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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尚环境: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29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秉持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治理实际情况需要,为提高董事会运作效率和战略决策水平,公司董事会同意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

经审慎核查,我们认为:为满足公司实际治理、经营的需要,同意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较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事项符合公司治理实际需求。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增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由公司主要股东推荐,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同意提名刘强先生、孙振威先生、贾春琦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根据上述3名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选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也不存在其他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候选人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董事履职所应具备的能力。因此,同意补选上述候选人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选举董事长及聘任财务总监/副总经理、证券事务代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同意选举林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聘任王冰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聘任邓小静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以上人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我们认为上述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等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等的相关任职资格规定,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需要的工作经验,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聘任财务总监/副总经理、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独立董事:何淑光、欧阳韬、刘杰成

2023年6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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