,根据新的《合伙协议补充协议(2022年3月)》:公司股票上市且禁售期满后,合伙企业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进行交易,由此产生的合伙企业的可分配利润,再由合伙企业向全体合伙人进行分配,具体减持方案、分配金额及方式由包括执行事务合伙人在内的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决定。
有限合伙人离职后相关份额的处理方式,以及上市成功且禁售期满后的退伙方式,以新的《合伙协议补充协议(2022年3月)》约定的方式为准。
(2)方式2:
根据卉新投资、上海端临的《合伙协议》,公司关于员工离职和退伙的具体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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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制,包括退出情形、退出价格等协议约定具体如下:
退出情形 | 退出价格 |
(1)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②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④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2)普通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和有限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至第五项所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如下:①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②个人丧失偿债能力;③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④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⑤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①未履行出资义务;②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③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④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4)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5)有限合伙人从上海合合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离职的(包括但不限于主动辞职、被辞退等),当然退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意该离职有限合伙人可以不退伙的除外。 | 合伙协议中未明确约定,按《合伙企业法》规定执行: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 |
2、持股平台合伙人实际的退出机制和退出价格约定存在不一致2019年期权行权后,持股平台合伙人出现退出的情况均为主动辞职或者劳动合同期满不再续约(一般性离职),其实际的退出机制和退出价格有3种方式。公司在2019年期权行权后持股平台合伙人离职的实际退出机制和退出价格与原合伙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存在不一致。
(1)关于陈飒持有的持股平台份额及后续处理情况
1)持股平台设立时陈飒持有股权情况:
2015年10月,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公司决定由激励对象出资成立5个用于股权激励的有限合伙企业,分别为上海融梨然、上海顶螺、上海目一然、机不可熙、卉新投资。持股平台设立完成后,均通过增资的方式成为发行人的股东,增资价格均为1元/注册资本。前述5个持股平台的普通合伙人均为上海狮吼,上海狮吼的注册资本10万元,其中陈飒持股90%,龙腾持股10%。
①间接持有:各个持股平台在设立时,陈飒通过上海狮吼间接持有持股平台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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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对应发行人股比具体情况如下:
持股平台 | 出资份额(元) A | 持股平台持有合合信息股比(%)B | 陈飒通过上海狮吼间接持有持股平台份额C | 陈飒对应持有合合信息股比(%)D=C/A*B |
上海融梨然 | 1,600,000 | 1.3680 | 18,000 | 0.0154 |
上海顶螺 | 1,360,000 | 1.1628 | 18,000 | 0.0154 |
上海目一然 | 500,000 | 4.2750 | 18,000 | 0.1539 |
机不可熙 | 200,000 | 1.7100 | 18,000 | 0.1539 |
卉新投资 | 600,000 | 5.0342 | 9,000 | 0.0755 |
合计 | - | 13.5500 | - | 0.4141 |
②直接持有:各个持股平台在设立时,陈飒直接持有的持股平台份额及对应发行人股比具体情况如下:
持股平台 | 出资份额(元) A | 持股平台持有合合信息股比(%) B | 陈飒直接持有持股平台份额 C | 陈飒对应持有合合信息股比(%) D=C/A*B |
上海融梨然 | 1,600,000 | 1.3680 | 583,500 | 0.4989 |
上海顶螺 | 1,360,000 | 1.1628 | 107,750 | 0.0921 |
上海目一然 | 500,000 | 4.2750 | 56,200 | 0.4805 |
机不可熙 | 200,000 | 1.7100 | 48,000 | 0.4104 |
卉新投资 | 600,000 | 5.0342 | 590,000 | 4.9503 |
合计 | - | 13.5500 | - | 6.4322 |
陈飒持有的股权的类型及相应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①陈飒间接通过上海狮吼持有的持股平台的份额系陈飒作为镇立新的股权代持人而持有的,公司在2015年已确认了相应的股份支付费用;
②陈飒直接持有的卉新投资的份额系作为对陈飒本人的激励,公司在2015年确认了相应的股份支付费用;
③陈飒直接持有的上海融梨然、上海顶螺、上海目一然及机不可熙的份额,陈飒系作为持股平台预留期权池管理人,该部分份额未确认股份支付费用。
2)持股平台设立后至2019年7月陈飒持有股权变动情况:
2015至2019年,部分已进入持股平台的员工离职,其离职后将所持有的激励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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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的财产份额退还至预留期权的管理人,即将所持有的激励平台的份额转让给陈飒。同时2017至2018年期间,公司陆续召开董事会向激励对象新增授予期权。截至2019年激励对象所获的期权行权落地前,陈飒通过上海狮吼间接持有的激励平台份额没有变化,陈飒直接持有的激励平台份额具体变动明细如下:
持股平台 | 持股平台设立时陈飒持有份额A | 员工离职退出收回的份额B | 授予给员工的份额C | 陈飒持有份额D=A+B-C |
上海融梨然 | 583,500 | 260,500 | 844,000 | - |
上海顶螺 | 107,750 | 172,500 | 280,250 | - |
上海目一然 | 56,200 | 422,800 | 335,350 | 143,650 |
上海端临 | 1,470,000 | - | - | 1,470,000 |
卉新投资 | 590,000 | - | - | 590,000 |
注1:2018年4月,上海端临成立,机不可熙将其持有的合合信息全部股权(17.10万元出资额)以净资产价格(147.63万元)转让给上海端临。
注2:该处列示的持股平台份额与期权数量存在换算关系:上海目一然出资总额50万元对应的期权数量合计为500万份(换算比例1:10),因此陈飒直接持有的14.365万元的份额对应的期权数量为143.65万份;上海端临的出资总额150万元对应的期权数量合计为200万份(换算比例为1:1.3333),其中陈飒直接持有147万元份额,对应的期权数量为196万份,上海狮吼持有3万元份额,对应的期权数量为4万份。
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①收回离职员工的已授予期权:持股平台设立后至2019年7月,陈飒作为预留期权池管理人,收回离职员工的期权(该部分期权已在授予时确认股份支付费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于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成本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因此对于2015年持股平台设立并增资发行人后(即期权行权后)员工离职转让,不冲回股份支付费用;
②期权池的期权:陈飒作为预留期权池管理人,按照公司董事会决议重新授予员工的期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确认股份支付费用。截至2019年7月,剩余的上海目一然143,650份额和上海端临1,470,000份额对应的预留期权池份额由于尚未落地,因此未确认股份支付费用。
3)2019年7月陈飒持有股权变动情况:
陈飒与镇立新于2019年7月签署书面协议,就镇立新持有的合合有限股权等相关资产的归属及离婚补偿款等事宜进行约定:“陈飒所持有的各员工持股平台的财产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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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以及上海狮吼的股权归镇立新所有”。
①陈飒通过上海狮吼间接持有的持股平台份额(即代持的上海狮吼的股权):按出资价格9万元原价转让给镇立新。
②陈飒直接持有激励平台份额具体处理情况如下:
激励平台 | 对应激励平台份额 | 对应持有合合信息比例 | 受让方 | 转让对价 (万元) | 转让对价确定方式 |
上海目一然 | 143,650 | 1.1081% | 上海狮吼 | 19.61 | 价格原值加上投资期间以8%的年利率(单利) |
上海端临 | 1,470,000 | 1.5118% | 上海狮吼/镇立新 | 172.02 | |
卉新投资 | 590,000 | 4.4660% | 庄建玲 | 15,631.00 | 与受让方协商价格(按合合信息35亿估值进行转让) |
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①上海狮吼:陈飒持有上海狮吼的股权系其作为镇立新的股权代持人而持有的,且该部分股权所对应的期权份额已于2015年确认了相应的股份支付费用,本次代持还原不做会计处理。陈飒通过上海狮吼持有的上海端临的份额,由于该持股平台于2018年4月成立并受让了原机不可熙平台持有发行人的股份,而上海端临的份额均于2019年7月落地,因此陈飒通过上海狮吼间接持有的上海端临对应的期权份额在2019年一次性确认了股份支付费用79.75万元并计入非经常性损益;
②卉新投资:陈飒直接持有的卉新投资对应的份额系对陈飒本人的股权激励,已在2015年确认了股份支付费用,因此本次转让不再重复确认股份支付费用;
③上海目一然与上海端临:陈飒持有的上海目一然和上海端临的份额,在本次份额转让后在镇立新名下行权落地,不再保留期权池,因此一次性确认了股份支付费用7,359.16万元并计入非经常性损益。
前述股份转让均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转让完成后,陈飒不再持有公司员工激励持股平台的份额。前述股份转让价格合理,股份支付费用计算准确、完整。
3、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通过股权激励调整方案,调整后的方案约定与公司员工离职后的激励份额处理方式保持一致,进一步明确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系对激励对象历史贡献的回报。
2022年3月25日,经激励对象协商一致并经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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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通过,对股权激励计划进行了调整:根据新的《合伙协议补充协议(2022年3月)》(以下简称“新补充协议”),上海目一然、上海融梨然、上海顶螺和上海端临对员工一般性离职的退出方式和退出价格进行了进一步的约定:“如有限合伙人主动从公司离职(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履行期内,有限合伙人提出终止或提前解除与合合信息订立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期满,公司提出以不低于原合同条件续签而该有限合伙人未同意等)该离职有限合伙人有权选择下列方式处置其持有的本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1)要求本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回购其持有的本合伙企业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回购价格为离职有限合伙人取得本合伙企业相应财产份额的价格原值加上投资期间以8%的年利率(单利)计算出收益的总额;(2)向其他有限合伙人或公司员工转让其持有的本合伙企业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3)保留其持有的本合伙企业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4)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的其他处置方式。”
新补充协议的条款约定与公司员工离职后的激励份额处理方式保持一致,明确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系对激励对象历史贡献的回报。
4、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系对公司员工过往贡献的奖励,且员工即使离职也可从股权激励计划中获益,与《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以首次公开募股成功为可行权条件》的情况存在显著差异
(1)公司股权激励的特点:
结合原合伙协议的约定,以及离职人员实际的退出方式,实际执行的退出机制和退出价格与原合伙协议的约定并非完全一致,与新合伙协议的约定保持一致,明确了员工离职其对应的股份有要求普通合伙人回购、转让给公司员工、保留股份或经协商的其他形式等多种处理方式。公司上述股权激励计划具有以下特点:
1)离职后可选择保留股份: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要为公司服务多年或有一定贡献的员工,截至被授予日激励对象的平均入职年限在5年以上,因此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系对公司员工过往贡献的奖励。且部分员工虽然离职但仍保留相应的股份,或可以市场价格将相应的股份转让给第三方,员工即使离职也可从股权激励计划中获益;
2)离职退出条款未与上市时间相挂钩:通过上述合伙协议的条款约定,以及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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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时对应的股权的实际处理方式可以看出,并没有任何有关员工离职退出激励平台与上市时间相挂钩的约定;3)充分保障员工权益:公司合伙协议中均未约定员工服务期限,但设置了离职员工退股条款,该条款并非限制员工离职,主要系给予员工充分的选择权:公司未来的上市时间及能否成功上市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员工离职时可选择退股(非必要性条款),有利于消除公司员工在持股风险上的顾虑,并保障员工在持股期间享有一定的股权收益,以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
(2)公司股权激励方案与《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以首次公开募股成功为可行权条件》的比较情况
项目 | 应用案例 | 本公司 | 比较情况说明 | 是否一致 |
股权激励对象服务期限限制条款 | 该股权激励计划及合伙协议未对员工的具体服务期限作出专门约定,但明确约定如果自授予日至甲公司成功完成首次公开募股时员工主动离职,员工不得继续持有持股平台份额。 | ①发行人股权激励计划及合伙协议未对员工的具体服务期限作出专门约定; ②合伙人无论基于何种原因离职(非因员工过错导致),可以有权选择多种方式处置其持有的本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 | 发行人股权激励未对员工离职与成功完成首次公开募股的时间绑定,未约定员工需服务至发行人完成首次公开募股 | 否 |
退出价格 | 甲公司员工须服务至甲公 司成功完成首次公开募股,否则其持有的股份将以原认购价回售给实际控制人。 | 离职员工可以有权选择以下方式处置其持有的本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①要求本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回购其持有的本合伙企业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回购价格为离职有限合伙人取得本合伙企业相应财产份额的价格原值加上投资期间以8%的年利率(单利)计算出收益的总额;②向其他有限合伙人或公司员工转让其持有的本合伙企业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③保留其持有的本合伙企业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④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的其他处置方式。 | 发行人股权激励,即使员工离职仍可从股权激励计划中受益 | 否 |
(二)类似股份支付会计处理情况的相关案例
名称 | 具体情况 | 股份支付费用的确认 |
超捷股份(301005.SZ) | 2019年12月,发行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2019年《激励办法》中关于股权激励终止的相关条款,赋予了实际控制人在发生激励对象自取得股权之日起未满8年以上离职、违反相关禁止性规定等情况出现时,有选择回购的权利,但并未做出类似于“激励对 | 发行人根据修订前后的《激励办法》,于2019年一次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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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具体情况 | 股份支付费用的确认 |
象应当自取得股权之日起,继续为公司提供若干年服务,在此期间持股平台份额不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 2021年4月,发行人修订《激励办法》,进一步明确股权激励目的,通过上述修订取消了在激励对象发生自取得股权之日起未满8年以上离职情形时回购其股份的权利,明晰了本次股权激励授予即行权的实质。 | 确认股份支付。 | |
华塑科技(创业板在审) | 公司2019年实施股权激励,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时,激励对象出具的《承诺函》第3条约定,“贵方以低于实际价值的价格向本人转让股权,系基于本人作为拟上市主体员工已经为公司提供劳动服务并且将继续勤勉、尽责地为公司提供服务,并且不发生以下行为或情形:(1)因本人原因提前与公司终止劳动合同关系或劳动合同期满后本人不愿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此项承诺自本人签署本承诺函之日起至拟上市主体完成上市后满3年失效)”; 2021年5月,宁波敦恒全体合伙人签署了补充协议,公司、宁波敦恒及三位创始股东出具了《豁免函》,豁免了之前被激励对象出具的《承诺函》第3条第(1)项之承诺,进一步明确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系对激励对象历史贡献的回报,避免对授予即行权产生误解。 | 本次股权激励,在授予日即行权,因此公司授予日当期一次性确认股份支付,合理反映交易实质。 |
综上,结合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况及相关案例,公司并未对激励对象设置明确的服务期,所获取的股份的限售条款仅要求有限合伙人履行合伙企业或公司IPO原股东的禁售义务,且被激励对象离职退出时实际的价格及退出方式均系双方商业谈判的结果,且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通过了《新补充协议》,进一步明确了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系对激励对象历史贡献的回报,员工即使离职也可从股权激励计划中获益,因此不存在实质上的等待期。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第五条规定:“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应当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4907号建议的答复》的内容:“对增资或受让的股份立即授予或转让完成且没有明确约定服务期等限制条件的,原则上应当一次性计入发生当期,并作为偶发事项计入非经常性损益。”
因此,上述股份支付不存在实质上的等待期,公司将股份支付费用全部计入授予日报告期损益并作为偶发事项计入非经常性损益,相关会计处理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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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问题,申报会计师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检查公司报告期内股权变更的股东会及股东大会决议,股权转让方和受让方的股权转让协议以及各次增资协议,确认历次股权变更是否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复核相关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2、查阅与股权激励相关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股权激励计划、持股平台合伙人会议决议、持股平台合伙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期权协议等文件,检查授予股权激励工具的条款和可行权条件,检查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是否存在上市前后离职限制相关的条款约定;
3、查阅《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以首次公开募股成功为可行权条件》等文件,并对发行人股权激励相关条款与上述应用案例具体条款进行比较分析;
4、获取离职人员相关资料并对离职的激励对象进行访谈,明确离职系其个人原因辞职且明确该离职人员离职后可以申请保留股权事宜,双方就股权保留事宜及辞职事宜已协商一致,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5、获取各激励平台的新合伙协议,确认员工离职后的股权处置的相关条款与现有执行情况基本相符。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上述股份支付不存在实质上的等待期,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充分,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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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关于其他
9.1关于财报更新
根据招股说明书:(1)在“汇率波动的风险”处披露受汇率波动影响,发行人报告期内的汇兑损益分别为6.90万元、-17.31万元、-1,310.73万元、-111.92万元,经营成果分析部分披露2021年1-9月美元汇率上升,汇兑损失变为汇兑收益;(2)报告期内发行人增值税即征即退金额分别为486.36万元、631.08万元、686.73万元、2,657.54万元,2021年1-9月增幅较大。
请发行人说明:(1)汇兑损益的计算过程及准确性,对于2021年1-9月汇兑损益招股说明书不同位置披露内容存在差异的原因;(2)增值税即征即退金额与软件收入的匹配性。
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请发行人说明:(1)汇兑损益的计算过程及准确性,对于2021年1-9月汇兑损益招股说明书不同位置披露内容存在差异的原因;(2)增值税即征即退金额与软件收入的匹配性。
(一)汇兑损益的计算过程及准确性,对于2021年1-9月汇兑损益招股说明书不同位置披露内容存在差异的原因
1、报告期内汇兑损益的计算过程及准确性
公司汇兑损益主要是公司持有的外币货币性资产项目按照业务发生当月月初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汇兑损益。报告期内,公司汇兑损益的计算过程具体如下:
当期汇兑损益金额=-Σ(④*ER4-(①*ER1+(②*ER2-③*ER3)))
项目 | 适用汇率(Er) |
①某外币货币性项目期初原币金额 | ER1期初原币的即期汇率,取上期最后一个交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中间价汇率 |
②该外币货币性项目当期新增的原币金额 | ER2业务发生时的即期汇率,取业务发生时的即期汇率为当月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中间价汇率。 |
③该外币货币性项目当期减少的原币金额 | ER3业务发生时的适用汇率,取每笔货币资金兑付时的实际结汇汇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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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适用汇率(Er) |
④某外币货币性项目期末原币金额 | ER4资产负债表日的原币即期汇率,取当期最后一个交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中间价汇率。 |
公司在计算汇兑损益时,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计算。报告期内,公司汇兑损益明细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期末货币资金、应收、应付项目产生的汇兑损益 | -1,661.03 | -662.96 | -1,151.31 |
货币资金兑换产生的汇兑损益 | -915.55 | 21.69 | -159.43 |
总计 | -2,576.58 | -641.27 | -1,310.73 |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前述过程计算汇兑损益,计算结果具有准确性。
2、对于2021年1-9月汇兑损益招股说明书不同位置披露内容存在差异的原因
2021年1-9月汇兑损益招股说明书不同位置披露内容存在差异的原因主要系:招股说明书中“第三节 风险因素”之“一、(一)、3、汇率波动的风险”中描述的为公司报告期内汇兑损益,而“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四)、
4、财务费用”中所列示的为汇兑净损失,因此两者绝对值相同,符号相反,同时已更新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前述汇兑净损失的表述。
(二)增值税即征即退金额与软件收入的匹配性
1、报告期内,发行人各期出售的软件产品收入(即税务部门认可的各期软件销售收入)及占比、获得的退税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合计 |
税务部门认可的软件销售收入 | 33,616.63 | 41,388.52 | 9,172.76 | 84,177.91 |
营业收入 | 98,846.18 | 80,578.16 | 57,824.64 | 237,248.98 |
其中:境内软件收入 | 39,209.85 | 31,537.42 | 25,514.99 | 96,262.26 |
税务部门认可的软件销售收入占境内软件收入比例 | 85.74% | 131.24% | 35.95% | 87.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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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合计 |
当期收到的增值税退税额 | 2,204.37 | 3,002.97 | 686.73 | 5,894.07 |
①2018年的增值税退税额于2019年收款 | ||||
②2019年的增值税退税额于2019年收款 | ||||
③2019年的增值税退税额于2020年收款 | 342.05 | 342.05 | ||
④2020年的增值税退税额于2020年收款 | 344.68 | 344.68 | ||
⑤2019年的增值税退税额于2021年收款 | 22.88 | 22.88 | ||
⑥2020年的增值税退税额于2021年收款 | 1,511.18 | 1,511.18 | ||
⑦2021年的增值税退税额于2021年收款 | 1,468.92 | 1,468.92 | ||
⑧2019年软件退税于2022年收款 | 30.22 | 30.22 | ||
⑨2021年软件退税于2022年收款 | 436.62 | 436.62 | ||
⑩2022年软件退税于2022年收款 | 1,737.35 | 1,737.35 | ||
收款合计 | 2,204.19 | 3,002.97 | 686.73 | 5,893.89 |
退税额占税务部门认可的软件销售收入 比例 | 6.56% | 7.26% | 7.49% | 7.00% |
注:销售合同中注明软件产品名称及版本号,境内业务按照17%税率(2018年5月1日起变更为16%,2019年4月1日起变更为13%)缴纳增值税的销售收入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
2019年至2022年12月31日,税务部门认可的软件销售收入为84,177.91万元,境内软件收入金额为96,262.26万元,税务部门认可的软件销售收入占境内软件收入比重为87.45%,造成差异原因为:(1)税务部门认可的软件销售收入是按照收到退税年度对应的销售额,而境内软件收入是按照权责发生制口径下统计的营业收入金额;
(2)境内软件收入的部分合同需要将销售额按服务期间摊销确认收入,税务部门认可的软件销售收入计算口径为销售额。
2021年相比2020年度,税务部门认可的软件销售收入增幅较大,主要原因系:
由于目前税法上对于纳税人有即征即退项目的在规定征期内完成增值税申报后何时去税务机关办理退税暂无期限要求;公司在2021年上半年以前,财务人员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集中办理退税手续,因此导致公司于2021年收到了所属期间为2019年12月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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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的即征即退金额。若严格按照“税务部门认可的软件销售收入”归属期间进行区分,报告期内相应金额分别为1,855.85万元、1,905.53万元和2,681.57 万元,呈现小幅波动。
自2022年开始,公司已进行规律申报,即上月即征即退在本月申报退税。
2、报告期内,税务部门认可的应退税项与收到退税款的差异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税务部门认可的软件销项税(1) | 4,353.07 | 5,382.02 | 1,190.23 |
软件进项税(2) | 1,140.40 | 1,137.43 | 229.49 |
软件应缴增值税(3)=(1)-(2) | 3,212.67 | 4,244.59 | 960.74 |
税务部门认可的软件销售收入(4) | 33,616.63 | 41,388.52 | 9,172.76 |
实际税负(5)=(4)*3% | 1,008.50 | 1,241.66 | 275.18 |
按3%税负计算应退税额(6)=(3)-(5) | 2,204.17 | 3,002.94 | 685.56 |
实际收到即征即退税款(7) | 2,204.37 | 3,002.97 | 686.73 |
差额(8)=(6)-(7) | -0.20 | -0.04 | -1.17 |
报告期内,发行人按照当年税务部门认可的软件销售收入和税收优惠政策测算的应退税额与实际收到的退税额差异分别为-1.17万元、-0.04万元和-0.20万元,造成差异原因主要系:税务局修改了增值税即征即退项目的进项税额分摊标准导致多退税、部分月份漏申报退税等,报告期内总体差异为-1.41万元,差异率为-0.02%,总体差异率较小。公司于实际收到即征即退税款时计入当期“其他收益”科目进行核算。
3、公司增值税即征即退金额与软件收入之间的匹配关系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的相关规定,自2014年5月1日起,符合要求的软件产品可按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享受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
公司的软件产品符合相关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2020年至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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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公司增值税即征即退金额占软件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49%、7.26%、6.56%,随报告期增值税税率的下降故占比也有所下降。经测算,报告期内软件产品收入相关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与实际收到的即征即退金额基本一致,报告期内公司增值税即征即退金额与软件收入之间相匹配。
二、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前述事项,申报会计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核查汇兑损益计算过程和会计处理,进行汇率波动分析;
2、获取公司财务费用明细,了解汇率波动趋势及公司汇兑损益的计算过程,复核报告期各期的汇兑损益金额;
3、统计公司主要的外币项目发生额,按照各年平均汇率及年末汇率测算并分析汇兑损益波动,测算汇兑损益趋势与发行人汇兑损益趋势一致;
4、确认公司业务模式和收入结构,并与《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
的相关条款比对分析;
5、查阅发行人享受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的软件产品认证证书、申报表、退税凭证、软件著作权及核心技术相关资料,了解软件企业资质的认定情况,确认增值税即征即退情况及其合理性;
6、取得并复核了软件产品销售收入相关的合同,取得了发行人报告期内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复核了税务机关认可的软件产品销售额、计算税收优惠的过程,检查了与退税相关的银行进账凭证等支持性文件;
7、获取公司在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开具的《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确认公司截止查询之日不存在欠税的情形。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8月12日发布了《关于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22)》,其中现行《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已被废止,将由新的规则予以规范。截至本反馈回复出具之日,中国证监会暂未发布新的相关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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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行人的汇兑损益的计算准确,汇兑损益招股说明书不同位置披露内容存在差异系披露口径的差异。
2、增值税即征即退金额与软件收入具有匹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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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关于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之签字盖章页)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沈书豪
中国注册会计师 梁裕佳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