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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尚环境: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29

证券代码:300536 证券简称:农尚环境 公告编号:2023-024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6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因事项紧急,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九条,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27日以电子邮件送达全体董事,各位董事确认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董事长吴世雄先生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会议,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林峰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委托出席董事1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董事长吴世雄先生委托董事徐成龙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发表表决意见及签署相应的董事会文件,吴世雄先生在委托授权书上已发表了对本次董事会审议议案同意的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辞职暨增补董事的议案》;

吴世雄先生和张奇辉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生效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吴世雄先生和张奇辉先生原定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日止。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主要股东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补选刘强先生、孙振威先生、贾春琦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本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推选董事长的议案》;

由于公司董事长吴世雄先生因个人原因已向董事会提交辞职报告。为加强对公司董事会的领导,确保董事会各项工作的正常化和规范化,保证公司各项经营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推选副董事长林峰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本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辞职暨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罗霞女士因个人原因决定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其原定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日止。辞职后罗霞女士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治理、经营的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冰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王冰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要求,且不存在任职资格的禁止性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本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卢青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其原定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日止。卢青女士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邓小静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公司本次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邓小静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且不存在任职资格的禁止性情形。

表决结果: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本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治理、经营的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本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3年7月17日(星期一)下午14:30 在武汉市江岸区健康街66号绿地汉口中心(二期)S11号楼27层办公(7)室-办公(9)室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本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简历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8日

附:简历

1、林峰先生,198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大学,拥有法学硕士学位,曾任硅谷数模半导体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山海昆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年11月起任职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峰先生未直接持股,通过海南芯联微科技有限公司持有上市公司14%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除已披露信息外,林峰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林峰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2、刘强先生,1964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江商学院EMBA。现任深圳市中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电力电子学会副理事长、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电力电子分会常务理事、中国电源学会变频电源与电力传动专委会副主任。从业以来一直从事变频器、电力电子行业相关工作,在业界有着较为广泛的影响,主要参与《中国电力电子产业报告》、《中国电力电子20年年鉴》编写以及《中国电力电子行业十二五规划》起草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已披露信息外,刘强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强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3、孙振威先生,198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山东科技大学地理信息系统专业,本科学历。2009年7月任职于南京天辰礼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11年7月起任职于公司,历任公司市场经营部副经理、北京分公司经理、综合办公室经理。2020年4月起任职工程管理部经理,负责公司各区域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工作。2020年7月起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振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已披露信息外,孙振威先

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孙振威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4、贾春琦女士,197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华东理工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本科学历。2010年6月起任职于公司,历任公司人事行政部副经理。2015年5月,担任公司董秘办经理;2018年8月起任证券事务代表。2021年11月起任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贾春琦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8,350股。除已披露信息外,贾春琦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贾春琦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5、王冰先生,198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拥有管理学硕士学位。曾任职中国银行总行法律与合规部合规官、和君资本投资总监、深圳市前海梧桐并购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和苏州雪球家族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王冰先生于2022年10月加入公司,负责投融资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王冰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冰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6、邓小静女士,198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曾任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证券专员。邓小静女士于2022年10月加入公司,任职董秘办证券事务助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邓小静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邓小静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邓小静女士已于2017年12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经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相关规定的任职要求。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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